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69章 一笔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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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高富帅做东,秦明月带着包子、汪同学一起赶往了东门外的小吃街。
秦明月并不常来这里,所以哪家味道好,他也不知道。
所以来到之后,就直接把人带去了姐妹饭店。
本来高富帅打算请秦明月去江城数一数二的大饭店,珍味阁的。可秦明月听说,在那个珍味阁吃一顿,少说也要上千块。
虽然高富帅有钱,但秦明月不想让他破费,所以直接带着众人去了东门外的小吃街。
上次带着三大校花来姐妹饭店时,秦明月只点了四个小菜,可谓寒酸至极。
今天高富帅做东,点菜上就不用操心了。
在这里秦明月也不怕他破费,这种平价饭馆一个菜也就十块八块的,好一点的大菜二三十块足够。
一行人就算在这里大吃特吃,加上酒水饮料,有个三五百块足够撑死。
汪同学依旧扭捏,包子还是大大咧咧,孙茂和刘小龙相陪,两人不是这顿饭的主角,因此也很低调。
上了菜,高富帅先举杯,对着秦明月说:“感谢明月哥救我一命!太多的小弟就不多说了,先干为敬!”
说着高富帅一饮而尽。
秦明月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也一饮而尽。
秦明月平常不喝酒,也不怎么喜欢喝酒,不过场面上却是来者不拒。
自己到底能喝多少酒,秦明月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到现在为止,他还从来都没喝醉过。
孙茂和刘小龙也连忙奉承道:“昨天明月兄的伟岸身姿,至今还是历历在目。当时他冲我们喊那一声,‘你们走,我顶着’,那一刻简直是董存瑞附体,黄继光上身,堪称大英雄!”
孙茂和刘小龙说的激动不已,就好像高富帅是他们解救出来的一样。
秦明月也是忍不住苦笑,心说,你们这么感慨,怎么当时跑的比兔子都快呢?
“那是当然,我哥就是这么猛!”包子说。
“明月同学,纯爷们儿!”汪同学拍了一下秦明月的肩膀。
秦明月全身一颤。
高富帅被孙茂和刘小龙忽悠的热泪盈眶,颤抖着手从皮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双手朝秦明月奉上。
“这啥意思?”
“一点小意思,明月哥救了我,我该报答的。可是我高富帅一没力气,二没才华,穷的就只剩钱了。小小心意,这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
钱?
秦明月嘴角抽了抽。
穷的就剩钱了,估计这话只有高富帅能说的出来。
秦明月看着信封里的厚度,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如果说秦明月不心动,那是假的。
任谁见到这么多钱,也做不到古井无波。
可秦明月还是摆了摆手说:“大家都是朋友,你太客气了。见到自己的朋友遇到危险,我怎么能不管。这钱你还是收回去吧。”
“明月哥嫌少?如果嫌少的话,我下个月,大下个月零花钱也全都奉上!”高富帅真诚地说。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这钱太多了,我怎么好意思收呢。”
“明月哥冒着生命危险,把我救回来,这份情谊,这点报答一点也算不上什么。我知道这点钱很少,但明月哥也说了,咱们是兄弟,兄弟之间我相信明月哥不会计较那么多。还请明月哥收下吧!”
看着高富帅拿出的钱不肯收回去,秦明月只好叹了口气,接过了钱。
刚刚高富帅说的没错,把他救回来确实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若是当初知道里面的吸髓鬼有着不弱于白素雅的实力,打死秦明月也不敢那么大意。
幸好那个吸髓鬼有伤在身,又被自己一顿狠阴,他才能死里逃生。
所以说,冒着那样的危险,收获这一份报酬,确实算得上理所应当。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家称兄道弟,呼五喝六,笑谈人生,畅想未来。
虽然是一顿廉价饭菜,但吃的每个人都很痛快。
吃过饭,各自回了宿舍。
趁着天色还不是太晚,秦明月去了一躺移动营业厅,直接交上一年的网费,办理了宽带安装。
小女鬼明天才能回来,而宽带估计也要明天能安装好。
到时候小女鬼回来,电脑就能上网了,她一定很高兴。
这么想着,秦明月的嘴角也翘起一个弧度。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白素雅高兴,秦明月也感觉很开心。
高富帅给的酬金一共一万块,花了四百多的宽带费,还剩九千多。
秦明月第一次手上掌握了这么大一笔钱,就像一个暴发户一样,有钱了不知道怎么去花。
平日最爱老坛酸菜面,趁着手上有钱,秦明月打算买两桶回去享受一下。
超市门口,秦明月看了眼时间,快到九点了,还是快回去看看家里的那个诡异相片吧。
昨晚相片上的女人就是九点多开始眨眼,一直到九点半结束。
今晚若还是如此,就说明相片上的女人每天都是固定在那个时间段眨眼。
秦明月很想知道,那张照片,以及照片上的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
江城有一座最高的大厦,名为通天大厦。
说是通天,不过也只有八十八层。
在江城这样的二流城市中,八十八层的通天大厦,也足以成为城市中最高的存在。
高处不胜寒。
可就在这通天大厦顶端的天台上,一个倾世女子站在那,迎着晚风,立在通天大厦天台之上。
晚风拂面,女子却是岿然不动。
她的三千黑丝挽成一个发髻,上面横着查了一根玉钗。
再看她的身子,苗条玲珑,凹凸有致,只不过这曼妙的身姿外,穿的却是一件道袍。
女子凝眉,注视着夜色下的整个江城。
她的一只手上托着罗盘,另一只手上,一张符纸缓缓燃尽。
女子的眉头越发凝重,只因罗盘太过平静,上面的指针丝毫不动。
“吸髓鬼,怎么不见了?”
女子缓缓摇头:“难不成,在这座城市中还有什么隐士高人?”
此次下山,她本不想多生枝节,只为找到那个人。
可在她心中,作为一个道家传人,就该以斩妖除魔为己任,替天行道,伸张正义。
因此下山不到一月,她已收拾了三个恶鬼,无不都是魂飞魄散!
只有这个吸髓鬼,却让她逃了。
一个百年吸髓鬼,若存在这个世上,恐怕不知又会有多少人,平白丢了性命!
但愿,但愿这城市里还有人能收拾得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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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月并不常来这里,所以哪家味道好,他也不知道。
所以来到之后,就直接把人带去了姐妹饭店。
本来高富帅打算请秦明月去江城数一数二的大饭店,珍味阁的。可秦明月听说,在那个珍味阁吃一顿,少说也要上千块。
虽然高富帅有钱,但秦明月不想让他破费,所以直接带着众人去了东门外的小吃街。
上次带着三大校花来姐妹饭店时,秦明月只点了四个小菜,可谓寒酸至极。
今天高富帅做东,点菜上就不用操心了。
在这里秦明月也不怕他破费,这种平价饭馆一个菜也就十块八块的,好一点的大菜二三十块足够。
一行人就算在这里大吃特吃,加上酒水饮料,有个三五百块足够撑死。
汪同学依旧扭捏,包子还是大大咧咧,孙茂和刘小龙相陪,两人不是这顿饭的主角,因此也很低调。
上了菜,高富帅先举杯,对着秦明月说:“感谢明月哥救我一命!太多的小弟就不多说了,先干为敬!”
说着高富帅一饮而尽。
秦明月微微一笑,端起酒杯也一饮而尽。
秦明月平常不喝酒,也不怎么喜欢喝酒,不过场面上却是来者不拒。
自己到底能喝多少酒,秦明月自己也不知道,反正到现在为止,他还从来都没喝醉过。
孙茂和刘小龙也连忙奉承道:“昨天明月兄的伟岸身姿,至今还是历历在目。当时他冲我们喊那一声,‘你们走,我顶着’,那一刻简直是董存瑞附体,黄继光上身,堪称大英雄!”
孙茂和刘小龙说的激动不已,就好像高富帅是他们解救出来的一样。
秦明月也是忍不住苦笑,心说,你们这么感慨,怎么当时跑的比兔子都快呢?
“那是当然,我哥就是这么猛!”包子说。
“明月同学,纯爷们儿!”汪同学拍了一下秦明月的肩膀。
秦明月全身一颤。
高富帅被孙茂和刘小龙忽悠的热泪盈眶,颤抖着手从皮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双手朝秦明月奉上。
“这啥意思?”
“一点小意思,明月哥救了我,我该报答的。可是我高富帅一没力气,二没才华,穷的就只剩钱了。小小心意,这是我一个月的零花钱。”
钱?
秦明月嘴角抽了抽。
穷的就剩钱了,估计这话只有高富帅能说的出来。
秦明月看着信封里的厚度,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如果说秦明月不心动,那是假的。
任谁见到这么多钱,也做不到古井无波。
可秦明月还是摆了摆手说:“大家都是朋友,你太客气了。见到自己的朋友遇到危险,我怎么能不管。这钱你还是收回去吧。”
“明月哥嫌少?如果嫌少的话,我下个月,大下个月零花钱也全都奉上!”高富帅真诚地说。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这钱太多了,我怎么好意思收呢。”
“明月哥冒着生命危险,把我救回来,这份情谊,这点报答一点也算不上什么。我知道这点钱很少,但明月哥也说了,咱们是兄弟,兄弟之间我相信明月哥不会计较那么多。还请明月哥收下吧!”
看着高富帅拿出的钱不肯收回去,秦明月只好叹了口气,接过了钱。
刚刚高富帅说的没错,把他救回来确实是冒着生命的危险。
若是当初知道里面的吸髓鬼有着不弱于白素雅的实力,打死秦明月也不敢那么大意。
幸好那个吸髓鬼有伤在身,又被自己一顿狠阴,他才能死里逃生。
所以说,冒着那样的危险,收获这一份报酬,确实算得上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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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一顿廉价饭菜,但吃的每个人都很痛快。
吃过饭,各自回了宿舍。
趁着天色还不是太晚,秦明月去了一躺移动营业厅,直接交上一年的网费,办理了宽带安装。
小女鬼明天才能回来,而宽带估计也要明天能安装好。
到时候小女鬼回来,电脑就能上网了,她一定很高兴。
这么想着,秦明月的嘴角也翘起一个弧度。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白素雅高兴,秦明月也感觉很开心。
高富帅给的酬金一共一万块,花了四百多的宽带费,还剩九千多。
秦明月第一次手上掌握了这么大一笔钱,就像一个暴发户一样,有钱了不知道怎么去花。
平日最爱老坛酸菜面,趁着手上有钱,秦明月打算买两桶回去享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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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相片上的女人就是九点多开始眨眼,一直到九点半结束。
今晚若还是如此,就说明相片上的女人每天都是固定在那个时间段眨眼。
秦明月很想知道,那张照片,以及照片上的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
江城有一座最高的大厦,名为通天大厦。
说是通天,不过也只有八十八层。
在江城这样的二流城市中,八十八层的通天大厦,也足以成为城市中最高的存在。
高处不胜寒。
可就在这通天大厦顶端的天台上,一个倾世女子站在那,迎着晚风,立在通天大厦天台之上。
晚风拂面,女子却是岿然不动。
她的三千黑丝挽成一个发髻,上面横着查了一根玉钗。
再看她的身子,苗条玲珑,凹凸有致,只不过这曼妙的身姿外,穿的却是一件道袍。
女子凝眉,注视着夜色下的整个江城。
她的一只手上托着罗盘,另一只手上,一张符纸缓缓燃尽。
女子的眉头越发凝重,只因罗盘太过平静,上面的指针丝毫不动。
“吸髓鬼,怎么不见了?”
女子缓缓摇头:“难不成,在这座城市中还有什么隐士高人?”
此次下山,她本不想多生枝节,只为找到那个人。
可在她心中,作为一个道家传人,就该以斩妖除魔为己任,替天行道,伸张正义。
因此下山不到一月,她已收拾了三个恶鬼,无不都是魂飞魄散!
只有这个吸髓鬼,却让她逃了。
一个百年吸髓鬼,若存在这个世上,恐怕不知又会有多少人,平白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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