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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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或许还有些姿色,还有些许年龄可以败,可等她过了三十变成了真正的剩女,那时候没了资本,她该怎么做?
她没有那么伟大,即使喜欢他,也不可能无私到不替自己设想,以为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快乐就好。
忽然,车子猛地停在了路中间,与暮毫无防备,差点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站在路边说话的几个小混混被吓了好一大跳,骂骂咧咧地冲过来,就看见竟是一辆闪亮的兰博基尼。
聪明的人看见这辆车都会知道开车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偏偏他们血气方刚,一看就一辆车,即使来头再大也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
小镇上不少小混混,哪里见过这么绚丽的车,走上来敲敲车上一直打开的窗子,十分跩地说:“哥们,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你刚才那刹车的速度是想撞死几个人吗?”
与暮有些紧张地看了眼那些染了不同颜色头发的小混混,别看这里只是个小镇,也正因为小,所以拿刀砍人、打群架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想起上次的劫包事件,虽然傅致一打架不错,可是现在的这一群可不比上次的那两人,他们手上都藏着家伙,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她悄悄地拉了拉傅致一的衣袖示意他赶紧开车走,谁知他竟是像没有感觉。
那人在外面叫唤了几声没见反应,和身边的人相视了一眼,就听人道:“没想到这么个有钱的帅哥竟是个聋子。既然是聋子还不如把车让出来给哥们过过瘾。”
那人说完伸手就要来开车门,与暮吓坏了,偏偏坐在那头的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就当那小青年的手刚要击向门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伸出的一只手将他的手抓起,拎小鸡似的拎得高高的。
原本空荡的马路上立马就被许多黑色的车子给包围了起来。
与暮从窗外看去,抓住那人手的人竟然是叶凡。
接着每辆黑色的车里都站出来了两三个人,刚才还嚣张得不得了的小混混一下子就被这样的气势给吓坏了。
他们从小在镇上长大,见过最多的也不过是镇上一些小小的黑社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个个脸上都泛白,其中有人还吓到尿了裤子。
就在叶凡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不懂礼貌的小青年时,其中一个居然认出了坐在车里的与暮,忙上前叫道:“与暮姐姐,我是朝晨啊,你救救我吧,我不想被他们带走,我爸爸一定会打断我的腿的。”
与暮一愣,倒是没有认出来,那居然是大婶程晖的妹妹的儿子,小时候每年过年在奶奶家吃饭的时候,与暮是见过他的。
一个长得挺清秀的男孩,大概是被家里人宠惯了,总是喜欢跟着镇上的小混混一起。
与暮哪里想要管这样的事情,本来觉得让叶凡把他们带去公安局教育教育也是好的,不过现在既然人家都出口哀求了,她怎么也不好意思当作不认识。
于是她便朝傅致一道:“小傅爷,这些小孩年龄都太小,不懂事,你别跟他们计较了好吗?”
傅致一转过头瞥她一眼,那眼神竟是犀利如锋,加上他的惯性冷语,若是刚才那些小青年听见了必定不敢这么嚣张,早就一股烟儿被吓跑了。
“要我不计较可以。”他说,“你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不是变相的威胁吗?与暮郁闷了,她就知道他是那种想要做的事、想要得到的人,没有达到目的是绝对不会罢手的。
“何必呢?”她看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就算我答应了你回去了又能怎样?难道你真的要我当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小三?你知道我跟谭勋是怎么分手的吗?如果我答应了你,你叫我情何以堪?”
“你从来都不是小三。”他从头到尾就是单身男人一个,谈何小三?
傅致一的声音淡淡的,重复了一遍:“跟我回去。”
与暮还想说什么,便见他转头,向外面的保镖使了眼色,她看了叶凡一眼,他倒是没有什么动作,但是其他保镖已经有所行动了。有几个小混混吓得想要当场逃跑,刚转身就被抓住了。
傅致一的保镖都是经过高级训练的,这些小青年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与暮忙喊停:“我跟你回去,你放了他们吧!”
其实小镇不大,这些小青年的父母有些是与暮也认识的,她并不想弄多大的事情出来,而傅致一这样霸道的性格,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她相信他一点也不会介意把事情在小镇上弄得人尽皆知。
听见她的答案,傅致一终于满意地露出一抹笑,发动车子箭似的跑了出去。
与暮:“刚才那些人……”
“照你的话放了。”他言简意赅。
车子很快就停在了与暮家小区的大院里,好在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家里吃饭,几乎没什么人。
傅致一将车停好,转眸看着她道:“吃完饭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
与暮暗自叹了口气,这人真是说一是一,说往东就绝对不准别人向西。
“知道了。”她应了一声,便要开门下车,握住门把手却发现门怎么都打不开,她看向他。
“再陪我待会儿。”
没想到他竟会说出这样一句话,与暮无语。
他一直都在盯着她,与暮终于忍不住问:“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傅致一眉梢微挑,大手随即一伸:“过来!”
与暮向来不吃这套,依旧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乖。”见她没有动作,他竟放柔了口吻,像是在哄小孩。
这个世界就是有人吃软不吃硬,与暮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听见他语气温和地说了一个字,她情不自禁地将自己的小手放在他的大掌之中。
大手缓缓抓紧掌心中的柔软,傅致一俯身在她的脸上印上一个轻吻:“我是什么样的男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现在开始,你要乖乖留在我身边做我的女人。”
“爸、妈,我可能晚上就要回去了。”坐在餐桌上,与暮想了很久才说出心底不想说出的话。回家才没几天,她真的好怀念跟爸妈在一起的生活。
朝父没说什么,但是朝母最终忍不住问:“与暮,刚才那辆车里的人是谁?谭勋呢?你这次回来,他知道吗?”
因为傅致一的出现,与暮知道她跟谭勋的事情最终是隐瞒不下去了,看着母亲一脸关切,她在心底酝酿了好久的那几个字却怎样也说不出口。
朝母看她那样子,轻叹了一声:“与暮,我不知道你跟谭勋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不管如何,你也应该记得自己是有男朋友的人知道吗?爸妈都是过来人,知道这个世界上的诱惑很多,但是……”
“我们已经分手了。”她没有听母亲将话说完,直接打断。
朝父朝母听见这话都是一愣,两人相视一眼,朝母明显地对这件事很关切,一脸严肃地问:“与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与暮知道瞒不住了,只能将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跟父母交代了一遍。
她知道他们都很喜欢谭勋,从见面初始就把他当成自家女婿看待,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而分手,他们肯定会责备她。
她并没有把所有的责任都推脱给谭勋,只是很客观地说明两人分手的原因。
从交往最初,她便是爱得比较多的那个,本以为自己能这样一直坚持下去,却不想终究还是两人缘分不够多。
朝父朝母听完之后,虽然心里有惋惜,但毕竟是自己女儿受的委屈较多,只能轻叹一声,没有多加责怪。
“那刚才开车送你回来的人呢?你们……”
“他是我的上司。”不想说出自己跟傅致一之间的关系,其实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跟他究竟是什么关系,只能从最简单的开始说明,“因为我辞职信没有通过,他们是让我回去上班的。”
有谁辞了职,大老板会亲自开车来接的?
与暮的父母又不是傻瓜,如果那人对自己的女儿没有意思,怎么会如此兴师动众?
吃完饭,与暮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收拾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要收拾的,因为回来没几天,很多东西都在行李箱里一动不动。
拖着行李箱出来的时候她并没有看见傅致一那辆嚣张的兰博基尼。
她在院子里环视一圈确定没有踪影,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逃跑”二字。
想着这个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有所行动,拖着并不是很重的行李快步地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偌大的小区当然不止有一个出口,与暮走的那个一般很少有陌生人会知道,是条很小的路,因为偏僻,所以就连白天都有些暗。
本以为可以从这里逃之夭夭,谁知道还没到出口,便被一个阴影给遮挡住了。
与暮被吓了一跳,定睛看去,竟是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耳麦的外国男人。
他盯着她对着耳麦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通什么,与暮转身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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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或许还有些姿色,还有些许年龄可以败,可等她过了三十变成了真正的剩女,那时候没了资本,她该怎么做?
她没有那么伟大,即使喜欢他,也不可能无私到不替自己设想,以为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快乐就好。
忽然,车子猛地停在了路中间,与暮毫无防备,差点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站在路边说话的几个小混混被吓了好一大跳,骂骂咧咧地冲过来,就看见竟是一辆闪亮的兰博基尼。
聪明的人看见这辆车都会知道开车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偏偏他们血气方刚,一看就一辆车,即使来头再大也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
小镇上不少小混混,哪里见过这么绚丽的车,走上来敲敲车上一直打开的窗子,十分跩地说:“哥们,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你刚才那刹车的速度是想撞死几个人吗?”
与暮有些紧张地看了眼那些染了不同颜色头发的小混混,别看这里只是个小镇,也正因为小,所以拿刀砍人、打群架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想起上次的劫包事件,虽然傅致一打架不错,可是现在的这一群可不比上次的那两人,他们手上都藏着家伙,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她悄悄地拉了拉傅致一的衣袖示意他赶紧开车走,谁知他竟是像没有感觉。
那人在外面叫唤了几声没见反应,和身边的人相视了一眼,就听人道:“没想到这么个有钱的帅哥竟是个聋子。既然是聋子还不如把车让出来给哥们过过瘾。”
那人说完伸手就要来开车门,与暮吓坏了,偏偏坐在那头的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就当那小青年的手刚要击向门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伸出的一只手将他的手抓起,拎小鸡似的拎得高高的。
原本空荡的马路上立马就被许多黑色的车子给包围了起来。
与暮从窗外看去,抓住那人手的人竟然是叶凡。
接着每辆黑色的车里都站出来了两三个人,刚才还嚣张得不得了的小混混一下子就被这样的气势给吓坏了。
他们从小在镇上长大,见过最多的也不过是镇上一些小小的黑社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个个脸上都泛白,其中有人还吓到尿了裤子。
就在叶凡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不懂礼貌的小青年时,其中一个居然认出了坐在车里的与暮,忙上前叫道:“与暮姐姐,我是朝晨啊,你救救我吧,我不想被他们带走,我爸爸一定会打断我的腿的。”
与暮一愣,倒是没有认出来,那居然是大婶程晖的妹妹的儿子,小时候每年过年在奶奶家吃饭的时候,与暮是见过他的。
一个长得挺清秀的男孩,大概是被家里人宠惯了,总是喜欢跟着镇上的小混混一起。
与暮哪里想要管这样的事情,本来觉得让叶凡把他们带去公安局教育教育也是好的,不过现在既然人家都出口哀求了,她怎么也不好意思当作不认识。
于是她便朝傅致一道:“小傅爷,这些小孩年龄都太小,不懂事,你别跟他们计较了好吗?”
傅致一转过头瞥她一眼,那眼神竟是犀利如锋,加上他的惯性冷语,若是刚才那些小青年听见了必定不敢这么嚣张,早就一股烟儿被吓跑了。
“要我不计较可以。”他说,“你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这不是变相的威胁吗?与暮郁闷了,她就知道他是那种想要做的事、想要得到的人,没有达到目的是绝对不会罢手的。
“何必呢?”她看着他,很认真地问道,“就算我答应了你回去了又能怎样?难道你真的要我当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小三?你知道我跟谭勋是怎么分手的吗?如果我答应了你,你叫我情何以堪?”
“你从来都不是小三。”他从头到尾就是单身男人一个,谈何小三?
傅致一的声音淡淡的,重复了一遍:“跟我回去。”
与暮还想说什么,便见他转头,向外面的保镖使了眼色,她看了叶凡一眼,他倒是没有什么动作,但是其他保镖已经有所行动了。有几个小混混吓得想要当场逃跑,刚转身就被抓住了。
傅致一的保镖都是经过高级训练的,这些小青年怎么可能是他们的对手?与暮忙喊停:“我跟你回去,你放了他们吧!”
其实小镇不大,这些小青年的父母有些是与暮也认识的,她并不想弄多大的事情出来,而傅致一这样霸道的性格,如果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她相信他一点也不会介意把事情在小镇上弄得人尽皆知。
听见她的答案,傅致一终于满意地露出一抹笑,发动车子箭似的跑了出去。
与暮:“刚才那些人……”
“照你的话放了。”他言简意赅。
车子很快就停在了与暮家小区的大院里,好在这个时候大家都在家里吃饭,几乎没什么人。
傅致一将车停好,转眸看着她道:“吃完饭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
与暮暗自叹了口气,这人真是说一是一,说往东就绝对不准别人向西。
“知道了。”她应了一声,便要开门下车,握住门把手却发现门怎么都打不开,她看向他。
“再陪我待会儿。”
没想到他竟会说出这样一句话,与暮无语。
他一直都在盯着她,与暮终于忍不住问:“你到底是怎样的男人?”
傅致一眉梢微挑,大手随即一伸:“过来!”
与暮向来不吃这套,依旧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乖。”见她没有动作,他竟放柔了口吻,像是在哄小孩。
这个世界就是有人吃软不吃硬,与暮就属于这种类型的,听见他语气温和地说了一个字,她情不自禁地将自己的小手放在他的大掌之中。
大手缓缓抓紧掌心中的柔软,傅致一俯身在她的脸上印上一个轻吻:“我是什么样的男人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现在开始,你要乖乖留在我身边做我的女人。”
“爸、妈,我可能晚上就要回去了。”坐在餐桌上,与暮想了很久才说出心底不想说出的话。回家才没几天,她真的好怀念跟爸妈在一起的生活。
朝父没说什么,但是朝母最终忍不住问:“与暮,刚才那辆车里的人是谁?谭勋呢?你这次回来,他知道吗?”
因为傅致一的出现,与暮知道她跟谭勋的事情最终是隐瞒不下去了,看着母亲一脸关切,她在心底酝酿了好久的那几个字却怎样也说不出口。
朝母看她那样子,轻叹了一声:“与暮,我不知道你跟谭勋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不管如何,你也应该记得自己是有男朋友的人知道吗?爸妈都是过来人,知道这个世界上的诱惑很多,但是……”
“我们已经分手了。”她没有听母亲将话说完,直接打断。
朝父朝母听见这话都是一愣,两人相视一眼,朝母明显地对这件事很关切,一脸严肃地问:“与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与暮知道瞒不住了,只能将这几个月发生的事情跟父母交代了一遍。
她知道他们都很喜欢谭勋,从见面初始就把他当成自家女婿看待,如果是自己的原因而分手,他们肯定会责备她。
她并没有把所有的责任都推脱给谭勋,只是很客观地说明两人分手的原因。
从交往最初,她便是爱得比较多的那个,本以为自己能这样一直坚持下去,却不想终究还是两人缘分不够多。
朝父朝母听完之后,虽然心里有惋惜,但毕竟是自己女儿受的委屈较多,只能轻叹一声,没有多加责怪。
“那刚才开车送你回来的人呢?你们……”
“他是我的上司。”不想说出自己跟傅致一之间的关系,其实她自己也不清楚自己跟他究竟是什么关系,只能从最简单的开始说明,“因为我辞职信没有通过,他们是让我回去上班的。”
有谁辞了职,大老板会亲自开车来接的?
与暮的父母又不是傻瓜,如果那人对自己的女儿没有意思,怎么会如此兴师动众?
吃完饭,与暮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收拾东西,其实也没有什么东西要收拾的,因为回来没几天,很多东西都在行李箱里一动不动。
拖着行李箱出来的时候她并没有看见傅致一那辆嚣张的兰博基尼。
她在院子里环视一圈确定没有踪影,脑海里不自觉地浮现出“逃跑”二字。
想着这个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有所行动,拖着并不是很重的行李快步地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偌大的小区当然不止有一个出口,与暮走的那个一般很少有陌生人会知道,是条很小的路,因为偏僻,所以就连白天都有些暗。
本以为可以从这里逃之夭夭,谁知道还没到出口,便被一个阴影给遮挡住了。
与暮被吓了一跳,定睛看去,竟是个穿着黑色西装戴着耳麦的外国男人。
他盯着她对着耳麦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通什么,与暮转身就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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