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劲桐可为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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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信家的门,呆了一会才打开。宋之信的老婆开的门,看到李唯秋,她笑了一下。
宋之信老伴儿穿的整洁干净,因为瘦小,皮肤又白,倒是显着挺年轻,不到五十的样子。可是神情眉目之间,有点憔悴。
她开完门,也没有说话,直接回了卧室。
宋之信早知道李唯秋要来喝酒,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半天,听到门响,手上湿哒哒的就出来招呼。
“很快就好,你们先做。”
他接着就要进厨房继续忙活,被李唯秋拦住。
“老宋,你也歇歇,让这小子来,厨艺老高了。”李唯秋知道花极天的厨艺本事。
“有多高?”宋之信不太好意思。人家来做客,却让人家去整治菜,不怎么像话。
“两三层楼那么高吧。”李唯秋道。
“这么高?”宋之信惊讶,能让李唯秋说两三层楼那么高,是够高的。
“我来我来。”
花极天觉得自己露两手,一会宋之信露宝也痛快,自己悄悄上下其手趁机摸点经验啥的,也方便。
“菜已经基本洗好切好,你只要炒就行了。”宋之信解下围裙,递给花极天。
“瞧好吧您呐。”
在罗传水和吴奇面前,花极天对自己厨艺一点自信也没有,但是在宋之信这些凡人面前,装个逼不要太轻松,毕竟是六级厨艺,就算花极天手法不纯熟,也已经站在大华夏厨艺界的顶端。
只做一点家常菜,其实也用不了六级厨艺,两三级足够了。就拿花极天正在做的醋溜土豆丝来说,不是极为专业的厨子和美食专家,根本分别不出来是二级厨艺三级厨艺,还是六级厨艺。
花极天手中不停炒着菜,心下有点奇怪,客人上门,宋之信老伴儿就开了个门,就回卧室不再出来,不太合礼仪。她看起来也是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妇女,应该不会这么无礼。
难道是有病?但是看着她的样子,虽然憔悴,但是身体却应该没什么毛病。
花极天一边瞎琢磨,一边做菜,也没影响速度。
花极天不愧是六级厨子,速度很快。他这种水准,在家庭小厨房做个菜,完全就是大材小用。
不一会,花极天就把所有的菜端上桌,四个热菜两个凉菜,还有一个提前炖好的排骨,花极天又做了一个紫菜蛋花汤。排骨味道不够,花极天又稍微加工了一下。
“色香味俱全。小花这水平,绝对不次于星级大厨。”宋之信道。
“差不多吧。”李唯秋知道花极天厨艺相当不错,但是也没有吃过。
“什么叫差不多,比他们强多了,咱是白水城厨艺冠军。”花极天不满意李唯秋的评价。他在怀里摸了半天,弄出一个小牌牌,当啷扔在桌子上。
宋之信拿起一看,乐了。还真是不久前白水城厨艺大赛的冠军奖牌。他也知道白水城有这么一号比赛,但是没有过于关注过,不知道冠亚季军是谁。不是厨艺界的人,不是家庭主妇的话,没人太在意这种冠军。
“想不到你还随身携带?”
“从小到大,就得过这么一次第一,所以带着随时炫耀一下,哈哈。”花极天的意思,因为稀少,所以珍贵。自己就得过这么一个第一,自然重视。
如果自己从小就是学霸,回回第一,这金牌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哈哈,那你可得放好,千万别弄丢。”宋之信调侃。
“必须的。”花极天又珍而重之,把金牌放进怀里。嘿,这种牌牌,关键时刻还真能唬人,有空到广告打印社之类的地方,再定做几个,以备随时装逼。
李唯秋听到这犊子的胡柴,直翻白眼。这货,肯定是随手扔在储藏空间里,这时悄悄掏出来装一把,却说是随时携带。
这时,宋之信老伴儿从卧室,出来,她先给了李唯秋和花极天一个抱歉的笑容,然后从厨房里拿了一个盘子,每道菜都扒了一点,端进了卧室。
李唯秋没什么表示,似乎什么都知道。可是花极天很懵逼。
宋之信眼里闪过一丝黯然,接着笑道:“来,咱们开始。”
当当当,敲门声又想起来。
宋之信奇怪,花极天却站起来:“送酒的。”
打开门,超市小哥把酒搬进来。
宋之信惊讶:“买这么多酒干啥?”
李唯秋摸下巴:“你问他。”
花极天一摸脑袋:“我能喝,害怕你的酒不够。”
“那也要不了这么多。”宋之信道。三箱啊,十八瓶,三个人至少能喝一星期。
“差不多。”
宋之信也不再说什么。
三个人开始喝。这时宋之信老伴儿再次端着盘子出来,脸上带着笑意,两眼却是通红。
“老宋。劲桐还要吃。”
“快,再盛点。”宋之信大喜。
花极天又开始奇怪,老两口这种的表现,在客人面前,实在算是失礼。可是宋之信两口,看起来都温文而善良的人,不应该这么失礼。
就像宋之信,虽然是天宝斋白水城分部的首席鉴定师,身份地位仅次于分部总经理,可是他丝毫没有架子,就连资深清洁工老刘头这种身份的人,都和他是朋友。
现在老两口的表现,肯定有原因。
花极天这犊子心里藏不住事,挤眉弄眼看李唯秋,期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李唯秋老神在在,小口抿着酒,不理他。
宋之信老伴儿再次盛了菜进屋,宋之信也顾不得陪他俩,跟着老婆进屋去看。
等两人都进了卧室,李唯秋才放下酒杯。
“很奇怪?”李唯秋问。
“有点。”花极天实话实说。
李唯秋道:“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老宋有一个儿子,是个傻子。”
“但是十岁之前,并不傻。小学的时候,有一天从楼上摔了下去,撞到了脑子,从那就傻了,也不说话,眼睛都闭不上。看遍了全国各地的著名医生,都说根本看不好。时间长了,他们也认了。傻子就傻子吧,老宋挣钱多,完全养得起。”
“可是最近几年,宋劲桐开始厌食,什么都不吃,就算从星级饭店买回来饭菜,他也难得吃几口。如果是正常人,可以沟通,总会好些,可是宋劲桐这种,无法沟通,只能靠注射药物,效果很差。”
“他越来越瘦,有时候只能注射营养液。医生说,如果他还是不吃饭,能撑过年估计就不错了。我给他找过一个医道高手,也是无计可施,治不好。”李唯秋喝了一口酒。
花极天这才恍然,从开始到方才,所有的不解,全有了答案。
老宋的老婆要陪儿子,自然没空招待他们。
而他们的儿子长期不太吃饭,医生说再不吃就要死了,老两口难免心伤。
现在突然能吃了,怎能不让老两口欣喜若狂。和儿子的命相比,在老友面前失礼又算什么。而且既然是老友,又怎么会在意老两口的失礼。
“我发现你啊,还真是个福将。”李唯秋道。
“是吧。”花极天很得意。他自己有时候也这么觉得。
两人喝着酒,宋之信从卧室里出来,眼睛和他老伴儿一样,通红。
“谢谢你。”宋之信道。
“不用客气。如果管用,我可以经常过来。”花极天道。
“可能真要麻烦你。”宋之信有点抱歉,可是没办法。
一切为了儿子能活下去。对于很多人,能活下去就已经竭尽全力。
“没问题。”
花极天脑子里突然灵光一开,因为他突然想到了吴奇。吴奇的疯可以治好,宋劲桐的傻或许也可以。
不过吴奇是自我抑郁,时间不长;而宋劲桐,却是外力所伤,并且已经傻呆十年有余,就算能治,估计也比吴奇更费劲。
“那个,我能不能见见您的儿子?”
“见宋劲桐?没什么问题,可以的。”宋之信心下略微奇怪,却也答应。
其实花极天想见宋劲桐,也不是多么礼貌的事情,不过宋之信感谢他做的饭,能让儿子胃口大开,也没有在意花极天的这种不礼貌。
他觉得花极天可能是少年心性,猎奇而已,所以想见见宋劲桐这种不常见的病人。
三人不再喝酒,一起到卧室。
花极天看到,一个瘦成皮包骨头的年轻人,坐在卧室阳台的沙发上,而宋之信的老伴儿,半蹲着,用勺子一口一口喂他。
年轻人太瘦了,瘦骨嶙峋,青筋暴出。由于浑身上下几乎没有肉,身上包括脸上,很多地方的皮肤都贴着骨头皱起来,形成皱纹,看起来像是木乃伊。
因为太瘦,就连有弹性的秋衣秋裤都没有撑起来,松松垮垮,像是大号的衣服。
他的眼睛更是奇特,灰白,没有焦点。
“宋劲桐。”花极天试着喊了一句。
“没用的,医生说,他已经没有基本的应激反应。”宋之信摇头叹息。
“那阿姨刚才怎么说他还要吃?”
“这个……”宋之信一时愣住。
“也不是他要。是我的感觉而已。原来喂他,最多吃一两口,就再也不张嘴,可是这次,都吃了一大盘了,你看,他还在吃。”宋之信老伴儿眼泪滚下来,她连忙忍住,抬起胳膊擦了擦。
“好长时间不吃东西,这一次吃这么多,胃恐怕受不了,少喂点吧。”李唯秋道。
“对对对。”宋之信老两口爱子心切,反倒没想到这点。
宋之信老伴儿一听有理,便不再喂。果然,宋劲桐根本不要,咽下去最后一口,就呆呆的望着一个地方。
他的瞳孔是散的,没有焦点,和初生的婴儿,没什么不同。
花极天走过去,轻声道:“阿姨,我看看好不好?”
宋之信的老婆以为花极天只是好奇,心里有点不满,但是也并未说什么,往一边让了让。
宋之信家的门,呆了一会才打开。宋之信的老婆开的门,看到李唯秋,她笑了一下。
宋之信老伴儿穿的整洁干净,因为瘦小,皮肤又白,倒是显着挺年轻,不到五十的样子。可是神情眉目之间,有点憔悴。
她开完门,也没有说话,直接回了卧室。
宋之信早知道李唯秋要来喝酒,已经在厨房里忙活半天,听到门响,手上湿哒哒的就出来招呼。
“很快就好,你们先做。”
他接着就要进厨房继续忙活,被李唯秋拦住。
“老宋,你也歇歇,让这小子来,厨艺老高了。”李唯秋知道花极天的厨艺本事。
“有多高?”宋之信不太好意思。人家来做客,却让人家去整治菜,不怎么像话。
“两三层楼那么高吧。”李唯秋道。
“这么高?”宋之信惊讶,能让李唯秋说两三层楼那么高,是够高的。
“我来我来。”
花极天觉得自己露两手,一会宋之信露宝也痛快,自己悄悄上下其手趁机摸点经验啥的,也方便。
“菜已经基本洗好切好,你只要炒就行了。”宋之信解下围裙,递给花极天。
“瞧好吧您呐。”
在罗传水和吴奇面前,花极天对自己厨艺一点自信也没有,但是在宋之信这些凡人面前,装个逼不要太轻松,毕竟是六级厨艺,就算花极天手法不纯熟,也已经站在大华夏厨艺界的顶端。
只做一点家常菜,其实也用不了六级厨艺,两三级足够了。就拿花极天正在做的醋溜土豆丝来说,不是极为专业的厨子和美食专家,根本分别不出来是二级厨艺三级厨艺,还是六级厨艺。
花极天手中不停炒着菜,心下有点奇怪,客人上门,宋之信老伴儿就开了个门,就回卧室不再出来,不太合礼仪。她看起来也是知书达理温柔贤惠的妇女,应该不会这么无礼。
难道是有病?但是看着她的样子,虽然憔悴,但是身体却应该没什么毛病。
花极天一边瞎琢磨,一边做菜,也没影响速度。
花极天不愧是六级厨子,速度很快。他这种水准,在家庭小厨房做个菜,完全就是大材小用。
不一会,花极天就把所有的菜端上桌,四个热菜两个凉菜,还有一个提前炖好的排骨,花极天又做了一个紫菜蛋花汤。排骨味道不够,花极天又稍微加工了一下。
“色香味俱全。小花这水平,绝对不次于星级大厨。”宋之信道。
“差不多吧。”李唯秋知道花极天厨艺相当不错,但是也没有吃过。
“什么叫差不多,比他们强多了,咱是白水城厨艺冠军。”花极天不满意李唯秋的评价。他在怀里摸了半天,弄出一个小牌牌,当啷扔在桌子上。
宋之信拿起一看,乐了。还真是不久前白水城厨艺大赛的冠军奖牌。他也知道白水城有这么一号比赛,但是没有过于关注过,不知道冠亚季军是谁。不是厨艺界的人,不是家庭主妇的话,没人太在意这种冠军。
“想不到你还随身携带?”
“从小到大,就得过这么一次第一,所以带着随时炫耀一下,哈哈。”花极天的意思,因为稀少,所以珍贵。自己就得过这么一个第一,自然重视。
如果自己从小就是学霸,回回第一,这金牌也就没什么意思了。
“哈哈,那你可得放好,千万别弄丢。”宋之信调侃。
“必须的。”花极天又珍而重之,把金牌放进怀里。嘿,这种牌牌,关键时刻还真能唬人,有空到广告打印社之类的地方,再定做几个,以备随时装逼。
李唯秋听到这犊子的胡柴,直翻白眼。这货,肯定是随手扔在储藏空间里,这时悄悄掏出来装一把,却说是随时携带。
这时,宋之信老伴儿从卧室,出来,她先给了李唯秋和花极天一个抱歉的笑容,然后从厨房里拿了一个盘子,每道菜都扒了一点,端进了卧室。
李唯秋没什么表示,似乎什么都知道。可是花极天很懵逼。
宋之信眼里闪过一丝黯然,接着笑道:“来,咱们开始。”
当当当,敲门声又想起来。
宋之信奇怪,花极天却站起来:“送酒的。”
打开门,超市小哥把酒搬进来。
宋之信惊讶:“买这么多酒干啥?”
李唯秋摸下巴:“你问他。”
花极天一摸脑袋:“我能喝,害怕你的酒不够。”
“那也要不了这么多。”宋之信道。三箱啊,十八瓶,三个人至少能喝一星期。
“差不多。”
宋之信也不再说什么。
三个人开始喝。这时宋之信老伴儿再次端着盘子出来,脸上带着笑意,两眼却是通红。
“老宋。劲桐还要吃。”
“快,再盛点。”宋之信大喜。
花极天又开始奇怪,老两口这种的表现,在客人面前,实在算是失礼。可是宋之信两口,看起来都温文而善良的人,不应该这么失礼。
就像宋之信,虽然是天宝斋白水城分部的首席鉴定师,身份地位仅次于分部总经理,可是他丝毫没有架子,就连资深清洁工老刘头这种身份的人,都和他是朋友。
现在老两口的表现,肯定有原因。
花极天这犊子心里藏不住事,挤眉弄眼看李唯秋,期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李唯秋老神在在,小口抿着酒,不理他。
宋之信老伴儿再次盛了菜进屋,宋之信也顾不得陪他俩,跟着老婆进屋去看。
等两人都进了卧室,李唯秋才放下酒杯。
“很奇怪?”李唯秋问。
“有点。”花极天实话实说。
李唯秋道:“其实也没什么不能说的。老宋有一个儿子,是个傻子。”
“但是十岁之前,并不傻。小学的时候,有一天从楼上摔了下去,撞到了脑子,从那就傻了,也不说话,眼睛都闭不上。看遍了全国各地的著名医生,都说根本看不好。时间长了,他们也认了。傻子就傻子吧,老宋挣钱多,完全养得起。”
“可是最近几年,宋劲桐开始厌食,什么都不吃,就算从星级饭店买回来饭菜,他也难得吃几口。如果是正常人,可以沟通,总会好些,可是宋劲桐这种,无法沟通,只能靠注射药物,效果很差。”
“他越来越瘦,有时候只能注射营养液。医生说,如果他还是不吃饭,能撑过年估计就不错了。我给他找过一个医道高手,也是无计可施,治不好。”李唯秋喝了一口酒。
花极天这才恍然,从开始到方才,所有的不解,全有了答案。
老宋的老婆要陪儿子,自然没空招待他们。
而他们的儿子长期不太吃饭,医生说再不吃就要死了,老两口难免心伤。
现在突然能吃了,怎能不让老两口欣喜若狂。和儿子的命相比,在老友面前失礼又算什么。而且既然是老友,又怎么会在意老两口的失礼。
“我发现你啊,还真是个福将。”李唯秋道。
“是吧。”花极天很得意。他自己有时候也这么觉得。
两人喝着酒,宋之信从卧室里出来,眼睛和他老伴儿一样,通红。
“谢谢你。”宋之信道。
“不用客气。如果管用,我可以经常过来。”花极天道。
“可能真要麻烦你。”宋之信有点抱歉,可是没办法。
一切为了儿子能活下去。对于很多人,能活下去就已经竭尽全力。
“没问题。”
花极天脑子里突然灵光一开,因为他突然想到了吴奇。吴奇的疯可以治好,宋劲桐的傻或许也可以。
不过吴奇是自我抑郁,时间不长;而宋劲桐,却是外力所伤,并且已经傻呆十年有余,就算能治,估计也比吴奇更费劲。
“那个,我能不能见见您的儿子?”
“见宋劲桐?没什么问题,可以的。”宋之信心下略微奇怪,却也答应。
其实花极天想见宋劲桐,也不是多么礼貌的事情,不过宋之信感谢他做的饭,能让儿子胃口大开,也没有在意花极天的这种不礼貌。
他觉得花极天可能是少年心性,猎奇而已,所以想见见宋劲桐这种不常见的病人。
三人不再喝酒,一起到卧室。
花极天看到,一个瘦成皮包骨头的年轻人,坐在卧室阳台的沙发上,而宋之信的老伴儿,半蹲着,用勺子一口一口喂他。
年轻人太瘦了,瘦骨嶙峋,青筋暴出。由于浑身上下几乎没有肉,身上包括脸上,很多地方的皮肤都贴着骨头皱起来,形成皱纹,看起来像是木乃伊。
因为太瘦,就连有弹性的秋衣秋裤都没有撑起来,松松垮垮,像是大号的衣服。
他的眼睛更是奇特,灰白,没有焦点。
“宋劲桐。”花极天试着喊了一句。
“没用的,医生说,他已经没有基本的应激反应。”宋之信摇头叹息。
“那阿姨刚才怎么说他还要吃?”
“这个……”宋之信一时愣住。
“也不是他要。是我的感觉而已。原来喂他,最多吃一两口,就再也不张嘴,可是这次,都吃了一大盘了,你看,他还在吃。”宋之信老伴儿眼泪滚下来,她连忙忍住,抬起胳膊擦了擦。
“好长时间不吃东西,这一次吃这么多,胃恐怕受不了,少喂点吧。”李唯秋道。
“对对对。”宋之信老两口爱子心切,反倒没想到这点。
宋之信老伴儿一听有理,便不再喂。果然,宋劲桐根本不要,咽下去最后一口,就呆呆的望着一个地方。
他的瞳孔是散的,没有焦点,和初生的婴儿,没什么不同。
花极天走过去,轻声道:“阿姨,我看看好不好?”
宋之信的老婆以为花极天只是好奇,心里有点不满,但是也并未说什么,往一边让了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