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色男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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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烨是假装失忆的,这一点,我一直有点预感,可终究不敢相信。
那时,我想不明白他假装的初衷是什么,现在,我想明白了。
李承烨要牺牲自己,来保全自己的种族。
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啊,不过李承烨能这样做,我一点也不奇怪。
房间里静了下来,我突然想到,墙壁里还有一个人。
色男此时正在墙壁里藏着,也不知如何了。他曾经叮嘱过我,千万不要把他在墙壁里的秘密说出去,可事到如今,我觉得没什么可瞒着的了。
想到这里,我拍拍李承烨的肩膀,示意他和宛初跟我一起进到里屋去。
在里屋,我轻轻敲了敲墙壁,那里是空的,发出嘟嘟的声音。
可奇怪的是,我听不到呼吸声。
看准了下方的位置,我用力一拳头砸了过去,墙壁上瞬间出了一个黑洞。
顺着黑洞,我双手往上一提,整面墙被我掀开了一个一人多高的裂口。
果然,墙壁对面不是隔壁的房间,而是一个夹层,夹层不大,也就一人宽,里面扔着一件沾满血的衣服。
可是……没有人。
里面没有一个人。
李承烨和宛初都露出惊诧的表情,问我在干什么,我急忙跳进夹层里,捡起里面的衣服,那确实是色男的衣服。
可是,色男什么时候跑掉了?
仔细检查了一下墙壁的缝隙,最后,被我在墙壁的深处发现了一个松动的砖头,从外面扣动这个砖头,就可以将整面墙打开。
经过我仔细研究,发现从里面是绝对不可能打开这面墙的,也就是说,色男不是自己逃出来的。
而是有人,趁着我们在楼下吃饭的这段时间,将他放了出来。
或者说,是那个将他关进去的人,发现他暴露了,将他带到了另外的一个地方。
在宛初和李承烨的追问下,我简单的说明了一下情况。当他们知道色男就在这里关着时,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李承烨对色男的印象不错,他说,色男虽说猥琐一点,不过在他的档案里,几乎从没有犯事过。和他那个姐姐比起来,他真的算是很好的人了。
我四处看了看,发现窗口有轻微开动的痕迹,便急忙走过去,推开窗户。
外面什么都没有,不过我记得,刚才我们离开时,窗户是紧紧关着的。
看来,那人是从窗口进来的,又是从窗口出去的。
将窗口彻底打开,脑袋探出去,我在窗户外面的墙壁上,看到了一滴血迹。
轻轻用手沾了一下,放到嘴边一抿,我便分辨出,那是血族人特有的血。
是色男的。
外面已是漆黑一片,我没有跟宛初打招呼,便从窗口跳了下去,借着夜色,跳到了楼下。
西藏的建筑比较古朴,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宁静的街道上,时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车辆出现,大约是天气冷的缘故,街上的行人不多,偶尔有一两个藏民出现,也是穿得格外厚重。
和北京,西安完全不同的是,这个城市的空气格外稀薄且清新,我在稀薄的空气中搜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像一只猎犬一样,在城市的小街道里奔跑着。
我能听到身后有人追来,一个高大,健硕的脚步声,一个娇小,矫捷的脚步声,是李承烨和宛初。
狂奔了七八里地后,我终于在一处民居前停了下来。
血腥味在这里就停止了,我深吸一口气,方圆几百米的地方,都没有了血腥味。
唯独这个民居门口的石头上,有一滴新鲜的血液。
血液仿佛是故意滴答上去的,在用它的味道向我打招呼。
宛初很快就到了,我没跟她们解释,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这个民居。
没有装破门进去,是因为我听到里面有孩童玩闹的声音。
很明显,这是一处很普通的人家,从门前的对联来看,还是一家汉民。
对方藏到了这里,便是要掩人耳目,以普通老百姓做掩护,让跟踪过来的人不敢造次。
到现在,我还不能确定,到底是劫持色男的人故意留下血渍,吸引我们过来的呢,还是色男私自留下了血渍,让我来救他呢。
和宛初,李承烨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之后,宛初上前一步,轻轻敲了几下门。
这是个平房,有一个小小的院落,铁门上还贴着大大的福字,不是买的那种印刷好的福字,而是人手工用毛笔写上去的,和对联一起,字迹写得格外工整。
在宛初敲到第三下的时候,里面传来了一个稚嫩的童音。
“谁啊?”
宛初挤出一丝笑:“送快递的,开下门。”
送快递的,无疑是现在最合适的敲门方式,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快递单接,即便最近几天没有买东西,也说不好会是前段时间的。
里面的稚嫩童音哦了一声,传来了一阵琐碎的脚步声。
单从脚步声上来看,那应该是一个五六岁的孩童,跑得很快,但是很容易跌倒,很快就出现在门后面,轻轻拨弄了一下门栓,门就要开了。
就在门马上要打开的时候,孩童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丫头,谁啊,就乱开门。”
那是一个老人的声音,随着声音的接近,有一个蹒跚的脚步声从后面传了过来。
我和宛初对视了一眼,正在犹豫着该怎么办时,那孩童突然说了一句话。
“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啊……”
我心里一咯噔,孩子的声音,明显是跟身后的那个老头说的!!!
李承烨是假装失忆的,这一点,我一直有点预感,可终究不敢相信。
那时,我想不明白他假装的初衷是什么,现在,我想明白了。
李承烨要牺牲自己,来保全自己的种族。
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啊,不过李承烨能这样做,我一点也不奇怪。
房间里静了下来,我突然想到,墙壁里还有一个人。
色男此时正在墙壁里藏着,也不知如何了。他曾经叮嘱过我,千万不要把他在墙壁里的秘密说出去,可事到如今,我觉得没什么可瞒着的了。
想到这里,我拍拍李承烨的肩膀,示意他和宛初跟我一起进到里屋去。
在里屋,我轻轻敲了敲墙壁,那里是空的,发出嘟嘟的声音。
可奇怪的是,我听不到呼吸声。
看准了下方的位置,我用力一拳头砸了过去,墙壁上瞬间出了一个黑洞。
顺着黑洞,我双手往上一提,整面墙被我掀开了一个一人多高的裂口。
果然,墙壁对面不是隔壁的房间,而是一个夹层,夹层不大,也就一人宽,里面扔着一件沾满血的衣服。
可是……没有人。
里面没有一个人。
李承烨和宛初都露出惊诧的表情,问我在干什么,我急忙跳进夹层里,捡起里面的衣服,那确实是色男的衣服。
可是,色男什么时候跑掉了?
仔细检查了一下墙壁的缝隙,最后,被我在墙壁的深处发现了一个松动的砖头,从外面扣动这个砖头,就可以将整面墙打开。
经过我仔细研究,发现从里面是绝对不可能打开这面墙的,也就是说,色男不是自己逃出来的。
而是有人,趁着我们在楼下吃饭的这段时间,将他放了出来。
或者说,是那个将他关进去的人,发现他暴露了,将他带到了另外的一个地方。
在宛初和李承烨的追问下,我简单的说明了一下情况。当他们知道色男就在这里关着时,都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李承烨对色男的印象不错,他说,色男虽说猥琐一点,不过在他的档案里,几乎从没有犯事过。和他那个姐姐比起来,他真的算是很好的人了。
我四处看了看,发现窗口有轻微开动的痕迹,便急忙走过去,推开窗户。
外面什么都没有,不过我记得,刚才我们离开时,窗户是紧紧关着的。
看来,那人是从窗口进来的,又是从窗口出去的。
将窗口彻底打开,脑袋探出去,我在窗户外面的墙壁上,看到了一滴血迹。
轻轻用手沾了一下,放到嘴边一抿,我便分辨出,那是血族人特有的血。
是色男的。
外面已是漆黑一片,我没有跟宛初打招呼,便从窗口跳了下去,借着夜色,跳到了楼下。
西藏的建筑比较古朴,没有什么高楼大厦,宁静的街道上,时不时的有三三两两的车辆出现,大约是天气冷的缘故,街上的行人不多,偶尔有一两个藏民出现,也是穿得格外厚重。
和北京,西安完全不同的是,这个城市的空气格外稀薄且清新,我在稀薄的空气中搜寻到了淡淡的血腥气,像一只猎犬一样,在城市的小街道里奔跑着。
我能听到身后有人追来,一个高大,健硕的脚步声,一个娇小,矫捷的脚步声,是李承烨和宛初。
狂奔了七八里地后,我终于在一处民居前停了下来。
血腥味在这里就停止了,我深吸一口气,方圆几百米的地方,都没有了血腥味。
唯独这个民居门口的石头上,有一滴新鲜的血液。
血液仿佛是故意滴答上去的,在用它的味道向我打招呼。
宛初很快就到了,我没跟她们解释,只是静静的看着眼前的这个民居。
没有装破门进去,是因为我听到里面有孩童玩闹的声音。
很明显,这是一处很普通的人家,从门前的对联来看,还是一家汉民。
对方藏到了这里,便是要掩人耳目,以普通老百姓做掩护,让跟踪过来的人不敢造次。
到现在,我还不能确定,到底是劫持色男的人故意留下血渍,吸引我们过来的呢,还是色男私自留下了血渍,让我来救他呢。
和宛初,李承烨进行了简单的交流之后,宛初上前一步,轻轻敲了几下门。
这是个平房,有一个小小的院落,铁门上还贴着大大的福字,不是买的那种印刷好的福字,而是人手工用毛笔写上去的,和对联一起,字迹写得格外工整。
在宛初敲到第三下的时候,里面传来了一个稚嫩的童音。
“谁啊?”
宛初挤出一丝笑:“送快递的,开下门。”
送快递的,无疑是现在最合适的敲门方式,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快递单接,即便最近几天没有买东西,也说不好会是前段时间的。
里面的稚嫩童音哦了一声,传来了一阵琐碎的脚步声。
单从脚步声上来看,那应该是一个五六岁的孩童,跑得很快,但是很容易跌倒,很快就出现在门后面,轻轻拨弄了一下门栓,门就要开了。
就在门马上要打开的时候,孩童的身后传来了一个声音。
“丫头,谁啊,就乱开门。”
那是一个老人的声音,随着声音的接近,有一个蹒跚的脚步声从后面传了过来。
我和宛初对视了一眼,正在犹豫着该怎么办时,那孩童突然说了一句话。
“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啊……”
我心里一咯噔,孩子的声音,明显是跟身后的那个老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