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大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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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一只兔腿便被白衣书生消灭干净。
白衣书生再次看向方正直,然后,伸出一只洁白而修手的手。
好吧……
既然已经决定舍了这只卷毛兔,方正直倒也没想着再留几口,将剩下的兔肉全部一股恼的递到了白衣书生的手里reads;。
然后,便也自顾自的吃起旁边的小吃来。
这些小吃都是山中的特产,一些晒好的干货,还有一些新鲜的水果,除此之外,还有方正直特别酿制的水果酒,有葡萄的,有甘桔的……
虽然,没有烈酒那般刺激,但是,却独享甘醇和清香,而且还是自家酿制,自然不是那些黑心商贾可比。
白衣书生的手再次不客气的伸了过来。
方正直很大气的先自己对着瓶子喝了一口,然后,再将酒瓶递到了白衣书生的手中。
白衣书生愣了一下,看着方正直递过来的酒瓶,犹豫了足足一刻钟,最终很小心的喝了一小口,然后,眼睛一亮……
酒瓶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土匪,强盗!”方正直心里暗骂一声,想着对方怎么说也算是个准客户了,客户就是上帝……好吧,先忍一忍。
……
吃饱喝足后,方正直便带着白衣书生回村看马,准备早早的交易完成,然后,便将白衣书生打发上路。
不过……
一回到家,意外就发生了。
山中村民对待外来的客人总是很热情的,秦雪莲自然也不例外,一看到方正直带着个书生回来,以为是一同赴考的朋友,立即就很热情的招待白衣书生进屋坐下。
而方正直则是很不客气的将赤焰雪霞牵到了自家的马厮中。
等到方正直把一切都弄好后。事情似乎就有点控制不住了。
“正儿,你怎么能这样?!”秦雪莲有些生气。
“呃……”方正直一看秦雪莲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位娘还是太过纯洁。
“招待客人是我们应该做的。你怎么能占了人家的马,而且……还是这么名贵的马。这种事情不能做!”
“……”
“嗯,正儿,你娘说的对!”方厚德也适时的开口了。
“……”
方正直看了看白衣书生,而白衣书生则是很淡然的坐在椅子上,一脸无辜的看着方正直,似乎在说,你自己看着办。
“失策!”方正直心里暗自懊悔,倒是把秦雪莲和方厚德的意见给忘了。
难道这就是白衣书生打的主意?
虽然有些不甘心。不过,父母之命,方正直却并不愿意违背。
“你走吧,不换了!”方正直很无奈。
白衣书生一听,嘴角再次露出一抹笑意,然后,便一脸神秘的走到方正直的身边reads;。
“刚才我听你娘说你过几天要去神候府赴宴,我倒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不如我就等你几天,然后。等你出了村后,再交换如何?”
“不太好吧?”方正直觉得这样总归还是违了秦雪莲之意。
“君子一诺千金,我岂能违约?”白衣书生一脸的为难表情。
方正直看着白衣书生脸上那副为难的表情。总觉得这件事情看着不太对劲,感觉上就像对方什么都计算好了一样。
有问题……
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
这家伙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在村里待几天?没必要这样大费周折啊,随便丢几两银子,便可以借宿村民家中的啊。
“好!”方正直答应下来,他决定看看白衣书生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白衣书生一听,脸上便也笑了起来,眼中明亮如星辰一般。
……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其自然了,秦雪莲听说白衣书生想留在村中住几天。立即就很热情的准备了一间房间。
方正直下意识的想反对,可转念一想。将这家伙留在身边,总比丢到外面强一点。
……
第二天。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切都很平静。
清晨,方正直读书,白衣书生同样读书,午时,两人同桌吃饭,下午,白衣书生会去村中四处转转,晚上,再吃饭,再读书……
感觉上就像一家人一样。
……
第三天,方正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白衣书生下午出去的时候,总是很随意的将早上看的书藉丢在桌子上。
……
第四天,同样如此。
……
第五天,依旧如故。
……
第六天,方正直终于按耐不住,趁着白衣书生出门之际,拿起了桌上的书。
“在我家住了那么多天,总要交点房租吧?”方正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直接就将书翻了开来。
一看,也愣了一下,居然是一本描写武学招式的书藉。
方正直的眼睛立即就亮了,他现在最缺的是什么?就是不会招式啊?
只是……
这样算不算偷学?
没事没事,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算偷?
方正直很快就将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面,很认真的看了起来,然后,他就发现这本书有点杂reads;。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一本大杂烩。
剑法,枪法,棍法,刀法……
各种各样的招式汇集在一本书中,而且,极为特别的是,每一种武器都只列举了一个招式,每一个招式的描术都特别的简单。
比如:这个招式中蕴含了什么万物之道,重难点在哪里,威力如何?
然后……
然后就没了!
看起来就跟招式大纲一样的。
“这是什么破书?难道,那家伙看书看得这么杂吗?”方正直有些意外。
一般来说,不都是《北门十三剑》或者《南山九诀枪》这样的书名吗?然后,里面又会有每一招每一式的要点,甚至还会有图画来展示。
可这本书,却没有任何这样的叙述。更没有招式的图画来相配。
简单的有点儿过份。
虽然心里有些疑惑,但正如方正直所说,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招式。即使这是一本很杂很简单的招式大纲。
但是……
有总比没有强。
……
第六天,桌上再次出现了一本书。
同样的封面。同样的大杂烩,但是,内容却完全不一样,又有了新的招式,同样是每一种武器只列举一招。
方正直按奈着心里的不爽,继续翻看起来,如同干旱已久的海绵一样抱着坚定的心态来学习。
……
第七天,又换了一本。
……
第八天。同样……
第九天……
……
二十天后,天还未亮,一声嘹亮的马嘶声便将方正直从睡梦中惊醒。
“不好!”方正直立即就想到了什么,裤子都没来得及穿便一个翻身到了院子。
一看,果然,赤焰雪霞已经从马厮中消失,不远处,只留下一道白衣书生骑着赤焰雪霞的背影。
然后,白衣书生回头了。
嘴角带着一抹嘲讽的笑意,不过。当他看到方正直光溜溜的两条大腿时,脸上的笑意瞬间就消失了。
“无耻……无耻之徒reads;!!!”
方正直听着远处传来的骂声,极度不爽的朝着白衣书生的背影比了一个中指。
“我无耻?吃干抹尽就跑的人才是最无耻的吧?说好的交换呢?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方正直虽然很不爽。可他还是没有做出不穿裤子就在村中狂奔的伟大举动,所以,在秦雪莲的屋中传来一声响动的时候。
他便一个翻身,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屋中。
“正儿,怎么了?”
“娘,没什么事,就是我的赤焰雪霞没有了!”
……
又过了两天,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进了方家小院。
秦雪莲一边为方正直准备着路上的干粮,一边很认真的看着方正直。
方正直被秦雪莲看着有些不太对劲。
“娘。怎么了?”
“下次再回来的时候,记得一定要把‘古雁’带回来!”秦雪莲很有深意的对着方正直交待着。
“古雁?”方正直自然知道秦雪莲口中的古雁是白衣书生的名字。可是,带回来是什么意思?
噢。对了,那家伙在自己家里住了二十天,却没给房钱!
“娘,你放心好了,我一定把他给捉回来!”方正直拍着胸脯保证道,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睛,岂能轻易放过?
……
与上次离村时一人独行的孤独相比。
这一次方正直离村时,声势显然是浩大的,全村的村民们都一起送到了村口,眼看着方正直骑上银鳞马,秦雪莲终于有些忍不住,落下泪来。
而方厚德则是在一旁安慰,又对着方正直使了几个鼓励的眼神。
张阳平依旧是塞了一个钱袋过来,只是里面再不是碎银子,而是一张张小额的银票。
“路上注意安全!”
“嗯!”
方正直点了点头,告别村民们,扬鞭策马。
……
一个月后,北漠五府之都,北都金鳞城,恢弘的城门口,无数的行人马车穿梭而行,更有着一个个挂着旗子的商贾热情的与城门口的守卫军们打着招呼。
作为守卫北邦的重城,金鳞城中有着独特的铁血味道,最特别的就是,城内,总是有着一队队盔甲鲜明的军士们来回的巡视着。
与信河府中的清幽相比。
这里守卫的森严程度,明显要强上数倍不止。(未完待续)
很快,一只兔腿便被白衣书生消灭干净。
白衣书生再次看向方正直,然后,伸出一只洁白而修手的手。
好吧……
既然已经决定舍了这只卷毛兔,方正直倒也没想着再留几口,将剩下的兔肉全部一股恼的递到了白衣书生的手里reads;。
然后,便也自顾自的吃起旁边的小吃来。
这些小吃都是山中的特产,一些晒好的干货,还有一些新鲜的水果,除此之外,还有方正直特别酿制的水果酒,有葡萄的,有甘桔的……
虽然,没有烈酒那般刺激,但是,却独享甘醇和清香,而且还是自家酿制,自然不是那些黑心商贾可比。
白衣书生的手再次不客气的伸了过来。
方正直很大气的先自己对着瓶子喝了一口,然后,再将酒瓶递到了白衣书生的手中。
白衣书生愣了一下,看着方正直递过来的酒瓶,犹豫了足足一刻钟,最终很小心的喝了一小口,然后,眼睛一亮……
酒瓶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土匪,强盗!”方正直心里暗骂一声,想着对方怎么说也算是个准客户了,客户就是上帝……好吧,先忍一忍。
……
吃饱喝足后,方正直便带着白衣书生回村看马,准备早早的交易完成,然后,便将白衣书生打发上路。
不过……
一回到家,意外就发生了。
山中村民对待外来的客人总是很热情的,秦雪莲自然也不例外,一看到方正直带着个书生回来,以为是一同赴考的朋友,立即就很热情的招待白衣书生进屋坐下。
而方正直则是很不客气的将赤焰雪霞牵到了自家的马厮中。
等到方正直把一切都弄好后。事情似乎就有点控制不住了。
“正儿,你怎么能这样?!”秦雪莲有些生气。
“呃……”方正直一看秦雪莲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这位娘还是太过纯洁。
“招待客人是我们应该做的。你怎么能占了人家的马,而且……还是这么名贵的马。这种事情不能做!”
“……”
“嗯,正儿,你娘说的对!”方厚德也适时的开口了。
“……”
方正直看了看白衣书生,而白衣书生则是很淡然的坐在椅子上,一脸无辜的看着方正直,似乎在说,你自己看着办。
“失策!”方正直心里暗自懊悔,倒是把秦雪莲和方厚德的意见给忘了。
难道这就是白衣书生打的主意?
虽然有些不甘心。不过,父母之命,方正直却并不愿意违背。
“你走吧,不换了!”方正直很无奈。
白衣书生一听,嘴角再次露出一抹笑意,然后,便一脸神秘的走到方正直的身边reads;。
“刚才我听你娘说你过几天要去神候府赴宴,我倒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情,不如我就等你几天,然后。等你出了村后,再交换如何?”
“不太好吧?”方正直觉得这样总归还是违了秦雪莲之意。
“君子一诺千金,我岂能违约?”白衣书生一脸的为难表情。
方正直看着白衣书生脸上那副为难的表情。总觉得这件事情看着不太对劲,感觉上就像对方什么都计算好了一样。
有问题……
但是,问题出在哪里呢?
这家伙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在村里待几天?没必要这样大费周折啊,随便丢几两银子,便可以借宿村民家中的啊。
“好!”方正直答应下来,他决定看看白衣书生到底打的什么主意。
白衣书生一听,脸上便也笑了起来,眼中明亮如星辰一般。
……
接下来的事情就很顺其自然了,秦雪莲听说白衣书生想留在村中住几天。立即就很热情的准备了一间房间。
方正直下意识的想反对,可转念一想。将这家伙留在身边,总比丢到外面强一点。
……
第二天。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一切都很平静。
清晨,方正直读书,白衣书生同样读书,午时,两人同桌吃饭,下午,白衣书生会去村中四处转转,晚上,再吃饭,再读书……
感觉上就像一家人一样。
……
第三天,方正直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白衣书生下午出去的时候,总是很随意的将早上看的书藉丢在桌子上。
……
第四天,同样如此。
……
第五天,依旧如故。
……
第六天,方正直终于按耐不住,趁着白衣书生出门之际,拿起了桌上的书。
“在我家住了那么多天,总要交点房租吧?”方正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直接就将书翻了开来。
一看,也愣了一下,居然是一本描写武学招式的书藉。
方正直的眼睛立即就亮了,他现在最缺的是什么?就是不会招式啊?
只是……
这样算不算偷学?
没事没事,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算偷?
方正直很快就将这种想法抛到了脑后面,很认真的看了起来,然后,他就发现这本书有点杂reads;。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来形容,那就是一本大杂烩。
剑法,枪法,棍法,刀法……
各种各样的招式汇集在一本书中,而且,极为特别的是,每一种武器都只列举了一个招式,每一个招式的描术都特别的简单。
比如:这个招式中蕴含了什么万物之道,重难点在哪里,威力如何?
然后……
然后就没了!
看起来就跟招式大纲一样的。
“这是什么破书?难道,那家伙看书看得这么杂吗?”方正直有些意外。
一般来说,不都是《北门十三剑》或者《南山九诀枪》这样的书名吗?然后,里面又会有每一招每一式的要点,甚至还会有图画来展示。
可这本书,却没有任何这样的叙述。更没有招式的图画来相配。
简单的有点儿过份。
虽然心里有些疑惑,但正如方正直所说,他现在最缺的就是招式。即使这是一本很杂很简单的招式大纲。
但是……
有总比没有强。
……
第六天,桌上再次出现了一本书。
同样的封面。同样的大杂烩,但是,内容却完全不一样,又有了新的招式,同样是每一种武器只列举一招。
方正直按奈着心里的不爽,继续翻看起来,如同干旱已久的海绵一样抱着坚定的心态来学习。
……
第七天,又换了一本。
……
第八天。同样……
第九天……
……
二十天后,天还未亮,一声嘹亮的马嘶声便将方正直从睡梦中惊醒。
“不好!”方正直立即就想到了什么,裤子都没来得及穿便一个翻身到了院子。
一看,果然,赤焰雪霞已经从马厮中消失,不远处,只留下一道白衣书生骑着赤焰雪霞的背影。
然后,白衣书生回头了。
嘴角带着一抹嘲讽的笑意,不过。当他看到方正直光溜溜的两条大腿时,脸上的笑意瞬间就消失了。
“无耻……无耻之徒reads;!!!”
方正直听着远处传来的骂声,极度不爽的朝着白衣书生的背影比了一个中指。
“我无耻?吃干抹尽就跑的人才是最无耻的吧?说好的交换呢?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方正直虽然很不爽。可他还是没有做出不穿裤子就在村中狂奔的伟大举动,所以,在秦雪莲的屋中传来一声响动的时候。
他便一个翻身,再次回到了自己的屋中。
“正儿,怎么了?”
“娘,没什么事,就是我的赤焰雪霞没有了!”
……
又过了两天,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进了方家小院。
秦雪莲一边为方正直准备着路上的干粮,一边很认真的看着方正直。
方正直被秦雪莲看着有些不太对劲。
“娘。怎么了?”
“下次再回来的时候,记得一定要把‘古雁’带回来!”秦雪莲很有深意的对着方正直交待着。
“古雁?”方正直自然知道秦雪莲口中的古雁是白衣书生的名字。可是,带回来是什么意思?
噢。对了,那家伙在自己家里住了二十天,却没给房钱!
“娘,你放心好了,我一定把他给捉回来!”方正直拍着胸脯保证道,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睛,岂能轻易放过?
……
与上次离村时一人独行的孤独相比。
这一次方正直离村时,声势显然是浩大的,全村的村民们都一起送到了村口,眼看着方正直骑上银鳞马,秦雪莲终于有些忍不住,落下泪来。
而方厚德则是在一旁安慰,又对着方正直使了几个鼓励的眼神。
张阳平依旧是塞了一个钱袋过来,只是里面再不是碎银子,而是一张张小额的银票。
“路上注意安全!”
“嗯!”
方正直点了点头,告别村民们,扬鞭策马。
……
一个月后,北漠五府之都,北都金鳞城,恢弘的城门口,无数的行人马车穿梭而行,更有着一个个挂着旗子的商贾热情的与城门口的守卫军们打着招呼。
作为守卫北邦的重城,金鳞城中有着独特的铁血味道,最特别的就是,城内,总是有着一队队盔甲鲜明的军士们来回的巡视着。
与信河府中的清幽相比。
这里守卫的森严程度,明显要强上数倍不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