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流浪的意义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深空彼岸弃宇宙全职艺术家第九特区龙王殿重生之都市仙尊财运天降花娇好想住你隔壁

一秒记住【思路客小说 www.siluke8.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退房之后,下一站,毫无疑问是去洱海。来到了大理,逛完了古城,也该去洱海了。

    我们向酒店前台问清了怎么走之后,便向着洱海边走去。走着走着,我们发现有些迷路了。

    大方并不着急,安慰我说:“没关系啊,走在路上总会迷路,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地走,总会走到。”

    “所以,你旅行的时候就是这样漫无目的地走吗?”我问。

    “是啊。”大方满不在乎地点头说。

    “可是……我讨厌迷路!这样来来回回地走,真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我的脚走得好痛!”我强烈地抗议道。

    “呃……好吧,那怎样才能不迷路呢?”大方虚心求教。

    这次出门我只拿了三样东西,手机、钥匙、钱包,都放在了大方的包里面。钱包里面的钱都已经用光了,钥匙现在更是用不到,手机为了避免接听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我拿出手机在他面前扬了一下:“用手机导航啊原始人!”

    要开机的时候,我犹豫了,一旦开机使用,我可能就会面临无数的电话的轰炸,关机就是因为我无法面对楚非凡的追问。

    我举目四顾,看见不远处有个手机维修点,我伸出手对大方说:“给我一百块钱。”

    大方从口袋里掏啊掏,掏出了一把钱,其中只有唯一的一张一百元面值的纸币,其他的都是零钱。大方二话不说把那张一百的纸币给我,又把剩下的零钱分了一半给我:“你不说我都忘了,是要给你一些钱哎,没钱在身上多不方便。对了,你要一百块钱干吗?”

    迄今为止,我自己还没有独立地挣过一分钱,我所有的钱都来自给予,爸爸妈妈给的,有的时候是忘记带钱了楚非凡随手给的,不管是哪一次,这都是我收到的最少的一次钱。然而,我第一次手捧别人给我的钱,觉得无比感动,因为我知道这笔钱是大方卖唱一点点地挣来的。所以当他毫不在意地把手上的钱分一大半给我之后,我拿着钱,竟然觉得手上沉甸甸的,别有一番重量。

    “我去办个手机卡。”我扬了扬手上的钱走进了小店。

    在小店中我办了一张新的手机卡,拿着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我犹豫着要不要开机看下再换卡。但想了想,其实该说的话都已经说了,最终我没有开机,把旧的手机卡取出放进钱包的夹层里,在流浪的路上,和所有的人断了联系。我装进新的手机卡开机,现在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号码,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号码。

    手机上显示出流量信号的时候,我打开手机地图,伸到大方的面前:“看,这是手机地图,通过手机导航我们就不会迷路了。”

    “哇,手机不是只能用来打电话和接电话的吗?现在居然这么先进!”大方惊奇地说。

    果然是一个不用手机的男人,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他仿佛来自世外桃源,只有着最简单最淳朴的物质需求,看起来虽然和现实的世界脱节,自己却过得异常满足和自得。

    “对啊。手机不但会帮忙导航,还会帮我打架呢!所以,你不要随便招惹我,否则我就让我的手机打你!”我认真地说。

    “真的吗?”大方半信半疑。

    “真的。”我忍着笑,一本正经,但终究还是憋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

    “原来你是骗我的!”大方恍然大悟。

    我看着他憨傻的模样,忍不住大笑起来。

    在手机导航的帮助下,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洱海边。看着那一大片清澈如镜的洱海,美丽得让人的呼吸没来由地一窒。我几乎是雀跃着、欢呼着扑向了洱海。

    洱海四周苍山环绕,湖光山色秀美,清澈的湖水倒映着蓝天白云,一时间分不清天与海。

    我用手机在网络上搜索了一下洱海,不少人都推荐说想要看洱海就要去双廊。于是,我们拦了一辆车直奔双廊。在车上我忍不住再一次炫耀手机:“你看手机多么有用,可以告诉我们哪些地方值得一去,如果没有手机的话,我们就不会知道双廊,我们来到了大理却错过了双廊的景点,那多可惜啊。”

    大方听得连连点头,然后我趁机打开大众点评找到了双廊菜做得最好吃的饭店,打开去哪儿挑选了一家位置、装修、价位都合适的客栈,充分让大方领教了如今科技带来的便捷。最后我总结性地说:“大方你也买部手机吧。这样就算我们两个人半路走丢了,还可以电话联系呢。”

    “好啊。”大方终于被我说动,“可是……我没有钱哎。”

    “赚啊。”我一拍胸脯,大包大揽,“我帮你一起赚。”

    双廊虽是洱海边的一个小村庄,却是洱海之畔的一颗明珠,洱海中充满灵气的风光都聚集于此了。

    海边有很多新客栈正在叮叮当当地修建着。漫步在街道上,道路两旁房屋古旧,晨起的居民在狭小的街道两旁卖菜,商业化程度低,很有生活气息。当地居民的村落也是临海而建,装修清新的客栈和古朴的庭院民居相混杂。我觉得当地的人一定是相当爱美的,因为所看到的每个庭院都种着花草,整修得别有一番闲情逸致。

    漫步在洱海边的青石小道上,水清云白,身边偶有游人经过——人刚刚好,不多,太多太拥挤就没有旅游的心情了。偶尔有三五成群的人经过,证明了这里并不荒凉,有些风景里,要有人才好看。

    “真美啊。”坐在海边的护堤上,海风吹拂着我的面颊,带走了所有的愁绪,我自言自语道,“真想在这里住下来呢。”

    大方微笑着看着我,说:“是挺美,我都想唱歌了呢。”他取下了吉他,开始神色自若地唱歌,“啦啦啦,啦啦啦,我要你陪着我,看着那海龟水中游……”

    海浪从远处层层涌动而来,拍打着脚下的岩石,偶尔有浪花溅在脚上,一片舒服的冰凉。有风,有海,有歌声,走出来,抛开一切,此身行在路上,看白云悠悠,美景如画,心旷神怡。

    不知不觉,身边聚集了一群游客在聆听大方的歌声,还有的人拿出手机拍照,我坐在大方的身边,手中抱着那个手鼓。

    观众中一个女生在问她男朋友:“哎,那个鼓手怎么不打手鼓伴奏啊?”

    她的男朋友认真地答疑解惑:“笨蛋,当然是这首歌不需要手鼓伴奏啊。”

    我的心中一阵惭愧,我……我是不会啊。和大方一起流浪,他一个人卖唱赚钱,我好像什么都做不了,跟着他混吃混喝混玩,还时不时地欺负他,怎么看都是一个累赘啊。这么一想,我顿时有点坐立不安起来。

    大方唱完一首歌之后,我厚着脸皮说:“大方,你看啊,我们接下来还要继续流浪,你一个人弹吉他唱歌,和别的那种自带乐队装备齐全的歌手比起来战斗力差太远了。要不你教我打手鼓吧,我们组成一个组合,你唱歌的时候我就可以用手鼓给你伴奏,这样才会唱得更好,赚到更多的钱啊。”

    大方听了,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面露难色地说:“教你是可以,可是……”

    “可是什么?”我追问道。

    “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具有音乐细胞啊。”大方故作苦恼地说。

    他又在拿话取笑我,我才不会上当呢。我叉着腰,怒目而视道:“你居然敢小瞧我,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作音乐天才,怎么说,我也是艺术氛围浓厚的传媒大学的学生呢!”

    见我坚持,大方拿过手鼓,向我示范了打手鼓的正确坐姿,他将手鼓夹在两腿中间,倾斜在地上,以前我一直以为手鼓是直接放在地上打的呢。

    手鼓只能发出三个音,低音、中音,高音,大方先教了我最简单的三个基本音的打法。单独打出三个音很简单,接下来进入三个基本音的练习,需要双手交替打鼓,顿时令我手忙脚乱起来。我夹着手鼓,一会儿打快了,一会儿打慢了,一会儿打轻了,一会儿打重了,好不容易都对了,节奏又打错了。

    我们坐在临海的路边打鼓,不时有游人经过,也有人好奇地驻足观看。当被人围观的时候,我就越发地手忙脚乱。大方很有耐心地一遍遍地纠正我的动作,一个小时过后,终于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我就知道!”

    “知道什么?”我摆出气势汹汹的样子,只要他敢说出“我就知道你没有音乐细胞”这句话,我就让他好看。

    “知道……我是一个笨老师啊。”大方很识相地将责任揽到了自己的身上。

    “那当然了,没有笨的学生,只有笨的老师。”我总结道。

    为了不给他再嘲笑我的机会,我跑到前面的路边坐下来一个人独自练习。大方见了,一笑置之,一个人坐在海边看海。我一个人笨拙地打着手鼓,练习着基本音,偶然抬头,看见大方面对大海坐着。海风吹着他的头发徐徐舞动,吹动他白色的衬衣,他凝望着海水,那么美的画面让我忍不住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我看了一眼照片,照片中海天之间坐着一个怀抱吉他的少年,画面干净如上帝画下的笔触。

    我独自练习了一会儿,终于渐渐找到了感觉。反复练习熟练了之后,我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打给大方看,然后满心期待地等着大方的夸奖。不料大方看完之后说:“对于笨人而言坚持练习虽说是个笨方法,却是最有效的方法,不过这种方法更需要坚持,三分钟热情谁都有,你能坚持吗?”

    “你说谁是笨人!”我横眉冷目以对。这家伙,看起来如无辜的小白兔,实则毒舌腹黑,明明在打击我,表面上却又一本正经,损人的功力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无人能及的境界。

    大方这回学聪明了,拼命地忍着笑意身子乱颤,都不接口搭话。

    “告诉你,三分钟热度这种事情才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呢。”我坐下来,把手鼓递给了大方,“废话少说,赶快教我吧。”

    大方立刻正色地接过了手鼓,开始从入门的节奏打法教了起来,他示范了几遍之后,我继续跑到前面一个人练习。最初的激情过去之后,重复着一个节奏不停地打,确实是件挺枯燥的事情。说来,这么多年以来,我只有一件事是在一直坚持着的,那就是喜欢一个人,从我初见楚非凡到现在,喜欢了他整整十二年。除此,很多事我都太过随性,只保持三分钟的热度。

    我是缺乏天赋,但是很多事情的成功,恰恰不是依赖天赋,而是依赖勤奋和坚持不懈的努力。被大方这么奚落和不看好,我可是铆足了劲,一定要坚持下去,如果半途而废,那这一路上肯定要被他嘲笑死。

    坚持!坚持!

    我低着头不停地练习着节奏,从最初的生涩到渐渐熟练。我打得正欢呢,忽然有人在我面前停下,弯腰在我身前丢下了十块钱。我忙抬起头,只看到一个远去的闲庭信步看风景的老爷爷。那个老爷爷一定是把我当成流浪艺人了,所以才会在我的面前投钱。

    我抓起那张十块钱,冲到大方的面前,激动地拿给他看:“看,快看,有人给我钱了!”

    大方一脸震惊——什么,你一新手打得这么烂还有人给钱?!这果真是个看脸的世界!不过继而他对我们组建的乐队充满了乐观的想法,因为我已经用事实证明了,我的加入可以增加卖唱时的吸金能力。

    “大方、大方,你要不先教我一首歌的打法吧,这样晚上卖唱的时候我就可以给你伴奏了。”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试试了。

    大方略作沉吟:“我觉得你还是好好练好基本功循序渐进比较好,我可不能让你毁了我这个老师的招牌。”

    “你有什么招牌啊,说的好像你是著名的歌手一样!”我毫不示弱地和他斗嘴。旅途中只有两个人为伴,斗嘴是调节气氛必不可少的法宝。一路走来,大方斗嘴的功力渐长。

    “以你的进度,在天黑之前,估计也只能练好一首歌,可是我一晚上要唱好多首歌啊,难不成我们卖唱的时候要把一首歌翻来覆去地唱吗?等你练好了基本功,再学习每首歌的固定伴奏就会比较快,进阶之后无论什么歌,你都知道怎么伴奏了。”大方苦口婆心地劝我。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我妥协道:“好吧,就按照你说的来吧。”

    我把手上的十块钱摊开铺平整,然后将它小心地放入自己的钱包中,告诫大方千万不要用这张钱,因为,这是我人生中赚的第一笔钱,非常具有纪念意义。

    当天夜晚,大方继续独自一人在街头卖唱,我站在一旁继续做最忠实的观众。我很喜欢这种开放又自由的氛围,歌手唱自己想唱的歌,听众来去自由,喜欢可以驻足,又可以随时抽身而去,不喜欢大可视若无睹,高兴的话可以投些钱,不乐意投钱呢,也没人强迫。

    双廊的街头,只有大方一个人在卖唱。街头人来人往,观众们聚了又散。一个头戴鸭舌帽眼戴大大黑框眼镜留着络腮胡的男人,站着听了几首歌之后走了。一个小时后,大方唱完了歌,这时听众都走得差不多了,我们正准备散场,他却又来了。

    “你好,我是浮游酒吧的老板游乐,我想邀请你到我的酒吧里面担任驻唱歌手。”他递上名片,指着不远处的一处霓虹招牌说。

    大方笑着拒绝了:“对不起,我是一个流浪歌手,只是途经这里,驻唱歌手一般都要长期的,可我在这里待不了很久呢。”

    “可惜了,可惜了……”他搓着手连声感慨,转身走去,刚走了两步又折了回来,有些不死心地问道,“你会在这里待多久呢?”

    大方一脸迷惑,将目光投向了我:“你不是说你想在这里多待段时间吗?待多久呢?”

    山好水好,这个地方令人流连忘返,是我一直向往的地方,当我来到这里的时候,顿时觉得这是我愿意长久为之停留的地方。

    “可以一直待在这里吗?”我笑着问。

    “你觉得这里的风景很美是吗?在旅途中流浪,我们还会遇见很多的风景,只有看过这世间的万水千山,你才能确定最好的风景在哪里,否则,最美的风景,永远只在下一站。更何况,你也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啊,最终还是要回到繁华的都市,那里才是你的家。”大方娓娓道来。

    我怅然若失:“那可以在这里待一个星期吗?”

    “可以啊,只要不是待上一年半载都可以,生命有限,我们还有地方要去呢。”大方说。

    “那可以考虑在我的酒吧当一个星期的驻唱歌手吗?”游乐热切地问。

    大方有些讶然:“只能做一个星期的驻唱歌手你也愿意?”

    “愿意啊,因为你真的唱得很好,我很喜欢。就在我们酒吧,每个晚上唱一场,两百块,还包住。”游乐一再盛情地邀请。

    大方还在犹豫,我已经替他作答了:“好啊好啊。”

    我们随着游乐去了浮游酒吧,酒吧里面有歌手正在唱歌,三个人的乐队在台上,属于“小编”,酒吧里面客人并不是很多。

    和酒吧里的人打了一声招呼之后,游乐带着我们向楼上走去。在酒吧的上面有个阁楼,阁楼里面收拾得挺干净,临洱海的方向开着一扇窗户,房间里面放着一张大床,正对着床还开着一扇天窗,躺在床上还可以看星星。

    本来以为酒吧老板提供的房间应该会是个集体宿舍,想不到却是一间这么棒的房子。

    “这个阁楼是我偶尔夜里留在酒吧时住的,你们来了我这几天就回家去睡啦,让给你们住。”游乐笑着解释道。

    大方期期艾艾,欲言又止。

    “怎么?有什么难处吗?”不愧是酒吧老板,见多了形形色色的客人,每天迎来送往,惯于察言观色。

    “那个……”大方挠了挠头,有些羞于开口,“还有没有多余的房间?”

    “你俩不是情侣吗?”游乐脱口而出,神色有点讶然。

    “不是。”我和大方异口同声地否认。

    “对不起,对不起,你俩一起出来,站在一起又很般配,所以我才误会了。”游乐连连道歉,继而面露难色,“酒吧里面只有这一个房间……”

    “老板,你有席子吗,拿一条来打地铺好了。”我主动开口解围。

    “有啊有啊。”游乐打开储物柜,拿出了一张竹席,然后告辞而去。

    大方自觉地在离床最远的地方,摊开竹席铺上被子。我睡床他睡地铺这是一个很默契的决定,因为我知道就算我想睡地铺,出于对女生的照顾大方也不会同意的。

    我跑到窗前看了看,正对着洱海,夜色中只能看见粼粼的波光涌动。我奋得不得了,拉着大方聊天:“大方,你看我的决定多么英明,之前我们卖唱的钱都只够住客栈,现在在酒吧驻唱,我们有免费住的地方哎,那么我们卖唱的收入就是纯赚的,而且我们住的地方这么好,比客栈好多了!”

    大方微笑着说:“你喜欢那就挺好的呀。”

    我拿起手鼓继续咚咚咚地敲打着练习,一直到大方抓狂地咆哮“你到底还让不让人睡觉”,我这才放弃练习躺在床上。刚上床,我就立刻起身去拉大方:“快来快来,躺在床上。”

    “啊,你又要干吗!”大方以为我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充满警惕地防备着我,但经不住我的生拉硬拽,只好躺到了床上。然后他就呆住了,夜空清晰干净得如一块幕布,一轮明月高悬,群星如碎钻一般镶嵌在上面。漫天星光洒下,我们沐浴在星辉中,耳边传来有节奏的海浪声,此刻全身心仿佛都放松沉醉在这美景中。一时间,我们两个人都静默不言,感受这夜色之美。我们生怕一不小心,打破了宁静。

    不知不觉,我们并肩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我在海浪声中醒来,一睁眼看见一张安详素净的面庞沉睡在我的面前,鼻翼随着呼吸轻轻地起伏。昨天躺在床上不小心睡着了,只是这次大方比较老实,是我把手和脚搭在了他的身上。小的时候我睡觉总爱乱动,被我妈妈不知道批评过多少次,但是积习难改。

    我小心翼翼地将我的手和脚抬起来放下,蹑手蹑脚地下床,走到了窗边。临窗是一片清澈的洱海,群山环绕,抱着这一片清澈的海水,清晨初升的阳光洒在海面上,霞光万道,波光粼粼,涛声阵阵,海鸥们轻快地翻飞,风带着湿润的气息扑面而来。

    面对此情此景,什么杂绪都被一涤而尽,只会觉得人生如此之美。

    身后传来一阵响声,我回头一看是大方醒了。他坐在床上,有些理亏地看着我,眼神躲闪,手足无措:“那个……我……我没想在你床上睡觉,我也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

    他紧张害羞的样子,让我觉得有趣极了,我本来想趁机再好好地欺负他一下,不过他可怜兮兮的样子让我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安慰他说:“哦,没事,我又没怪你。反正我也没有把你当男人看,在我心目中,你就是我姐们儿!”

    “也是,反正我也只是把你当哥们儿,从来没把你当女人看。”大方微微一愣,随后毫不示弱地反击,愤愤不平地下床了。

    酒吧要到下午五点钟才会开门,白天我和大方一起逛风景,近的地方就走路,远的地方就租辆自行车一路骑过去,看鸟、听风、爬山、拍照,走遍洱海边的每一处风景。

    闲暇的时候大方就在酒吧唱歌。浮游酒吧走的是清吧的路线,没有热舞劲曲,只是歌手安静地唱歌,一个晚上唱四节,一节四十分钟。从大方开始担任驻唱歌手之后,酒吧的生意大好,大方的声音安静而又干净,很贴合游客来洱海边旅游的心境。当他一开嗓的时候,喝酒吆喝的声音都会低下去,大家都会静下来听歌。

    中间还会有人点歌,每点一首歌一百块,酒吧会分走二十块,剩下八十块是大方的。客人高兴了会买酒送给大方,酒吧主要卖酒,增加酒的销量本就是大方的重要职责之一,所以他不会拒绝,会礼貌地喝上一口。好在客人们也都随和,更怕他喝醉了听不到他唱歌,也就不硬逼着他喝完。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们和老板就坐在一起聊聊天。几天相处下来,我们和游乐已然成了朋友。游乐是本地人,年轻的时候在外闯荡,近年来家乡旅游业快速发展,游客越来越多,所以他就回家开了一家酒吧。他性情豪爽,每次出去吃饭,都会呼朋引伴,唤来一大帮人,从儿时的玩伴到初来此地开店的店主皆有。

    我苦练了几天手鼓,掌握了基本的节奏之后,大方教了我几首歌的打法,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我终于可以和大方一起演出了。

    初次登台的我,环顾着台下的人群,不免有些紧张。游乐走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在我的耳边说:“好好打,看好你哦!女鼓手挺少见,更何况是漂亮的女鼓手,你只需要往台上一坐,会打的你就打,不会打的你就不打或者做做样子,都很吸引顾客的。”

    “我要靠才华不是靠脸!”

    游乐哈哈大笑:“那就祝你成功!”

    演出时间到了,大方回头看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安定而温柔,我的心一瞬间就安定了下来。大方拨动琴弦,前奏的音乐声响起。到了开始进手鼓的地方,大方用眼神向我示意,我开始打了起来。但我毕竟是新手,面对台下那么多的客人,一紧张就出错,一出错节奏就乱了,和吉他的旋律撞到一起立刻显得不和谐起来。怕听众察觉,我赶紧停手,打算休息一下缓解紧张之后再打。所以在台下的观众看来,我这个鼓手时而打鼓时而停下不打。等到第二首歌的时候,我已经完全不紧张了,虽说偶有差错,但是无伤大雅。

    第二首歌唱完的时候,竟然有客人买酒送给我。想姑娘我长年出入各种party,酒量还是有一些的,所以我也是来者不拒,随意地喝上一口意思一下,也算收下酒了。

    第三首歌的时候有客人点歌,因为我练好的曲目没几个,所以再往下的歌我就不会打了,只能抱着手鼓发呆。意想不到的是,我发呆都还有客人送酒给我,嘿,真是有魅力,嘿嘿!

    一晚上下来,酒吧打烊之后盘点收入,相比之前大方的单打独斗,足足增长了一倍不止。

    我叉腰大笑,睨着大方说:“哈哈哈哈,你服了吧。看,我加入之后赚的钱多了这么多,这充分说明了我比你还有价值!”

    大方目瞪口呆:“好吧,我服了。”

    游乐笑着说:“我能想到你上台会比较受欢迎,但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受欢迎。”

    大方若有所思地对游乐说:“温婉是个女生,喝酒不太合适,我建议你明天在酒吧准备一点鲜花,这样客人们可以送花给她。”

    “嗯。”游乐深表赞同,“这个主意好。”

    第二天演出的时候,当客人再要送酒给我的时候,服务员就会拿出准备好的玫瑰花让他们买花送我,一枝玫瑰二十元,一个花环一百元,一束花二百八十八元。演出结束后,我收了十几枝玫瑰、五六个花环和两束花。游乐脸上乐开了花。

    我抱着一堆花准备回房间,游乐却让我把花放下,我不明所以:“这花是客人送给我的,你不让我拿走吗?”

    游乐翻了一个白眼:“你拿回去放在房间里也是枯萎啊,不如放到酒吧里明天继续让客人买啊。”

    “奸商!”我愤愤不平地放下花上楼去了。

    在大理每天闲逛、喝酒、打鼓、唱歌,日子过得轻松而愉快。不知不觉已经是第七天了,那是我们在大理的最后一天。

    当天夜里在酒吧唱歌,我兴致高昂,显得异常活跃,因为这是在大理最后一天的狂欢。为了冲淡离别的悲伤,整晚我们都在唱一些欢快的歌曲,所以酒吧的气氛是难得的活跃。

    正对着吧台坐着一桌客人,居中而坐的那个人头剃圆寸,脖子上戴着一根粗金链,一圈五六个人对他恭敬有加,他不时睥睨四顾,指指点点,一看就很有那种大佬的范儿。

    每首歌结束,他都会送花给我,从一朵花到花环,再到一束花。这种大手笔的土豪行径,由不得我不注意。

    当四节歌曲唱完之后,我刚刚下台,服务员就对我说,那位大佬要请我过去喝杯酒。对于这种投了重金的人,是要当面陪一杯酒表示感谢的。

    我走了过去,大佬身边的人立刻让开了一个位置。我和大佬坐在一起,他倒了一杯酒递给我,眼神蒙眬,显然是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美女,你的鼓打得不错,真的是太美了!我很喜欢,来,干了!”

    他举杯,我也不推辞,仰头一饮而尽,我正准备抽身而退,他却伸手揽住了我的肩膀,又倒了一杯酒给我:“来来来,见面要喝三杯酒,还有两杯要喝。”

    他的手指短粗,一层油腻的肉摸在我裸露的肩膀上,让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恶心,这种人我一刻都不想在他身边多待,只想早点抽身。我躲开了他的胳膊,婉拒道:“不好意思,我酒量不是很好,喝不下了。”

    他面色一沉,端着酒杯的手依然停在半空中,一时间气氛尴尬。正在这时,大方走了过来,他接起那杯酒,说:“这杯酒我替她喝了。”不由分说,将酒喝下了,然后他又倒上第三杯酒一干而尽。

    “这位大哥,谢谢你的好意,你忙,我们有事,先走一步了。”大方拉着我走开。

    “慢着!”那位大佬面色不善,此言一出,他身边立刻有两个人拦在我们身前,气氛陡然紧张起来。

    游乐一看情形不对,立刻上前来解围:“这位大哥,我是酒吧的老板,大家出来玩都是为了开心,我们的歌手不懂事惹你不高兴了,我这个当老板的来替他们赔个罪。这样吧,今晚你的消费免单,你就别和他们计较了。”

    那位大佬冷笑一声:“我是买不起单的人吗?”

    “那……您的意思是?”

    “我要带她出台!”

    游乐急急忙忙解释道:“大哥大哥,我们的歌手不出台呢……”

    “可以啊。”我打断了游乐的话,游乐和大方震惊地看着我,我不理他们,因为我决定给这个人一个难堪,“要我出台可以,二十万!”

    游乐和大方都愣了一下,他们转瞬明白过来,我是在故意刁难他让他难堪。二十万是一个足够天价的要价,就算他有也不见得会舍得出,更何况谁会带二十万现金在身上,当他拿不出来的时候,自然会灰溜溜地走了。

    但我们都想岔了。

    那位大佬从座位下拿出一个皮包,将拉链“唰”的一声拉开,里面居然是一捆捆的钱。他一捆捆地向外拿,边拿边数:“一,二,三……十八,十九,二十!”他把这一摞钱推到了我的面前,咧嘴森森一笑,“怎么样,可以跟我走了吧?”

    游乐和大方也大出意料,我也吃了一惊,这个人脑袋不正常吧,来个酒吧带这么多现金!开出条件来别人答应了,我不去那就是我的不是了。游乐一声叹息,大方神情紧张,等着我最后的答案。

    “这钱还是请你收好吧,我们早就事先声明过,我不出台。”事到如今,哪怕对方人多势众,我也只好硬着头皮拒绝了。笑话,别说二十万,就算两百万两千万也抵不过一句我不愿意,要不是大方把我的卡全剪了,我真想丢四十万砸到他头上让他滚!

    大佬彻底地怒了:“你消遣我呢!”伸手一个巴掌扇来,大方眼疾手快地拨开。这下一交上手,场面顿时混乱起来,大佬带了五个人,由于酒吧是开在本地的清吧,所以并没有请保安,我方能打架的只有游乐、大方和一个男性服务员,一时间乒乒乓乓打斗声四起。

    大方将我护在身后,对我吼道:“快跑!”

    我才不会丢下他们自己一个人跑,我躲到了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吧台后面,看着桌椅杯子横飞。大方的表现居然大出我的意料,打架的时候身手利落。他晃肩闪过迎面击来的一拳,趁势抓住对方的胳膊一个背摔丢出去,右边一个人拎着酒瓶子冲过来,他一脚侧踹放倒。反观游乐,他挨了一拳之后一屁股坐到吧台上,和游乐对打的那个人原本狞笑着要趁势追击,大方一脚踢翻了他,成功地引开了那人。那个人转而追打大方,大方成为众矢之的。面对两个人的时候大方还能游刃有余,三个人的时候他还能左支右绌,四个人的时候他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了,形势颇为危急。

    游乐从口袋里面摸出电话,一边打电话,一边说:“敢在我的地盘闹事,真的欺负我没人吗?”

    电话刚刚打通,大佬领着另外一个人向吧台后直扑而来,游乐再次陷入了被虐的境地,已经无暇顾及我了。大佬冷笑着逼近了我,我把手边能抓到的东西不停地砸向他——可这样除了只能更加激怒他,根本给他带不来任何实质性的伤害,而我退到了墙角已经退无可退。

    大佬伸出手一把揪住了我的衣领,另一只手毫不客气地色眯眯地摸着我的脸:“小妞,你逃啊。敢消遣本大爷,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奋力地挣脱,却无济于事,生平从未陷入如此危险的境地,我又气又急又屈辱又无助,眼泪不争气地夺眶而出。

    突然,凌空一脚飞来,大方竟是拼着挨打不管不顾地冲了过来,一脚踹飞了大佬。大佬猝不及防,跌了一个跟头,摔得头破血流。紧随而上的四个小弟趁大方立足未稳一哄而上,将大方压在了身下。

    大佬爬了起来,用手一摸,发现额头破了,沾了一手的血,顿时暴怒起来,一脸戾气地踱到了大方身前。

    “呵呵。”他一声冷笑,令人不寒而栗。看着被死死按在地上动弹不得的大方,他抓起了地上的啤酒瓶。

    “不要!不要!”我哭喊着冲上去,早被另外一个人抓住动弹不得。

    他在水泥地面上一下一下地敲击着啤酒瓶,笑意狰狞。每一声敲击,刺耳如魔鬼的丧钟。大方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危险,手膝并用极力地拱起身子想要掀掉压在他身上的人。然而,身子刚刚离地,就会被一群人强力地压趴下去,这样让他的挣扎显得更加无力,只能徒劳无功地垂死挣扎。

    大佬扬起啤酒瓶,狠狠地砸在了大方的头上。一声脆响,啤酒瓶碎裂成无数碎片,大方的头无力地垂了下去,鲜血顺着他的额头一滴滴地落在地上。

    “不——”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自我的心底汹涌而出!绝望的恐惧的伤心的痛苦的情绪排山倒海般裹住了我。

    酒吧的门被撞开,一群人冲了进来,是游乐儿时的玩伴,是街头巷尾新开店的店主,是聚餐时朋友喊来一起喝过一场酒的路人。现在……他们都来了,在游乐打出一个电话之后,似乎整个小镇的人都被惊动了,大地震动,吆喝着呼喊着,无数的人蜂拥而来。

    那一瞬间,我竟然有一种这样的感觉,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我心头——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大佬手下的那帮人被声势浩大的涌进来的人群吓傻了,他们刚想负隅顽抗,就被摁倒在地上了。

    游乐分开人群走了出来,摆脱了被追击的狼狈之后,他对着大佬说:“小样,就算你是过江龙,来了大理敢兴风作浪,那我就得请你乖乖地趴着做条虫!”

    游乐还正打算说几句找回场面的话呢,结果一看,大方已经倒地了,他立刻上前抱起了大方向门外冲出去。在经过那大佬身边的时候,游乐狠狠地踹了他一脚才解气。大佬刚爬起来,我经过的时候又狠狠地补了一脚,他再次趴在了地上。他愤怒地想要挣扎着起来,却被我们的人摁倒在了地上。

    我跟在游乐的身后,直奔医院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