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火热的追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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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去了进去了!”
小旅店二楼的一个小包间里,莱莉举着单筒望远镜,兴奋地在队聊里通报易伯拉欣和妮芭丽的行踪。
从镜筒里望出去,两人正有说有笑的步入咖啡馆。
“好像很开心,女孩子一直笑呢,她的眼睛真好看。易伯拉欣好像很满意,罗伊斯,放弃吧。”
“别闹了,”罗伊斯在队聊里正色道,“我们正和菲达先生谈事情,准备去拜见圣真寺大佬纳杰姆丁——那可是这里真正的实权人物!政务教权一把抓!这直接决定巧克力能不能在这里站住脚。没什么事先不要联系我。”说罢,他关掉了队聊。
乔治笑道:“各位,罗伊斯先生以后要全权负责拓展贸易业务,很忙,我们很可能多一位理财的行家里手,少一位精锐刺客。”
达克叹道:“人家原本就是商会的大少啊,回归本行,这是人尽其才嘛。”
莱莉严肃地咳嗽一声:“别说了。现在要开始工作,这是个了解乌姆利姆港各方势力的好机会。1643小队第一分队,各就各位!”
这次行动没有什么难度,达克扮成一个阿拉孛恶棍,随时看易伯拉欣手势,只要他手指在背后轻轻摇动,达克就上去搅局。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乔治亲自给达克进行了装扮,穿了一身阿拉孛传统式样的黑袍,腰间横别一把怪模怪样的弯刀,脸上扣着改良过的鬼火面具,现在可以叫史莱姆面月莫了。它不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容貌,还可以把面部肌肉的细微变化充分体现出来,完全可以看做换了一张脸。
达克早早来到咖啡馆准备。坐在咖啡馆里有二十多分钟了,除了领班硬着头皮给他端了一杯咖啡,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圣主在上,这个大个子黑皮凶汉是哪个部落的啊?
将近两米的身高,朝那里一坐,好像一座巨大的黑色沙丘;浓密的长黑卷发从两颊披散下来,遮住坑坑洼洼的脸颊,和同样浓密的络腮胡子连成一片;眼仁细而小,杀气腾腾。
几个同样身背弯刀来碰运气揽生意的阿拉孛刀客带着随从进门,扫了一眼达克腰间的刀,转身就走:“亚泰干刀,离远点。”
身后随从问:“老爷,亚泰干刀是什么刀?”
“不管是希利刀、帕拉刀还是沙穆希尔刀,刀刃都是朝外弯的曲刀,亚泰干却是刀刃朝内弯的反曲刀。它的分量都集中在前半段,一刀能劈断骆驼的腿骨。”
“哦!”随从惊叹。
另一名刀客道:“而且它没有护手,分量比普通刀还要轻,好携带,出刀容易。真正玩这刀的高手,出鞘一道光,对手就倒了。”
随从追问:“那咱们为什么不用呢?”
“太难使唤。它的重心太靠前,力气小的驾驭不了,力气大的握着发飘,准头不好。没有几十年苦功,带着这东西出来是找虐。乌姆利姆港人烟辐辏,敢大摇大摆带着这种刀招摇过市,不是十足的高手就是十足的亡命徒,咱们来发财,不玩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走。”
达克不知道别人已经给他贴了亡命徒的标签,只觉得周围没有嗡嗡嘤嘤的聒噪声真是太清净了,正合他意。
这时候,随着莱莉欣喜的叫喊,易伯拉欣和妮芭丽进门了。易伯拉欣知道这个黑衣恶汉是达克,扫一眼没说话,妮芭丽却惊疑地盯了达克腰间的刀好久,虽然戴着面纱看不清下半截脸,但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却着实让达克晃了一下神,还好,现在他眼睛小,晃神也看不出来。
两人坐下,简单几句客套话一说,气氛渐渐热烈起来,易伯拉欣单肘撑桌面,上身微微前倾,发出爽朗的笑声;妮芭丽微微低头,手背掩口,大眼睛里满满的全是笑意,明明一副羞涩的样子,却又忍不住悄悄抬眼去看易伯拉欣。
达克微不可察地撇撇嘴。
易伯拉欣这小子,明明很满意嘛,这趟白跑了。
正在这时,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家伙凑过来:“老爷,您坐飞毯么?”
达克一愣,飞毯在这边是常用短程交通工具,方便快捷,价钱也不太贵。咖啡馆楼前楼后经常一停一片,车夫拉着客人招徕生意。
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么多人都不敢过来,你一个小小车夫竟敢来撩老子?够胆。
达克皱眉道:“不坐。”
小胡子腆着脸往前凑了凑:“老爷,我价钱最公道的,我的技术——”
这小子正好把易伯拉欣那一桌挡住,达克不悦,抬手把他划拉到一边:“一边去。”
小胡子朝身后瞥一眼,露出神秘的微笑,居然一拉椅子,在达克侧面坐下了,身子前倾,低声道:“老爷,认得那男人是谁么?”
达克暗道这厮是哪里钻出来的,多管闲事!但是又不好发作,哼哼两声,不作声。
小胡子的笑容越发神秘:“他就是车马行老大菲达老爷的独生子易伯拉欣!这乌姆利姆港,凡是带轱辘的、能漂起来的、四条腿的,哪一样不归他家?那可是‘大’财主啊!有钱人!咱们这些小老百姓,只能仰望啊!”
达克瞪他一眼:“老板,我不坐飞毯,还有事,请。”
小胡子不但不走,整张脸都贴过来了:“老爷,我实话实说吧,从进门起,您的眼神就没离开那姑娘。那姑娘挺漂亮啊。”
“戴着面纱,你还能知道漂亮?”
小胡子一挺胸:“那当然!我马泰迪好歹开了十五年飞毯,美女丑女见得多啦,阅遍天下娇娃,心中自然无纱——那姑娘,您认识,还是熟人,说吧,是妹妹还是女儿。”
达克哭笑不得:“你到底想干什么?”
马泰迪无奈地摇头:“您要真不在乎,还盯她干什么?菲达老爷是个善人,可这位易伯拉欣少爷,哼,听说年轻的时候就是个败家子,后来卷了老爹一笔钱,溜到外国去花天酒地,欠了一屁股债,把老爹的家产败了一个一干二净,灰溜溜回来。这不,菲达老爷的生意刚有起色,他又跑出来撩妹泡妞——真不是东西!”
达克真想一脚把这拎不清状况的家伙踹出去,这都哪跟哪啊?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叹还好,这一叹马泰迪更来劲了:“老爷,您别怪我胡说八道,我跟您说,要真是男男女女你情我愿,那我就不管这闲事了。可是,您看,双方父母都不在场,两个年轻人单独跑出来,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不是给迷了心窍,哪家姑娘会做啊?”
“既然易伯拉欣少爷在外国多年,学了外边的习气,也不奇怪——”达克一句话没说完,突然心头一动。
没有父母在场,未婚青年男女不能单独坐在一起,这是阿拉孛的风俗。如果说在多兰德留学十多年的易伯拉欣比较开放,不在乎这个,那一直在阿拉孛生活的妮芭丽是怎么回事?
还没等他想明白,突然发现,易伯拉欣的右手不经意地背到椅背后面,食指正微微摇动。
怎么,不是聊得挺开心吗?这就要我出场了?
“进去了进去了!”
小旅店二楼的一个小包间里,莱莉举着单筒望远镜,兴奋地在队聊里通报易伯拉欣和妮芭丽的行踪。
从镜筒里望出去,两人正有说有笑的步入咖啡馆。
“好像很开心,女孩子一直笑呢,她的眼睛真好看。易伯拉欣好像很满意,罗伊斯,放弃吧。”
“别闹了,”罗伊斯在队聊里正色道,“我们正和菲达先生谈事情,准备去拜见圣真寺大佬纳杰姆丁——那可是这里真正的实权人物!政务教权一把抓!这直接决定巧克力能不能在这里站住脚。没什么事先不要联系我。”说罢,他关掉了队聊。
乔治笑道:“各位,罗伊斯先生以后要全权负责拓展贸易业务,很忙,我们很可能多一位理财的行家里手,少一位精锐刺客。”
达克叹道:“人家原本就是商会的大少啊,回归本行,这是人尽其才嘛。”
莱莉严肃地咳嗽一声:“别说了。现在要开始工作,这是个了解乌姆利姆港各方势力的好机会。1643小队第一分队,各就各位!”
这次行动没有什么难度,达克扮成一个阿拉孛恶棍,随时看易伯拉欣手势,只要他手指在背后轻轻摇动,达克就上去搅局。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乔治亲自给达克进行了装扮,穿了一身阿拉孛传统式样的黑袍,腰间横别一把怪模怪样的弯刀,脸上扣着改良过的鬼火面具,现在可以叫史莱姆面月莫了。它不但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容貌,还可以把面部肌肉的细微变化充分体现出来,完全可以看做换了一张脸。
达克早早来到咖啡馆准备。坐在咖啡馆里有二十多分钟了,除了领班硬着头皮给他端了一杯咖啡,没有一个人敢靠近。
圣主在上,这个大个子黑皮凶汉是哪个部落的啊?
将近两米的身高,朝那里一坐,好像一座巨大的黑色沙丘;浓密的长黑卷发从两颊披散下来,遮住坑坑洼洼的脸颊,和同样浓密的络腮胡子连成一片;眼仁细而小,杀气腾腾。
几个同样身背弯刀来碰运气揽生意的阿拉孛刀客带着随从进门,扫了一眼达克腰间的刀,转身就走:“亚泰干刀,离远点。”
身后随从问:“老爷,亚泰干刀是什么刀?”
“不管是希利刀、帕拉刀还是沙穆希尔刀,刀刃都是朝外弯的曲刀,亚泰干却是刀刃朝内弯的反曲刀。它的分量都集中在前半段,一刀能劈断骆驼的腿骨。”
“哦!”随从惊叹。
另一名刀客道:“而且它没有护手,分量比普通刀还要轻,好携带,出刀容易。真正玩这刀的高手,出鞘一道光,对手就倒了。”
随从追问:“那咱们为什么不用呢?”
“太难使唤。它的重心太靠前,力气小的驾驭不了,力气大的握着发飘,准头不好。没有几十年苦功,带着这东西出来是找虐。乌姆利姆港人烟辐辏,敢大摇大摆带着这种刀招摇过市,不是十足的高手就是十足的亡命徒,咱们来发财,不玩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走。”
达克不知道别人已经给他贴了亡命徒的标签,只觉得周围没有嗡嗡嘤嘤的聒噪声真是太清净了,正合他意。
这时候,随着莱莉欣喜的叫喊,易伯拉欣和妮芭丽进门了。易伯拉欣知道这个黑衣恶汉是达克,扫一眼没说话,妮芭丽却惊疑地盯了达克腰间的刀好久,虽然戴着面纱看不清下半截脸,但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却着实让达克晃了一下神,还好,现在他眼睛小,晃神也看不出来。
两人坐下,简单几句客套话一说,气氛渐渐热烈起来,易伯拉欣单肘撑桌面,上身微微前倾,发出爽朗的笑声;妮芭丽微微低头,手背掩口,大眼睛里满满的全是笑意,明明一副羞涩的样子,却又忍不住悄悄抬眼去看易伯拉欣。
达克微不可察地撇撇嘴。
易伯拉欣这小子,明明很满意嘛,这趟白跑了。
正在这时,一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家伙凑过来:“老爷,您坐飞毯么?”
达克一愣,飞毯在这边是常用短程交通工具,方便快捷,价钱也不太贵。咖啡馆楼前楼后经常一停一片,车夫拉着客人招徕生意。
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这么多人都不敢过来,你一个小小车夫竟敢来撩老子?够胆。
达克皱眉道:“不坐。”
小胡子腆着脸往前凑了凑:“老爷,我价钱最公道的,我的技术——”
这小子正好把易伯拉欣那一桌挡住,达克不悦,抬手把他划拉到一边:“一边去。”
小胡子朝身后瞥一眼,露出神秘的微笑,居然一拉椅子,在达克侧面坐下了,身子前倾,低声道:“老爷,认得那男人是谁么?”
达克暗道这厮是哪里钻出来的,多管闲事!但是又不好发作,哼哼两声,不作声。
小胡子的笑容越发神秘:“他就是车马行老大菲达老爷的独生子易伯拉欣!这乌姆利姆港,凡是带轱辘的、能漂起来的、四条腿的,哪一样不归他家?那可是‘大’财主啊!有钱人!咱们这些小老百姓,只能仰望啊!”
达克瞪他一眼:“老板,我不坐飞毯,还有事,请。”
小胡子不但不走,整张脸都贴过来了:“老爷,我实话实说吧,从进门起,您的眼神就没离开那姑娘。那姑娘挺漂亮啊。”
“戴着面纱,你还能知道漂亮?”
小胡子一挺胸:“那当然!我马泰迪好歹开了十五年飞毯,美女丑女见得多啦,阅遍天下娇娃,心中自然无纱——那姑娘,您认识,还是熟人,说吧,是妹妹还是女儿。”
达克哭笑不得:“你到底想干什么?”
马泰迪无奈地摇头:“您要真不在乎,还盯她干什么?菲达老爷是个善人,可这位易伯拉欣少爷,哼,听说年轻的时候就是个败家子,后来卷了老爹一笔钱,溜到外国去花天酒地,欠了一屁股债,把老爹的家产败了一个一干二净,灰溜溜回来。这不,菲达老爷的生意刚有起色,他又跑出来撩妹泡妞——真不是东西!”
达克真想一脚把这拎不清状况的家伙踹出去,这都哪跟哪啊?他无奈地叹了口气。
不叹还好,这一叹马泰迪更来劲了:“老爷,您别怪我胡说八道,我跟您说,要真是男男女女你情我愿,那我就不管这闲事了。可是,您看,双方父母都不在场,两个年轻人单独跑出来,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不是给迷了心窍,哪家姑娘会做啊?”
“既然易伯拉欣少爷在外国多年,学了外边的习气,也不奇怪——”达克一句话没说完,突然心头一动。
没有父母在场,未婚青年男女不能单独坐在一起,这是阿拉孛的风俗。如果说在多兰德留学十多年的易伯拉欣比较开放,不在乎这个,那一直在阿拉孛生活的妮芭丽是怎么回事?
还没等他想明白,突然发现,易伯拉欣的右手不经意地背到椅背后面,食指正微微摇动。
怎么,不是聊得挺开心吗?这就要我出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