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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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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又是一周。

    苟超这日又到县里去接二蛋,顺便再买回一些浊酒,好继续他的酒精提取大业。

    从小到大类似于“爱迪生发明灯泡”的心灵鸡汤听过好多,也从不怀疑“失败是成功他妈”这句至理名言,可接连的打击还是让苟超有些丧气。

    虽然从没见过怎样提纯白酒,但其原理必然是因为乙醇与水的沸点不同,利用这一温差来进行冷凝分离,且这一理论还久经实践考验,是真正可以操作的。

    可为什么操作起来就这么难呢?

    苟超发明的这套蒸馏装置,密封意外的好。那日在院子里煮了一会儿,没多久,收集盘连在外面的细竹管真的流出酒水来,当时给他激动地,差点一蹦三尺高。

    然则,凭他一个门外汉的技术,又没有温度计这样先进的工具辅助,最后冷凝了大半天,出来的酒水,度数基本没有增高多少,也就跟把酒温过一遍一样,不过是酒香更加浓郁,酒色更加清澈而已。

    究其原因还是火候把握不行,往往火温过高,不光乙醇变成蒸汽,后来,水也跟着汽化,一同又变成酒水混合物流了出来。

    苟超不是生活在实验室里的工作人员,家中里里外外还有那么多事情让他担着,整日忙得跟个陀螺似的,不能总耗在这件事上。前后一共试了六回,还是达不到预期效果,就有些发急。

    当然,这么多次实验下来,多少还是积攒了一点经验。苟超发现每次蒸馏,最先出来的酒水酒劲最大,尤其第四次实验,那会儿他起身添柴,一不留神把火星子溅到了刚流出的酒水里,竟然将酒水给点着了!不过,等过了两刻钟后,即便拿点燃的木条去烧,也再烧不着那酒水。

    时下已是四月末,进了五月就要准备麦收事宜,那时时间更加紧迫,根本不可能有空来胡乱折腾,苟超就决定再多买些酒水,大不了每次仅取少量头酒,多蒸几次,就不信弄不出高度白酒来。

    从西门进,往城东走,会通过永宁县最宽的两条大街交汇而成的十字路口。这个十字路口的东部有一大片黄土路面的空地,离县衙也不远,是举行犯人枭首的地方。当然,在唐初治安较好,掌权者为了显示其治理天下的能力,也明里暗里,多不许各州县有太多死刑犯,这地方就成了杂耍艺人、货担小贩的云集之地。

    “快走,快走,云恩寺的高僧正在三棵树那讲经呢,再不去就来不及哩!”

    这话自打进了内城,苟超就听了不少,待行到十字街口这,果然见东南角聚集了一大群人。那东边的空地,因为有三颗五六个人才能合抱的大榕树,县里的居民都称此处为“三棵树”。也正是有了这三颗不知活了多久的巨树存在,这样好的地理位置才没有被建筑物取代。

    苟超想象中的高僧,应该长得慈眉善目,和蔼可亲。

    但人群中于木台上高坐的却是一位身材高壮,□□着带毛胸膛的怒目金刚,要不是那人剃了个锃光瓦亮的大光头,和村里的张屠户都有的一拼。

    莫非是个花和尚鲁智深一样的角色?

    苟超还在一旁自行脑补,那“怒目金刚”深沉地声音就传进了耳朵。

    “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

    那和尚看起来根本没有用力大喊,声音听起来也不显高亢,但却在人来车往、嘈杂混乱之地,十分清晰地传进了听众的耳朵。

    苟超目测了与他的距离,两人之间能有个二三十米,还隔着众多的听众,却能一字不差地捕捉到他的说辞。

    莫非就是因为这个“异能”,如此一副凶神恶煞之象才被称作高僧?

    苟超是个伪无神论者,即,没有任何宗教信仰,可对一些民间忌讳还半信半疑。

    有心过去凑凑热闹,听那和尚解说解说刚刚所述的深奥佛经。

    可眼尖的他,余光扫到打北边来了几位身着软纱道袍的青年道士。那几个道士直盯着台上讲经之人,不时交首贴耳,嘀咕着什么,

    苟超看他们面露不善,深觉此地不宜久留,赶紧驾着车往蒙学而去。

    穿来此地一年多,虽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石河子那个小山村里撅着,但比起同村的乡亲,苟超算是来往县城最为频繁的,这点上,里正都不如他。

    来回县城以及其他村镇去的多了,也就见识到许多本土特色。

    其一就是本地道士都挺有钱,他平时碰到的不是穿绫罗,就是穿绢纱。

    他还发现,道士群体在永宁地界很有势力。那些有限接触过的名人,多数都信奉道教,甚至还碰见过一位富商请道士到家中炼丹。那县令县丞家居生活中,也多穿道袍,就跟穿现代家居服一样自然。

    其二么,就是道士与和尚似乎关系不太好,据说二者去年还论过好几次道。

    且,苟超觉得,佛教在本地的地位似乎是越来越高。尤其是普通老百姓,对佛教今生来世的因果说,远比对道教的修身养性得道成仙更感兴趣。

    这次在蒙学门口,苟超又遇到了林二娘。

    算起来,自打梭子到蒙学半月之后,几乎每个沐休日,林二娘都会有事来此。

    这次也没出乎他的意料,就是比前几次来得早点。

    时隔一周就能见一次面,林二娘的变化,便一点点显露眼前。

    苟超发现她不再像初见时的枯瘦,渐渐圆润丰满起来。今日更是小脸红扑扑的,荣光焕发。

    看看手里的草鞋,这都是第二回送了,苟超心里不由琢磨,

    “这丫头该不会暗恋自己吧?”

    辞别林二娘,三人坐着牛车往回赶。苟超见二蛋不愿说话,就问他,

    “咋样,这五日有没有上算学课,陆夫子夸你聪明没?”

    二蛋有气无力地回了一句,

    “上了,就今儿上的。”

    那日,因为一道鸡兔同笼的算数题哭了好长时间,但到最后,二蛋一只兔子两只兔子的试算,花费半天时间竟真的独立算出来了。

    才五六岁啊,那么小小的一丁点,竟有耐心蹲那进行如此复杂繁琐的试算,苟超是自愧弗如。

    “怎么,读者夫子说你没算对?不能啊,你算的绝对正确。”

    答案和自己列方程得出的结果一模一样,不对都是见鬼了。

    “对啊,夫子还拿俺举例了呢。”

    “既是夸你,你叹甚么气?”

    二蛋跟个小大人儿似的,又“唉”了一声,一手撑着下巴,忧郁地答到,

    “夫子可没夸俺,被夸得是曾十二郎呐……”

    得,这孩子不仅没被夸奖,还成了“反面教材”。

    陆博士上课时先是检查了九九歌的背诵情况,二蛋毋庸置疑地被夸了一句。

    紧接着他又问到有谁做出那道鸡兔同笼的趣味题。

    结果,在座的学生全举起手。

    不过等夫子问完“谁是自己做的”之后,举起小手的就仅剩下二蛋与曾十二郎。

    紧接着就让二人分享做题思路,二蛋的不再赘述,曾十二郎真如神童一般。

    “……若笼子里全是两脚鸡,就该有十八只脚,这就多了八只,那这八只该是兔子的。而兔子有两只脚已算在‘鸡’里,那剩下的八只脚应该每只兔子还有两只,这样想来兔子就该是四只;那鸡就该是五只……”

    二蛋记性好,把曾十二郎当时的动作学得惟妙惟肖,还要继续往下说,就见自家兄长一惊一乍地慨叹道,

    “我靠,还能这么算!这个曾十二也太厉害啦!他才九岁吧?!”

    看到苟超如此大的反应,二蛋撇撇嘴,更不想说话了,干脆拄着下巴坐那发呆。

    好么,无形中又伤他自尊,这孩子好胜心也够重的。

    苟超见他闷闷不乐,想了一想说道,

    “好了二蛋,就让他先胜一局,朋友间有来有往才好么,要是你总拿第一,会寂寞的。”

    二蛋哪懂什么寂寞不寂寞,根本不爱听他的胡言乱语,目不转睛地继续发呆。

    “行啦,跟你开玩笑呢,快乐一乐。你要是笑了,等有空阿兄就教你厉害的算学题,保证让你甩出曾十二几条街去……”

    牛车经过十字路口时,苟超往三棵树的方向望了一望,那个讲经的高僧已然不在,后去的几位道士也全不见踪影。

    这么快就讲完了?

    正疑惑间,就听行人嚼舌根。

    这些行人大多是刚才的围观群众,这会儿才散场,三三俩俩地往家回。

    “啧啧,尔没瞧见,只见那高僧飞起一脚,那矮胖道士就飞了出去……”

    “几位仙君也不知为甚,非要为难大德,见大德回得滴水不漏,竟恼羞成怒……”

    只言片语里,苟超总结出个大概。那些道士估计听说有僧人来此地讲经,就特意过来论道为难,结果没人嘴皮子厉害,就改成了武斗。

    没成想那讲经和尚不过带了两个小沙弥,竟把六个青年道士揍的还手困难,最后还是官差过来平息了这场突发事故。

    “……道佛二教争得愈发厉害了。”

    县衙后堂,郑县令的幕僚分析了一通,如是总结。

    县令的桌前还摆着刚到公文,上面写着颉利可汗被活捉,举族内迁,各族上书称陛下为“天可汗”一事。

    “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