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席慕风,你恨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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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风,若言怎么样?还喜欢吗?”
“妈,我现在很忙,还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
“你只要喜欢,一切都有妈。”
“妈,我还年轻,这些事情都不着急。”
“怎么能不着急?你年轻什么?你没看到霍鹰吗?只比你大一岁,孩子都已经三岁了,你呢?就因为苏雨晴一去就是三年,如果不是她……”刘雅突然咽下了所有的话,抬头间看到她,眼神奇怪。
苏雨晴眼中划过一抹心痛,却仍然倔强地撇了撇嘴,退了回去,刘雅没有说出来的话她已经知道,如果不是三年前那件事,席慕风应该早就结婚了吧。
也因此,席煜不凡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嘉奖,还如苦行僧般在条件艰苦的非洲呆了三年。刘雅恨她,恨得有理由!可她既然选择答应了那人,再苦也要遵守承诺,因为她是森林之子,便要遵循这烙进骨髓的法则。
不知何时,席慕风来到了楼上,他对于苏雨晴的存在并不表现出惊讶,只是在沉默良久后淡淡地道:“既然放假,就别到处乱跑,多呆在家里。”
看着他的身子就要没入门内,苏雨晴突然用手一挡门,想也不想从口中迸出一句话:“席慕风,你恨我吗?”
身形一凝,席慕风只背对着他。他坚挺结实的脊背,有山一般的巍峨,墙一般的挺立。
“是不是恨不得把我杀掉?”她的喉咙哽咽得厉害,声音颤抖得几乎要破碎,却还要倔强地问出来。
门无声关紧,挺立结实的背影消散,其实,不用问,答案早就摆在眼前。苏雨晴倔强地压回眼底的泪意,红唇勉力开,硬是扯出了一抹固执的笑。
刚刚回归的席慕风似乎特别地忙,除了那日餐桌上匆匆一见外,他几乎不见人影。屋子里,除了家政阿姨,便只有刘雅见到她时永远阴云密布的脸,一时间便觉得闷了起来。
现在是假期,她不能以去学校为借口打发时间,只能去实验室里消磨时光。实验室位于郊区偏僻老旧的楼道里,当苏雨晴骑着自己的红色哈雷摩托车到达时,看到一辆黑色的加长版宾利房车停在最显眼的位置。
她抿抿唇,车里的人已经走出来,是孙浩成。
苏雨晴挑高眉角默默地念出这个名字,她差点要忘记他的存在。
孙浩成在富二代里算是能干的那类型,父母都在在国外,自己管理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分公司,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座城市里。帅气、多金,有能力,这种男人,是女人最喜欢追逐的对像。
眨眨眼,她并没有对孙浩成的到来表现出多少的惊讶,而是从袋子里抽出那枚戒指,慢慢地走向他,递了过去。
孙浩成默默接过,镜片后的双眼看不清总是有着一股冷清:“那晚,你的动作和表情让我以为你是同意的,是什么……让你突然改变了主意?”
动作、表情?苏雨晴根本不掩藏自己嘴角的嘲讽。她不是同意了,而是被席慕风的突然回归勾走了魂魄。
“不好意思,我发现自己其实更想和你做普通朋友,所以,决定退还你的戒指。”她开口道,眼底没有一丝留恋。看着他把玩戒指,清明的眸子投出几抹探巡,接着勾唇出声:“不过,我有些好奇,以你的身份,求婚理应买上一枚钻石戒指才对,为什么却是一枚指环?”
从认识孙浩成开始,他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几乎没有取下来过。
“慕风,若言怎么样?还喜欢吗?”
“妈,我现在很忙,还没有时间来处理这些事情。”
“你只要喜欢,一切都有妈。”
“妈,我还年轻,这些事情都不着急。”
“怎么能不着急?你年轻什么?你没看到霍鹰吗?只比你大一岁,孩子都已经三岁了,你呢?就因为苏雨晴一去就是三年,如果不是她……”刘雅突然咽下了所有的话,抬头间看到她,眼神奇怪。
苏雨晴眼中划过一抹心痛,却仍然倔强地撇了撇嘴,退了回去,刘雅没有说出来的话她已经知道,如果不是三年前那件事,席慕风应该早就结婚了吧。
也因此,席煜不凡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嘉奖,还如苦行僧般在条件艰苦的非洲呆了三年。刘雅恨她,恨得有理由!可她既然选择答应了那人,再苦也要遵守承诺,因为她是森林之子,便要遵循这烙进骨髓的法则。
不知何时,席慕风来到了楼上,他对于苏雨晴的存在并不表现出惊讶,只是在沉默良久后淡淡地道:“既然放假,就别到处乱跑,多呆在家里。”
看着他的身子就要没入门内,苏雨晴突然用手一挡门,想也不想从口中迸出一句话:“席慕风,你恨我吗?”
身形一凝,席慕风只背对着他。他坚挺结实的脊背,有山一般的巍峨,墙一般的挺立。
“是不是恨不得把我杀掉?”她的喉咙哽咽得厉害,声音颤抖得几乎要破碎,却还要倔强地问出来。
门无声关紧,挺立结实的背影消散,其实,不用问,答案早就摆在眼前。苏雨晴倔强地压回眼底的泪意,红唇勉力开,硬是扯出了一抹固执的笑。
刚刚回归的席慕风似乎特别地忙,除了那日餐桌上匆匆一见外,他几乎不见人影。屋子里,除了家政阿姨,便只有刘雅见到她时永远阴云密布的脸,一时间便觉得闷了起来。
现在是假期,她不能以去学校为借口打发时间,只能去实验室里消磨时光。实验室位于郊区偏僻老旧的楼道里,当苏雨晴骑着自己的红色哈雷摩托车到达时,看到一辆黑色的加长版宾利房车停在最显眼的位置。
她抿抿唇,车里的人已经走出来,是孙浩成。
苏雨晴挑高眉角默默地念出这个名字,她差点要忘记他的存在。
孙浩成在富二代里算是能干的那类型,父母都在在国外,自己管理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分公司,独自一人居住在这座城市里。帅气、多金,有能力,这种男人,是女人最喜欢追逐的对像。
眨眨眼,她并没有对孙浩成的到来表现出多少的惊讶,而是从袋子里抽出那枚戒指,慢慢地走向他,递了过去。
孙浩成默默接过,镜片后的双眼看不清总是有着一股冷清:“那晚,你的动作和表情让我以为你是同意的,是什么……让你突然改变了主意?”
动作、表情?苏雨晴根本不掩藏自己嘴角的嘲讽。她不是同意了,而是被席慕风的突然回归勾走了魂魄。
“不好意思,我发现自己其实更想和你做普通朋友,所以,决定退还你的戒指。”她开口道,眼底没有一丝留恋。看着他把玩戒指,清明的眸子投出几抹探巡,接着勾唇出声:“不过,我有些好奇,以你的身份,求婚理应买上一枚钻石戒指才对,为什么却是一枚指环?”
从认识孙浩成开始,他的指环就戴在食指上,几乎没有取下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