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心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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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千雪回到家,自己掏出钥匙开门,家里面静悄悄的,不像平时,会听到妈妈在厨房里面忙碌的声音,她以为妈妈是去医院陪爸爸了呢。
谁知道,当她换好鞋走进客厅的时候,竟然看到母亲呆呆地坐在沙发上,眼眶红红的,明显是哭过。
“妈?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云千雪眼皮跳了一下,以为父亲的病情又恶化了。
曹春兰看到云千雪,眼泪更是吧嗒吧嗒往下掉,云千雪被她哭得不知所措,连忙安抚地拍着她的后背,柔声道:“妈,您先别哭呀,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呀?”她最怕听到不好的消息,自己的爸爸还年轻,她真的不能接受他就这样离自己而去。
曹春兰听了云千雪的话,强忍着泪,心疼地道:“雪儿,我可怜的孩子,你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你怎么就不跟妈妈说呀,刚才你顾叔叔打电话来了,他一直跟我道歉,说顾轩不是个东西,妈这才知道,顾轩那个没良心的,竟然背着你,把你堂妹的肚子给弄大了。”
云千雪听了母亲的话,顿时松了一口气:“妈,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爸爸怎么了呢,原来是为这事啊。”
曹春兰看云千雪一副没事人养,眼泪也没流得这么凶了,愣愣的看着云千雪:“雪儿,你真的不在意?”
云千雪怎么说都跟顾轩交往了将近三年呀,跟自己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突然间把自己堂妹的肚子搞大了,她竟然像个没事人一样,这还正常么?
云千雪摇摇头:“妈,其实我对顾轩,真的没什么感情,之所以答应跟他交往,那都是顺着爸爸的意思,既然现在顾轩找到了他喜欢的人,那我应该祝福他不是么?”
到现在云千雪才清楚顾轩跟她分手的真正原因,原来是因为云媚兰怀孕了啊,她还以为是因为他终于受不了她的冷漠了呢。
顾家和云家是世交,两家人都希望彼此能结成亲家,可是云千雪不喜欢顾轩,因此一直没有同意。
直到三年前父亲突然病重,恳求她当顾轩的女朋友,跟顾轩培养感情,她不忍自己的父亲失望,才答应了下来,一晃三年过去了,她跟顾轩都没有培养出感情来,实在是她太忙了。
为了赚钱给父亲治病,她真的没有心思儿女情长,其实顾轩真的是个挺不错的男人,只是她没有那个心思。
也许,没有心思儿女情长是一个方面,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她对顾轩不来电。
曹春兰听了云千雪的话,心里总算是没那么难过了,不过还是叹了口气。
她看着云千雪,心疼地道:“雪儿,其实顾轩真的是个不错的男人,都是爸爸的病把你拖累了,你一直忙于工作,也没空理会顾轩,他忍受不了寂寞,也是情有可原的,咱们不怪人家。”
云千雪笑笑:“妈,你能这么想就对了,不过这件事情还是先不要告诉爸爸,我怕他一时承受不住。”云浩很喜欢顾轩,一直都当他是自己未来的女婿,很多年前就认准他了。
曹春兰点点头:“嗯,妈明白。”
“好了妈,我都饿了,您该不会是还没有做饭吧?”
“额,还真是没有,你等着,我这就去做饭。”曹春兰说着,就站起来。
云千雪拉住她:“好了妈,别做了,咱们出去吃,好久都没出去吃饭了。”
“也好,走吧。”曹春兰其实也没什么心思做饭,女儿说要出去吃,她也就顺着她的意思了,反正她们小区附近就有餐厅。
夜深了,云千雪躺在床上,却格外清醒。她睡不着,不知道是因为丢了生意,还是失恋了,还是遇到了不认识的好心人,总之,她就是睡不着了。
想到顾轩,她不由得叹了口气,连她自己都没想到,面对顾轩提出分手,她能这么冷静,她到底对顾轩是有这么冷淡啊。
也许她根本就没有从心里答应过顾轩要当他的女朋友,当时答应父亲,也只是应付而已,想想还是自己可恶啊,不喜欢人家,还拖了人家这么多年。云千雪越想越觉得自己过分,越想越睡不着了。
……
今夜无风无月,空气闷热得令人几欲窒息,这样的夜晚,大部分的城里人都躲在屋里吹空调了,这样的天气,唯有空调,才是人们的挚爱。
而安宸,此刻却是站在阳台上,暗沉的目光,一直盯着远处的夜景发呆,他手里夹着一根烟,他将烟放进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浓烈的烟味,让他皱了皱眉,他不爱吸烟,只有在自己烦躁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支,此刻,他的心情,可以用得上烦躁来形容了。
想起今天下午的事情,他又烦躁地继续吸了一口,他真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着了什么魔,从金源出来后,就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着,脑海里,一直回想起云千雪赤足狂奔的一幕,还有她塞给他的,被他塞进口袋的名片。
他在路上兜了一圈,想起名片上的名字,他竟然鬼使神差地将导航仪打开,输入云海装饰公司的地址,然后呆呆地跟着导航仪的提示走。
不知不觉,他竟然到了云海装饰的楼下,可是,他还没来得及骂自己神经病,就看到那个女人突然软软地倒在路边,而他,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竟然想也不想地下车,急急地朝那个女人奔去,唯恐自己去得晚了,那个女人被路人抢先扶了起来。他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将她抱上了车,急急朝医院赶去。
当他看到她那双血迹斑斑的高跟鞋的时候,眉头皱得几乎都能夹紧一支钢笔,趁着那个女人昏迷,他还狠狠瞪了她一眼,这个女人有病么?脚都成这样了,竟然还穿高跟鞋,他很生气,生气之余,还鬼使神差地去到买休闲鞋的专卖店,为她选了一双鞋。
做完这一切后,他都为自己这样的活雷锋行为感到吃惊,送她到医院也就算了,竟然还给她买鞋,他一定一定是头脑发热了,不过想到她之所以跑伤了脚,都是因为他拖延时间所致,他是因为内疚才给她买鞋的,这样想以后,他的心里才稍稍平静了些。
如今他脑海中一直回想着她赤足狂奔的一幕,到底是什么生意,让她如此着急?着急得连脚受伤,都不管不顾?
想到这里,他更加烦躁,他听到她讲电话的时候,叫对方王先生,她是装修公司的,看来是装修的事情了。不知道她昨天的生意谈成了没有?安宸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突然关心起这个女人的事情来?
……
云千雪回到家,自己掏出钥匙开门,家里面静悄悄的,不像平时,会听到妈妈在厨房里面忙碌的声音,她以为妈妈是去医院陪爸爸了呢。
谁知道,当她换好鞋走进客厅的时候,竟然看到母亲呆呆地坐在沙发上,眼眶红红的,明显是哭过。
“妈?你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云千雪眼皮跳了一下,以为父亲的病情又恶化了。
曹春兰看到云千雪,眼泪更是吧嗒吧嗒往下掉,云千雪被她哭得不知所措,连忙安抚地拍着她的后背,柔声道:“妈,您先别哭呀,到底怎么回事,你倒是说呀?”她最怕听到不好的消息,自己的爸爸还年轻,她真的不能接受他就这样离自己而去。
曹春兰听了云千雪的话,强忍着泪,心疼地道:“雪儿,我可怜的孩子,你受了这么大的伤害,你怎么就不跟妈妈说呀,刚才你顾叔叔打电话来了,他一直跟我道歉,说顾轩不是个东西,妈这才知道,顾轩那个没良心的,竟然背着你,把你堂妹的肚子给弄大了。”
云千雪听了母亲的话,顿时松了一口气:“妈,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爸爸怎么了呢,原来是为这事啊。”
曹春兰看云千雪一副没事人养,眼泪也没流得这么凶了,愣愣的看着云千雪:“雪儿,你真的不在意?”
云千雪怎么说都跟顾轩交往了将近三年呀,跟自己交往了三年的男朋友,突然间把自己堂妹的肚子搞大了,她竟然像个没事人一样,这还正常么?
云千雪摇摇头:“妈,其实我对顾轩,真的没什么感情,之所以答应跟他交往,那都是顺着爸爸的意思,既然现在顾轩找到了他喜欢的人,那我应该祝福他不是么?”
到现在云千雪才清楚顾轩跟她分手的真正原因,原来是因为云媚兰怀孕了啊,她还以为是因为他终于受不了她的冷漠了呢。
顾家和云家是世交,两家人都希望彼此能结成亲家,可是云千雪不喜欢顾轩,因此一直没有同意。
直到三年前父亲突然病重,恳求她当顾轩的女朋友,跟顾轩培养感情,她不忍自己的父亲失望,才答应了下来,一晃三年过去了,她跟顾轩都没有培养出感情来,实在是她太忙了。
为了赚钱给父亲治病,她真的没有心思儿女情长,其实顾轩真的是个挺不错的男人,只是她没有那个心思。
也许,没有心思儿女情长是一个方面,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她对顾轩不来电。
曹春兰听了云千雪的话,心里总算是没那么难过了,不过还是叹了口气。
她看着云千雪,心疼地道:“雪儿,其实顾轩真的是个不错的男人,都是爸爸的病把你拖累了,你一直忙于工作,也没空理会顾轩,他忍受不了寂寞,也是情有可原的,咱们不怪人家。”
云千雪笑笑:“妈,你能这么想就对了,不过这件事情还是先不要告诉爸爸,我怕他一时承受不住。”云浩很喜欢顾轩,一直都当他是自己未来的女婿,很多年前就认准他了。
曹春兰点点头:“嗯,妈明白。”
“好了妈,我都饿了,您该不会是还没有做饭吧?”
“额,还真是没有,你等着,我这就去做饭。”曹春兰说着,就站起来。
云千雪拉住她:“好了妈,别做了,咱们出去吃,好久都没出去吃饭了。”
“也好,走吧。”曹春兰其实也没什么心思做饭,女儿说要出去吃,她也就顺着她的意思了,反正她们小区附近就有餐厅。
夜深了,云千雪躺在床上,却格外清醒。她睡不着,不知道是因为丢了生意,还是失恋了,还是遇到了不认识的好心人,总之,她就是睡不着了。
想到顾轩,她不由得叹了口气,连她自己都没想到,面对顾轩提出分手,她能这么冷静,她到底对顾轩是有这么冷淡啊。
也许她根本就没有从心里答应过顾轩要当他的女朋友,当时答应父亲,也只是应付而已,想想还是自己可恶啊,不喜欢人家,还拖了人家这么多年。云千雪越想越觉得自己过分,越想越睡不着了。
……
今夜无风无月,空气闷热得令人几欲窒息,这样的夜晚,大部分的城里人都躲在屋里吹空调了,这样的天气,唯有空调,才是人们的挚爱。
而安宸,此刻却是站在阳台上,暗沉的目光,一直盯着远处的夜景发呆,他手里夹着一根烟,他将烟放进嘴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浓烈的烟味,让他皱了皱眉,他不爱吸烟,只有在自己烦躁的时候才会抽上一支,此刻,他的心情,可以用得上烦躁来形容了。
想起今天下午的事情,他又烦躁地继续吸了一口,他真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着了什么魔,从金源出来后,就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着,脑海里,一直回想起云千雪赤足狂奔的一幕,还有她塞给他的,被他塞进口袋的名片。
他在路上兜了一圈,想起名片上的名字,他竟然鬼使神差地将导航仪打开,输入云海装饰公司的地址,然后呆呆地跟着导航仪的提示走。
不知不觉,他竟然到了云海装饰的楼下,可是,他还没来得及骂自己神经病,就看到那个女人突然软软地倒在路边,而他,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竟然想也不想地下车,急急地朝那个女人奔去,唯恐自己去得晚了,那个女人被路人抢先扶了起来。他以快得不可思议的速度,将她抱上了车,急急朝医院赶去。
当他看到她那双血迹斑斑的高跟鞋的时候,眉头皱得几乎都能夹紧一支钢笔,趁着那个女人昏迷,他还狠狠瞪了她一眼,这个女人有病么?脚都成这样了,竟然还穿高跟鞋,他很生气,生气之余,还鬼使神差地去到买休闲鞋的专卖店,为她选了一双鞋。
做完这一切后,他都为自己这样的活雷锋行为感到吃惊,送她到医院也就算了,竟然还给她买鞋,他一定一定是头脑发热了,不过想到她之所以跑伤了脚,都是因为他拖延时间所致,他是因为内疚才给她买鞋的,这样想以后,他的心里才稍稍平静了些。
如今他脑海中一直回想着她赤足狂奔的一幕,到底是什么生意,让她如此着急?着急得连脚受伤,都不管不顾?
想到这里,他更加烦躁,他听到她讲电话的时候,叫对方王先生,她是装修公司的,看来是装修的事情了。不知道她昨天的生意谈成了没有?安宸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突然关心起这个女人的事情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