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离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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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周六,汪洋修一大早就起来给胡文浩煲猪脚豆腐汤,听人说猪脚豆腐对恢复皮肤伤口有特别好的功效。她把煲好的汤盛到保温瓶里,把头一天晚上给小无语买好的零食装好,打算顺路先去看小无语后去医院陪伴胡文浩。
她刚抱起小无语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是何建翔打来的,问她胡文浩是不是和她在一起?汪洋修感觉事情不妙,匆忙赶到医院。
“他伤口还没完全好能去哪?什么时候走的知道吗?”汪洋修急切地问何建翔。
“我今天值班,这会儿不忙就过来看看他,发现人就不见了,手机关机,护工孙大哥也不在。”何建翔说。
正说着,护工孙大哥从门外走了进来,说刚才出去吃饭了,也就出去有半个多小时,走之前胡文浩还在。
何建翔又仔细询问了值班护士,护士也一脸无辜,只有查看医院的监控录像了。
监控录像显示:在今早七点之前一个身材和胡文浩很相似的人走出医院大门,头上好像披着一件衣服,包裹的挺严实,然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向东驶去,因为离得较远没有看清车牌号。
汪洋修无力地瘫坐在沙发里,手机时刻握在手上,手机铃声每次响起她都迫不及待地接起电话,然后,又沮丧地闭上双眸,瞬间有泪滴滑落。
晚上,何建翔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胡文浩打来的。他让何建翔转达给汪洋修,大意是他很好,不用担心不要报警,他只想一个人静一静,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没等何建翔说话电话就挂断了,然后显示关机状态。
何建翔立刻给汪洋修打了电话,转述了胡文浩的原意。汪洋修长长叹了一口气:“昨天公安局的办案警察还夸奖他是‘救人英雄’,他不但冒着生命危险救人还承担了所有责任,还给了三个客户一定的经济补偿,处理得叫个完美,今天怎么就当逃兵了?想过我有多担心他吗?”汪洋修哽咽了。
“冷静点儿,他很理智不会做傻事的,如果能保证伤口不感染静一静也是好事。”何建翔说。
胡文浩当天乘坐出租车来到离清城两百公里以外的一个比较偏僻的村庄附近,河对面有一个小村庄,村庄因太小而得名——豆庄。
豆庄一共才有十几户人家,十几间草房错落有致地建在山脚下的避风处,村庄前的一条河是全村人的生命线,出村进村都需要渡河,一些生活必需品都是从河对岸镇上的集市购买回来的,粮食和蔬菜不仅能自给自足,剩下的部分还拿到集市上去卖,换来钱买些生活用品,自家也有养猪和鸡鸭鹅的,但一般不卖,村民们还保持着比较原始的生活方式。
胡文浩从前在报纸上见过报道豆庄的新闻:民风淳朴,环境天然,有“世外桃源”之说。于是,想迅速逃离现实压力的胡文浩选择在豆庄落脚。
胡文浩万万没有想到一进村子就被当做盗贼抓了起来,被五花大绑地绑在村口的老榆树上动弹不得,疼得他龇牙咧嘴面目狰狞。村民张水生是负责管理豆庄治安的组长,他用手揭开包裹在胡文浩头上的衣服看了一眼,结果吓得撒腿就跑,其余的村民谁也不敢靠近这个“贼”,传说像个怪物。
胡文浩从医院出来就已经用绒里的上衣把自己的脸包裹的严严实实,生怕脸上的伤疤吓到别人,也正是因为他把自己包裹的太严实村民以为是贼才被抓了起来,直到傍晚村长从镇里办事回来才给他松了绑。
村长是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看见胡文浩满脸血迹斑斑的伤疤并没有表现出害怕的样子,反而显得十分同情。表情严肃地问胡文浩:“你受伤了怎么没有去医院?”
“我刚出院,想找个地方养伤。”胡文浩回答。
“为什么不回家修养?家里是养伤最好的地方。”村长问。
“我......我已经没有家了,都被大火烧了。”
女人内心深处的柔软和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以后,你就拿豆庄当自己家吧!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只要不做违法的事儿,我们不会赶你走的。”
“谢谢!太感谢了!”胡文浩深深鞠了一躬。
“我是豆庄的村长,你以后就叫我凤姐。饿了吧?到我家去吃饭吧。”说着,凤姐就引领胡文浩往自己家走。
围观的村民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叫好声口哨声此起彼伏。
胡文浩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凤姐特意给他煮了小米粥和鸡蛋,胡文浩很是感动。
凤姐叫金玉凤,丈夫两年前病故,为了照顾好年迈的婆婆,于是,她把婆婆接过来和自己一起生活。女儿小溪乖巧懂事,在镇里的初中上学,平时住校周末回家。
“你吃完就睡这儿吧,我和女儿去东屋陪婆婆睡。”凤姐说完转身出去了。
胡文浩躺在茅草屋里,两眼久久地盯着房梁,静谧的小村庄似乎把他焦躁不安的心染成宁静。
挂在房梁上的白炽灯发出柔和的光,屋外漆黑一片,偶尔传来几声犬吠。
胡文浩一觉醒来已经天光大亮,被烧伤之后这还是第一次一觉睡到天亮。房梁上的白炽灯还亮着,他慢慢活动身体,从炕上爬起来把等关掉,再缓缓下地。
凤姐已经做好了早饭,女儿小溪过来喊胡文浩去东屋吃饭,胡文浩连声答应着好。等他来到东屋看见长方形的四脚饭桌已经摆在炕上,四个人的碗筷也已经整齐地摆放好。
“你今天就在家养伤,有事儿跟婆婆说就行,她耳朵有点儿背,你大点儿声,小溪今天也在家。”凤姐说。
胡文浩点点头说:“好。”
“妈我今天下午就得回学校,别忘了回来送我。”小溪说。
“我知道,忘不了,我走了。”凤姐走出房门又返回来看着胡文浩:“你叫什么名字?”
胡文浩犹豫了一下:“我姓胡,叫胡汉。”
今天是周六,汪洋修一大早就起来给胡文浩煲猪脚豆腐汤,听人说猪脚豆腐对恢复皮肤伤口有特别好的功效。她把煲好的汤盛到保温瓶里,把头一天晚上给小无语买好的零食装好,打算顺路先去看小无语后去医院陪伴胡文浩。
她刚抱起小无语手机铃声就响了起来,是何建翔打来的,问她胡文浩是不是和她在一起?汪洋修感觉事情不妙,匆忙赶到医院。
“他伤口还没完全好能去哪?什么时候走的知道吗?”汪洋修急切地问何建翔。
“我今天值班,这会儿不忙就过来看看他,发现人就不见了,手机关机,护工孙大哥也不在。”何建翔说。
正说着,护工孙大哥从门外走了进来,说刚才出去吃饭了,也就出去有半个多小时,走之前胡文浩还在。
何建翔又仔细询问了值班护士,护士也一脸无辜,只有查看医院的监控录像了。
监控录像显示:在今早七点之前一个身材和胡文浩很相似的人走出医院大门,头上好像披着一件衣服,包裹的挺严实,然后上了一辆出租车向东驶去,因为离得较远没有看清车牌号。
汪洋修无力地瘫坐在沙发里,手机时刻握在手上,手机铃声每次响起她都迫不及待地接起电话,然后,又沮丧地闭上双眸,瞬间有泪滴滑落。
晚上,何建翔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是胡文浩打来的。他让何建翔转达给汪洋修,大意是他很好,不用担心不要报警,他只想一个人静一静,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没等何建翔说话电话就挂断了,然后显示关机状态。
何建翔立刻给汪洋修打了电话,转述了胡文浩的原意。汪洋修长长叹了一口气:“昨天公安局的办案警察还夸奖他是‘救人英雄’,他不但冒着生命危险救人还承担了所有责任,还给了三个客户一定的经济补偿,处理得叫个完美,今天怎么就当逃兵了?想过我有多担心他吗?”汪洋修哽咽了。
“冷静点儿,他很理智不会做傻事的,如果能保证伤口不感染静一静也是好事。”何建翔说。
胡文浩当天乘坐出租车来到离清城两百公里以外的一个比较偏僻的村庄附近,河对面有一个小村庄,村庄因太小而得名——豆庄。
豆庄一共才有十几户人家,十几间草房错落有致地建在山脚下的避风处,村庄前的一条河是全村人的生命线,出村进村都需要渡河,一些生活必需品都是从河对岸镇上的集市购买回来的,粮食和蔬菜不仅能自给自足,剩下的部分还拿到集市上去卖,换来钱买些生活用品,自家也有养猪和鸡鸭鹅的,但一般不卖,村民们还保持着比较原始的生活方式。
胡文浩从前在报纸上见过报道豆庄的新闻:民风淳朴,环境天然,有“世外桃源”之说。于是,想迅速逃离现实压力的胡文浩选择在豆庄落脚。
胡文浩万万没有想到一进村子就被当做盗贼抓了起来,被五花大绑地绑在村口的老榆树上动弹不得,疼得他龇牙咧嘴面目狰狞。村民张水生是负责管理豆庄治安的组长,他用手揭开包裹在胡文浩头上的衣服看了一眼,结果吓得撒腿就跑,其余的村民谁也不敢靠近这个“贼”,传说像个怪物。
胡文浩从医院出来就已经用绒里的上衣把自己的脸包裹的严严实实,生怕脸上的伤疤吓到别人,也正是因为他把自己包裹的太严实村民以为是贼才被抓了起来,直到傍晚村长从镇里办事回来才给他松了绑。
村长是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看见胡文浩满脸血迹斑斑的伤疤并没有表现出害怕的样子,反而显得十分同情。表情严肃地问胡文浩:“你受伤了怎么没有去医院?”
“我刚出院,想找个地方养伤。”胡文浩回答。
“为什么不回家修养?家里是养伤最好的地方。”村长问。
“我......我已经没有家了,都被大火烧了。”
女人内心深处的柔软和恻隐之心油然而生:“以后,你就拿豆庄当自己家吧!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只要不做违法的事儿,我们不会赶你走的。”
“谢谢!太感谢了!”胡文浩深深鞠了一躬。
“我是豆庄的村长,你以后就叫我凤姐。饿了吧?到我家去吃饭吧。”说着,凤姐就引领胡文浩往自己家走。
围观的村民不约而同地鼓起掌来,叫好声口哨声此起彼伏。
胡文浩一整天没吃东西了,凤姐特意给他煮了小米粥和鸡蛋,胡文浩很是感动。
凤姐叫金玉凤,丈夫两年前病故,为了照顾好年迈的婆婆,于是,她把婆婆接过来和自己一起生活。女儿小溪乖巧懂事,在镇里的初中上学,平时住校周末回家。
“你吃完就睡这儿吧,我和女儿去东屋陪婆婆睡。”凤姐说完转身出去了。
胡文浩躺在茅草屋里,两眼久久地盯着房梁,静谧的小村庄似乎把他焦躁不安的心染成宁静。
挂在房梁上的白炽灯发出柔和的光,屋外漆黑一片,偶尔传来几声犬吠。
胡文浩一觉醒来已经天光大亮,被烧伤之后这还是第一次一觉睡到天亮。房梁上的白炽灯还亮着,他慢慢活动身体,从炕上爬起来把等关掉,再缓缓下地。
凤姐已经做好了早饭,女儿小溪过来喊胡文浩去东屋吃饭,胡文浩连声答应着好。等他来到东屋看见长方形的四脚饭桌已经摆在炕上,四个人的碗筷也已经整齐地摆放好。
“你今天就在家养伤,有事儿跟婆婆说就行,她耳朵有点儿背,你大点儿声,小溪今天也在家。”凤姐说。
胡文浩点点头说:“好。”
“妈我今天下午就得回学校,别忘了回来送我。”小溪说。
“我知道,忘不了,我走了。”凤姐走出房门又返回来看着胡文浩:“你叫什么名字?”
胡文浩犹豫了一下:“我姓胡,叫胡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