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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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汤辉爆喝,全身的力气集中到了斩马刀上。
咔嚓!
鞑子的重盾被迎面劈开,刀势不减,狠狠劈在鞑子的肩头。顿时鲜血迸溅,鞑子身躯倒退,靠在垛口上。
汤辉飞起一脚,正中胸口,鞑子痛叫着摔倒城下,脑袋落在了一块石头上,顿时碎裂开。
随着最后一个鞑子被干掉,汤辉身躯摇晃了一下,也跌倒在城墙上,重重地喘息。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持续了三天,人已经变成了麻木的机器,太阳升起来,战斗就开始了,天彻底黑了,战斗才会暂时停歇。在夜里也要随时安排三分之一的人手,不知道鞑子什么时候会杀上来。
跌坐在城头的汤辉浑身肌肉酸痛到了极点,小腹火烧火燎,伤势并不轻。猛地一抬头,夕阳火红火红的。
茫然看了一圈城头的士兵,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能看到明天的夕阳……
轰!
“什么声音!”
汤辉猛地站起,就在鞑子的阵地之中,突然多了一排黑黝黝的大炮,喷吐着硝烟火光。几枚硕大的铅丸向城头激射而来。
“不好!”
汤辉急忙躲避,可是依旧晚了,炮弹像是重锤落在了城头,打得地动山摇,好像是地震一般。
所过之处,血肉之躯,一片狼藉。刚刚还欢蹦乱跳的小伙子转眼变成了一堆零散的骨肉。城头的垛口被打得砖石飞溅。
一块巨大的砖头正好砸在汤辉的手肘,可怕的碎裂声传来,骨头碎成了一片。汤辉这种硬气的汉子也忍不住闷哼一声。
轰!轰!轰!
鞑子的炮声响个不停,士兵们死伤惨重,满眼都是暗红。血腥和硝烟刺激着人的感觉。
“怎么回事,鞑子怎么会有大炮!”王化贞气得浑身哆嗦。
张恪眉头紧锁。说道:“怕是鞑子攻破了其他的城堡,搜刮到了火炮!该死!”
鞑子有了火炮,大家伙的心头又多了一层阴影。
王化贞忍不住低声说道:“永贞。你说鞑子会不会攻击义州?”
此话一出口,大家伙全都面露惊恐。
义州可是张恪的根基之地。储存着大量的粮食和军火,一旦落到了鞑子手里,变成攻击广宁的利器,那时候可真的就晚了!
张恪眉头紧锁,微微摇摇头:“世伯,义州有乔福,乔桂,马如峰。杜擎等人守卫,几乎所有壮丁都经过训练。攻打起来,比起广宁还要困难,他们还没有这个本事!”
张恪的话让大家伙稍微安心,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吵杂之声。
“大人,不好了,汤千总被火炮击伤了!”
张恪一听,立刻从墙上抓下来宝刀,大声说道:“马彪。带着亲卫营跟我上城!”
“永贞,你可不能冒险啊!”王化贞急忙伸手相栏,开玩笑汤辉都受伤了。要是张恪有个三长两短,广宁还怎么办!
“世伯,你放心吧,能打死张恪的炮弹还没造出来呢!”
张恪果断推开王化贞,大踏步向着南城冲去。王化贞看着张恪的背影,只能无奈摇摇头。
踏着台阶,上了城墙,张恪浑身恶寒!只见城墙上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受伤的士兵不停惨嚎。脚下一滑。低头看去,竟然是一截暗红的肠子。
就算是见惯了大场面。张恪也不免紧张。鞑子的炮弹还在打着,张恪只能猫着腰。到了城墙中间。
汤辉正站在这里,单手拄着刀,勉强撑住了身体。从他的鬓角留下热汗,地面上几乎汇聚成了小水洼。
有他在,士兵们就有了主心骨,就算是伤亡惨重,依旧咬牙撑着!城下的鞑子已经汹涌地冲上来,城头士兵拼命开枪射箭,奋死还击!
“汤千总!”
“张大人!”
汤辉看到张恪,眼中闪过一丝喜悦,身躯一晃,就倒了下去。张恪急忙一把抱住了汤辉的腰身,扶住了这个硬气的汉子。
目光向着左臂看去,胳膊正以奇异的角度扭曲着,触手一碰,汤辉眉头紧皱,闷哼出声。
“汤千总,忍着点!”
张恪突然抽出肋下佩戴的短剑,一挥手,将汤辉的左臂砍断。
剧痛让这个汉子忍不住大叫,仅存的右手狠狠抓住张恪的胳膊,手指几乎深入肉里。
“汤兄,你的伤太严重了,胳膊不得不砍了。不过你放心,一条胳膊也是好汉子,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马彪,送汤千总去吴先生那里!”
马彪急忙招呼人手,把汤辉带下去。
汤辉眼中泪珠滚滚,右手狠狠攥紧了拳头。
“弟兄们,别丢老汤的人,替我多杀几个鞑子!”
枪炮之声,不绝于耳。鞑子成片成片的死亡,可是他们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打破广宁的几乎就在眼前。他们就像是红了眼睛的野兽,攀着云梯,向着城上扑来。
“打!”
滚木礌石噼里啪啦的落下去,装满生石灰的瓶子也接连不断,在鞑子之中开花,他们痛叫着,捂住眼睛,滚落到城下。
“不好了,鞑子上来了!”
有人惊呼,张恪急忙看去,原来从东南角有个鞑子军头冲了上来,他一连杀了两个士兵,又打死了好几个民夫,如入无人之境,后面的鞑子喊得震天响,跟着他一起冲了上来。
张恪一摆手,二十名亲卫就冲了上去。能成为张恪亲卫,全都是训练最优秀,经历战火最多的士兵,他们毫无畏惧,迎着鞑子杀上来。
“抬枪!”
“刺!”
十条长枪,如同怪蟒一般,刺向了鞑子。鞑子慌忙挥动狼牙棒格挡,金铁碰撞,响声不断,竟然有两条枪被他砸断了。
凶猛的鞑子竟然躲过了义州兵最引以为傲的长枪攻击。发了疯一般狂笑。又冲了上来。
“杀!”
他的狼牙棒砸在了一个士兵的盾牌上,盾牌被砸得粉碎。
就在此时,回过神的长枪手再度出击。五条长枪狠狠刺过来,义无反顾。迅疾无比。鞑子还想故技重施,可是他的速度终究慢了一点。一名士兵的长枪正好刺中他的咽喉,鞑子吃痛,丢了盾牌,急忙用手抓住。
其他士兵哪里还会错过机会,一起发力,长枪刺入了鞑子的小腹,顿时肠肚破裂。内脏都流了出来。鞑子高大的身躯终于倒了下去,就像是墙倒了一般!
“啊!台吉死了!胡扎杀了台吉!”
身后的鞑子都惊呆了,他们眼珠子充血,不要命地冲上来。
亲卫们依旧面无表情,机械地挥动长枪。他们从训练开始,就只会两个动作,一次次举枪,一次次无情地刺出。鞑子身体上多了一个个血窟窿,无奈倒毙在地,不管他们如何叫嚷。都无法逃脱这个命运,城头被鞑子的鲜血染红!
“鞑子叫嚷什么,谁死了?”张恪问道。
“大人。听说死了一个台吉,好像叫什么赤戈!”
张恪心头一震,他这些天都在和鞑子作战,对他们的情况也知道很多。赤戈是奥巴代青的次子,凶猛异常,据说有炒花第一勇士的美称,难道刚刚那个大个子就是赤戈?
“死了好!”
张恪暗暗咬牙,抽出刀,也加入了杀戮的行列。
从黄昏开始。攻击一直持续了两三个时辰,城下的尸体堆积如山。张恪浑身都被鲜血浸透了。皮靴中发出“库擦”的声音,两条腿像是灌铅一般。
“大人。鞑子退了!”
张恪一屁股坐在了城头,城头上完好的士兵只有两三百人,亲卫也损失了一大半。不过每一个亲卫至少杀死了三四个鞑子,正是他们的努力,才把鞑子杀退。
城下飘来一阵米香,健壮的妇人挑着食物,到了城墙上面。疲惫饥饿到了极点的士兵,也抓起东西就吃。即便是味同嚼蜡,也大口大口咽着。有人被恶心的味道刺激的呕吐,可是把东西吐出来之后,他们还是含着泪大吃大嚼。
虽然没有人说什么,但是大家伙心知肚明,广宁的战斗到了最后的关头,说不定明天的太阳升起,他们就再也没有吃东西的机会了。现在多吃一口,多一分力气,就多一丝活下去的可能!
一贯斯文的王化贞也毫无形象地坐在城墙角落,和张恪一起大口吃着米饭。
“永贞,这是你们义州种出来的大米吧?比起江南的还好吃,不要菜,一点大酱,就能美餐一顿!”王化贞吞下了最后一粒晶莹的大米,突然眼圈泛红。
“永贞,你说咱们还能不能吃上明年的大米了?”
……
苍茫的长城之外,有一伙强盗,他们崛起不过半年的时间,和那些抢劫大明百姓的土匪不同。他们专门抢掠蒙古人,牛羊马匹,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蒙古人到来,常常只能看到一片漆黑的焦土,还有挂在旗杆上无头的尸体,无情地嘲弄他们的无能。
蒙古人也发了狠心,几次组织上万的士兵攻击这伙土匪居住的黑山口一带,结果往往是一无所获,黯然收场。
这伙土匪成了鞑子的噩梦,不少部落不得不向草原内迁。
凛冽的北风之中,神出鬼没的土匪全都聚集在了一起,站在中间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的身上披着厚厚的铁甲,神情严肃!
“弟兄们,告诉大家伙,鞑子入寇广宁了!张大人眼下正被困在广宁!鞑子敢惹张大人,那是在找死!”
“没错!大当家的说得对!”土匪头子们群情激奋,纷纷说道。
刘全秀看得微微点头,笑道:“大家伙还算有良心,咱们一切都是张大人给的,现在就是报恩的时候,跟着我,出发!”(未完待续)R466
“杀!”
汤辉爆喝,全身的力气集中到了斩马刀上。
咔嚓!
鞑子的重盾被迎面劈开,刀势不减,狠狠劈在鞑子的肩头。顿时鲜血迸溅,鞑子身躯倒退,靠在垛口上。
汤辉飞起一脚,正中胸口,鞑子痛叫着摔倒城下,脑袋落在了一块石头上,顿时碎裂开。
随着最后一个鞑子被干掉,汤辉身躯摇晃了一下,也跌倒在城墙上,重重地喘息。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持续了三天,人已经变成了麻木的机器,太阳升起来,战斗就开始了,天彻底黑了,战斗才会暂时停歇。在夜里也要随时安排三分之一的人手,不知道鞑子什么时候会杀上来。
跌坐在城头的汤辉浑身肌肉酸痛到了极点,小腹火烧火燎,伤势并不轻。猛地一抬头,夕阳火红火红的。
茫然看了一圈城头的士兵,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能看到明天的夕阳……
轰!
“什么声音!”
汤辉猛地站起,就在鞑子的阵地之中,突然多了一排黑黝黝的大炮,喷吐着硝烟火光。几枚硕大的铅丸向城头激射而来。
“不好!”
汤辉急忙躲避,可是依旧晚了,炮弹像是重锤落在了城头,打得地动山摇,好像是地震一般。
所过之处,血肉之躯,一片狼藉。刚刚还欢蹦乱跳的小伙子转眼变成了一堆零散的骨肉。城头的垛口被打得砖石飞溅。
一块巨大的砖头正好砸在汤辉的手肘,可怕的碎裂声传来,骨头碎成了一片。汤辉这种硬气的汉子也忍不住闷哼一声。
轰!轰!轰!
鞑子的炮声响个不停,士兵们死伤惨重,满眼都是暗红。血腥和硝烟刺激着人的感觉。
“怎么回事,鞑子怎么会有大炮!”王化贞气得浑身哆嗦。
张恪眉头紧锁。说道:“怕是鞑子攻破了其他的城堡,搜刮到了火炮!该死!”
鞑子有了火炮,大家伙的心头又多了一层阴影。
王化贞忍不住低声说道:“永贞。你说鞑子会不会攻击义州?”
此话一出口,大家伙全都面露惊恐。
义州可是张恪的根基之地。储存着大量的粮食和军火,一旦落到了鞑子手里,变成攻击广宁的利器,那时候可真的就晚了!
张恪眉头紧锁,微微摇摇头:“世伯,义州有乔福,乔桂,马如峰。杜擎等人守卫,几乎所有壮丁都经过训练。攻打起来,比起广宁还要困难,他们还没有这个本事!”
张恪的话让大家伙稍微安心,就在这时候,突然一阵吵杂之声。
“大人,不好了,汤千总被火炮击伤了!”
张恪一听,立刻从墙上抓下来宝刀,大声说道:“马彪。带着亲卫营跟我上城!”
“永贞,你可不能冒险啊!”王化贞急忙伸手相栏,开玩笑汤辉都受伤了。要是张恪有个三长两短,广宁还怎么办!
“世伯,你放心吧,能打死张恪的炮弹还没造出来呢!”
张恪果断推开王化贞,大踏步向着南城冲去。王化贞看着张恪的背影,只能无奈摇摇头。
踏着台阶,上了城墙,张恪浑身恶寒!只见城墙上躺着横七竖八的尸体,受伤的士兵不停惨嚎。脚下一滑。低头看去,竟然是一截暗红的肠子。
就算是见惯了大场面。张恪也不免紧张。鞑子的炮弹还在打着,张恪只能猫着腰。到了城墙中间。
汤辉正站在这里,单手拄着刀,勉强撑住了身体。从他的鬓角留下热汗,地面上几乎汇聚成了小水洼。
有他在,士兵们就有了主心骨,就算是伤亡惨重,依旧咬牙撑着!城下的鞑子已经汹涌地冲上来,城头士兵拼命开枪射箭,奋死还击!
“汤千总!”
“张大人!”
汤辉看到张恪,眼中闪过一丝喜悦,身躯一晃,就倒了下去。张恪急忙一把抱住了汤辉的腰身,扶住了这个硬气的汉子。
目光向着左臂看去,胳膊正以奇异的角度扭曲着,触手一碰,汤辉眉头紧皱,闷哼出声。
“汤千总,忍着点!”
张恪突然抽出肋下佩戴的短剑,一挥手,将汤辉的左臂砍断。
剧痛让这个汉子忍不住大叫,仅存的右手狠狠抓住张恪的胳膊,手指几乎深入肉里。
“汤兄,你的伤太严重了,胳膊不得不砍了。不过你放心,一条胳膊也是好汉子,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马彪,送汤千总去吴先生那里!”
马彪急忙招呼人手,把汤辉带下去。
汤辉眼中泪珠滚滚,右手狠狠攥紧了拳头。
“弟兄们,别丢老汤的人,替我多杀几个鞑子!”
枪炮之声,不绝于耳。鞑子成片成片的死亡,可是他们的脚步并没有停下来,打破广宁的几乎就在眼前。他们就像是红了眼睛的野兽,攀着云梯,向着城上扑来。
“打!”
滚木礌石噼里啪啦的落下去,装满生石灰的瓶子也接连不断,在鞑子之中开花,他们痛叫着,捂住眼睛,滚落到城下。
“不好了,鞑子上来了!”
有人惊呼,张恪急忙看去,原来从东南角有个鞑子军头冲了上来,他一连杀了两个士兵,又打死了好几个民夫,如入无人之境,后面的鞑子喊得震天响,跟着他一起冲了上来。
张恪一摆手,二十名亲卫就冲了上去。能成为张恪亲卫,全都是训练最优秀,经历战火最多的士兵,他们毫无畏惧,迎着鞑子杀上来。
“抬枪!”
“刺!”
十条长枪,如同怪蟒一般,刺向了鞑子。鞑子慌忙挥动狼牙棒格挡,金铁碰撞,响声不断,竟然有两条枪被他砸断了。
凶猛的鞑子竟然躲过了义州兵最引以为傲的长枪攻击。发了疯一般狂笑。又冲了上来。
“杀!”
他的狼牙棒砸在了一个士兵的盾牌上,盾牌被砸得粉碎。
就在此时,回过神的长枪手再度出击。五条长枪狠狠刺过来,义无反顾。迅疾无比。鞑子还想故技重施,可是他的速度终究慢了一点。一名士兵的长枪正好刺中他的咽喉,鞑子吃痛,丢了盾牌,急忙用手抓住。
其他士兵哪里还会错过机会,一起发力,长枪刺入了鞑子的小腹,顿时肠肚破裂。内脏都流了出来。鞑子高大的身躯终于倒了下去,就像是墙倒了一般!
“啊!台吉死了!胡扎杀了台吉!”
身后的鞑子都惊呆了,他们眼珠子充血,不要命地冲上来。
亲卫们依旧面无表情,机械地挥动长枪。他们从训练开始,就只会两个动作,一次次举枪,一次次无情地刺出。鞑子身体上多了一个个血窟窿,无奈倒毙在地,不管他们如何叫嚷。都无法逃脱这个命运,城头被鞑子的鲜血染红!
“鞑子叫嚷什么,谁死了?”张恪问道。
“大人。听说死了一个台吉,好像叫什么赤戈!”
张恪心头一震,他这些天都在和鞑子作战,对他们的情况也知道很多。赤戈是奥巴代青的次子,凶猛异常,据说有炒花第一勇士的美称,难道刚刚那个大个子就是赤戈?
“死了好!”
张恪暗暗咬牙,抽出刀,也加入了杀戮的行列。
从黄昏开始。攻击一直持续了两三个时辰,城下的尸体堆积如山。张恪浑身都被鲜血浸透了。皮靴中发出“库擦”的声音,两条腿像是灌铅一般。
“大人。鞑子退了!”
张恪一屁股坐在了城头,城头上完好的士兵只有两三百人,亲卫也损失了一大半。不过每一个亲卫至少杀死了三四个鞑子,正是他们的努力,才把鞑子杀退。
城下飘来一阵米香,健壮的妇人挑着食物,到了城墙上面。疲惫饥饿到了极点的士兵,也抓起东西就吃。即便是味同嚼蜡,也大口大口咽着。有人被恶心的味道刺激的呕吐,可是把东西吐出来之后,他们还是含着泪大吃大嚼。
虽然没有人说什么,但是大家伙心知肚明,广宁的战斗到了最后的关头,说不定明天的太阳升起,他们就再也没有吃东西的机会了。现在多吃一口,多一分力气,就多一丝活下去的可能!
一贯斯文的王化贞也毫无形象地坐在城墙角落,和张恪一起大口吃着米饭。
“永贞,这是你们义州种出来的大米吧?比起江南的还好吃,不要菜,一点大酱,就能美餐一顿!”王化贞吞下了最后一粒晶莹的大米,突然眼圈泛红。
“永贞,你说咱们还能不能吃上明年的大米了?”
……
苍茫的长城之外,有一伙强盗,他们崛起不过半年的时间,和那些抢劫大明百姓的土匪不同。他们专门抢掠蒙古人,牛羊马匹,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蒙古人到来,常常只能看到一片漆黑的焦土,还有挂在旗杆上无头的尸体,无情地嘲弄他们的无能。
蒙古人也发了狠心,几次组织上万的士兵攻击这伙土匪居住的黑山口一带,结果往往是一无所获,黯然收场。
这伙土匪成了鞑子的噩梦,不少部落不得不向草原内迁。
凛冽的北风之中,神出鬼没的土匪全都聚集在了一起,站在中间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的身上披着厚厚的铁甲,神情严肃!
“弟兄们,告诉大家伙,鞑子入寇广宁了!张大人眼下正被困在广宁!鞑子敢惹张大人,那是在找死!”
“没错!大当家的说得对!”土匪头子们群情激奋,纷纷说道。
刘全秀看得微微点头,笑道:“大家伙还算有良心,咱们一切都是张大人给的,现在就是报恩的时候,跟着我,出发!”(未完待续)R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