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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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话音,十多名贝萨的壮汉耀武扬威地走了过来,为首的一人,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身上穿着做工精细又考究的贵族服饰,胸前别着子爵徽章,旁边还挂着醒目的罗伯茨家族的徽章。
塞尔城邦的领主,一直由罗伯茨家族来担任,在加布尔地区,罗伯茨家族就是身份的象征。马上的这名贵族年纪不算大,也就三十出头,身材不高,可是够胖,坐在马上,如同肉球成了精似的。
他腰板挺得笔直,下巴傲慢的向上扬起,完全是一副用鼻孔看人的姿态。向他后面看,十多名贝萨壮汉肋下佩剑,一个个满脸的横肉,龇牙咧嘴,横眉竖目,一脸的凶相。
看到他们这群人,两名贝萨少女吓得脸色惨败,下意识地缩到父母的身后,中年农夫和农妇也都面露惧意,缩了缩身子,下意识地垂下头。
等那名肥胖贵族走到近前,布莱尔毕恭毕敬的扶胸施礼,说道:“子爵大人!”
“嗯。”肥胖贵族用鼻孔出了声气,算是打过了招呼。他看都没看一旁的上官秀和唐凌,目光落在布莱尔的脸上,问道:“布莱尔,你的租子呢?”
布莱尔把刚刚入手,还没有捂热乎的金币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向前递去,提醒道:“子爵大人,今年的租子是十银币,算上去年赊欠的五银币,一共是十五银币。”柏渡亿下潶演歌馆砍嘴新章l节
看到他手中的金币,肥胖贵族立刻皱起眉头,又肥又圆的脸上流露出诧异之色。他凝视布莱尔片刻,问道:“你的金币,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小人卖马的钱,金币是这位先生给我的!”说着话,布莱尔抬手指了指站在旁边的上官秀。
直到这个时候,肥胖贵族才向上官秀看过去,他的目光只是在他身上一扫而过,但当他看到唐凌的时候,眼睛立刻直了,好半晌没反应过来。他这辈子见过的漂亮女人太多了,但像眼前这么漂亮的女子,他还从未见过。
布莱尔见状,暗叫一声糟糕,对这位蒂姆?罗伯茨子爵的为人,他再清楚不过,整个小镇的漂亮姑娘,没有几个能逃过他的魔掌的。
他对上官秀低声催促道:“先生,你要买的马已经买到了,现在该走了。”
“等一下!”蒂姆终于把目光从唐凌身上收回,不怀好意地落在上官秀身上,上下打量他一番,问道:“是你买的布莱尔的马?”
“是的。”
“用一枚金币?”
“是的。”
“你不觉得自己买贵了吗?”说着话,蒂姆抬手指了指上官秀牵的那匹马,说道:“这样已经拉过车、耕过地的马,连三十银币都不值,我可以让他把钱退还给你。”
“多谢子爵大人的好意,不过,我既然已经买下了,就没打算再退回去。”上官秀含笑说道,牵着马,正要从蒂姆的身边走过去,后者一抬胳膊,把他拦挡住,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可以送给你一匹更好的马!”
“不必了,这匹马已足够我用。”
听对方一再拒绝自己的‘好意’,蒂姆脸色阴沉了下来,冷冷凝视着上官秀,说道:“你是隶属哪支军团的?”
“王廷军,第十军团。”
“那你现在不是应该在赛尔城打仗吗?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难道,你是逃兵?”蒂姆如同抓到了上官秀的把柄,手掌紧紧握着马鞭,目露凶光地瞪着他。
“子爵大人的消息太闭塞了,赛尔城之战已经结束,我军大获全胜,我是带着妻子,准备回家,恰巧路过这里而已。”上官秀早就想好了一套说词,不紧不慢地解释道。
赛尔城之战,贝萨军是不是大获全胜,消息的确还没有传到这座小镇,不过猜也能猜出个大概,有战神赫拉克格斯亲自坐镇,贝萨军的兵力还远远多于被困的风军,又怎么可能会战败?
该死的!蒂姆在心里咒骂一声,抬手指向唐凌,问道:“你说,她是你的妻子?”
“是的。”
“她是风人?”
“娶风族女人做妻子的人有很多。”上官秀含笑说道。
“我看她根本就不是你的妻子!”
“子爵大人说话也要讲证据,不然,第十军团的兄弟们,也不是吃素的!”上官秀笑眯眯地回敬道。
蒂姆闻言心头一颤,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没有再发现其它的军兵,他的心多少落下了一些。他清了清喉咙,说道:“我用两匹战马换她,你觉得如何?”
上官秀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摇头说道:“对不起,子爵大人,我没兴趣!”说着话,他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手臂,牵着马,从蒂姆的身边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
蒂姆脸色难看,看着默默跟随上官秀而去的唐凌,他忍不住咬了咬牙关,眼珠连转,猛然间,他抬手一指唐凌的背影,喝道:“女巫!她是女巫!”
一句话,让蒂姆带来的那些手下人齐齐亮出武器,把上官秀和唐凌围在当中。
小子,给你脸你不要脸,非要找死,可就怪不得我了!蒂姆在心里狠狠嘟囔了一声,冷笑着说道:“此人与女巫勾结,罪无可赦,立刻把他给我拿下!”
“是!大人!”众壮汉异口同声地应道,作势要向上官秀围攻过去。
上官秀挥挥手,制止住众人,他回头看向蒂姆,一字一顿地说道:“做人,起码要有自知之明,做事,起码要懂得量力而行,不过遗憾的是,子爵大人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品质,那么,我就不得不提醒子爵大人了,不要这么做。”
“大胆!你与女巫勾结,竟还敢威胁我?!”
“她是我的妻子,而非女巫!”
“是不是女巫,我审过便知!”蒂姆不愿再与上官秀多啰嗦,冲着十几名壮汉喝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把他给我拿下!如敢抵抗,杀无赦!”
他这句话,等于是在提醒手下人,现在可以下死手了。
一名壮汉猛然大吼一声,箭步冲到上官秀的背后,恶狠狠的一剑刺向前的后心。上官秀的后脑勺如同长了眼睛似的,当剑锋马上要触碰到他的衣服时,他身形向旁一偏,短剑由他的腋下掠了过去。不等对方收剑,上官秀把胳膊回收,将腋下的短剑死死夹住,对方还没有回过神来,上官秀一拳击出,正中对方的肚子。
那人闷哼一声,吃痛的弯下腰身,上官秀紧接着又是一拳,狠狠砸在对方的后脑袋,大汉应声倒地,上官秀不依不饶,握紧拳头,对准倒地大汉的太阳穴,再次重击了一拳。
咔!
附近的众人都能清楚的听到大汉头骨的破裂声。致命的一拳!
要么不动手,既然动了手,就不能再手下留情,就得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对方丧失战斗力,再没有什么方式比直接杀掉对方更快更便捷的了。
三拳把一名魁梧的壮汉硬生生的打死,在场的众人,包括蒂姆在内,脸色同是一变。
过了片刻,蒂姆回过神来,手指着上官秀,尖声大叫道:“杀了他!你们给我一起上,立刻杀了他!”
在他声嘶力竭的嘶吼下,众大汉蜂拥而上,齐齐向上官秀围攻过去。他们还没到上官秀的近前,后者把夹在腋下的短剑抽出,手腕一抖,短剑飞射出去,在空中打着旋,正中一名大汉的胸膛。
噗!短剑的大半剑身都没入到对方的胸口内,那名大汉惨叫一声,仰面摔倒,在的身子还未完全倒下,上官秀的身形矫健的仿佛脱兔,窜上前去,一把将短剑拔出,分向左右一挥,空中乍现出两道寒光。
附近的两名贝萨大汉都来不及做出格挡的动作,皆是喉咙被剑锋撕开,两道血箭喷射出来。有名大汉悄悄接近到唐凌的背后,一把把她的腰身搂住,抱起他转身要跑,可斜刺里,上官秀的一脚猛踹过来。
那名大汉怪叫一声,抱着唐凌,双双侧翻倒地,上官秀三步并成两步,走上前去,一把揪住大汉的头发,用力向上一提,手中的短剑向前连刺,一剑刺入他的小腹,二剑刺入他的胸膛,三剑刺入他的心脏。
他连刺这三剑,速度之快,连一秒钟都不到。放开大汉的尸体,他脚下一个滑步,向旁侧闪,沙沙,两把长剑由后方猛刺过来,没有刺中上官秀,只是把他背后的衣服划开两条小口子。
他身形下低,仿佛陀螺一般,在二人的剑下一闪而过,在他掠过的同时,短剑横扫,划开那两名偷袭大汉的小腹。哗啦!二人的肚皮被剑锋撕开,猩红的血水和白花花的肠子立刻流淌出来,砸在他二人自己的脚面上。
上官秀站直身形,先是一剑刺穿一人的太阳穴,紧接着,他另只手抓住另名大汉的头发,让他的脑袋后仰,剑锋在他的喉咙处狠狠划了过去。旁边的一名壮汉扑倒上官秀的身后,连人带手臂,把他一并搂抱住。
他冷哼一声,想都没想,踢脚用力向下一跺,脚跟正踏在对方的脚面上,那名壮汉发出啊的一声惨叫,抱住上官秀的双臂自然而然地松开,他扭转回身,一把捏住壮汉的一只耳朵,将他弯曲的身形硬是拽直,手中的短剑向前连刺。
剑剑都是刺穿对方的脖子,他这一口气,足足刺出五六剑,把壮汉的脖子刺成了马蜂窝。当他抬起头来,用血红的眼睛盯向迎面而来的两名大汉时,那二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冷颤,其中一人仿佛受到巨大惊吓似的,尖叫着转身就跑,另一人则嘶吼着给自己壮胆,继续抡剑冲向上官秀。后者的手臂向外一扬,短剑脱手而非,化成一道电光,最后没入逃跑大汉的后心。
甩出这一剑后,另名大汉的剑业已劈砍到他的近前,他不退反进,迎向对方撞了过去。他二人的身子结结实实的撞了个满怀,上官秀没怎么样,那名大汉痛叫着连连后退,上官秀跟上前去,双手齐出,一手抓住他的衣领,一手抓住他的腰带,双臂向外一抡,喝道:“滚出去!”
那名大汉尖叫着飞扑出去,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就停嘭的一声,火铳射击声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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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尔城邦的领主,一直由罗伯茨家族来担任,在加布尔地区,罗伯茨家族就是身份的象征。马上的这名贵族年纪不算大,也就三十出头,身材不高,可是够胖,坐在马上,如同肉球成了精似的。
他腰板挺得笔直,下巴傲慢的向上扬起,完全是一副用鼻孔看人的姿态。向他后面看,十多名贝萨壮汉肋下佩剑,一个个满脸的横肉,龇牙咧嘴,横眉竖目,一脸的凶相。
看到他们这群人,两名贝萨少女吓得脸色惨败,下意识地缩到父母的身后,中年农夫和农妇也都面露惧意,缩了缩身子,下意识地垂下头。
等那名肥胖贵族走到近前,布莱尔毕恭毕敬的扶胸施礼,说道:“子爵大人!”
“嗯。”肥胖贵族用鼻孔出了声气,算是打过了招呼。他看都没看一旁的上官秀和唐凌,目光落在布莱尔的脸上,问道:“布莱尔,你的租子呢?”
布莱尔把刚刚入手,还没有捂热乎的金币小心翼翼地拿出来,向前递去,提醒道:“子爵大人,今年的租子是十银币,算上去年赊欠的五银币,一共是十五银币。”柏渡亿下潶演歌馆砍嘴新章l节
看到他手中的金币,肥胖贵族立刻皱起眉头,又肥又圆的脸上流露出诧异之色。他凝视布莱尔片刻,问道:“你的金币,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小人卖马的钱,金币是这位先生给我的!”说着话,布莱尔抬手指了指站在旁边的上官秀。
直到这个时候,肥胖贵族才向上官秀看过去,他的目光只是在他身上一扫而过,但当他看到唐凌的时候,眼睛立刻直了,好半晌没反应过来。他这辈子见过的漂亮女人太多了,但像眼前这么漂亮的女子,他还从未见过。
布莱尔见状,暗叫一声糟糕,对这位蒂姆?罗伯茨子爵的为人,他再清楚不过,整个小镇的漂亮姑娘,没有几个能逃过他的魔掌的。
他对上官秀低声催促道:“先生,你要买的马已经买到了,现在该走了。”
“等一下!”蒂姆终于把目光从唐凌身上收回,不怀好意地落在上官秀身上,上下打量他一番,问道:“是你买的布莱尔的马?”
“是的。”
“用一枚金币?”
“是的。”
“你不觉得自己买贵了吗?”说着话,蒂姆抬手指了指上官秀牵的那匹马,说道:“这样已经拉过车、耕过地的马,连三十银币都不值,我可以让他把钱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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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了,这匹马已足够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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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军,第十军团。”
“那你现在不是应该在赛尔城打仗吗?怎么突然跑到这里来了?难道,你是逃兵?”蒂姆如同抓到了上官秀的把柄,手掌紧紧握着马鞭,目露凶光地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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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蒂姆在心里咒骂一声,抬手指向唐凌,问道:“你说,她是你的妻子?”
“是的。”
“她是风人?”
“娶风族女人做妻子的人有很多。”上官秀含笑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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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秀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摇头说道:“对不起,子爵大人,我没兴趣!”说着话,他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手臂,牵着马,从蒂姆的身边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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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闷哼一声,吃痛的弯下腰身,上官秀紧接着又是一拳,狠狠砸在对方的后脑袋,大汉应声倒地,上官秀不依不饶,握紧拳头,对准倒地大汉的太阳穴,再次重击了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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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不动手,既然动了手,就不能再手下留情,就得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对方丧失战斗力,再没有什么方式比直接杀掉对方更快更便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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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刺这三剑,速度之快,连一秒钟都不到。放开大汉的尸体,他脚下一个滑步,向旁侧闪,沙沙,两把长剑由后方猛刺过来,没有刺中上官秀,只是把他背后的衣服划开两条小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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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冷哼一声,想都没想,踢脚用力向下一跺,脚跟正踏在对方的脚面上,那名壮汉发出啊的一声惨叫,抱住上官秀的双臂自然而然地松开,他扭转回身,一把捏住壮汉的一只耳朵,将他弯曲的身形硬是拽直,手中的短剑向前连刺。
剑剑都是刺穿对方的脖子,他这一口气,足足刺出五六剑,把壮汉的脖子刺成了马蜂窝。当他抬起头来,用血红的眼睛盯向迎面而来的两名大汉时,那二人不约而同的打了个冷颤,其中一人仿佛受到巨大惊吓似的,尖叫着转身就跑,另一人则嘶吼着给自己壮胆,继续抡剑冲向上官秀。后者的手臂向外一扬,短剑脱手而非,化成一道电光,最后没入逃跑大汉的后心。
甩出这一剑后,另名大汉的剑业已劈砍到他的近前,他不退反进,迎向对方撞了过去。他二人的身子结结实实的撞了个满怀,上官秀没怎么样,那名大汉痛叫着连连后退,上官秀跟上前去,双手齐出,一手抓住他的衣领,一手抓住他的腰带,双臂向外一抡,喝道:“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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