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大结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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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后的很多个日子里,秦世锦都过着寻找的生活。他并没有独立门户,只是作为分公司搬离了中正总部。新公司取的名字叫蓝天,主要负责集团地产行业的建设投资。而萧墨白成了董事新公司的之一,也搬出了中正过去。
只是两人在谁当总经理一事上有了争执。
到了最后,还是苏楠想出来的办法,不如就猜拳吧。
谁输了,就谁来当。
天知道这两人,竟然全都无意去当这个总经理。
最后的结果,萧墨白大胜。
秦世锦无可奈何的,就当了总经理。
这年的蓝天建筑,发展很好,各界媒体都纷纷报道。
这年的盛夏,蓝天建筑投资的其中一期项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经商谈过,也确立了项目合作计划。而此次,则是中正的第二期工程。然而这次,本来不用再亲自前往,因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秦世锦还是去了,他是一个人去的。
天气炎热,入夜了才稍稍凉爽些。
可之前来的时候,不是晚春,就是冷冬。
那时候的气温,都是谅寒的。
却还能记得,古城窄道,握着她的手走过。也还能记得,那一夜的疯狂,在大冷冬的夜里,下了河去替她捡鞋。却也还记得,也就是在这里,她给他送的花。虽然,那也许只是误会一场。
其实,这些疯狂的事情,如今想起来,会让他忍不住扬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红灯绿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离起来。
秦世锦漫无目的地这么走着走着,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条长长的河岸,笔直朝前。他的脚步却放慢了,不再像当年那样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辞职离开了,才会这样的焦急赶来。
而如今,没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只是不知道,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突然冲出来献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这个河岸边,她还会再出现,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送上两朵花吗。
如果,如果再撞见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了。
哪里还肯放她走。
早就应该,牢牢抓住她才对。
秦世锦在古城逗留了两天,第一天过来,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赶回去。他走在街上,许多游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只是也习惯了,在人海里找寻着那张记忆里的脸庞,那张朝思暮想的容颜。
忽然,橱窗里闪过一道身影。
真是像呢。
秦世锦心中一紧,几乎是慌忙的,他拨开人群,追着那道身影,朝她奔了过去。
陆展颜。
陆展颜,是你吗?
秦世锦终于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反转向自己,那眼底的惊喜,却在瞧见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却了颜色。
身形,倒是极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世锦垂眸,而后放开了手,抱歉说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对方瞧见他是个英俊男人,只是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秦世锦站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而后转身朝着机场的方向,他往左去。
只是又一次的认错,他也已经习惯了。
※※※
然而隔了一个转弯,在那弄堂里有一家客栈。
客栈很小很简洁,古色古香的。
客栈是个老婆婆开的,儿女都已经出国,平日里也就一个人。
客栈的掌柜是个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子,她是港城人。在来这儿之前,是在英国旅行的,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这里。
而后,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个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来。
婆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旅行呢。
她说: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婆婆又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呢。
她说:我的家,太远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觉得奇怪了,不就是港城吗,怎么会远呢。然而看着她一双眼睛,有着朦胧的水气,却也不再追问了。想来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只是心中怜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这里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发,去另一个地方。
婆婆就对她说,我这里正好缺一个人帮我管管店算算账,你要是不嫌弃工资少,不如留下来怎么样。
于是,她就这么留了下来。
有一天,她突然开始反胃呕吐起来,难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担心,立刻带着她去医院看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却是让两人都吃了一惊。
有了。
她怀孕了。
那是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过是三个月大的孩子,却酝酿在她的身体里。一点一滴地长大,慢慢地成长起来。
医生问她:小姐,你结婚了吗。
她摇头:没有。
医生早已经看多了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说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么尽快决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会有危险了。
生命是神奇的,却也是让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两个选择,只能有一个。
她不说话了,只是随着婆婆回到了客栈。婆婆给她挤了热毛巾,替她擦脸。
婆婆问道:这个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旧不说话。
婆婆也是过来人了,看多了那些痴男怨女,来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寻欢的有疗伤的,这大好的风光,在红尘之中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婆婆劝说她,如果要一个人带着孩子,那么太过辛苦了。
单身妈妈,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她已经看多了这样的例子,结果却是没几个好的。
不如选择断得干净。
她这么好的女孩子,以后还能找到一个好的,重新开始生活。
婆婆好言劝说,她就哭了。
她只是说:可是我不能不要,因为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这么日复一日,孩子就一直在她的身体里,一日一日的长大。等到春暖花开,她拉着婆婆的手,那样坚决地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婆婆摸着她的脑袋,只觉得她是个笨姑娘。
那一定是极其深爱的男人吧,才能让她这样不顾一切的决定。然而其实,明明已经离开了,各自应该有新的生活才对。恋恋不忘,应该是对那些有结果的人说的。如果早知道没有结果,为什么还要去执迷不悟,应该斩断的彻底才对。
可其实,因为舍不得吧。
因为还深爱着吧。
或许,是要证明一些什么。
就比如好似要证明,这个世界也来过一回,于千万人之中,认识了一个人,遇见了一个人,想着他念着他,不知不觉中沉溺,到了最后就无法自拔。自从爱上了他后,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像你的人,也再也无法爱上了。
所以,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做好了会孤单的准备,做好了成为一个妈妈的准备。
迎接他们的新生命。
※※※
此刻她正拿着笔在写些什么,信纸是她最爱的天空蓝。
她想了很久也写了很久。
婆婆凑过去看了一眼,她已老眼昏花,所以看不清了,却瞧见只有一行字。
“出门往右,就有邮局,回来时记得买几碗红豆冰来吃。记得要带伞,别晒伤了,外边天气热。还有,走路的时候要注意,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婆婆提醒着说道。
她微笑着点头,十分地乖巧。
而后将信纸小心翼翼的塞进信封里,打了把伞就出门。过了转角,再往右去。
盛夏时光,再过不久,就要迎来预产期。
她的步伐很慢,走得很小心。
她的腹部已经隆起,只是整个人却依旧很瘦。她一边走着,不时地摸摸自己的肚子。
走在人群里,谁也不会去注意她,谁也不会去在意她。
那只是一个等待着孩子出生的妈妈。
她的手中拿着一封信,停在邮筒前,却迟迟没有寄出。站了一会儿,她将信收回口袋里。
忍耐吧,不能这样。
虽然想着念着,可是忍耐吧。
这是一封永远也不会寄出去的信。
写给自己。
写给心里的那个他。
只有一行字——我过的很好。
过的很好,不只是她。
还有他们的孩子。
古城的街道,笔直的长街,数百米的长,不似地球,不管身在何处,如果按着既定的目标,绕上一圈就还能相遇。
你看这街上人去人来,你看这街上南来北往,一个往左,一个往右,渐行渐远。
她没有回头,所以没有看见。
他没有回头,所以也没有看见。
那儿有卖红豆冰,听说红豆原是生南国,最能解相思。她掏出钱来,买上两碗。
买好了红豆冰,她转身往来时的路去。
过很远很远的地方,那儿却是有个男人拿着自己的皮夹子在寻人。
只是那个男人已经走远了,走到了瞧不见的地方。
尝上一口红豆冰,甘甜微凉,软糯甜润。
以前她听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
因为没有了脚,所以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呀,飞到累了,就在风里睡觉。
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在多年后,她终于找到了他当年说过的故事。
其实它什么地方也没去过,因为那只鸟一开始就已经死了。
他曾经说过,一生这么长,不到死都不知道最爱的那个人是谁。
其实不用一生这么长,此时此刻,她明了不过。
今天的天气看上去不错,不知道今天的日落会是怎么样的呢?
他那里的日落,是否和她这里的一样呢?
在之后的很多个日子里,秦世锦都过着寻找的生活。他并没有独立门户,只是作为分公司搬离了中正总部。新公司取的名字叫蓝天,主要负责集团地产行业的建设投资。而萧墨白成了董事新公司的之一,也搬出了中正过去。
只是两人在谁当总经理一事上有了争执。
到了最后,还是苏楠想出来的办法,不如就猜拳吧。
谁输了,就谁来当。
天知道这两人,竟然全都无意去当这个总经理。
最后的结果,萧墨白大胜。
秦世锦无可奈何的,就当了总经理。
这年的蓝天建筑,发展很好,各界媒体都纷纷报道。
这年的盛夏,蓝天建筑投资的其中一期项目,是古城的渡假村工程。
早年就已经商谈过,也确立了项目合作计划。而此次,则是中正的第二期工程。然而这次,本来不用再亲自前往,因为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秦世锦还是去了,他是一个人去的。
天气炎热,入夜了才稍稍凉爽些。
可之前来的时候,不是晚春,就是冷冬。
那时候的气温,都是谅寒的。
却还能记得,古城窄道,握着她的手走过。也还能记得,那一夜的疯狂,在大冷冬的夜里,下了河去替她捡鞋。却也还记得,也就是在这里,她给他送的花。虽然,那也许只是误会一场。
其实,这些疯狂的事情,如今想起来,会让他忍不住扬起嘴角微笑。
古城的夜晚是酒红灯绿的,眼前也有些破朔迷离起来。
秦世锦漫无目的地这么走着走着,竟然就走到了酒吧街的路上。那条长长的河岸,笔直朝前。他的脚步却放慢了,不再像当年那样急促。那一年是知道她辞职离开了,才会这样的焦急赶来。
而如今,没有了方向,所以就需要耐心。
只是不知道,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一个突然冲出来献花的女孩子。
也就是在这个河岸边,她还会再出现,出现在他的面前,给他送上两朵花吗。
如果,如果再撞见她,他一定牢牢抓住她的手,再也不让她走了。
哪里还肯放她走。
早就应该,牢牢抓住她才对。
秦世锦在古城逗留了两天,第一天过来,第二天留宿,第三天就要赶回去。他走在街上,许多游客,放眼望去,人海茫茫。只是也习惯了,在人海里找寻着那张记忆里的脸庞,那张朝思暮想的容颜。
忽然,橱窗里闪过一道身影。
真是像呢。
秦世锦心中一紧,几乎是慌忙的,他拨开人群,追着那道身影,朝她奔了过去。
陆展颜。
陆展颜,是你吗?
秦世锦终于追到她,他一下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反转向自己,那眼底的惊喜,却在瞧见那人的刹那,忽然褪却了颜色。
身形,倒是极其相似的。
可是,可是不是她。
秦世锦垂眸,而后放开了手,抱歉说道,“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对方瞧见他是个英俊男人,只是笑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秦世锦站在原地,怔愣了一会儿,而后转身朝着机场的方向,他往左去。
只是又一次的认错,他也已经习惯了。
※※※
然而隔了一个转弯,在那弄堂里有一家客栈。
客栈很小很简洁,古色古香的。
客栈是个老婆婆开的,儿女都已经出国,平日里也就一个人。
客栈的掌柜是个穿着波西米亚长裙的女孩子,她是港城人。在来这儿之前,是在英国旅行的,后来又去了很多地方,最后来到了这里。
而后,就住了好久。
婆婆一个人十分寂寞,就和她很聊得来。
婆婆问她,为什么一个人在旅行呢。
她说: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婆婆又问她,为什么不回家呢。
她说:我的家,太远了,回不去了。
婆婆就觉得奇怪了,不就是港城吗,怎么会远呢。然而看着她一双眼睛,有着朦胧的水气,却也不再追问了。想来也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原因,只是心中怜惜,就待她更加好了。
她在这里住了一些日子,又打算要出发,去另一个地方。
婆婆就对她说,我这里正好缺一个人帮我管管店算算账,你要是不嫌弃工资少,不如留下来怎么样。
于是,她就这么留了下来。
有一天,她突然开始反胃呕吐起来,难受到不行。
婆婆就很担心,立刻带着她去医院看病。检查出来的结果,却是让两人都吃了一惊。
有了。
她怀孕了。
那是一个孩子。
孩子还很小,不过是三个月大的孩子,却酝酿在她的身体里。一点一滴地长大,慢慢地成长起来。
医生问她:小姐,你结婚了吗。
她摇头:没有。
医生早已经看多了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了,公式化地说道:如果你不打算要,那么尽快决定。不然等孩子再大一些,就会有危险了。
生命是神奇的,却也是让她迷茫的。
留,又或者是不留。
两个选择,只能有一个。
她不说话了,只是随着婆婆回到了客栈。婆婆给她挤了热毛巾,替她擦脸。
婆婆问道:这个孩子,你是要不要呢?
她依旧不说话。
婆婆也是过来人了,看多了那些痴男怨女,来古城的男男女女,有寻欢的有疗伤的,这大好的风光,在红尘之中也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婆婆劝说她,如果要一个人带着孩子,那么太过辛苦了。
单身妈妈,并不是那么好当的。
她已经看多了这样的例子,结果却是没几个好的。
不如选择断得干净。
她这么好的女孩子,以后还能找到一个好的,重新开始生活。
婆婆好言劝说,她就哭了。
她只是说:可是我不能不要,因为这是我和他的孩子,我不能不要。
这么日复一日,孩子就一直在她的身体里,一日一日的长大。等到春暖花开,她拉着婆婆的手,那样坚决地说:我要生下这个孩子。
婆婆摸着她的脑袋,只觉得她是个笨姑娘。
那一定是极其深爱的男人吧,才能让她这样不顾一切的决定。然而其实,明明已经离开了,各自应该有新的生活才对。恋恋不忘,应该是对那些有结果的人说的。如果早知道没有结果,为什么还要去执迷不悟,应该斩断的彻底才对。
可其实,因为舍不得吧。
因为还深爱着吧。
或许,是要证明一些什么。
就比如好似要证明,这个世界也来过一回,于千万人之中,认识了一个人,遇见了一个人,想着他念着他,不知不觉中沉溺,到了最后就无法自拔。自从爱上了他后,再也无法爱上任何一个人。哪怕是一个像你的人,也再也无法爱上了。
所以,做好了所有的准备。
做好了会孤单的准备,做好了成为一个妈妈的准备。
迎接他们的新生命。
※※※
此刻她正拿着笔在写些什么,信纸是她最爱的天空蓝。
她想了很久也写了很久。
婆婆凑过去看了一眼,她已老眼昏花,所以看不清了,却瞧见只有一行字。
“出门往右,就有邮局,回来时记得买几碗红豆冰来吃。记得要带伞,别晒伤了,外边天气热。还有,走路的时候要注意,你现在可不是一个人了。”婆婆提醒着说道。
她微笑着点头,十分地乖巧。
而后将信纸小心翼翼的塞进信封里,打了把伞就出门。过了转角,再往右去。
盛夏时光,再过不久,就要迎来预产期。
她的步伐很慢,走得很小心。
她的腹部已经隆起,只是整个人却依旧很瘦。她一边走着,不时地摸摸自己的肚子。
走在人群里,谁也不会去注意她,谁也不会去在意她。
那只是一个等待着孩子出生的妈妈。
她的手中拿着一封信,停在邮筒前,却迟迟没有寄出。站了一会儿,她将信收回口袋里。
忍耐吧,不能这样。
虽然想着念着,可是忍耐吧。
这是一封永远也不会寄出去的信。
写给自己。
写给心里的那个他。
只有一行字——我过的很好。
过的很好,不只是她。
还有他们的孩子。
古城的街道,笔直的长街,数百米的长,不似地球,不管身在何处,如果按着既定的目标,绕上一圈就还能相遇。
你看这街上人去人来,你看这街上南来北往,一个往左,一个往右,渐行渐远。
她没有回头,所以没有看见。
他没有回头,所以也没有看见。
那儿有卖红豆冰,听说红豆原是生南国,最能解相思。她掏出钱来,买上两碗。
买好了红豆冰,她转身往来时的路去。
过很远很远的地方,那儿却是有个男人拿着自己的皮夹子在寻人。
只是那个男人已经走远了,走到了瞧不见的地方。
尝上一口红豆冰,甘甜微凉,软糯甜润。
以前她听说,这个世界上有一种鸟是没有脚的。
因为没有了脚,所以它只能够一直飞呀飞呀,飞到累了,就在风里睡觉。
这种鸟一辈子只能下地一次,那一次就是它死亡的时候。
在多年后,她终于找到了他当年说过的故事。
其实它什么地方也没去过,因为那只鸟一开始就已经死了。
他曾经说过,一生这么长,不到死都不知道最爱的那个人是谁。
其实不用一生这么长,此时此刻,她明了不过。
今天的天气看上去不错,不知道今天的日落会是怎么样的呢?
他那里的日落,是否和她这里的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