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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八节 新鲜的肉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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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柔软,具有韧性,底部甚至带有一个个吸盘。

    方文中发现,在自己身体下面的泥土里,钻出几条蚯蚓。

    也许是细胞之间的相互融合,也可能是病毒对其它生物附带产生的效果。总之,方文中没有长成手脚,肩膀和大腿上的伤口中间出现了触手。它们的尖端分叉,还是像人类手指一样的五条,而且很长。

    方文中非常恐惧。他知道自己变成了怪物。那个时候,他丝毫没有复仇之类的念头,而是无比惶恐的想要找地方藏起来。开什么玩笑,这个样子怎么出去见人?别人一定认为我是章鱼,而是还是人类和章鱼精卵结合的变异品种。

    用触手行动,还是没有腿脚方便。方文中感觉很是别扭,仅仅依靠腿脚位置的触手,根本无法站立。没办法,他只能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着前行。

    他很快发现了这种行动方式好处,速度要比人类行走更快,甚至超过了正常速度的奔跑。

    中午的时候,方文中觉得肚子饿了。

    他想吃糖。

    他知道附近有个杂货店。上次开车带着张琴出来玩的时候经过这一带,还下车给张琴买过口香糖。

    杂货店的门开着,一个穿着红汗褂的壮汉手里握着刀,砍翻了一头行尸。

    壮汉是杂货店老板。方文中记忆力不错。不要说是几个月前见过的人,就算是十四岁时候欺骗幼儿园小女孩脱裤子给他看的事情,方文中仍然记忆犹新。

    壮汉很厉害,一刀就砍掉了行尸的头。方文中在旁边看的心惊肉跳,情不自禁排起了巴掌,为壮汉叫好。

    他忘记了自己已经变异,现在是一个半人半蚯蚓的怪物。

    壮汉红着眼睛,拎着带血的菜刀冲过来。估计他也是头一次遇到方文中这种奇形怪状的家伙,不知道该如何下手。方文中左脚上挨了一刀,他惨叫着,用双手……应该是两条触手抱住壮汉,将其牢牢捆住,动弹不得。

    方文中直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与壮汉之间的对话。

    “我要糖!我只要糖!别逼我,我不想这样。”

    “要尼玛个逼呢糖!憨杂种!臭怪物!死变态!”

    “我不想杀人,我要糖!”

    “要哪样都某的。滚,放开老子,否则老子整死你!”

    方文中觉得很无奈。尼玛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居然还要整死我……与其这样,不如我先下手为强,先整死你再说。

    他张嘴就朝着壮汉的脖子咬下去。

    方文中第一次尝到了人血的味道,也吃到了鲜美的生肉。

    他不想要什么糖了。

    有肉吃,还要个屁的糖。

    有些事情不用人教,自己就会。这是生物的本能,从血脉基因里就流传下来。

    方文中抱着被自己啃断喉咙的壮汉咬了几口,忽然觉得这样吃不太舒服,而且壮汉的肉太硬,自己的牙齿对付不了。

    于是,他把壮汉的脑袋扔掉,直接把手从脖子上断开的伤口伸了进去。

    触手上有吸盘。

    不,不仅只是吸盘这么简单。

    方文中觉得,自己的身体和从前不一样了。短短一夜之间,自己的整个食物概念和生理结构都发生了变化。不需要什么牙齿,无论捕猎还是进食,牙齿都没有用处。触手内部有很多条管道,能够释放出一种酸液,对捕捉到的猎物进行融化,然后通过触手末端的吸盘对其吸收。

    这是一种与苍蝇差不多的进食方式。

    不,不是相似,应该是完全相同。

    方文中发现自己在进食的同时,也在开始排泄。出口不是原来的***而是腿脚上的另外两条触手。它们末端的吸盘会源源不断流出各种排泄物,比大便还臭。

    这种发现让方文中觉得很尴尬。从小到大,他一直很讲卫生,无论出门或者在家,都要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喷上男士香水。可是怎么也想不到,现在居然会做出一边吃饭一边拉屎的可怕举动。

    那个壮汉真的很好吃。方文中更够感觉到他正在融化。伸进尸体内部的触手非常灵活。从胸腔到腹腔,到处喷洒酸液。尸体肚子渐渐鼓了起来,方文中连忙张口吮吸着,把这些融化的肉糜统统吸入身体。

    那其实就是一些脓水。当然,从生物学家的眼光来看,这种东西营养丰富。苍蝇蚊子蜘蛛都很爱吃。它们没有牙齿,只能吮吸这类肉汁。

    方文中坚定不移的认为,这就是肉糜,不是什么见鬼的脓水。好好的一顿饭,不要搞得那么恶心好不好?老子是人……虽然长得有些奇怪。

    壮汉的尸体很快瘪缩下去,只剩下一张褐黄色的皮。方文中喷射出来的酸液实在太厉害了,连骨头都被融化。他小心翼翼控制着酸液的喷吐,尽量不要腐蚀破坏皮肤。直到最后,才把皮肤也全部溶解,然后吸收。

    吃饭就要有吃饭的优雅,要做个上等人。吃相粗鲁那是民工才会搞出来的事情。方文中妈妈从小就这样教育他。

    好吧!我现在就是一条蚯蚓。

    方文中认命了。

    这个新身体也有不好的地方。方文中发现自己饿得很快,也长得很快。

    刚把壮汉吃完,身体就变大了一些。至少要比原来的体积增加了百分三十。

    对这种事情,方文中觉得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毕竟,壮汉很高,很魁梧,那么多骨头血肉统统吞进肚子里,总要被消化。那么身体迅速变大,也就顺理成章。

    这个新发现让方文中跃跃欲试,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仇恨,没有忘记过齐元昌。

    如果不是那个狗杂种,老子也不会变成今天这般模样。

    我要吃得更多,才能变得更厉害。

    老子要找你算账,看看到底是谁干得过谁?

    齐元昌,老子要吃了你!

    方文中想过要尝尝行尸是什么味道,却发现身体对那种怪物表现出极其强烈的排斥。

    怎么说呢,就像某人在路上看见一坨屎,绝对不会想到要捡起来当做点心吃下去,而是有多远走多远,而且还要捂着鼻子。

    好吧!我不吃行尸,我吃人。

    虽然病毒把很多市民变成了行尸,可是幸存者的数量仍然很多。他们藏在这座城市的角落里。只要仔细些,加上耐心,多花点儿时间,很容易就能把他们找出来。

    房间里传来无比凄厉的惨叫!

    可怜的胖男人双手抱着头,拼命挣扎。方文中的触手直接钻进他的鼻孔,正朝着身体内部不断延伸。胖男人觉得自己无法唿吸,嘴里发出毫无意义的嘶吼,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他感到恐惧,喉咙和胸口传来剧烈疼痛,耳朵也听到非常清晰的撕裂声。

    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一种非常奇怪,仿佛玉米面煳煳在锅里沸腾,吞吐着泡沫,发出“咕嘟嘟”的动静。

    胖男人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内脏和骨头正在溶解。但他看见过方文中吃掉自己老婆和小老婆的全过程。那个时候,她们的肚子高高鼓起,身体也变得膨胀,就像软塌塌的橡胶制品吹足了气。然后,随着方文中对肉汁的吮吸,她们渐渐瘪缩,变成了一张皮。最后,彻底溶化成粘黄色的脓水。

    方文中觉得这个胖子很有意思。他经营着一家商行,跟店里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服务员勾勾搭搭,睡在了一块儿。胖子胆子很大,想要延续其他有钱人的光荣传统,用最短的时间完成四十岁老婆到二十岁少妇的非正常转换过程。方文中闯进这个房间的时候,胖子和年轻少妇已经把四十岁的老婆拖到窗前,打算着把她活活扔出去。

    胖男人很聪明。他觉得这场病毒灾难不会持续太久。这是个好机会,可以神不知鬼不觉把现在的老婆干掉,然后把一切都推给那些吃人的行尸。反正,房间里储备的食物还够吃一段时间,应该可以撑到救援部队抵达。

    方文中觉得胖子跟自己一样,都是同道中人。他很理解胖子的做法,也认为胖子以新换旧的概念非常正确。如果在以前,方文中肯定要拉着胖子一起喝酒,然后谈谈人生,谈谈未来,交流一下用哪种方法才能悄无声息干掉自己的老婆。倒不是方文中觉得张琴不好,而是就算张琴再漂亮,再风骚,她总会变老。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妞,身边睡着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实在很可怕。认识的知道这是你老婆,不认识的还以为这是你老妈。

    很多男人忘记了自己也会变得苍老。方文中和胖子就是这种类型。

    作为奖励,方文中先吃掉了胖子的老婆,然后才是他的小老婆。胖子脸上的表情也是变化多端。先是惊喜万分,然后是咬牙切齿。到了现在……他已经是生不如死。

    被两条比人类身子还粗的触手从鼻孔里面硬生生钻进去,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胖子没能坚持太久。他的脑袋很快就被撑裂,然后爆开。(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