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少番外(二)恋上她的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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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住了十八天,医生对童曼洛说可以出院了,只是她一点都不高兴,她不知道出院了,该去哪里,于是,那天她不吃不喝,一直闷闷不乐,直到御天恒出现。
她蜷在床上,像个迷路的孩子一般,用一双迷蒙的大眼睛看着他,说出的话竟是,“你会把我丢到哪里?”
她的样子,让他想到母亲去世以后,他的无助……
其实,在从公司来医院的路上,御天恒就想过要怎么处理这个失忆的女孩,甚至他派人去调了航空公司的记录,要查到她的身份并不难,他可以送她回去的,但是这一刻,他竟想放弃了。
走过去,他坐在床边,看了她几秒,“如果让你跟我回家,你会不会害怕?”
她美丽的眼睛不曾闪动,直直的看着他,片刻后,摇头。
他有些意外她会答应,于是又补充,“我未婚,而且是一个人……诚如你叫的那样,我是大叔级的年龄,你确定要跟我这样的男人住在一起?”
她好看的眼睛像是疲倦了,终于眨了下,长长的睫毛睑下又张开,她点头,一只手拽住他的衣角,“我不怕!”
他这张对着她从来都是紧绷的脸,突然再也绷不住,唇角氤氲一层温柔的笑,伸手拍拍她的头,像是长辈宠溺孩子一般,“那就出院,回家!”
回家!两个字竟让她突然想哭,她竟有些想家了,想那个有爹地和妈咪宠着她的家,可是她不能回去,因为她现在就这样回去了,肯定还要被逼着嫁人,这次出逃,她就是要让家人看到她不嫁的决心。
御天恒住的是高级公寓,而不是别墅,这让从小都生活在别墅里的童曼洛很好奇,玄关处摆放着他的皮鞋,青一色的黑,每双都如新的一般,仿佛从未穿过,干净整洁的外套挂在那里,她看的第一眼,就感觉他的外套上有阳光的味道。
客厅里的布局和装修都是简单的色调,墙壁不是纯白,更像是米白,只有沙发是紫红紫红的,落地的米粉色窗帘已经拉起,午后的阳光穿窗而入,让整个室内如此温暖。
客厅虽然比不她家的大,却给她一种很紧凑的舒服感,其实,在以后童曼洛去过别人家以后,才发现他一个人住的客厅,还是大的浪费了。
童曼洛住在了他隔壁的房间,而他也给了她约法三章,第一,他睡觉时,不许制造任何声响吵醒他。第二,不许私自乱动家里的东西。第三,在这里住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她知道,他同意自己住下,已经是最大的恩赐,可对他这个没有一点公平而言的条约,仍然暗自不满,三条都是不许她,那他呢?是不是也该有什么不许呢?
童曼洛为了保住这个临时的住处,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还是接受了他的不平等条约,只是不想第一天,她就违反了。
在医院住的太久,她的生物钟早就被打乱,所以在搬进来的那天,她早早的就醒了,实在无聊之际,她便只能看电视,而怎么也没想到电视声音还是吵到了某人。
“你失忆,也代表连昨天晚上的事都会忘记吗?”大清早,她被他清厉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便对上他暗深的眸子,带着隐隐的怒意。
只是这怒意并没有吓到她,反而她看着他出神,穿着睡衣的他,少了严肃的正统,深咖色的真衣睡衣,质地下垂,让他有一种不容忽视的贵族之气,脚下纯白色的拖鞋,干净的让她不相信,而她确信那白色真的一尘不染。
那一刻,童曼洛想这个男人该有洁癖,要不然怎么能将拖鞋也穿的如此干净?
她不回答他,倒是看着他的目光有些肆无忌惮,他伸手拿过遥控器,“啪”的将电视关上,然后目光扫过她,“你都会干什么?”
“啊!”她没明白。
“会不会做饭?”其实,他问这句话时,早就知道她不会,那天在飞机上,几个黑衣人叫她小姐,而从她的气质上也能看出来,她是个尊贵的大小姐,大小姐怎么会做饭呢?
果然,童曼洛摇头。
“会不会洗衣服?”他又问。
她依然摇头,一双看着他的眼睛里多了些歉意。
“那你会做什么?打扫卫生,收拾房子总该会吧!”他对这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并没有多少好感,虽然现在的他是高贵在上,可小时候贫苦的经历让他对她这样的富人多少会有些淡淡的鄙夷。
童曼洛这次没有摇头,“大叔,我会煮咖啡,以后我天天给你煮咖啡,好不好?”
在看到御天恒额头升起的三条黑线时,童曼洛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她又叫他大叔。
其实他并不老,只是给人一种太稳重的感觉,这种感觉对于童曼洛来说,经常在父亲身上感觉到,所以,她才会叫他大叔。
在她以为他会发飙,或者直接将她扫地出门的时候,他却问了一句,差点让她败露身份的话,“你叫什么名字?”
“童……”只说了一个字,她便顿住,改口“同志,你……忘了?我失忆了!”
同志?御天恒的脸更黑了。
童曼洛意识到气氛不对,才想起来,‘同志’在现在这个社会的含义,赶紧解释,“我昨天在医院听别人都这么叫的……不让叫大叔,又不喜欢被叫同志,那我该叫你什么?”
御天恒有些哭笑不得,是啊?现在他们之间的称呼都是个问题,她总不能一直叫无名氏吧?而她叫他大叔,他当然不许。
吐了口气,御天恒看着眼前的女孩有些头疼,后悔自己一时心软,带回来了这么个大麻烦。
童曼洛呶着嘴,蜷在沙发里,像只流浪的小猫,他开口,“你以后就叫小猫吧?”
“我不要!”她拒绝,他蹙眉,她噘起了粉嘟嘟的小嘴,“干嘛给我取个动物的名字?”
御天恒最后的耐心也被她磨光,“那你觉得该叫干什么?”
童曼洛怎么会看不出他的不耐烦,她也深知他发火的后果,于是非常心不甘情不愿的回了句,“那就叫小猫吧!不过,以后我就叫你……”
她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叫我应子嘉!”
应子嘉?第一次,她知道他的名字,却觉得很好听。
这一次交锋过后,童曼洛在美丽的上海便以小猫的名字开始了新的生活,每天,她会给他煮一壶香浓的咖啡,而她也知道,他不要糖也不加奶精。
每次,看着他喝咖啡皱眉的样子,童曼洛都觉得他心底有一种比咖啡更苦的东西,只是她却看不到是什么。
不知不觉的,她和他就相处过了一个月,离他给的期限还剩六十天,这一个月,他们相处的还算和谐,他上班,她在家里蜗着,上网便成了她唯一的乐趣。
接到他电话的那天,童曼洛正看着网络电视剧,听到家里的电话响,她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因为这是她在住到这里以来,第一次听到这个电话有声音,有很多次,她都以为这个电话只是一个装饰品而已。
“把我床头柜上的文件袋送来!”他命令一般的语气,“出了公寓直接打车来嘉和国际,将文件袋交给前台秘书就可以!”
“哦!”她虽然不喜欢他冷冰冰外带命令的语调,可想想自己毕竟在他这里白吃白喝,为他做点事,也算少欠他一点。
那是她第一次走进他的卧室,与客厅的装饰差不多,颜色干净的近乎是白色,却又不是纯白,这样的色彩单调的让人感觉有些冷意,就如他给人的感觉。
拿档案袋的时候,她看到了床头柜上的一个相框,里面是一个女孩,很清纯的样子,那刻,她想照片的女人应该是他的女朋友。
童晕洛将相框放好,拿起文件袋就向外走,甚至忘记了,这是她住进这个房子以来,第一次走出门。
正午的阳光有些刺眼,她用手遮住,用了好一会才适应室外的强阳,她努力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对司机说了地址,半个小时以后,她来到嘉和国际,大厦上醒目的烫金字,让她想到自己家的公司,那刻,她竟真的想家了。
前台小姐听到童曼洛要给总裁送材料,目光不由的多看了她几眼,暗自猜测这个女孩的身份。
童曼洛礼貌的将档案材料递过,便退出了嘉和国际,因为御天恒只要求她将材料送到,现在送到了,她的任务也就完成,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没有他家的钥匙,而她也想当然的被拒之门外。
那天,她坐在门口一直等到很晚,直到后来,竟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御天恒回来的时候,便看到她真如流浪猫一般的缩在门口,莫明的,他的心又是一疼。
他将她抱起来的时候,她就醒了,“怎么睡在这里?”
童曼洛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我没有钥匙!”
御天恒这才想到这个问题,那天,他给了她房子的钥匙,她也不知道在哪里找了根带子,将那只白色的金属钥匙挂在了脖子上,她说,“这是我的标志,要是我哪天走丢了,你就可以凭这个找到我!”
说不清,听到这句话的情绪,御天恒只是觉得心底某处的柔软,被轻轻的触动了。
在医院住了十八天,医生对童曼洛说可以出院了,只是她一点都不高兴,她不知道出院了,该去哪里,于是,那天她不吃不喝,一直闷闷不乐,直到御天恒出现。
她蜷在床上,像个迷路的孩子一般,用一双迷蒙的大眼睛看着他,说出的话竟是,“你会把我丢到哪里?”
她的样子,让他想到母亲去世以后,他的无助……
其实,在从公司来医院的路上,御天恒就想过要怎么处理这个失忆的女孩,甚至他派人去调了航空公司的记录,要查到她的身份并不难,他可以送她回去的,但是这一刻,他竟想放弃了。
走过去,他坐在床边,看了她几秒,“如果让你跟我回家,你会不会害怕?”
她美丽的眼睛不曾闪动,直直的看着他,片刻后,摇头。
他有些意外她会答应,于是又补充,“我未婚,而且是一个人……诚如你叫的那样,我是大叔级的年龄,你确定要跟我这样的男人住在一起?”
她好看的眼睛像是疲倦了,终于眨了下,长长的睫毛睑下又张开,她点头,一只手拽住他的衣角,“我不怕!”
他这张对着她从来都是紧绷的脸,突然再也绷不住,唇角氤氲一层温柔的笑,伸手拍拍她的头,像是长辈宠溺孩子一般,“那就出院,回家!”
回家!两个字竟让她突然想哭,她竟有些想家了,想那个有爹地和妈咪宠着她的家,可是她不能回去,因为她现在就这样回去了,肯定还要被逼着嫁人,这次出逃,她就是要让家人看到她不嫁的决心。
御天恒住的是高级公寓,而不是别墅,这让从小都生活在别墅里的童曼洛很好奇,玄关处摆放着他的皮鞋,青一色的黑,每双都如新的一般,仿佛从未穿过,干净整洁的外套挂在那里,她看的第一眼,就感觉他的外套上有阳光的味道。
客厅里的布局和装修都是简单的色调,墙壁不是纯白,更像是米白,只有沙发是紫红紫红的,落地的米粉色窗帘已经拉起,午后的阳光穿窗而入,让整个室内如此温暖。
客厅虽然比不她家的大,却给她一种很紧凑的舒服感,其实,在以后童曼洛去过别人家以后,才发现他一个人住的客厅,还是大的浪费了。
童曼洛住在了他隔壁的房间,而他也给了她约法三章,第一,他睡觉时,不许制造任何声响吵醒他。第二,不许私自乱动家里的东西。第三,在这里住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她知道,他同意自己住下,已经是最大的恩赐,可对他这个没有一点公平而言的条约,仍然暗自不满,三条都是不许她,那他呢?是不是也该有什么不许呢?
童曼洛为了保住这个临时的住处,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还是接受了他的不平等条约,只是不想第一天,她就违反了。
在医院住的太久,她的生物钟早就被打乱,所以在搬进来的那天,她早早的就醒了,实在无聊之际,她便只能看电视,而怎么也没想到电视声音还是吵到了某人。
“你失忆,也代表连昨天晚上的事都会忘记吗?”大清早,她被他清厉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便对上他暗深的眸子,带着隐隐的怒意。
只是这怒意并没有吓到她,反而她看着他出神,穿着睡衣的他,少了严肃的正统,深咖色的真衣睡衣,质地下垂,让他有一种不容忽视的贵族之气,脚下纯白色的拖鞋,干净的让她不相信,而她确信那白色真的一尘不染。
那一刻,童曼洛想这个男人该有洁癖,要不然怎么能将拖鞋也穿的如此干净?
她不回答他,倒是看着他的目光有些肆无忌惮,他伸手拿过遥控器,“啪”的将电视关上,然后目光扫过她,“你都会干什么?”
“啊!”她没明白。
“会不会做饭?”其实,他问这句话时,早就知道她不会,那天在飞机上,几个黑衣人叫她小姐,而从她的气质上也能看出来,她是个尊贵的大小姐,大小姐怎么会做饭呢?
果然,童曼洛摇头。
“会不会洗衣服?”他又问。
她依然摇头,一双看着他的眼睛里多了些歉意。
“那你会做什么?打扫卫生,收拾房子总该会吧!”他对这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并没有多少好感,虽然现在的他是高贵在上,可小时候贫苦的经历让他对她这样的富人多少会有些淡淡的鄙夷。
童曼洛这次没有摇头,“大叔,我会煮咖啡,以后我天天给你煮咖啡,好不好?”
在看到御天恒额头升起的三条黑线时,童曼洛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很严重的错误,她又叫他大叔。
其实他并不老,只是给人一种太稳重的感觉,这种感觉对于童曼洛来说,经常在父亲身上感觉到,所以,她才会叫他大叔。
在她以为他会发飙,或者直接将她扫地出门的时候,他却问了一句,差点让她败露身份的话,“你叫什么名字?”
“童……”只说了一个字,她便顿住,改口“同志,你……忘了?我失忆了!”
同志?御天恒的脸更黑了。
童曼洛意识到气氛不对,才想起来,‘同志’在现在这个社会的含义,赶紧解释,“我昨天在医院听别人都这么叫的……不让叫大叔,又不喜欢被叫同志,那我该叫你什么?”
御天恒有些哭笑不得,是啊?现在他们之间的称呼都是个问题,她总不能一直叫无名氏吧?而她叫他大叔,他当然不许。
吐了口气,御天恒看着眼前的女孩有些头疼,后悔自己一时心软,带回来了这么个大麻烦。
童曼洛呶着嘴,蜷在沙发里,像只流浪的小猫,他开口,“你以后就叫小猫吧?”
“我不要!”她拒绝,他蹙眉,她噘起了粉嘟嘟的小嘴,“干嘛给我取个动物的名字?”
御天恒最后的耐心也被她磨光,“那你觉得该叫干什么?”
童曼洛怎么会看不出他的不耐烦,她也深知他发火的后果,于是非常心不甘情不愿的回了句,“那就叫小猫吧!不过,以后我就叫你……”
她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叫我应子嘉!”
应子嘉?第一次,她知道他的名字,却觉得很好听。
这一次交锋过后,童曼洛在美丽的上海便以小猫的名字开始了新的生活,每天,她会给他煮一壶香浓的咖啡,而她也知道,他不要糖也不加奶精。
每次,看着他喝咖啡皱眉的样子,童曼洛都觉得他心底有一种比咖啡更苦的东西,只是她却看不到是什么。
不知不觉的,她和他就相处过了一个月,离他给的期限还剩六十天,这一个月,他们相处的还算和谐,他上班,她在家里蜗着,上网便成了她唯一的乐趣。
接到他电话的那天,童曼洛正看着网络电视剧,听到家里的电话响,她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因为这是她在住到这里以来,第一次听到这个电话有声音,有很多次,她都以为这个电话只是一个装饰品而已。
“把我床头柜上的文件袋送来!”他命令一般的语气,“出了公寓直接打车来嘉和国际,将文件袋交给前台秘书就可以!”
“哦!”她虽然不喜欢他冷冰冰外带命令的语调,可想想自己毕竟在他这里白吃白喝,为他做点事,也算少欠他一点。
那是她第一次走进他的卧室,与客厅的装饰差不多,颜色干净的近乎是白色,却又不是纯白,这样的色彩单调的让人感觉有些冷意,就如他给人的感觉。
拿档案袋的时候,她看到了床头柜上的一个相框,里面是一个女孩,很清纯的样子,那刻,她想照片的女人应该是他的女朋友。
童晕洛将相框放好,拿起文件袋就向外走,甚至忘记了,这是她住进这个房子以来,第一次走出门。
正午的阳光有些刺眼,她用手遮住,用了好一会才适应室外的强阳,她努力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对司机说了地址,半个小时以后,她来到嘉和国际,大厦上醒目的烫金字,让她想到自己家的公司,那刻,她竟真的想家了。
前台小姐听到童曼洛要给总裁送材料,目光不由的多看了她几眼,暗自猜测这个女孩的身份。
童曼洛礼貌的将档案材料递过,便退出了嘉和国际,因为御天恒只要求她将材料送到,现在送到了,她的任务也就完成,只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没有他家的钥匙,而她也想当然的被拒之门外。
那天,她坐在门口一直等到很晚,直到后来,竟不知不觉中睡着了,御天恒回来的时候,便看到她真如流浪猫一般的缩在门口,莫明的,他的心又是一疼。
他将她抱起来的时候,她就醒了,“怎么睡在这里?”
童曼洛揉了揉眼睛,睡眼惺忪,“我没有钥匙!”
御天恒这才想到这个问题,那天,他给了她房子的钥匙,她也不知道在哪里找了根带子,将那只白色的金属钥匙挂在了脖子上,她说,“这是我的标志,要是我哪天走丢了,你就可以凭这个找到我!”
说不清,听到这句话的情绪,御天恒只是觉得心底某处的柔软,被轻轻的触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