第297章 干掉那个红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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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飞下意识地伏倒在地,子弹几乎是擦着头发飞过,一阵灼热烧带出一股儿烧焦毛发的味道。
沙漠之鹰手枪在表面看起来是一款威力极大的手枪,口径高达11.43MM。不过正因为它的口径和威力都很大,所以后坐力和自身重量也十分惊人,空枪情况下居然可以重达2KG。
这就造成了沙漠之鹰并非一款容易操控的手枪,至少在紧急情况下射击的精度并不会比其他9MM口径手枪好。
这一枪,将秦飞下出一身冷汗,只要子弹打中他的脑袋,头颅会像被锤子狠狠砸中的西瓜一样碎成片片。
卧倒之后的秦飞立即滚到了几具尸体后面,依靠叛军士兵的身体作为遮蔽物。
嘭——
嘭——
图尔斯趴在地上不断朝秦飞扣动扳机。
弹头打在手下的尸体上,顿时血肉横飞。
第二声枪响,侧卧在地上的秦飞感到胸口如遭锤击,整个人被震得向后滑行了三十公分。
一颗沙漠之鹰发射的弹头贯穿了前面的一具尸体,生生掏出一个大洞,然后打在秦飞的战术背心正面。
所幸的是沙漠之鹰虽然威力大,但是这个威力是在于它的达能效应和弹头停止力。子弹的杀伤威力计算十分微妙,穿透力强,那么停止力就下降,停止力下降那么达能效应就会削弱。
沙漠之鹰可以在五十米距离上一枪撂倒一头大麋鹿,但是却未必能穿透IIIA的软质防弹衣,对付有着防弹插板的防弹衣更是弱鸡。
不过它的枪口动能却不小,这就导致如果一发沙鹰子弹在没有受到遮挡的情况下射在一个穿着防弹衣的作战人员身上,即便弹头被挡了下来,弹头释放出来的动能仍旧可以震碎你的肋骨甚至让你内脏出血。
秦飞命大。
图尔斯使用的这支沙漠之鹰是装填了软质空尖弹的,所谓的软质空尖弹就是俗称的凹头弹,软质是指它的弹头才是是铅制,比较软属。
这种子弹的达能效应极强,击中目标后产生的空腔效应极其出色。
所以,当图尔斯用这支枪轰杀敌人的时候,视觉效果极其震撼。被击中的如果是脑袋,那么脑浆和整个头颅都被掀掉,如果击中胸口,无论是否击中心脏都会撕裂内脏造成极大的创口,对方都会在短时间内咽下最后一口气。
但子弹打穿前面的叛军士兵身体再击中秦飞后,其威力已经大削减,根本没能穿透秦飞作战背心里安放的防弹插板。
不过这一下也够秦飞受的,巨大的撞击让他差点背过气去。
他没有选择站起来还击,甚至不敢伸出手举起手枪朝图尔斯盲射,沙漠之鹰不是好惹的,万一击中手,整个手掌都会被废掉。
秦飞选择了扯下一颗手雷,拉开保险环,松开手,弹片跳起,停顿两秒后,秦飞把它从尸体后面朝图尔斯扔了过去。
进攻手雷的威力不大,爆炸范围极小。
随着“轰——”的一声炸响,图尔斯发出惨叫。
秦飞为了保险起见,又扯下一颗手雷,依样画葫芦,又扔了出去。
又是一声沉闷的爆炸,图尔斯杀猪一样再次惨叫起来。
握着手枪,秦飞快速从尸体上露了露头,观察了一下图尔斯那边的情形,又赶忙缩了回去。
不过,只要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这家伙死定了。
两颗手雷将他炸得体无完肤,第二颗手雷直接落在他的手肘旁,将整一个小臂炸断,沙漠之鹰飞出去两三米远,就落在秦飞不远处,枪柄上还留着图尔斯的那只残手。
秦飞想爬起来,一动,疼得差点晕过去,人立即又躺了下去。
他低头一看,自己上身的右侧,靠近髋骨上部附近的位置有一大片血迹,显然是刚才从右边忽然冒出来朝自己开枪的叛军士兵的杰作。
侧面,这是士兵轻装情况下最薄弱的防御位置,因为两片防弹板在身体的正前和正后方,而侧面只是一些魔术贴和绑绳,还有一些附件包。
咬着牙坐起来,秦飞一边疼得倒吸着凉气,卸下了右侧的弹药包和附件包,一边从工具医疗包里取出剪刀剪开里面的衣服。
弹头穿过了两个附件包中间,打进了身体。
秦飞看到伤口的位置顿时喊着糟糕,AK-47即便使用土制子弹,在如此近的距离上也会击穿内脏。
一旦内脏出血,就必须动手术,秦飞根本没办法在这种地方救助自己。
不过,情况似乎没他想象的糟糕,肌肉上有一个弹孔,弹头没看到,不过秦飞轻轻用手压了压右侧腹部,里面的内脏并无疼痛感。
这令他大为惊喜,这意味着,自己的内脏无损!
只要内脏没受损害,就只是肌肉组织的皮外伤,只需要止血就可以。
不过此时,他有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马上检查图尔斯的状况,给这家伙补枪,然后快速撤离这里。
爆炸声和枪声显然会引起前面的叛军士兵注意,一旦他们觉得后面有问题而回防,自己立马成为瓮中之鳖。
忍痛爬起来,秦飞走路都摇摇晃晃,每迈出一步,血都从右侧的伤口处涌出,顺着裤子滴落在地上。
图尔斯仰天躺在枯叶上,整个身体在不断发抖抽搐。
这是因为疼痛和失血过多引起的,虽然明知这家伙死定了,秦飞还是开了两枪亲手结束了这个传奇叛军首领的性命。
然后捡起枪,也没时间在这里进行止血和伤口处理。
他必须马上找到一个方向撤离,前方虽然是去洛科港的路,不过那里全是叛军,如果调回头往回走,那就要回到隆萨。
想了想,秦飞还是觉得穿过河流,这样可以躲过猎人的追踪,还能绕个弯子再回到正确的路线上去。
现在叛军已经群龙无首,也许不会在继续拼命追击五人小组,这是秦飞唯一希望的结果。
来到河边,秦飞又由于了。
伤口此时是没有处理的,如果下水很容易引起感染,何况血水会引来河里生物的注意,非洲的动物奇奇怪怪,谁都不敢担保河中除了鳄鱼之类的玩意还有没有食人鱼之类。
很快,秦飞听见了岸上丛林里传来的吆喝声,显然叛军已然回防。
轮不到自己犹豫下去了,他咬牙撕开一块自黏纱布,用它简单封住伤口,然后跳进河里。
秦飞下意识地伏倒在地,子弹几乎是擦着头发飞过,一阵灼热烧带出一股儿烧焦毛发的味道。
沙漠之鹰手枪在表面看起来是一款威力极大的手枪,口径高达11.43MM。不过正因为它的口径和威力都很大,所以后坐力和自身重量也十分惊人,空枪情况下居然可以重达2KG。
这就造成了沙漠之鹰并非一款容易操控的手枪,至少在紧急情况下射击的精度并不会比其他9MM口径手枪好。
这一枪,将秦飞下出一身冷汗,只要子弹打中他的脑袋,头颅会像被锤子狠狠砸中的西瓜一样碎成片片。
卧倒之后的秦飞立即滚到了几具尸体后面,依靠叛军士兵的身体作为遮蔽物。
嘭——
嘭——
图尔斯趴在地上不断朝秦飞扣动扳机。
弹头打在手下的尸体上,顿时血肉横飞。
第二声枪响,侧卧在地上的秦飞感到胸口如遭锤击,整个人被震得向后滑行了三十公分。
一颗沙漠之鹰发射的弹头贯穿了前面的一具尸体,生生掏出一个大洞,然后打在秦飞的战术背心正面。
所幸的是沙漠之鹰虽然威力大,但是这个威力是在于它的达能效应和弹头停止力。子弹的杀伤威力计算十分微妙,穿透力强,那么停止力就下降,停止力下降那么达能效应就会削弱。
沙漠之鹰可以在五十米距离上一枪撂倒一头大麋鹿,但是却未必能穿透IIIA的软质防弹衣,对付有着防弹插板的防弹衣更是弱鸡。
不过它的枪口动能却不小,这就导致如果一发沙鹰子弹在没有受到遮挡的情况下射在一个穿着防弹衣的作战人员身上,即便弹头被挡了下来,弹头释放出来的动能仍旧可以震碎你的肋骨甚至让你内脏出血。
秦飞命大。
图尔斯使用的这支沙漠之鹰是装填了软质空尖弹的,所谓的软质空尖弹就是俗称的凹头弹,软质是指它的弹头才是是铅制,比较软属。
这种子弹的达能效应极强,击中目标后产生的空腔效应极其出色。
所以,当图尔斯用这支枪轰杀敌人的时候,视觉效果极其震撼。被击中的如果是脑袋,那么脑浆和整个头颅都被掀掉,如果击中胸口,无论是否击中心脏都会撕裂内脏造成极大的创口,对方都会在短时间内咽下最后一口气。
但子弹打穿前面的叛军士兵身体再击中秦飞后,其威力已经大削减,根本没能穿透秦飞作战背心里安放的防弹插板。
不过这一下也够秦飞受的,巨大的撞击让他差点背过气去。
他没有选择站起来还击,甚至不敢伸出手举起手枪朝图尔斯盲射,沙漠之鹰不是好惹的,万一击中手,整个手掌都会被废掉。
秦飞选择了扯下一颗手雷,拉开保险环,松开手,弹片跳起,停顿两秒后,秦飞把它从尸体后面朝图尔斯扔了过去。
进攻手雷的威力不大,爆炸范围极小。
随着“轰——”的一声炸响,图尔斯发出惨叫。
秦飞为了保险起见,又扯下一颗手雷,依样画葫芦,又扔了出去。
又是一声沉闷的爆炸,图尔斯杀猪一样再次惨叫起来。
握着手枪,秦飞快速从尸体上露了露头,观察了一下图尔斯那边的情形,又赶忙缩了回去。
不过,只要看了一眼,他就知道这家伙死定了。
两颗手雷将他炸得体无完肤,第二颗手雷直接落在他的手肘旁,将整一个小臂炸断,沙漠之鹰飞出去两三米远,就落在秦飞不远处,枪柄上还留着图尔斯的那只残手。
秦飞想爬起来,一动,疼得差点晕过去,人立即又躺了下去。
他低头一看,自己上身的右侧,靠近髋骨上部附近的位置有一大片血迹,显然是刚才从右边忽然冒出来朝自己开枪的叛军士兵的杰作。
侧面,这是士兵轻装情况下最薄弱的防御位置,因为两片防弹板在身体的正前和正后方,而侧面只是一些魔术贴和绑绳,还有一些附件包。
咬着牙坐起来,秦飞一边疼得倒吸着凉气,卸下了右侧的弹药包和附件包,一边从工具医疗包里取出剪刀剪开里面的衣服。
弹头穿过了两个附件包中间,打进了身体。
秦飞看到伤口的位置顿时喊着糟糕,AK-47即便使用土制子弹,在如此近的距离上也会击穿内脏。
一旦内脏出血,就必须动手术,秦飞根本没办法在这种地方救助自己。
不过,情况似乎没他想象的糟糕,肌肉上有一个弹孔,弹头没看到,不过秦飞轻轻用手压了压右侧腹部,里面的内脏并无疼痛感。
这令他大为惊喜,这意味着,自己的内脏无损!
只要内脏没受损害,就只是肌肉组织的皮外伤,只需要止血就可以。
不过此时,他有着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就是马上检查图尔斯的状况,给这家伙补枪,然后快速撤离这里。
爆炸声和枪声显然会引起前面的叛军士兵注意,一旦他们觉得后面有问题而回防,自己立马成为瓮中之鳖。
忍痛爬起来,秦飞走路都摇摇晃晃,每迈出一步,血都从右侧的伤口处涌出,顺着裤子滴落在地上。
图尔斯仰天躺在枯叶上,整个身体在不断发抖抽搐。
这是因为疼痛和失血过多引起的,虽然明知这家伙死定了,秦飞还是开了两枪亲手结束了这个传奇叛军首领的性命。
然后捡起枪,也没时间在这里进行止血和伤口处理。
他必须马上找到一个方向撤离,前方虽然是去洛科港的路,不过那里全是叛军,如果调回头往回走,那就要回到隆萨。
想了想,秦飞还是觉得穿过河流,这样可以躲过猎人的追踪,还能绕个弯子再回到正确的路线上去。
现在叛军已经群龙无首,也许不会在继续拼命追击五人小组,这是秦飞唯一希望的结果。
来到河边,秦飞又由于了。
伤口此时是没有处理的,如果下水很容易引起感染,何况血水会引来河里生物的注意,非洲的动物奇奇怪怪,谁都不敢担保河中除了鳄鱼之类的玩意还有没有食人鱼之类。
很快,秦飞听见了岸上丛林里传来的吆喝声,显然叛军已然回防。
轮不到自己犹豫下去了,他咬牙撕开一块自黏纱布,用它简单封住伤口,然后跳进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