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再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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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是宋健行打来的,本来李时正在懊恼这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打扰了他欣赏美女,一听是宋健行,当即不客气地说:“我现在很忙,你过一个小时再打过来吧!”
广南市长你自己觉得很牛逼是吧,但现在你们父子被我攥在手里,给你甩脸子看你也得老老实实受着。
俩人吃了早餐,毛雪去上班了,李时又去医院给老大娘扎针。
老大娘喉部的肿瘤果然像李时预想的那样,越来越小,现在已经有坏死脱落的迹象了,看来过不了几天,老大娘就能痊愈出院。
正好过了一小时,宋健行的电话又打过来了,他求李时救救他儿子,医生对他的症状束手无策,这样下去宋龙会死的。
李时当然知道宋健行所谓的症状是什么,一个男人老是那样挺着,对人的身体损耗那是相当大,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相信时间长了宋龙就会自己挺死。
李时故意阴阳怪气地说:“你儿子的死活我不管,我只关心我会不会被人用手枪打死,反正你们的副书记已经死了,怎么死的你这个市长应该很清楚吧!”
宋健行一时语塞,他知道李时什么都知道了,沉默了很长时间,他用一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苍老的声音说:“是我不对,我保证再也不敢了,你有什么要求,我尽量办到,以后我给你做牛做马,你就权当养一条狗。”
有一条当市长的狗任我驱使,这倒是个不错的创意,李时想到几天前自己还是个屌丝,市长对自己来说那是神一样的存在,就是想见市长一面都不可能,现在他居然主动提出来给自己当一条狗,这个诱惑力不可谓不大。
可他真的就是服软了,能甘心给人当狗吗?李时已经吃过一次亏,他可不想被一块砖头绊倒两次。
李时笑道:“我可不敢养这样的狗,怕有一天被自己的狗咬了。”
“可是,报复我只能让你一时痛快,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宋健行继续引诱道,“只要你答应放过我,治好我儿子,我愿意献出我的全部家产,你用到官场上的任何事,我都会尽量办到,好不好?”
献出全部家产,这个也是相当有诱惑力,这老小子能把儿子纵容成那样,相信贪污受贿的事也没少干,肯定攒下了不少,李时感到好奇,很想见识一下市长的全部家产到底有多少。
这也算是劫富济贫吧。
“交出家产,你打算怎么个交法?我需要看你的行动再决定救不救你儿子,我可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李时说道。
“请你先救小龙!”宋健行几乎是哀求的口气了,“只要你给他治好了,中午我摆一桌向你赔礼道歉,并且把准备好的钱带过去。”
李时考虑了一下,这样也好,毕竟他对那个病症没把握,要是时间长了宋龙真的挺死了,貌似有点不大人道。
到了医院,宋健行两口子都在那里,他们并没见过李时,听别人介绍才知道是他,跑上来恨不能给李时跪下,恳求李时救救他们的儿子。
李时盯着宋健行上下打量,冷冷地说:“你有儿子,我的父母就没有儿子了吗?”
宋健行脸上一阵青一阵紫的,低声下气地说着好话。
宋龙这个“阳强症”是李时给人为制造的,医生们束手无策,对李时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他并不动手,拿中性笔在宋龙的尾椎部位画个小圆点,让医生给他割开一个小口,把芒针拔出来就行了。
芒针拔出来,宋龙那个长时间顶着的帐篷终于落下去,他也不再痛苦地哭叫,沉沉地睡过去了。
宋健行把李时拉到角落,悄悄告诉他钱已经准备好了,他在新东方大酒店订了一桌,因为他的身份不适合亲自出面,托付他的拜把兄弟把钱带过去,并且代他给李时赔礼道歉。
一听宋健行不出面,李时有点不高兴了,可是看看宋健行那摇尾乞怜的样子,心想一个堂堂的市长到了这种地步也够可怜的,他不出面也是为了自保,也就无所谓了。
……
新东方大酒店是广南最豪华的酒店,以前李时从这里经过,连酒店门口的广场都不敢进去,因为那里停着的都是些高档车,出入酒店的人非富即贵,他不愿靠近那种地方受人白眼。
可是现在,李时依然那一身洗得露纱的衬衫和严重脱色的牛仔裤,但他心里有底气了,他才不在乎那些狗眼看人低的轻蔑眼光呢。
走到门口的时候,两旁的门迎嘴里那个“欢迎光临”明显不热情,大厅里的保安也盯上他了,在他们看来这个穷小子肯定是走错门了。
宋健行说过,李时到了酒店会有人接他,现在大厅里人不少,但是除了对他虎视眈眈的保安,并没有人上来迎接他。
李时把大厅里的人扫视一遍,竟然意外地看到张小琳了,穿着一身名牌,挎着一个帆布包,包包上有醒目的品牌logo,李时认得那是驴牌的标志,但他不识货,不知道那是真的假的。
张小琳今天不知道要见什么贵宾,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比起梵露和毛雪她们,张小琳的美丽要逊色得多,但是李时看到她,尤其是她打扮成那样翘首以盼的样子,让他心里依然不是滋味。
毕竟俩人从初中就是同学,一直好到大学快毕业,虽然李时怕伤害她一直努力做个正人君子,但是那么多年的感情不是一个分手就能从心里冲洗干净的,尤其张小琳贪慕金钱把他一脚蹬了,这种刻骨铭心的伤害让他想起来就会心痛。
张小琳也看到他了,但是只不过冷冷地瞥了这个精瘦的男人一眼,就赶快扭过头去,不但连招呼都不跟他打,似乎多看他一眼都会玷污了她的身份。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那种蔑视到底的眼神就像毒针一样狠狠地刺痛了李时的心,孔老夫子还说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这种女人不是难养的问题,只要靠近了都会被她的毒刺扎到。
李时不想当小人,男人嘛就是应该大度点儿,她可以那样对待自己,但是自己不能那样对待她,她不说话是她不对,但是自己见了老乡不能不说话,尤其是交往多年的老乡,更尤其的是把自己踢了的老乡,如果自己也不上去打招呼,好像显得自己记恨她,多没风度似的。
要是换了前些日子依然是屌丝的状态,李时很怀疑自己还有勇气走上去跟张小琳打招呼,但是现在自己充满自信,底气十足,他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去看张小琳的,那种风度也就油然而生。
“小琳,你也在这里,等人吗?”李时走上来热情地问道。
电话是宋健行打来的,本来李时正在懊恼这个不合时宜的电话打扰了他欣赏美女,一听是宋健行,当即不客气地说:“我现在很忙,你过一个小时再打过来吧!”
广南市长你自己觉得很牛逼是吧,但现在你们父子被我攥在手里,给你甩脸子看你也得老老实实受着。
俩人吃了早餐,毛雪去上班了,李时又去医院给老大娘扎针。
老大娘喉部的肿瘤果然像李时预想的那样,越来越小,现在已经有坏死脱落的迹象了,看来过不了几天,老大娘就能痊愈出院。
正好过了一小时,宋健行的电话又打过来了,他求李时救救他儿子,医生对他的症状束手无策,这样下去宋龙会死的。
李时当然知道宋健行所谓的症状是什么,一个男人老是那样挺着,对人的身体损耗那是相当大,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相信时间长了宋龙就会自己挺死。
李时故意阴阳怪气地说:“你儿子的死活我不管,我只关心我会不会被人用手枪打死,反正你们的副书记已经死了,怎么死的你这个市长应该很清楚吧!”
宋健行一时语塞,他知道李时什么都知道了,沉默了很长时间,他用一种与他年龄不相称的苍老的声音说:“是我不对,我保证再也不敢了,你有什么要求,我尽量办到,以后我给你做牛做马,你就权当养一条狗。”
有一条当市长的狗任我驱使,这倒是个不错的创意,李时想到几天前自己还是个屌丝,市长对自己来说那是神一样的存在,就是想见市长一面都不可能,现在他居然主动提出来给自己当一条狗,这个诱惑力不可谓不大。
可他真的就是服软了,能甘心给人当狗吗?李时已经吃过一次亏,他可不想被一块砖头绊倒两次。
李时笑道:“我可不敢养这样的狗,怕有一天被自己的狗咬了。”
“可是,报复我只能让你一时痛快,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宋健行继续引诱道,“只要你答应放过我,治好我儿子,我愿意献出我的全部家产,你用到官场上的任何事,我都会尽量办到,好不好?”
献出全部家产,这个也是相当有诱惑力,这老小子能把儿子纵容成那样,相信贪污受贿的事也没少干,肯定攒下了不少,李时感到好奇,很想见识一下市长的全部家产到底有多少。
这也算是劫富济贫吧。
“交出家产,你打算怎么个交法?我需要看你的行动再决定救不救你儿子,我可是不见兔子不撒鹰的。”李时说道。
“请你先救小龙!”宋健行几乎是哀求的口气了,“只要你给他治好了,中午我摆一桌向你赔礼道歉,并且把准备好的钱带过去。”
李时考虑了一下,这样也好,毕竟他对那个病症没把握,要是时间长了宋龙真的挺死了,貌似有点不大人道。
到了医院,宋健行两口子都在那里,他们并没见过李时,听别人介绍才知道是他,跑上来恨不能给李时跪下,恳求李时救救他们的儿子。
李时盯着宋健行上下打量,冷冷地说:“你有儿子,我的父母就没有儿子了吗?”
宋健行脸上一阵青一阵紫的,低声下气地说着好话。
宋龙这个“阳强症”是李时给人为制造的,医生们束手无策,对李时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他并不动手,拿中性笔在宋龙的尾椎部位画个小圆点,让医生给他割开一个小口,把芒针拔出来就行了。
芒针拔出来,宋龙那个长时间顶着的帐篷终于落下去,他也不再痛苦地哭叫,沉沉地睡过去了。
宋健行把李时拉到角落,悄悄告诉他钱已经准备好了,他在新东方大酒店订了一桌,因为他的身份不适合亲自出面,托付他的拜把兄弟把钱带过去,并且代他给李时赔礼道歉。
一听宋健行不出面,李时有点不高兴了,可是看看宋健行那摇尾乞怜的样子,心想一个堂堂的市长到了这种地步也够可怜的,他不出面也是为了自保,也就无所谓了。
……
新东方大酒店是广南最豪华的酒店,以前李时从这里经过,连酒店门口的广场都不敢进去,因为那里停着的都是些高档车,出入酒店的人非富即贵,他不愿靠近那种地方受人白眼。
可是现在,李时依然那一身洗得露纱的衬衫和严重脱色的牛仔裤,但他心里有底气了,他才不在乎那些狗眼看人低的轻蔑眼光呢。
走到门口的时候,两旁的门迎嘴里那个“欢迎光临”明显不热情,大厅里的保安也盯上他了,在他们看来这个穷小子肯定是走错门了。
宋健行说过,李时到了酒店会有人接他,现在大厅里人不少,但是除了对他虎视眈眈的保安,并没有人上来迎接他。
李时把大厅里的人扫视一遍,竟然意外地看到张小琳了,穿着一身名牌,挎着一个帆布包,包包上有醒目的品牌logo,李时认得那是驴牌的标志,但他不识货,不知道那是真的假的。
张小琳今天不知道要见什么贵宾,看得出她刻意打扮了一番,比起梵露和毛雪她们,张小琳的美丽要逊色得多,但是李时看到她,尤其是她打扮成那样翘首以盼的样子,让他心里依然不是滋味。
毕竟俩人从初中就是同学,一直好到大学快毕业,虽然李时怕伤害她一直努力做个正人君子,但是那么多年的感情不是一个分手就能从心里冲洗干净的,尤其张小琳贪慕金钱把他一脚蹬了,这种刻骨铭心的伤害让他想起来就会心痛。
张小琳也看到他了,但是只不过冷冷地瞥了这个精瘦的男人一眼,就赶快扭过头去,不但连招呼都不跟他打,似乎多看他一眼都会玷污了她的身份。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那种蔑视到底的眼神就像毒针一样狠狠地刺痛了李时的心,孔老夫子还说唯小人与女子为难养,这种女人不是难养的问题,只要靠近了都会被她的毒刺扎到。
李时不想当小人,男人嘛就是应该大度点儿,她可以那样对待自己,但是自己不能那样对待她,她不说话是她不对,但是自己见了老乡不能不说话,尤其是交往多年的老乡,更尤其的是把自己踢了的老乡,如果自己也不上去打招呼,好像显得自己记恨她,多没风度似的。
要是换了前些日子依然是屌丝的状态,李时很怀疑自己还有勇气走上去跟张小琳打招呼,但是现在自己充满自信,底气十足,他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去看张小琳的,那种风度也就油然而生。
“小琳,你也在这里,等人吗?”李时走上来热情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