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第 5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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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兴风作浪, 没人比得上崔不去。
他们前脚才刚离开县衙, “高明府夜半闻鬼哭,廿载奇案浮出水面”的传闻就开始在且末城传开。
这其中少不了左月局和解剑府在这里布下的暗探的功劳,而人性总是喜好热闹的, 这种鬼故事总比其它传得更快,更受欢迎。
很快,昨夜客栈闹鬼的事情也传了开来,崔不去他们从高懿那里回客栈时,就听见一位住客在一楼厅堂向朋友绘声绘色说起昨夜的情形。
“后边那口井,你们方才也瞧见了吧?哭声就是从里头传出来的, 可瘆人了, 我蒙上被子都能听见那哭声,哎, 太惨了, 也不知是哪家的闺女被害成那样?”
“可不是,那口井方才我去看了一眼,深不见底的,也不知是不是真没水了, 说起来这座客栈可真邪门, 三不五时就闹鬼, 今儿也不是头一回了,不过话说回来, 县衙离这里那么远, 那鬼是如何闹到高明府那里去的?”
“那不正好说明冤情重大, 无处申冤,鬼也变成厉鬼,越闹越凶了了吗,你们这位高明府是朝廷派来的官员,身上可是沾了真龙之气的,女鬼会向他申冤很正常啊,你说高明府会接这桩案子吗?”
“得了吧,这位高明府打从来这里,就没干过一件正事!你不是本地人,或许不清楚,上回就连两个卖菜的吵架闹出人命,他都不管,还能管这事儿?!说不定去找鄯善王,他还会管管呢!”
崔不去跟凤霄就坐在邻桌,正好听得清清楚楚。
鄯善王就是兴茂,他虽然离乡背井,但仍然以鄯善王后代自居,那些巴结他的人也乐意称呼王上来讨他开心,久而久之,这个不正式的称号就传开了,反正这里属于谁都管不着的地方,占地为王并不稀罕。
昨天晚上,高懿撞鬼,是崔不去和凤霄做的,但客栈闹的鬼,却不关他们的事。
只能说,想借着鬼怪闹事的,不止崔不去一个。
崔不去不怕有人闹事,只怕事情闹得还不够大,水还不够浑。
于是他对凤霄道:“高懿拿着朝廷的俸禄不干事,我们应该帮他一把。”
凤霄会意:“你怕被兴茂抢了先?”
崔不去微微一笑:“没错,这样的冤案,由高懿来审理,才最名正言顺。”
他起身去找客栈东家,拿出一笔钱,让对方找人去枯井下面寻找尸骨。
这些年,客栈闹鬼的传闻不是没有好事之人想要去井下一探究竟,但客栈东家生怕当真挖出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自己摊上干系,而来反正没有官府过问,他也乐得不多事,直接让人搬块大石头往上面一压,杜绝了好事者的围观。
但现在崔不去拿出的钱足够多,又自称是高懿让他来的,对方心动了,果然很快找人来搬开石头,伙计自告奋在腰间绑了绳索,下去寻找。
不少人听说此事,都跑过来看热闹。
其实以凤霄的武功,就算不用绳索,他也可以完成这桩差事,而且找起来肯定比其他人快,但枯井下面不知荒废了多少年,就算没了水,也会有许多苔痕虫鱼,凤府主是决计不肯下去的。
他翘着二郎腿,跟崔不去一道坐在客栈二楼窗边往下看,一边跟崔不去道:“我们来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井里能不能挖出尸骨?不用赌了,肯定是你输。”
崔不去咳嗽两声,边城风沙大,气候干燥,没有乔仙在身边亦步亦趋的照顾,他对自己的身体也不上心,在这里待了两天,咳嗽又故态复萌,严重起来还会喉咙沙哑干痛。
凤霄:“为何?”
崔不去面无表情道:“因为就在我们刚到这里,听程成说了井里闹鬼的传闻之后,我就让人丢了一具尸骨进去,所以肯定能挖出来。”
尸骨新旧无所谓,寻常百姓也不会去关心,他们只知道如果真能从井里挖出尸骨,就意味着闹鬼是真的,这桩陈年旧案的确有天大的冤情,受害者才会死不瞑目,化为厉鬼来寻仇喊冤,故事就会传播越广,越闹越大。
高懿接了个烫手山芋,没法置身事外,段栖鹄也会被架在火上烤。
如果说且末城原本的局面,是一锅温水,那崔不去的到来,就是在锅下面又加了一把柴禾,然后点火,把水煮沸。
当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不难,难的是走一步看三步,谋算到这份上,凤霄也算是服了。
还有什么是崔不去算不到的?
凤霄想问这句话,但没问。
他忽然笑了。
崔不去莫名其妙:“你笑什么?”
凤霄:“没什么。”
如果有一件事,是崔不去自以为胜券在握,最终却算不到的,岂非很有趣?
……
就在许多人跑去客栈看热闹的时候,段栖鹄正在家里看着崔不去送来的信冷笑。
信是崔不去用高懿的名义写的,盖的是高懿的官印。
高懿不肯出面,但在崔不去的恫吓下,总算写了这封信函,提及一桩二十年前的旧案,请段栖鹄过去一叙。
没有卷宗,没有受害者陈述喊冤,所有一切都来自凭空的猜测。
坊间传闻,段栖鹄年轻时辜负了一名女子,害她上吊自尽;也有人说,是段栖鹄当马贼的时候欠下的血债,如今对方来索命了。
段栖鹄一夜无眠。
昨夜客栈闹鬼,高懿见鬼,他也被鬼闹得心神不宁,后半夜虽然没看见鬼影,却总觉得有人在耳边说话。
他是练武之人,身强体健,一夜不睡不算什么,现在心情极差,只能说明一件事。
段栖鹄心里有鬼。
“主人是否要去见高懿?”段府的管事问道。
他是段栖鹄的心腹,打从段府建成之日起,管事就已经是段府管事了。
段栖鹄哂道:“自然不去!他高懿算什么东西,别人喊他一句明府,是看他背后的大隋,难不成他有这个面子吗?”
林管事点点头,他对段栖鹄绝对忠心,没有多余的质疑,只是职责所在,又多问了一句:“那可要回函,或者完全不理会?”
段栖鹄:“你派人去说一声吧,就说我身体欠佳,卧病在床,改日再登门造访。”
他顿了顿,“昨夜,你可听见了什么,看见了什么?”
林管事道:“小人没有看见什么,但,也听见哭声了。对方应该是一位绝顶高手,小人追不上他。”
段栖鹄冷哼:“兴茂不知何时笼络到了如此高手——”
说完他就发现不对。
就算鬼是兴茂找人假扮的,但那鬼怎么知道二十年前的旧事?
想到三管事、程成、李非等人接二连三的死,段栖鹄感觉面皮发紧。
林管事又道:“听说高懿和杨记客栈那边,昨夜也闹鬼了。”
段栖鹄冷笑:“这世上哪来那么多鬼,此事必定是兴茂的阴谋!”
林管事不明白。
段栖鹄道:“他早就想对我出手了,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上回寿宴毒害失败,一计不成,定会又生一计,借着闹鬼一事,先搅得满城风雨,再派人来杀我,假称是厉鬼索命,自己不就可以置身事外了?”
就在主仆二人说话之际,外面有人来报,说是杨记客栈后面那口枯井里还真起出了一具尸骨,看样子已经死了很长时间,皮肉悉数与尘土同化,只余下白骨森森,附近百姓都跑去看热闹了。
听说住在客栈的龟兹王侄子,现在要将尸骨送到县衙去,让高懿作主。
林管事皱眉道:“主人,此事该如何处理,要不然,还是由小人去跟高懿通个声气吧?”
他也看出段栖鹄的底气不足,二十年前在段栖鹄身上肯定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段栖鹄不愿说,他自然也不能追问,只能尽心尽职帮主人排忧解难。
段栖鹄咬牙切齿:“不必了,高懿胆小,但兴茂一定会借机生事,上回的仇我还没报,不如这次一并让他还了,既然他等不及,那我们就来个先下手为强。今夜子时之后,你带上五十人,前往兴家,务必将兴茂一击必杀!”
林管事吃了一惊:“此事可要从长计议?”
段栖鹄有种说不出的焦虑感,就像明知道敌人在哪里,却不能冲过去将对方杀掉一样无从着力。
“来不及了,兴茂想要独霸且末城已久,首要一步就是除掉我,幸好我们也不是毫无准备,这些年我让你训练的这五十名精锐,虽说谈不上绝顶高手,但也能跻身一流行列,兴茂毫无准备之下,单凭他身边那几个人,就算再加上那个扮鬼的,也不是你们的对手。”
这些年的养尊处优,渐渐磨灭了段栖鹄的雄心霸气,但现在,随着这番话出口,他又渐渐找回一点信心。
“只要兴茂一死,放眼且末城内,还有谁是我的对手?”
段栖鹄坚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因为他就是靠着自己几乎从未出错的当机立断,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林管事再无异议,只是担心段栖鹄的安全:“我们都走了,谁来保护您?”
“把丙丁留下,其余人都跟你走。”段栖鹄冷冷一笑,“兴茂想必不会这么快反应过来,就算来了,是人是鬼,总要拉出来遛遛,我倒要看看,谁能在我的金刚指下毫发无伤!”
……
兴家。
兴茂春风满面,看上去心情很不错。
“段栖鹄虽然厉害,但他毕竟老了,一头被拔了牙齿的猛虎,是不值得畏惧的。”他望着眼前之人,面色越发善可亲。“更何况,他已经众叛亲离,连你都背弃了他,还有什么资格当我的敌人?”
“兴公所言极是。”站在他面前的人,拱手应道。
“昔年孟尝君门客三千,他皆视如亲友,礼贤下士,如今对你,我亦如此,段栖鹄自视甚高,目中无人,连你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老人,在他面前还要自称小人,他凭什么能在且末城与我平起平坐?”
兴茂起身走过去,亲自扶起对方,“以后林先生在我面前,就不必如此多礼了。”
对方感激道:“承蒙兴公看重,不过段栖鹄手下那五十精锐,皆是忠心于他的死士,此行尚有他的另外两名心腹,我恐怕无法全权辖制作主。”
兴茂微微一笑:“无妨,他将人都派出去,段家岂不就成了空城,正是一举拿下的好机会。”
“今夜之后,且末城就要改姓兴了。”坐在他下首的白衣僧人道,似恭维,又似祝贺,只是他态度不亢不卑,令人看不出半分谄媚阿谀。
兴茂哈哈笑道:“那我就,提前多谢玉先生吉言了!”
论兴风作浪, 没人比得上崔不去。
他们前脚才刚离开县衙, “高明府夜半闻鬼哭,廿载奇案浮出水面”的传闻就开始在且末城传开。
这其中少不了左月局和解剑府在这里布下的暗探的功劳,而人性总是喜好热闹的, 这种鬼故事总比其它传得更快,更受欢迎。
很快,昨夜客栈闹鬼的事情也传了开来,崔不去他们从高懿那里回客栈时,就听见一位住客在一楼厅堂向朋友绘声绘色说起昨夜的情形。
“后边那口井,你们方才也瞧见了吧?哭声就是从里头传出来的, 可瘆人了, 我蒙上被子都能听见那哭声,哎, 太惨了, 也不知是哪家的闺女被害成那样?”
“可不是,那口井方才我去看了一眼,深不见底的,也不知是不是真没水了, 说起来这座客栈可真邪门, 三不五时就闹鬼, 今儿也不是头一回了,不过话说回来, 县衙离这里那么远, 那鬼是如何闹到高明府那里去的?”
“那不正好说明冤情重大, 无处申冤,鬼也变成厉鬼,越闹越凶了了吗,你们这位高明府是朝廷派来的官员,身上可是沾了真龙之气的,女鬼会向他申冤很正常啊,你说高明府会接这桩案子吗?”
“得了吧,这位高明府打从来这里,就没干过一件正事!你不是本地人,或许不清楚,上回就连两个卖菜的吵架闹出人命,他都不管,还能管这事儿?!说不定去找鄯善王,他还会管管呢!”
崔不去跟凤霄就坐在邻桌,正好听得清清楚楚。
鄯善王就是兴茂,他虽然离乡背井,但仍然以鄯善王后代自居,那些巴结他的人也乐意称呼王上来讨他开心,久而久之,这个不正式的称号就传开了,反正这里属于谁都管不着的地方,占地为王并不稀罕。
昨天晚上,高懿撞鬼,是崔不去和凤霄做的,但客栈闹的鬼,却不关他们的事。
只能说,想借着鬼怪闹事的,不止崔不去一个。
崔不去不怕有人闹事,只怕事情闹得还不够大,水还不够浑。
于是他对凤霄道:“高懿拿着朝廷的俸禄不干事,我们应该帮他一把。”
凤霄会意:“你怕被兴茂抢了先?”
崔不去微微一笑:“没错,这样的冤案,由高懿来审理,才最名正言顺。”
他起身去找客栈东家,拿出一笔钱,让对方找人去枯井下面寻找尸骨。
这些年,客栈闹鬼的传闻不是没有好事之人想要去井下一探究竟,但客栈东家生怕当真挖出什么了不得的东西,自己摊上干系,而来反正没有官府过问,他也乐得不多事,直接让人搬块大石头往上面一压,杜绝了好事者的围观。
但现在崔不去拿出的钱足够多,又自称是高懿让他来的,对方心动了,果然很快找人来搬开石头,伙计自告奋在腰间绑了绳索,下去寻找。
不少人听说此事,都跑过来看热闹。
其实以凤霄的武功,就算不用绳索,他也可以完成这桩差事,而且找起来肯定比其他人快,但枯井下面不知荒废了多少年,就算没了水,也会有许多苔痕虫鱼,凤府主是决计不肯下去的。
他翘着二郎腿,跟崔不去一道坐在客栈二楼窗边往下看,一边跟崔不去道:“我们来打个赌如何?”
“赌什么?井里能不能挖出尸骨?不用赌了,肯定是你输。”
崔不去咳嗽两声,边城风沙大,气候干燥,没有乔仙在身边亦步亦趋的照顾,他对自己的身体也不上心,在这里待了两天,咳嗽又故态复萌,严重起来还会喉咙沙哑干痛。
凤霄:“为何?”
崔不去面无表情道:“因为就在我们刚到这里,听程成说了井里闹鬼的传闻之后,我就让人丢了一具尸骨进去,所以肯定能挖出来。”
尸骨新旧无所谓,寻常百姓也不会去关心,他们只知道如果真能从井里挖出尸骨,就意味着闹鬼是真的,这桩陈年旧案的确有天大的冤情,受害者才会死不瞑目,化为厉鬼来寻仇喊冤,故事就会传播越广,越闹越大。
高懿接了个烫手山芋,没法置身事外,段栖鹄也会被架在火上烤。
如果说且末城原本的局面,是一锅温水,那崔不去的到来,就是在锅下面又加了一把柴禾,然后点火,把水煮沸。
当一只老谋深算的狐狸不难,难的是走一步看三步,谋算到这份上,凤霄也算是服了。
还有什么是崔不去算不到的?
凤霄想问这句话,但没问。
他忽然笑了。
崔不去莫名其妙:“你笑什么?”
凤霄:“没什么。”
如果有一件事,是崔不去自以为胜券在握,最终却算不到的,岂非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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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许多人跑去客栈看热闹的时候,段栖鹄正在家里看着崔不去送来的信冷笑。
信是崔不去用高懿的名义写的,盖的是高懿的官印。
高懿不肯出面,但在崔不去的恫吓下,总算写了这封信函,提及一桩二十年前的旧案,请段栖鹄过去一叙。
没有卷宗,没有受害者陈述喊冤,所有一切都来自凭空的猜测。
坊间传闻,段栖鹄年轻时辜负了一名女子,害她上吊自尽;也有人说,是段栖鹄当马贼的时候欠下的血债,如今对方来索命了。
段栖鹄一夜无眠。
昨夜客栈闹鬼,高懿见鬼,他也被鬼闹得心神不宁,后半夜虽然没看见鬼影,却总觉得有人在耳边说话。
他是练武之人,身强体健,一夜不睡不算什么,现在心情极差,只能说明一件事。
段栖鹄心里有鬼。
“主人是否要去见高懿?”段府的管事问道。
他是段栖鹄的心腹,打从段府建成之日起,管事就已经是段府管事了。
段栖鹄哂道:“自然不去!他高懿算什么东西,别人喊他一句明府,是看他背后的大隋,难不成他有这个面子吗?”
林管事点点头,他对段栖鹄绝对忠心,没有多余的质疑,只是职责所在,又多问了一句:“那可要回函,或者完全不理会?”
段栖鹄:“你派人去说一声吧,就说我身体欠佳,卧病在床,改日再登门造访。”
他顿了顿,“昨夜,你可听见了什么,看见了什么?”
林管事道:“小人没有看见什么,但,也听见哭声了。对方应该是一位绝顶高手,小人追不上他。”
段栖鹄冷哼:“兴茂不知何时笼络到了如此高手——”
说完他就发现不对。
就算鬼是兴茂找人假扮的,但那鬼怎么知道二十年前的旧事?
想到三管事、程成、李非等人接二连三的死,段栖鹄感觉面皮发紧。
林管事又道:“听说高懿和杨记客栈那边,昨夜也闹鬼了。”
段栖鹄冷笑:“这世上哪来那么多鬼,此事必定是兴茂的阴谋!”
林管事不明白。
段栖鹄道:“他早就想对我出手了,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上回寿宴毒害失败,一计不成,定会又生一计,借着闹鬼一事,先搅得满城风雨,再派人来杀我,假称是厉鬼索命,自己不就可以置身事外了?”
就在主仆二人说话之际,外面有人来报,说是杨记客栈后面那口枯井里还真起出了一具尸骨,看样子已经死了很长时间,皮肉悉数与尘土同化,只余下白骨森森,附近百姓都跑去看热闹了。
听说住在客栈的龟兹王侄子,现在要将尸骨送到县衙去,让高懿作主。
林管事皱眉道:“主人,此事该如何处理,要不然,还是由小人去跟高懿通个声气吧?”
他也看出段栖鹄的底气不足,二十年前在段栖鹄身上肯定发生过什么事情,但段栖鹄不愿说,他自然也不能追问,只能尽心尽职帮主人排忧解难。
段栖鹄咬牙切齿:“不必了,高懿胆小,但兴茂一定会借机生事,上回的仇我还没报,不如这次一并让他还了,既然他等不及,那我们就来个先下手为强。今夜子时之后,你带上五十人,前往兴家,务必将兴茂一击必杀!”
林管事吃了一惊:“此事可要从长计议?”
段栖鹄有种说不出的焦虑感,就像明知道敌人在哪里,却不能冲过去将对方杀掉一样无从着力。
“来不及了,兴茂想要独霸且末城已久,首要一步就是除掉我,幸好我们也不是毫无准备,这些年我让你训练的这五十名精锐,虽说谈不上绝顶高手,但也能跻身一流行列,兴茂毫无准备之下,单凭他身边那几个人,就算再加上那个扮鬼的,也不是你们的对手。”
这些年的养尊处优,渐渐磨灭了段栖鹄的雄心霸气,但现在,随着这番话出口,他又渐渐找回一点信心。
“只要兴茂一死,放眼且末城内,还有谁是我的对手?”
段栖鹄坚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因为他就是靠着自己几乎从未出错的当机立断,一步步走到了今天。
林管事再无异议,只是担心段栖鹄的安全:“我们都走了,谁来保护您?”
“把丙丁留下,其余人都跟你走。”段栖鹄冷冷一笑,“兴茂想必不会这么快反应过来,就算来了,是人是鬼,总要拉出来遛遛,我倒要看看,谁能在我的金刚指下毫发无伤!”
……
兴家。
兴茂春风满面,看上去心情很不错。
“段栖鹄虽然厉害,但他毕竟老了,一头被拔了牙齿的猛虎,是不值得畏惧的。”他望着眼前之人,面色越发善可亲。“更何况,他已经众叛亲离,连你都背弃了他,还有什么资格当我的敌人?”
“兴公所言极是。”站在他面前的人,拱手应道。
“昔年孟尝君门客三千,他皆视如亲友,礼贤下士,如今对你,我亦如此,段栖鹄自视甚高,目中无人,连你这样跟了他多年的老人,在他面前还要自称小人,他凭什么能在且末城与我平起平坐?”
兴茂起身走过去,亲自扶起对方,“以后林先生在我面前,就不必如此多礼了。”
对方感激道:“承蒙兴公看重,不过段栖鹄手下那五十精锐,皆是忠心于他的死士,此行尚有他的另外两名心腹,我恐怕无法全权辖制作主。”
兴茂微微一笑:“无妨,他将人都派出去,段家岂不就成了空城,正是一举拿下的好机会。”
“今夜之后,且末城就要改姓兴了。”坐在他下首的白衣僧人道,似恭维,又似祝贺,只是他态度不亢不卑,令人看不出半分谄媚阿谀。
兴茂哈哈笑道:“那我就,提前多谢玉先生吉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