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9章 时间不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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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之人之所以能成为七个人中的首领,自然是因为他有比李金等人更出色的能力。
比方当前,李金和韩城俩人去拖尸体时,就没有想到敌人就藏在尸体下面的树叶中。
为首之人却忽然想到了,并发出了警告。
可惜,他的反应终究是慢了一步。
在听到向这边搜索的同伴开枪,惨叫声后,他们三个人就向这边狂奔了过来,速度能有多快就用多快,但等他们跑过来时,敌人却已经不见了。
随后,他们就开始对方圆十几米的树上,地上开始了地毯式的疯狂扫射,相信只要敌人藏在这个范围内,肯定会被子弹命中。
他们在盲目的扫射时,子弹自然会躲开已经战死的同伴——而他们要追杀的那对母女,恰恰就躲在尸体下面,等他们放松警惕后,才骤然暴起杀人。
为首之人在李金俩人挪动同伴尸体时,忽然想到尸体下面还没有被子弹‘搜索’过,猛地意识到两个忽然不见了的敌人,很有可能藏在尸体下面,这才紧急示警。
为首之人猜对了,上官风铃母女的确就藏在尸体下面。
搞定三个敌人后,要想在其他敌人赶来之前逃走——这是不可能的,她们都受伤了,脚下的树叶深达半米,每行走一步都那样艰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她们能跑多远?
同时她们也猜到敌人会对附近疯狂扫射,唯有藏在尸体下面的树叶中,才能躲过子弹,并伺机反扑。
为首之人猜到了安归王母女的藏身之处,只是太晚了,晚到李金俩人瞬间被干掉,他只来得及打出几枪,一把刀子就狠狠扎在了他的咽喉上。
“呃……”
为首之人满脸都是不甘、不信的神色,扣着扳机的手指很想继续扣下去,可力气却随着他的瞳孔放大,悠忽散去,最终缓缓的仰面瘫倒在了树叶上。
上官风铃一刀击毙为首之人后,飞快的向四周看了一眼,转身对安归王嘶声说道:“果果,我们快……”
上官风铃现在身体烫的吓人,老眼都仿似被高烧烧红,声音也嘶哑的要命,刚才能强撑着杀人,全靠着要救女儿离开这儿的坚强意志力,要不然可能早就昏迷过去了。
她正要对安归王说什么时,嘴巴却猛地张开:安归王倚在一棵树上,左手捂着小腹,有鲜血从手指缝中缓缓淌了出来。
原来,为首之人被上官风铃一刀刺中咽喉之前,曾经对安归王那边疯狂开枪。
他虽然只来得及打出几颗子弹,但却命中了接连受伤的安归王小腹。
“果果,果果,你不要紧吧!”
上官风铃嘶声喊叫着,飞快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顺着树身要坐在地上的安归王。
“我、我不要紧……咳,咳!”
安归王剧烈咳嗽着,竟然笑了下,低声说:“你、你还是快点走吧,要不然,等追兵再追上来时,我们一个人也逃不了的。”
上官风铃右手颤抖着,在安归王脸颊上缓缓抚过,低声问道:“傻孩子,你觉得我能走吗?”
“我……咳!”
安归王只说出这个字,又开始咳嗽了起来,越咳越厉害,最后竟然一口气没上来,脑袋一垂昏了过去。
她本来就被廖无肆一枪贯穿了身体,伤了肺叶,在被上官风铃背着逃跑的过程中,先后又身中两枪,一处伤了右肋,一处伤了小腹,此番剧烈咳嗽后,再也坚持不住了。
“果果,你昏过去也好,这样最起码就感受不到痛苦了。”
上官风铃紧紧咬了下嘴唇,弯腰把女儿背在肩膀上,托起她的腿,刚迈出一步,自己也忽然咳嗽了起来。
安归王在咳嗽时,只是因为肺叶受伤,才咳出了鲜血。
她在咳嗽时也咳出了鲜血,但鲜血却是微黑色的,还带有丝丝的肉屑。
看着滴落在面前地上的微黑色鲜血,上官风铃猛地一吸气,强自止住了咳声,许久后才像老牛那样,大大的喘了一口气,喃喃的说:“时间越来越不够用了……陈天寿,你假如在天有灵,就该保佑我把果果带出绝境!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了,你必须得答应,必须!”
上官风铃霍然抬头,迈开大步沿着山谷向桃林伸出飞奔而去。
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轻风吹起了她花白的发丝,抽在她苍老的脸颊上,偶尔还会咳嗽一声,每一声咳嗽都会有微黑色的鲜血溢出嘴角——她仿佛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就此倒地不起,但她却没有倒下,腰板依然挺直的好像一座山。
一座万年屹立不倒的山。
上官风铃走后不久,廖无肆出现在了六具尸体前。
对那六具尸体,他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来到上官风铃背起安归王的地方,单膝跪地伸手捡起了一片树叶。
树叶上,有微黑色的鲜血。
那是上官风铃咳出来的,甚至还带着一丝腥臭,哪怕叫花子见了也会捂着嘴的抬腿闪人。
不过廖无肆却没有在意这些,眼神反而有些发亮,看到最后竟然凑到鼻子下嗅了下,才扔掉树叶,缓缓笑道:“也不知道你还能支持多久。唉,这么大年龄了,还会这样彪悍,连我都越来越佩服你了。”
现在上官风铃母女就是猎物,廖无肆就是猎人。
最终的猎人。
猎人其实也分很多种,大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特别享受捕猎的过程,甚至不允许别人来插手他的捕猎,以免减少捕猎时的乐趣。
另外一种,却会习惯性的忽略捕猎过程,更不会介意谁帮他猎到了猎物,只需他是那个最后得到猎物的人就可以了了。
廖无肆就是后一种猎人。
他不介意有谁,有多少人参与诛杀安归王的行动中,只需保证安归王死后,尸体能落在他手中就可以了。
现在,这些一路跟踪他和白蓉来岭南的猎人出手了,目前已经死了七个人,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在追杀安归王俩人。
既然这些人已经出手,去对付安归王和那个恐怖的老太婆,廖无肆有什么理由不在后面看戏,非得冒着生命危险去参与呢?
他才不在意别人会说他这样做是卑鄙的,可耻的。
如果不擅长这样做,早在数年前,世间就没有廖无肆这个人了。
任何的负面形容词,和仅有一次的生命相比起来,都是一个屁而已。
廖无肆从来都不介意屁,只在乎自己的生命。
太阳已经慢慢爬到了头顶上空,群山间一片宁静,偶尔会传来一声野兽的叫声。
在这儿,已经远离了文明社会,仿佛回到了蛮荒时代,廖无肆就像世界上最先进化的那个直立行走的猿人那样,影子很小,走路的步伐却很轻松,透着一股子兴致勃勃。
老百姓常说,六月的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尤其是在亚热带雨林地区,天气预报更是像骡子放过的屁,压根就做不得数。
早上还朝霞满天,中午还阳光炙热,可到了傍晚时,却又忽然下起了大雨。
这次降水没有昨晚那样唬人,最起码没有泥石流发生,就是单纯的降雨,没有风,缠缠绵绵的——如果那些从不为吃喝而犯愁的骚人亲临此警,肯定又会摇头晃脑的大发感慨,说不定一首名为《啊,这边在下雨,那边也在下雨!》的咏雨诗出炉了。
叶心伤不是骚人,沈银冰更不是,所以当深夜来临时,俩人没有作诗,而是并排坐在高脚楼的走廊中,托着下巴望着雨幕,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好像两尊雕塑。
亚热带雨林气候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下多大的雨,只要淋不着就不会冷……当然了,前提是肚子得填饱,睡眠得充足,还不能为养家糊口而犯愁。
他们已经在高脚楼上等了一整天,又大半夜。
高脚楼的后面就是山泉,临近中午时,叶心伤又在附近猎杀了两只野兔,捡了些干柴烧烤,虽说不如专业烧烤摊搞的好吃,但总比饿肚子要好很多倍。
岭南这边的环境太复杂,山太多,林子太密,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去哪儿去找高飞、颜红他们,所做的唯有在这儿等。
希望在下一刻,那俩人就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笑着说:“嗨,让你们久等了,我们走吧!”
咔嚓——一道惊雷划过天空,让周围瞬间变得雪亮,也让沈银冰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叶心伤扭头,看着她:“要不你先回屋子里去休息下,我在这儿盯着就行。”
“不了,已经休息一整天了,实在睡不着。”
沈银冰摇了摇头,伸出修长的右手,去接走廊外面的雨滴。
叶心伤点上一颗烟(香烟是从屋子里角落中捡的,那是董志勇等人开会时,不知道谁遗落在这儿的,倒是便宜了他),暗红色的火光在黑暗中闪了几闪,随即变黑。
“能不能给我来一颗?”
沈银冰擦了擦手上的雨水,伸了过来。
“女孩子最好别吸烟。如果不是因为职业关系,我也不会吸烟的。”
叶心伤嘴里这样说着,把烟盒和打火机递了过去。
“不吸烟的女孩子,那是因为她们没有受到过太大的挫折,活着活的极度无聊。”
沈银冰熟练的点燃香烟,姿态优雅的吸了一口,说:“叶心伤,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坐看夜雨,没事你就讲讲你的故事呗。”
“我的故事?”
叶心伤笑了笑,淡淡的说:“我没什么故事,就是一平凡人,和所有人那样。”
“你要是和所有人那样,今天也不会和我坐在一起看雨等人了,对吧?”
沈银冰侧脸,下巴放在膝盖上,很萌的样子:“说说吧,别害羞,从你喜欢秦紫阳开始说起。”
叶心伤沉默了很久,才说:“在我九岁那年,我就认识了秦紫阳。”
在这个看似平静,实在不平静的雨夜中,叶心伤第一次向人讲述了他的故事。
为首之人之所以能成为七个人中的首领,自然是因为他有比李金等人更出色的能力。
比方当前,李金和韩城俩人去拖尸体时,就没有想到敌人就藏在尸体下面的树叶中。
为首之人却忽然想到了,并发出了警告。
可惜,他的反应终究是慢了一步。
在听到向这边搜索的同伴开枪,惨叫声后,他们三个人就向这边狂奔了过来,速度能有多快就用多快,但等他们跑过来时,敌人却已经不见了。
随后,他们就开始对方圆十几米的树上,地上开始了地毯式的疯狂扫射,相信只要敌人藏在这个范围内,肯定会被子弹命中。
他们在盲目的扫射时,子弹自然会躲开已经战死的同伴——而他们要追杀的那对母女,恰恰就躲在尸体下面,等他们放松警惕后,才骤然暴起杀人。
为首之人在李金俩人挪动同伴尸体时,忽然想到尸体下面还没有被子弹‘搜索’过,猛地意识到两个忽然不见了的敌人,很有可能藏在尸体下面,这才紧急示警。
为首之人猜对了,上官风铃母女的确就藏在尸体下面。
搞定三个敌人后,要想在其他敌人赶来之前逃走——这是不可能的,她们都受伤了,脚下的树叶深达半米,每行走一步都那样艰难,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她们能跑多远?
同时她们也猜到敌人会对附近疯狂扫射,唯有藏在尸体下面的树叶中,才能躲过子弹,并伺机反扑。
为首之人猜到了安归王母女的藏身之处,只是太晚了,晚到李金俩人瞬间被干掉,他只来得及打出几枪,一把刀子就狠狠扎在了他的咽喉上。
“呃……”
为首之人满脸都是不甘、不信的神色,扣着扳机的手指很想继续扣下去,可力气却随着他的瞳孔放大,悠忽散去,最终缓缓的仰面瘫倒在了树叶上。
上官风铃一刀击毙为首之人后,飞快的向四周看了一眼,转身对安归王嘶声说道:“果果,我们快……”
上官风铃现在身体烫的吓人,老眼都仿似被高烧烧红,声音也嘶哑的要命,刚才能强撑着杀人,全靠着要救女儿离开这儿的坚强意志力,要不然可能早就昏迷过去了。
她正要对安归王说什么时,嘴巴却猛地张开:安归王倚在一棵树上,左手捂着小腹,有鲜血从手指缝中缓缓淌了出来。
原来,为首之人被上官风铃一刀刺中咽喉之前,曾经对安归王那边疯狂开枪。
他虽然只来得及打出几颗子弹,但却命中了接连受伤的安归王小腹。
“果果,果果,你不要紧吧!”
上官风铃嘶声喊叫着,飞快的扑过去,一把抱住了顺着树身要坐在地上的安归王。
“我、我不要紧……咳,咳!”
安归王剧烈咳嗽着,竟然笑了下,低声说:“你、你还是快点走吧,要不然,等追兵再追上来时,我们一个人也逃不了的。”
上官风铃右手颤抖着,在安归王脸颊上缓缓抚过,低声问道:“傻孩子,你觉得我能走吗?”
“我……咳!”
安归王只说出这个字,又开始咳嗽了起来,越咳越厉害,最后竟然一口气没上来,脑袋一垂昏了过去。
她本来就被廖无肆一枪贯穿了身体,伤了肺叶,在被上官风铃背着逃跑的过程中,先后又身中两枪,一处伤了右肋,一处伤了小腹,此番剧烈咳嗽后,再也坚持不住了。
“果果,你昏过去也好,这样最起码就感受不到痛苦了。”
上官风铃紧紧咬了下嘴唇,弯腰把女儿背在肩膀上,托起她的腿,刚迈出一步,自己也忽然咳嗽了起来。
安归王在咳嗽时,只是因为肺叶受伤,才咳出了鲜血。
她在咳嗽时也咳出了鲜血,但鲜血却是微黑色的,还带有丝丝的肉屑。
看着滴落在面前地上的微黑色鲜血,上官风铃猛地一吸气,强自止住了咳声,许久后才像老牛那样,大大的喘了一口气,喃喃的说:“时间越来越不够用了……陈天寿,你假如在天有灵,就该保佑我把果果带出绝境!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了,你必须得答应,必须!”
上官风铃霍然抬头,迈开大步沿着山谷向桃林伸出飞奔而去。
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轻风吹起了她花白的发丝,抽在她苍老的脸颊上,偶尔还会咳嗽一声,每一声咳嗽都会有微黑色的鲜血溢出嘴角——她仿佛在下一个瞬间,就会就此倒地不起,但她却没有倒下,腰板依然挺直的好像一座山。
一座万年屹立不倒的山。
上官风铃走后不久,廖无肆出现在了六具尸体前。
对那六具尸体,他没有丝毫的兴趣,只是来到上官风铃背起安归王的地方,单膝跪地伸手捡起了一片树叶。
树叶上,有微黑色的鲜血。
那是上官风铃咳出来的,甚至还带着一丝腥臭,哪怕叫花子见了也会捂着嘴的抬腿闪人。
不过廖无肆却没有在意这些,眼神反而有些发亮,看到最后竟然凑到鼻子下嗅了下,才扔掉树叶,缓缓笑道:“也不知道你还能支持多久。唉,这么大年龄了,还会这样彪悍,连我都越来越佩服你了。”
现在上官风铃母女就是猎物,廖无肆就是猎人。
最终的猎人。
猎人其实也分很多种,大体来说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特别享受捕猎的过程,甚至不允许别人来插手他的捕猎,以免减少捕猎时的乐趣。
另外一种,却会习惯性的忽略捕猎过程,更不会介意谁帮他猎到了猎物,只需他是那个最后得到猎物的人就可以了了。
廖无肆就是后一种猎人。
他不介意有谁,有多少人参与诛杀安归王的行动中,只需保证安归王死后,尸体能落在他手中就可以了。
现在,这些一路跟踪他和白蓉来岭南的猎人出手了,目前已经死了七个人,肯定还会有更多的人在追杀安归王俩人。
既然这些人已经出手,去对付安归王和那个恐怖的老太婆,廖无肆有什么理由不在后面看戏,非得冒着生命危险去参与呢?
他才不在意别人会说他这样做是卑鄙的,可耻的。
如果不擅长这样做,早在数年前,世间就没有廖无肆这个人了。
任何的负面形容词,和仅有一次的生命相比起来,都是一个屁而已。
廖无肆从来都不介意屁,只在乎自己的生命。
太阳已经慢慢爬到了头顶上空,群山间一片宁静,偶尔会传来一声野兽的叫声。
在这儿,已经远离了文明社会,仿佛回到了蛮荒时代,廖无肆就像世界上最先进化的那个直立行走的猿人那样,影子很小,走路的步伐却很轻松,透着一股子兴致勃勃。
老百姓常说,六月的天气就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尤其是在亚热带雨林地区,天气预报更是像骡子放过的屁,压根就做不得数。
早上还朝霞满天,中午还阳光炙热,可到了傍晚时,却又忽然下起了大雨。
这次降水没有昨晚那样唬人,最起码没有泥石流发生,就是单纯的降雨,没有风,缠缠绵绵的——如果那些从不为吃喝而犯愁的骚人亲临此警,肯定又会摇头晃脑的大发感慨,说不定一首名为《啊,这边在下雨,那边也在下雨!》的咏雨诗出炉了。
叶心伤不是骚人,沈银冰更不是,所以当深夜来临时,俩人没有作诗,而是并排坐在高脚楼的走廊中,托着下巴望着雨幕,许久都没有动一下,好像两尊雕塑。
亚热带雨林气候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管下多大的雨,只要淋不着就不会冷……当然了,前提是肚子得填饱,睡眠得充足,还不能为养家糊口而犯愁。
他们已经在高脚楼上等了一整天,又大半夜。
高脚楼的后面就是山泉,临近中午时,叶心伤又在附近猎杀了两只野兔,捡了些干柴烧烤,虽说不如专业烧烤摊搞的好吃,但总比饿肚子要好很多倍。
岭南这边的环境太复杂,山太多,林子太密,他们根本不知道该去哪儿去找高飞、颜红他们,所做的唯有在这儿等。
希望在下一刻,那俩人就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笑着说:“嗨,让你们久等了,我们走吧!”
咔嚓——一道惊雷划过天空,让周围瞬间变得雪亮,也让沈银冰下意识缩了下脖子。
叶心伤扭头,看着她:“要不你先回屋子里去休息下,我在这儿盯着就行。”
“不了,已经休息一整天了,实在睡不着。”
沈银冰摇了摇头,伸出修长的右手,去接走廊外面的雨滴。
叶心伤点上一颗烟(香烟是从屋子里角落中捡的,那是董志勇等人开会时,不知道谁遗落在这儿的,倒是便宜了他),暗红色的火光在黑暗中闪了几闪,随即变黑。
“能不能给我来一颗?”
沈银冰擦了擦手上的雨水,伸了过来。
“女孩子最好别吸烟。如果不是因为职业关系,我也不会吸烟的。”
叶心伤嘴里这样说着,把烟盒和打火机递了过去。
“不吸烟的女孩子,那是因为她们没有受到过太大的挫折,活着活的极度无聊。”
沈银冰熟练的点燃香烟,姿态优雅的吸了一口,说:“叶心伤,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坐看夜雨,没事你就讲讲你的故事呗。”
“我的故事?”
叶心伤笑了笑,淡淡的说:“我没什么故事,就是一平凡人,和所有人那样。”
“你要是和所有人那样,今天也不会和我坐在一起看雨等人了,对吧?”
沈银冰侧脸,下巴放在膝盖上,很萌的样子:“说说吧,别害羞,从你喜欢秦紫阳开始说起。”
叶心伤沉默了很久,才说:“在我九岁那年,我就认识了秦紫阳。”
在这个看似平静,实在不平静的雨夜中,叶心伤第一次向人讲述了他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