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嗜血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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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是你惹的祸!”
波顿一边擦掉嘴角边的褐色液体,一边狠狠瞪了赵离一眼。
赵离知道这是波顿自己炼制的魔药,可以短暂提高自己的力量、速度之类的,不然身为一个体质孱弱的巫师学徒,可跑不了那么快。
“我把那该死的水鬼尸体处理掉的时候,回来的路上竟然又碰到了三只水鬼,都怪你,整整三只!”
正在这时,门口“嘭”的发出了一声震响,同时大力颤抖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撞了上来。
嘭!嘭!嘭!
接着,一阵接一阵的撞击此起彼伏的响起,将房梁、门框上的灰都震了下来,簌簌的落在赵离和波顿的头上、脸上。
同时,门外还传来了水鬼们黯哑的嘶叫,以及尖锐的蹼掌抓挠木头的声音。
过了好一阵子,门外的水鬼似乎放弃了撞门,但是仍然没有离开,在木屋各处抓挠、游荡着,似乎想寻找一个进门的入口。
“小屋还是挺结实的,应该安全了,等到明天早上,这些水鬼就会散去。”
波顿松了一大口气,同时看着赵离,不满的说道:“但是我们这个小屋算是完了,必须得搬家了,在沼泽森林里想找个安居地可不容易。”
水鬼是一种挺有记性的鬼怪,一旦发现过人类的踪迹后,每到夜间,就会不断的前来骚扰。
如果波顿和赵离以后不想每天听到撞门声,明天就必须得搬家了。
至于干掉门外三只水鬼这种事···
波顿是没指望过这种事的,虽然单只水鬼的实力并不算太强,从速度、力量上说,只是比普通成年男子要强壮一些。
但是水鬼再弱那也是魔怪啊,生命力比起人类来说要强的多了,而且对于毒性、魔法都有微弱的抵抗性,就算是单打独斗,波顿最多也就干掉一只。
至于更菜的弗兰肯就更不用说了,不然先前也不会被水鬼给单杀了。
“你刚才说外面是什么来着?三只水鬼?”
赵离松了一口大气,向着波顿反问。
根据弗兰肯的记忆,赵离知道这片沼泽森林中可怕的东西有不少,如果来的是个狼人、林精,或者嚎叫怪什么的,怕是这小屋就顶不住了,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也是完全无法抗衡的。
不过既然是水鬼···
赵离还是很有想法的。
“没错,整整三只,看来今晚也别想睡觉了。”
波顿没好气的说道,同时指挥着赵离:“我们得把桌子和柜子都搬过来挡住门,这样更加安全一···嘿,弗兰肯,你在干什么?”
只见赵离在小屋中来回转悠着,似乎正在寻找什么。
没错,赵离打算出去干掉那三只水鬼,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他们的脑子,不对,应该说是“突变诱发物”。
托《战技:熊学派》和力大无穷勋章(白银级)的福,赵离认为现在这具身体的基础属性应该不会比正常青年男子弱,力量上更是有不少优势。
再加上在上个世界中得到的武道经验,干三只水鬼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像原先的弗兰肯沉迷死灵魔法,导致身体素质极为衰弱,大不如常人,偏偏法术也没学好,简直是个悲剧的废材。
既然要干水鬼,空手可不行,最好还是得拿武器,毕竟对方是魔怪类,赵离可不觉得能靠几拳头干掉它们。
赵离在小屋中找来找去,除了找到一把菜刀外,就只有解剖小动物、切切植物用的小刀了,不由皱起了眉头,靠这种武器杀鬼怪就感觉有些扯淡了。
忽然,赵离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快步走向了身体前主人的宝贝儿宠物“嗜血暴君”——就是那个站在墙角,看起来和个人体骨骼标本似的骷髅。
这具呆呆立在墙角的骷髅既然被弗兰肯称为“嗜血暴君”,那么自然是要配备嗜血杀戮的武器——一把看起来颇为锋利的伐木斧,只是到目前为止,这嗜血暴君连一只鸡也没杀到过。
“很好,看来《落樱神斧》又能重出江湖了。”赵离有些满意的想到。
“恩?抓的还挺紧?”赵离试着将斧头从骷髅手中拿下来,但是连连拿了两次,拽的骷髅一阵摇摆,也没把斧子给拿下来。
细细一看,发现斧柄上钻了数个洞,骷髅的手指正穿过小洞,紧紧攥成拳头,难怪拿不下斧子了。
赵离微微一想,就明白了。
弗兰肯这具宝贝骷髅实在不怎么正常好用,连斧子都没法拿牢,若是不用这种方法固定住斧子,怕是一挥手斧子就要飞出去。
“嗜血暴君,松开右手!”
赵离从脑海中翻阅着弗兰肯是如何操纵这具骷髅的,一边就试着让这具破骷髅松开手掌。
只见原本如同一具标本般一动不动的骷髅,漆黑的眼窝中慢慢亮起两团微弱的绿光——这是启动了的标志,然后这骷髅的左手缓缓抬起,咯吱、咯吱响了半天,稍稍张开了小半个手掌。
“我是叫你松开右手啊,真是个智障机器人,阿不,是智障骷髅。”
赵离虽然早就知道这个骷髅不是很好用,但也没想到那么弱智,索性直接用手抓住骷髅整个右手掌,顺着关节的方向,用力一拽。
咔擦——
只听得一声脆响,锋利的伐木斧,连带着木柄上的骷髅手掌,就这样被赵离抓在了手中。
看见赵离的动作,还顶着门的波顿一脸的目瞪口呆。
弗兰肯能拥有这样一具骨骼完整的骷髅战士可是花了不少心血,作为巫师学徒的他,可没办法直接从异界或是死者的尸骨上,召唤出一具骷髅来。
这个“嗜血暴君”可是弗兰肯当了好久的盗墓贼,挖了不知道多少个坟才拼凑出来的,同时,为了能唤醒骷髅的意识,更是为林地女巫做了不少可怕的事···
而且弗兰肯每天的重要日常工作之一,就是把“嗜血暴君”浑身上下,每一根骨头都擦洗的干干净净!
甚至为了让“嗜血暴君”更强大一些,弗兰肯不惜跑去连黑巫师们都觉得恐怖的乌鸦墓园找死灵草!
但是眼下,弗兰肯做了什么?
粗暴的把他最宝贝,最珍惜的“嗜血暴君”一只手掌给掰断了?
“弗兰肯,你、你是不是疯了?这可是你最心爱的骷髅战士啊!”
“还不是你惹的祸!”
波顿一边擦掉嘴角边的褐色液体,一边狠狠瞪了赵离一眼。
赵离知道这是波顿自己炼制的魔药,可以短暂提高自己的力量、速度之类的,不然身为一个体质孱弱的巫师学徒,可跑不了那么快。
“我把那该死的水鬼尸体处理掉的时候,回来的路上竟然又碰到了三只水鬼,都怪你,整整三只!”
正在这时,门口“嘭”的发出了一声震响,同时大力颤抖了一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撞了上来。
嘭!嘭!嘭!
接着,一阵接一阵的撞击此起彼伏的响起,将房梁、门框上的灰都震了下来,簌簌的落在赵离和波顿的头上、脸上。
同时,门外还传来了水鬼们黯哑的嘶叫,以及尖锐的蹼掌抓挠木头的声音。
过了好一阵子,门外的水鬼似乎放弃了撞门,但是仍然没有离开,在木屋各处抓挠、游荡着,似乎想寻找一个进门的入口。
“小屋还是挺结实的,应该安全了,等到明天早上,这些水鬼就会散去。”
波顿松了一大口气,同时看着赵离,不满的说道:“但是我们这个小屋算是完了,必须得搬家了,在沼泽森林里想找个安居地可不容易。”
水鬼是一种挺有记性的鬼怪,一旦发现过人类的踪迹后,每到夜间,就会不断的前来骚扰。
如果波顿和赵离以后不想每天听到撞门声,明天就必须得搬家了。
至于干掉门外三只水鬼这种事···
波顿是没指望过这种事的,虽然单只水鬼的实力并不算太强,从速度、力量上说,只是比普通成年男子要强壮一些。
但是水鬼再弱那也是魔怪啊,生命力比起人类来说要强的多了,而且对于毒性、魔法都有微弱的抵抗性,就算是单打独斗,波顿最多也就干掉一只。
至于更菜的弗兰肯就更不用说了,不然先前也不会被水鬼给单杀了。
“你刚才说外面是什么来着?三只水鬼?”
赵离松了一口大气,向着波顿反问。
根据弗兰肯的记忆,赵离知道这片沼泽森林中可怕的东西有不少,如果来的是个狼人、林精,或者嚎叫怪什么的,怕是这小屋就顶不住了,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也是完全无法抗衡的。
不过既然是水鬼···
赵离还是很有想法的。
“没错,整整三只,看来今晚也别想睡觉了。”
波顿没好气的说道,同时指挥着赵离:“我们得把桌子和柜子都搬过来挡住门,这样更加安全一···嘿,弗兰肯,你在干什么?”
只见赵离在小屋中来回转悠着,似乎正在寻找什么。
没错,赵离打算出去干掉那三只水鬼,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他们的脑子,不对,应该说是“突变诱发物”。
托《战技:熊学派》和力大无穷勋章(白银级)的福,赵离认为现在这具身体的基础属性应该不会比正常青年男子弱,力量上更是有不少优势。
再加上在上个世界中得到的武道经验,干三只水鬼应该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像原先的弗兰肯沉迷死灵魔法,导致身体素质极为衰弱,大不如常人,偏偏法术也没学好,简直是个悲剧的废材。
既然要干水鬼,空手可不行,最好还是得拿武器,毕竟对方是魔怪类,赵离可不觉得能靠几拳头干掉它们。
赵离在小屋中找来找去,除了找到一把菜刀外,就只有解剖小动物、切切植物用的小刀了,不由皱起了眉头,靠这种武器杀鬼怪就感觉有些扯淡了。
忽然,赵离想到了什么,脸上露出一丝喜色,快步走向了身体前主人的宝贝儿宠物“嗜血暴君”——就是那个站在墙角,看起来和个人体骨骼标本似的骷髅。
这具呆呆立在墙角的骷髅既然被弗兰肯称为“嗜血暴君”,那么自然是要配备嗜血杀戮的武器——一把看起来颇为锋利的伐木斧,只是到目前为止,这嗜血暴君连一只鸡也没杀到过。
“很好,看来《落樱神斧》又能重出江湖了。”赵离有些满意的想到。
“恩?抓的还挺紧?”赵离试着将斧头从骷髅手中拿下来,但是连连拿了两次,拽的骷髅一阵摇摆,也没把斧子给拿下来。
细细一看,发现斧柄上钻了数个洞,骷髅的手指正穿过小洞,紧紧攥成拳头,难怪拿不下斧子了。
赵离微微一想,就明白了。
弗兰肯这具宝贝骷髅实在不怎么正常好用,连斧子都没法拿牢,若是不用这种方法固定住斧子,怕是一挥手斧子就要飞出去。
“嗜血暴君,松开右手!”
赵离从脑海中翻阅着弗兰肯是如何操纵这具骷髅的,一边就试着让这具破骷髅松开手掌。
只见原本如同一具标本般一动不动的骷髅,漆黑的眼窝中慢慢亮起两团微弱的绿光——这是启动了的标志,然后这骷髅的左手缓缓抬起,咯吱、咯吱响了半天,稍稍张开了小半个手掌。
“我是叫你松开右手啊,真是个智障机器人,阿不,是智障骷髅。”
赵离虽然早就知道这个骷髅不是很好用,但也没想到那么弱智,索性直接用手抓住骷髅整个右手掌,顺着关节的方向,用力一拽。
咔擦——
只听得一声脆响,锋利的伐木斧,连带着木柄上的骷髅手掌,就这样被赵离抓在了手中。
看见赵离的动作,还顶着门的波顿一脸的目瞪口呆。
弗兰肯能拥有这样一具骨骼完整的骷髅战士可是花了不少心血,作为巫师学徒的他,可没办法直接从异界或是死者的尸骨上,召唤出一具骷髅来。
这个“嗜血暴君”可是弗兰肯当了好久的盗墓贼,挖了不知道多少个坟才拼凑出来的,同时,为了能唤醒骷髅的意识,更是为林地女巫做了不少可怕的事···
而且弗兰肯每天的重要日常工作之一,就是把“嗜血暴君”浑身上下,每一根骨头都擦洗的干干净净!
甚至为了让“嗜血暴君”更强大一些,弗兰肯不惜跑去连黑巫师们都觉得恐怖的乌鸦墓园找死灵草!
但是眼下,弗兰肯做了什么?
粗暴的把他最宝贝,最珍惜的“嗜血暴君”一只手掌给掰断了?
“弗兰肯,你、你是不是疯了?这可是你最心爱的骷髅战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