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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七章 番外:越清古——你爱过神吗?

作者:淡看浮华三千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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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苍山青翠,寒雪如素。

    轻盈入水的雪片儿沾水即销,摇橹的船夫划破宁静的河面,天地俱寂,独听得“哗——哗——”的水声,节奏均匀地荡开声响。宿醉未醒的人伏卧船头,手里还提着半壶昨夜旧酒,雪落在了他泼墨般的长发上,又映着白皙光洁的半张脸,只瞧得见一角飞扬的长眉,端得是透着桀骜不驯,狂放孟浪

    。

    江面的风穿雪而过,带起他火红如焰的长袍扬在半空,满目妖孽色。

    摇船的船夫见这人昨日夜里喝了一宿,今日又醉在这舟头,怕是要受了风寒,劝了几回喊不动,只觉这位客人大抵有病,忍不住低声嘀咕:“打哪儿来的神经病?”

    神经病?

    醉卧船头的客人听到这三个字,突然失笑。

    他记得,很多很多年以前,的确有那么几个人,总说他是神经病。一天天地也没个正形,只想在凤台城里搞风搞雨搞事情,只要能让别人不痛快,他就很痛快,管他神殿还是神墟,又或是朝中大官,什么样的马蜂窝他都敢捅一捅,反正

    捅破天去了,也没人敢他对怎么样。那时候其实也过得不太开心,不喜欢凤台城,不喜欢殷王,不喜欢那个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荒诞世界,于是可着劲儿地找乐子,找刺激,可着劲儿地折腾,好像只有那样

    ,才能感觉自己还是个活人,而不是如凤台城中所有的行尸走肉一样,正在腐烂死去。

    但与后来的日子相比,那时候的不开心岁月,简直是天赐的好时光。

    他常常会想,神殿到底是怎么算得那一卦的,怎么就算出了越城中有一绝色女子,当献入宫中。

    如果没有那一卦,也许他和他的妹妹依旧好好地生活在越城里。

    越城不大,就算他的歌儿再贪心不足,索求甚多,也只是在越城里翻天覆地闹腾而已,闹不到凤台城去,闹不到殷朝去,闹不到天下去。

    也许过个几十年,他的父候老去归天,他接下越城诸候之位,然后会给他的妹妹寻一个好人家,他的妹婿性子当温和,不然要怎么受得了歌儿的坏脾气?父亲是个很奇怪的人,他明明是一个好王候,却不是一个好父亲,他始终不喜欢他唯一的女儿,如果幼时,父亲对歌儿关爱多一些,也许歌儿也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占有

    欲了吧?

    缺失得太多,于是她疯狂地想从别处弥补,以填满她自小空虚的父爱。

    他从不怪自己的妹妹性情有缺,只是他的良心让他无法忍受他的妹妹,妄图天下,左右朝政,祸国殃民。

    可是当她有了一个比她更贪婪的帝王夫君时,他便再也不能约束住那个自小在自己肩上长大的妹妹了。

    时常他会想,若没有那一卦,就好了。

    但细想想,若没有那一卦,他不会随自己妹妹去凤台城,也就遇不上那个奇怪的女人了。

    他觉得,他从来没有看透过那个奇怪的女人。

    初见时,只觉她生来嗜血,爱好杀戮,性情天生残缺,总有许多古怪的想法和逻辑,若用常人的思维去考量她,便是大错特错。这样的人太有趣了,在如一潭烂泥般的凤台城里,她是最明亮,最夺目的光彩,她用她的双刀杀得酣畅淋漓,劈开着沉沉混沌,用她古怪的逻辑嘲弄世人的愚昧和荒唐,

    连最擅言辞的王轻候都不是她的对手。

    他可太喜欢这样的人了,极端又孤冷,天真成罪孽。

    可是后来,便慢慢看不懂她了。

    是从什么时候起看不懂的呢,记不清了,只记得她的眼底的颜色越来越多,不似最初那样清澈明亮,黑白分明的眼珠子里满是对这人世间的好奇和探究。

    大概是要怪王轻候的,干什么不把她让给自己呢?不过就算那时候王轻候把她让给自己,她也不会跟着自己走吧?

    自己可以许她一方天地任她杀戮,满足她的嗜血狠毒,却无法明白她要的是什么,永远都不能明白。

    王轻候懂她,合该是王轻候陪她走到最后,而不是自己。他们总是有很多大道理,谈论天下王权这种事儿都嫌不够大,还要聊一聊所谓信仰,未来,光明,希望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真是不怕风大闪了舌头,想那么多,他们不

    累吗?

    而他却只想找一处好酒馆,自斟自饮一盅好酒,对钓寒江雪,身旁若再有心上人作伴,便是人间乐事。

    王轻候跟上她的步伐尚显艰难,他却已是连她的一角衣袍都再碰不到。

    明明当年在凤台城的时候,他们三人也曾对饮共笑的,他是怎么掉队的,怎么一步步被踢出局的,怎么只能远远观望,再也不能参与的?

    他想得开始头痛,也可能是宿醉上了头。

    于是他在船头翻了个身,微眯着目光懒散着神色,望着漫天飞雪。

    歌儿撞死在了殷令剑下,那时候他才明白,殷令并非昏君,他的妹妹非但没有得到一国之君的深情厚爱,反而被利用了个干干净净。

    他难以想象歌儿死前是何等悲凉绝望,但他知道,歌儿从殷令那里赊欠来的无方宠溺,终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生命都是轻的,那是后来的深情被彻底地辜负。

    但是,这一切早已注定,不是吗?

    就像他注定无法靠近方觉浅一样,命里早已写好。

    他觉得他此生失败至极,做儿子,没好好尽孝,做兄长,没照顾好妹妹,做爱人,他连爱人的手指也握不着。

    他做成过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做到。

    人间渣滓,极品败类,在他身上演绎得淋漓尽致。

    可是他从来只想做个快活的混蛋,作天作天,搞风搞雨,为何连这也不能?

    他不知道深情二字如何较个高下,不说王轻候,他甚至不及抉月爱方觉浅更多吧?

    可无人能告诉他,回首这半生来的混沌日子,他为何总也逃不开方觉浅的那双眼睛。

    都说王轻候把方觉浅爱进了骨血里,彼此历尽背叛与绝望,也生死难弃,嗯,他自是伟大而深情的,自己不否认,但谁也别来说他爱得不够深。

    他是连爱她的资格也不曾有过,在他们的惊天大局里,从未给自己留一席之地,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没有预备他的姓名。

    他们的声音是洪钟大吕,遮天蔽日,哪怕自己声嘶力竭地高喊他爱着一个人,也不会有人听见。

    他们的所行是开天辟地,震古烁今,就算自己切开皮肤,掏出心肺,沾血成字,也不会有人在意。

    他们的步伐是撼山移岳,滚滚身前,就算自己跪伏在爱人的脚下求她低头看一眼,也不会有人回头。

    他们伟大,自己渺小。

    他们是象,自己是蚁。

    你见过,神弯身俯耳,倾听凡人的爱慕之情吗?

    他只是恨,恨方觉浅从未对他说过半句软话。

    最动听的一句话无非是,越清古,我以后会保护你,若有人要对你不利,我帮你杀回去!

    悍莽赤诚,直白纯粹,落字有声。

    她可真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后来自己遇到过那么多次危机,她的确都保护自己性命无虞。若非后来是自己一心寻死,非要上战场,也不会失了一只手臂吧?

    那时候想着,真不如死了痛快,活着多累啊。

    这样的想法可真是自私,他们活成那副狼狈不堪,悲惨莫测的样子,都还在死死挣扎,要走到最后呢,自己竟然想着一死了之,再不看人间丑陋,万种背叛。但他不过是普通人,不过是庸俗的凡夫俗子,不是他们,不是那些可以捱过千刀万剐之后仍能笑对惨烈的他们,他想做个庸俗的废人,快活的混蛋,逍遥的败类,他没那

    么强大,也没那么伟岸,他只是一不小心被写进了他们的故事里,书本中,于是要跟着他们饱受苦难煎熬。

    当这本书翻到最后,他们成了不朽的传奇,而他不过一个注脚。

    他的爱恨情仇,他的贪嗔痴恨,他的心之所恋,都如浩瀚经书里的一个墨点,不值一提,不被人记,甚至无人来读。不会有人记得他的名字,不会有人想起凤台城的那身红袍,不会有谁来描绘他妖孽般的眉目,他跟许多许多人一样,无声无息地被淹没在这一场摧枯拉朽的浩荡传奇里,

    成为洪流里一粒沙,不会有人来跟他说抱歉,毁去了他想要的人生,不会有人来跟他说道谢,感谢他也拼却全力过,哪怕是被迫。

    他像一缕青烟一样消散。

    而他本身,是那样浓墨重彩的人。

    “这位公子,前方有个渡口,公子可要上岸一歇?”船夫问道。

    “船家,你爱过神吗?”

    “公子这是什么话?”

    越清古轻笑,他笑起来不温雅,不清润,他是张扬而桀骜的人,笑起来时,也霸道地敛尽一江雪色,纵情妖孽。

    “我爱过。”

    船夫上岸,望着那只顺着河水一路漂远的小舟,舟上人的那身红裳迎风舞动,如团火焰,灼灼燃烧在碧江白雪间。

    他将去何处?

    船家心里问。

    他的心里问。便这样走着吧,做个快活的混蛋,流浪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