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4章 季桔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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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莫尉雨眼中的殷虹消失,他坐在床边,轻叹了口气,“不行,找不到血蚊虫的宿主。”
和其他的神秘不同。
血蚊虫乃是古老的虫妖,并没办法将身体缥缈,化作云烟。
故而……
血蚊虫在华夏祸乱一方,就算有妖宫境的修为,同样容易被神明发现。
不过前提。
血蚊虫没有选择寄生在凡人体里。
若是寄生?
找不到宿主,便永不可能找到血蚊虫。不过选择寄生,血蚊虫同样没办法祸乱一方,有利有弊吧。
“那血蚊虫应该是知道,跆拳道协会的女子没能杀死我,所以藏了起来……”
莫尉雨判断道。
他不相信,血蚊虫会轻易离开。
对方突破到妖宫境后,不但可以施展血毒,还掌握了寄生之法。怎会善罢甘休,放下仇恨……?
“正好明天周末,我在江北市找找血蚊虫的宿主。”
莫尉雨有了计划。
寻找宿主,说困难也难,说容易……?其实也挺容易的。
只要通过法眼,去看江北市凡人的过去,便有希望,发现血蚊虫的足迹。
顺着足迹追寻。
就可以找到血蚊虫的下落……只是,这样很消耗法力,而且?江北市人口不计其数,寻找血蚊虫,完全是赌运气的行为。
运气好。
出门就可以找到。
运气不好,几个月都没办法,发现血蚊虫的足迹!
不过周末莫尉雨闲着也是闲着,出去溜达一下挺好。
“对了,好久没关注季桔了,看看她在干什么?”忽而想到,自己还有个女朋友,莫尉雨哑然一笑。
这两周。
他一心学习苍河九炼,没空关注季桔,差点都要忘记对方长什么样子。
法眼一开。
莫尉雨看到在江北一家高档西餐厅,正和一名眉清目秀少年约会的季桔。
“??”
看到这一幕。
莫尉雨直接懵了!不是季桔她、她什么意思?给本神明戴绿帽子!?
“我踏马的!”
一阵儿气急败坏,莫尉雨差点提刀,去高档西餐厅,找那莫约十八、九岁的少年拼命。
半晌。
他冷静下来,开始关注那名眉清目秀的少年,“这货是谁啊?敢勾搭我女朋友?小命不想要了吧!”
探查了少年的过去。
莫尉雨知道,对方叫做王茗祁,和季桔一样,都是国贸系的学生。
不过,季桔是在国贸三班,而王茗祁则是在国贸六班。
说起来。
两人的相遇,和莫尉雨还有不小的关系。那天王茗祁走在江北大学的校园中,因为穿了件莫尉雨同样穿过的衣服,恰巧被季桔撞见……
于是乎。
季桔二话不说,拽住王茗祁,就是一顿痛揍!等打完才发现自己打错了人。后来为了弥补歉意,主动请王茗祁吃饭,两人也逐渐熟络起来。
“啧啧啧,真惨。”
看到这一结果,莫尉雨顿时有些同情王茗祁,可旋即他一愣,“不对啊,我被带了绿帽子,惨的人难道不应该是我?”
要知道。
王茗祁和季桔的约会,可不是一次两次。算上今天,足有三次。
唯一让莫尉雨欣慰的是。
两人约会至今,连手都还没拉过。否则,莫尉雨肯定没办法像现在这样保持平静。
“这可咋整,血蚊虫没找到,我女朋友踏马的先和别人跑了?”
莫尉雨一脸纠结。
虽说现在,王茗祁没和季桔告白。
可……
法眼探查未来,他知道,王茗祁打算下周在国贸系三班门口,当着全班学生的面,给季桔来一场盛世告白。
告白不告白没什么。
这毕竟是王茗祁一厢情愿。
但问题是?
季桔被感动的稀里哗啦,流着眼泪答应是什么鬼?喂喂……你可是本神明的女朋友啊。不能乱来!
“真难受啊。”
莫尉雨叫苦不迭,季桔失忆,根本不记得自己,若他出面解释,搞不好……还会让女友送到警察局。
“要不?借此机会,我和季桔分手算了。等她恢复记忆,发现对不起我,估计不会再提结婚事宜。”
莫尉雨嘀咕,“不过,季桔毕竟是富婆唉,真分手了我还有一些不舍得呢。呸呸,本神明什么时候这么庸俗了?”
“对!分手!”
“我都没在华夏浪够呢,结婚?结什么婚!”
“姜荷都比季桔善解人意。”
这样的念头刚生出。
莫尉雨眼前,又不由自主浮现出在江北咖啡厅,季桔不顾一切用器具,救下自己的画面。
想到少女认真的目光。
莫尉雨心一软,叹息道:“唉,本神明还是太善良,狠不下心。”
“季桔从瑶池圣宫偷跑到江北,可是为了找我。如果这样分手,只怕她会很难过吧?”
苦笑摇头。
莫尉雨把这样的念头,抛之脑后。
就算要分手?
他也不会用这样卑鄙的手段,而是要等季桔恢复记忆后,走到她面前,堂堂正正,不卑不亢的喊出‘分手’两字!
当然……
等季桔恢复记忆,莫尉雨有没有这个勇气,就要另说了。
“王茗祁?小伙子,可以的,敢和本神明的女友告白。看我不好好安排你一下!”
莫尉雨耐人寻味道。
既然不打算和季桔分手,他当然没办法允许,其他学生和季桔走的这么近。
“告白的时间是下周四,嗯,还早,先睡觉吧。”
莫尉雨打了个哈欠。
王茗祁毕竟是红尘世间的凡人,他没怎么放在心里。明天,肯定还是要先去找血蚊虫。
神秘……
才是让莫尉雨真的忌惮的存在。血蚊虫不死,江北市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祸乱和灾劫。
将会有无数人死在血蚊虫的爪牙里。
……
月落日升。
周六,上午八点。
莫尉雨揉了揉眼睛,“睡的好香。嗯,该去干正事了。”
走出卧室。
正在准备早饭的王珍芳看到他,不由笑着道:“小雨起来啦?今天周末,怎么不多睡一会?”
经过昨天的事情。
王珍芳心中,也是彻底接纳了莫尉雨,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待。
“嗯,今天有点事情,要出去一趟。”莫尉雨则道。
“那吃了早饭在走吧?”王珍芳说着,倒了一杯牛奶给莫尉雨。
“谢谢舅妈。”
吃过早饭,八点二十,莫尉雨离开了家门。
……
夜已深。
莫尉雨眼中的殷虹消失,他坐在床边,轻叹了口气,“不行,找不到血蚊虫的宿主。”
和其他的神秘不同。
血蚊虫乃是古老的虫妖,并没办法将身体缥缈,化作云烟。
故而……
血蚊虫在华夏祸乱一方,就算有妖宫境的修为,同样容易被神明发现。
不过前提。
血蚊虫没有选择寄生在凡人体里。
若是寄生?
找不到宿主,便永不可能找到血蚊虫。不过选择寄生,血蚊虫同样没办法祸乱一方,有利有弊吧。
“那血蚊虫应该是知道,跆拳道协会的女子没能杀死我,所以藏了起来……”
莫尉雨判断道。
他不相信,血蚊虫会轻易离开。
对方突破到妖宫境后,不但可以施展血毒,还掌握了寄生之法。怎会善罢甘休,放下仇恨……?
“正好明天周末,我在江北市找找血蚊虫的宿主。”
莫尉雨有了计划。
寻找宿主,说困难也难,说容易……?其实也挺容易的。
只要通过法眼,去看江北市凡人的过去,便有希望,发现血蚊虫的足迹。
顺着足迹追寻。
就可以找到血蚊虫的下落……只是,这样很消耗法力,而且?江北市人口不计其数,寻找血蚊虫,完全是赌运气的行为。
运气好。
出门就可以找到。
运气不好,几个月都没办法,发现血蚊虫的足迹!
不过周末莫尉雨闲着也是闲着,出去溜达一下挺好。
“对了,好久没关注季桔了,看看她在干什么?”忽而想到,自己还有个女朋友,莫尉雨哑然一笑。
这两周。
他一心学习苍河九炼,没空关注季桔,差点都要忘记对方长什么样子。
法眼一开。
莫尉雨看到在江北一家高档西餐厅,正和一名眉清目秀少年约会的季桔。
“??”
看到这一幕。
莫尉雨直接懵了!不是季桔她、她什么意思?给本神明戴绿帽子!?
“我踏马的!”
一阵儿气急败坏,莫尉雨差点提刀,去高档西餐厅,找那莫约十八、九岁的少年拼命。
半晌。
他冷静下来,开始关注那名眉清目秀的少年,“这货是谁啊?敢勾搭我女朋友?小命不想要了吧!”
探查了少年的过去。
莫尉雨知道,对方叫做王茗祁,和季桔一样,都是国贸系的学生。
不过,季桔是在国贸三班,而王茗祁则是在国贸六班。
说起来。
两人的相遇,和莫尉雨还有不小的关系。那天王茗祁走在江北大学的校园中,因为穿了件莫尉雨同样穿过的衣服,恰巧被季桔撞见……
于是乎。
季桔二话不说,拽住王茗祁,就是一顿痛揍!等打完才发现自己打错了人。后来为了弥补歉意,主动请王茗祁吃饭,两人也逐渐熟络起来。
“啧啧啧,真惨。”
看到这一结果,莫尉雨顿时有些同情王茗祁,可旋即他一愣,“不对啊,我被带了绿帽子,惨的人难道不应该是我?”
要知道。
王茗祁和季桔的约会,可不是一次两次。算上今天,足有三次。
唯一让莫尉雨欣慰的是。
两人约会至今,连手都还没拉过。否则,莫尉雨肯定没办法像现在这样保持平静。
“这可咋整,血蚊虫没找到,我女朋友踏马的先和别人跑了?”
莫尉雨一脸纠结。
虽说现在,王茗祁没和季桔告白。
可……
法眼探查未来,他知道,王茗祁打算下周在国贸系三班门口,当着全班学生的面,给季桔来一场盛世告白。
告白不告白没什么。
这毕竟是王茗祁一厢情愿。
但问题是?
季桔被感动的稀里哗啦,流着眼泪答应是什么鬼?喂喂……你可是本神明的女朋友啊。不能乱来!
“真难受啊。”
莫尉雨叫苦不迭,季桔失忆,根本不记得自己,若他出面解释,搞不好……还会让女友送到警察局。
“要不?借此机会,我和季桔分手算了。等她恢复记忆,发现对不起我,估计不会再提结婚事宜。”
莫尉雨嘀咕,“不过,季桔毕竟是富婆唉,真分手了我还有一些不舍得呢。呸呸,本神明什么时候这么庸俗了?”
“对!分手!”
“我都没在华夏浪够呢,结婚?结什么婚!”
“姜荷都比季桔善解人意。”
这样的念头刚生出。
莫尉雨眼前,又不由自主浮现出在江北咖啡厅,季桔不顾一切用器具,救下自己的画面。
想到少女认真的目光。
莫尉雨心一软,叹息道:“唉,本神明还是太善良,狠不下心。”
“季桔从瑶池圣宫偷跑到江北,可是为了找我。如果这样分手,只怕她会很难过吧?”
苦笑摇头。
莫尉雨把这样的念头,抛之脑后。
就算要分手?
他也不会用这样卑鄙的手段,而是要等季桔恢复记忆后,走到她面前,堂堂正正,不卑不亢的喊出‘分手’两字!
当然……
等季桔恢复记忆,莫尉雨有没有这个勇气,就要另说了。
“王茗祁?小伙子,可以的,敢和本神明的女友告白。看我不好好安排你一下!”
莫尉雨耐人寻味道。
既然不打算和季桔分手,他当然没办法允许,其他学生和季桔走的这么近。
“告白的时间是下周四,嗯,还早,先睡觉吧。”
莫尉雨打了个哈欠。
王茗祁毕竟是红尘世间的凡人,他没怎么放在心里。明天,肯定还是要先去找血蚊虫。
神秘……
才是让莫尉雨真的忌惮的存在。血蚊虫不死,江北市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祸乱和灾劫。
将会有无数人死在血蚊虫的爪牙里。
……
月落日升。
周六,上午八点。
莫尉雨揉了揉眼睛,“睡的好香。嗯,该去干正事了。”
走出卧室。
正在准备早饭的王珍芳看到他,不由笑着道:“小雨起来啦?今天周末,怎么不多睡一会?”
经过昨天的事情。
王珍芳心中,也是彻底接纳了莫尉雨,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待。
“嗯,今天有点事情,要出去一趟。”莫尉雨则道。
“那吃了早饭在走吧?”王珍芳说着,倒了一杯牛奶给莫尉雨。
“谢谢舅妈。”
吃过早饭,八点二十,莫尉雨离开了家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