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绝世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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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锦屏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说:“你说的突厥公主的那位天师,额头上有个肉瘤?”
“是啊是啊,卑职绝对不敢欺蒙王爷的。这位天眼天师在突厥也是家喻户晓之人,他给很多人看过病,他额头上的那个肉瘤十分的醒目,真的像一只突起的眼珠,据天师所说,那是隐藏了天眼在里面,当他需要使用的时,那肉瘤就自动展开,露出里面眼珠子,他就可以借助天眼识别百草,找到需要的药物来冶炼仙丹。”
陆锦屏心中一喜,自己在巴州查案时得知的那位把黄色药丸卖给王统领的夫人的道人,额头上也长着一个所谓天眼肉瘤。
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找到这肉瘤道人便可搞清楚很多让人疑惑的事情,并能解开太子李隆基跟陆锦屏两人都担心的事情。
于是,陆锦屏决定亲自走一遭。他的目的当然{无+不是那突厥公主,而是通过她找到那位额头上长了个肉瘤的所谓天师。
陆锦屏便点点头说:“既然张御医如此推崇这女子,倒引起了我的好奇心。要不这样吧,我去禀报太子,让他准我一个假,跟着你去一趟灵州府。我是不会参加你们太医院巡诊的,我也不是太医,我从来不给人看病,这种事别找我。我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看看那被你夸得天花乱坠的突厥公主。通过她,想办法问一下那头上长着肉瘤道法高明的天师,我对他是如何做到让人口吐莲花这么神奇的本事很感兴趣。”
听到陆锦屏终于答应了,张御医这才长舒了一口气,这可真是费劲啊,想不到说了半天。陆锦屏对突厥公主的天师师父有兴趣,这样看来,陆锦屏对道法的兴趣更浓,或许想找这位天师拜师,学真正的道法。听说陆锦屏使用道法破案的本事很高强,也许他想通过切磋进一步提升这种能力也未可知。
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只要他自己愿意,跟自己去一趟灵州那就好办多了。即便是王爷也找不到办法来救治,些个一夜衰老的女子,自己也能够帮他达成所愿,取了这突厥公主,或者通过她找到那位肉瘤天师,也算是奇功一件,拉近了跟忠王爷的关系,也是不虚此行的。
于是。张御医兴高采烈起身,拱手施礼,表达了感激之情,然后约好等他请了假次日一早立刻赶赴灵州府。但愿能赶到曹刺史的夫人老死之前找到办法救了她的性命,那岂不是皆大欢喜吗。
商量妥当,张御医着急忙慌的告辞出来,返回了太医院,吩咐准备行囊。第二天便要启程。
张御医坐在书房之中,想了片刻。还是决定先写上一封信,把这件事提早告诉曹刺史,让他有个准备,或许能否把这件事办成,关键就看陆锦屏愿不愿意真的出手帮他了。
尽管先前陆锦屏并没有提到他也没有办法治这种病,但张御医相信。以自己太医院之首的地位都没有办法找到合适的药方来治疗这个病的话,那就只有依靠这神奇的王爷了。要是连王爷都没得法子,那这件事只怕就真的没办法。
不过他还是坚信陆锦屏有这样的本事。关键就看人家愿不愿意施展出来,那就要看曹刺史做的前期工作,看他能否说服这位突厥公主能否赢得陆锦屏的心。又或者帮忙找到他的天眼师父。
不管怎么样,说动陆锦屏跟他去一趟灵州府,这让张御医看来已经是立于不败之地,只不过是下一步得到的好处多还是少的问题。至少可以通过这件事讨好陆锦屏。
信件写好之后送出,张御医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泡了一杯浓茶,坐在紫檀木雕刻而成的软榻之上,开始哼起了小曲。
陆锦屏去找李隆基请假,并把这件事简单说了。
李隆基有趣味的瞧着他,说:“这个张御医倒还想得出来,我也听说了这突厥公主,的确长得国色天香,突厥始终是我大唐的心腹大患,我们重兵囤积在北方,就是为了对付他们,如果说你们想办法把这位突厥公主娶了,这样一来,突厥跟咱们大唐也就成了秦晋之好,那至少可以保证几十年的平安呀。”
“只是,我听说这个女子性格孤傲,未必能行啊。你这次去可以试试看,跟他谈谈,只要她愿意嫁给你,当然只能是侧王妃,那我们就派人去求亲,谈成之后,结为连理,她可以选择留在我们大唐或者回他们突厥。不过,如果她执意要回去,你们就只能天各一方了,不过没关系,你与她的婚事更多只是加强双方两边的关系。没必要在意。”
陆锦屏想不到李隆基居然也赞成和亲主意,而且还鼓动自己结成这门婚事。
陆锦屏对中国古代帝王为了谋求边境安平安,采用和亲的手段,把女儿送到万里之遥的异国他乡去,他一直觉得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虽然他可以理解帝王的用意,牺牲一个女子来避免牺牲成千上万的将士和百姓,换得双方边境的平安,但是,他从心底还是不能接受的,特别是类似于昭君出塞之类的悲凉故事,给他感觉更是不爽。
他想不到居然有一天,自己也成为和亲的一员。只不过自己不是嫁出去,而是娶回来,这一进一出,性质完全不同,所以陆锦屏对这一点倒是没有什么抵触情绪。
其实在古代,中原政权与四邻邦国之间的和亲是双方的,你的女儿嫁给我,我的公主嫁给你。而我们更多的是关注中国女子和亲出去,而往往忽视邦国女子和亲到中土来。
实际上,四邻邦国为了自身安危,并不少把女儿嫁到中原政权来。而这种和亲的确加强了民族融合和边境的稳定,其实对双方是一种双赢。
现在听到李隆基安排之后,陆锦屏当然点头答应。
既然要去边塞,所以带着随行人员是最强配备,萧潇、叶青青和十个精选梅花内卫。
一行人前往灵州。一路无话,这一日,他们终于来到了边城灵州府。
曹刺史已经得到了张御医的密信,知道王爷亲自来给自己的夫人治病,而且这位王爷道法高深,善于破案外,还有一神奇的医术,不为外人所知。
既然得到皇帝身边侍御医的高度推崇,曹刺史当然是信心满满,完全相信的,就算他不信,王爷来了,他也必须打点出十二分精神来接待,更何况他相信张御医所说的他的夫人的怪病天底下只有这位王爷知道。
于是,曹刺史用了最高礼节,带着衙门所有官吏出城十里迎接。而且从城外一直到城里,组织了当地民众清扫街道,香油泼路,一条街都弄得香喷喷的,一直延伸到灵州府里最有钱的大土豪大财主大商人张金奎的豪宅前。
曹刺史虽然贵为灵州府刺史,身兼军政二职,但是,他为官清廉,没有多少钱财。他住的又是朝廷的官衙内宅,灵州府地处边塞,条件不好,衙门的驿站算得比较简陋的,用来接待尊贵的王爷显然是不合适。
而城里的客栈也比他的官衙好不了多少,同时,客栈各种人都有,万一混进了盗贼强敌,王爷有个三长两短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他接到了张御医的信之后,便找到了这位灵州府最有钱的富商张金奎,跟他商量,安排王爷住在他的宅院。
这张金奎生性豪爽,财大气粗。在唐朝,商人的地位还是很低下的,而如今有一位王爷住进他的家,那当真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哪有不答应之理,就便是花了重金去求都求不到的,更何况还是人家刺史主动提出这件事。
所以张军张金奎可谓是受宠若惊感激涕零,连声答应,立刻着手布置,把自己内宅大院重新清扫翻新,选了美貌手脚勤快的丫鬟婆子来伺候王爷。
当然,他自己的几个美貌小妾那更是要身先士卒,搞好接待工作的,为此,张金奎可是下了血本,把这些小妾叫来挨个训了一顿,把这件事情的极端重要性说了一遍又一遍,说得这些人耳朵都起老茧了,心中也很是忐忑。但是能跟王爷亲近,那也是一生修来的福气,都没口子答应,让老爷放心。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终于等到了陆锦屏他们来到灵州府的这一天,张金奎陪着曹刺史亲自到城外十里迎接。
鼓乐声中,陆锦屏在街道两旁灵州城无数百姓夹道欢迎之下众星捧月一般进了城,坐车马车行走在黄土铺路香油泼街的宽敞街道上,在热情洋溢的百姓的欢呼,陆锦屏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进城之后,陪同他的曹刺史给陆锦屏介绍了张金奎,陪着笑请示是否愿意入住张金奎家。
陆锦屏只说了一句客随主便,这才让曹刺史等人心里的石头都落了地,赶紧迎接陆锦屏一行人住进了张金奎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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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锦屏挥手打断了他的话,说:“你说的突厥公主的那位天师,额头上有个肉瘤?”
“是啊是啊,卑职绝对不敢欺蒙王爷的。这位天眼天师在突厥也是家喻户晓之人,他给很多人看过病,他额头上的那个肉瘤十分的醒目,真的像一只突起的眼珠,据天师所说,那是隐藏了天眼在里面,当他需要使用的时,那肉瘤就自动展开,露出里面眼珠子,他就可以借助天眼识别百草,找到需要的药物来冶炼仙丹。”
陆锦屏心中一喜,自己在巴州查案时得知的那位把黄色药丸卖给王统领的夫人的道人,额头上也长着一个所谓天眼肉瘤。
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找到这肉瘤道人便可搞清楚很多让人疑惑的事情,并能解开太子李隆基跟陆锦屏两人都担心的事情。
于是,陆锦屏决定亲自走一遭。他的目的当然{无+不是那突厥公主,而是通过她找到那位额头上长了个肉瘤的所谓天师。
陆锦屏便点点头说:“既然张御医如此推崇这女子,倒引起了我的好奇心。要不这样吧,我去禀报太子,让他准我一个假,跟着你去一趟灵州府。我是不会参加你们太医院巡诊的,我也不是太医,我从来不给人看病,这种事别找我。我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去看看那被你夸得天花乱坠的突厥公主。通过她,想办法问一下那头上长着肉瘤道法高明的天师,我对他是如何做到让人口吐莲花这么神奇的本事很感兴趣。”
听到陆锦屏终于答应了,张御医这才长舒了一口气,这可真是费劲啊,想不到说了半天。陆锦屏对突厥公主的天师师父有兴趣,这样看来,陆锦屏对道法的兴趣更浓,或许想找这位天师拜师,学真正的道法。听说陆锦屏使用道法破案的本事很高强,也许他想通过切磋进一步提升这种能力也未可知。
不管他出于什么目的。只要他自己愿意,跟自己去一趟灵州那就好办多了。即便是王爷也找不到办法来救治,些个一夜衰老的女子,自己也能够帮他达成所愿,取了这突厥公主,或者通过她找到那位肉瘤天师,也算是奇功一件,拉近了跟忠王爷的关系,也是不虚此行的。
于是。张御医兴高采烈起身,拱手施礼,表达了感激之情,然后约好等他请了假次日一早立刻赶赴灵州府。但愿能赶到曹刺史的夫人老死之前找到办法救了她的性命,那岂不是皆大欢喜吗。
商量妥当,张御医着急忙慌的告辞出来,返回了太医院,吩咐准备行囊。第二天便要启程。
张御医坐在书房之中,想了片刻。还是决定先写上一封信,把这件事提早告诉曹刺史,让他有个准备,或许能否把这件事办成,关键就看陆锦屏愿不愿意真的出手帮他了。
尽管先前陆锦屏并没有提到他也没有办法治这种病,但张御医相信。以自己太医院之首的地位都没有办法找到合适的药方来治疗这个病的话,那就只有依靠这神奇的王爷了。要是连王爷都没得法子,那这件事只怕就真的没办法。
不过他还是坚信陆锦屏有这样的本事。关键就看人家愿不愿意施展出来,那就要看曹刺史做的前期工作,看他能否说服这位突厥公主能否赢得陆锦屏的心。又或者帮忙找到他的天眼师父。
不管怎么样,说动陆锦屏跟他去一趟灵州府,这让张御医看来已经是立于不败之地,只不过是下一步得到的好处多还是少的问题。至少可以通过这件事讨好陆锦屏。
信件写好之后送出,张御医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泡了一杯浓茶,坐在紫檀木雕刻而成的软榻之上,开始哼起了小曲。
陆锦屏去找李隆基请假,并把这件事简单说了。
李隆基有趣味的瞧着他,说:“这个张御医倒还想得出来,我也听说了这突厥公主,的确长得国色天香,突厥始终是我大唐的心腹大患,我们重兵囤积在北方,就是为了对付他们,如果说你们想办法把这位突厥公主娶了,这样一来,突厥跟咱们大唐也就成了秦晋之好,那至少可以保证几十年的平安呀。”
“只是,我听说这个女子性格孤傲,未必能行啊。你这次去可以试试看,跟他谈谈,只要她愿意嫁给你,当然只能是侧王妃,那我们就派人去求亲,谈成之后,结为连理,她可以选择留在我们大唐或者回他们突厥。不过,如果她执意要回去,你们就只能天各一方了,不过没关系,你与她的婚事更多只是加强双方两边的关系。没必要在意。”
陆锦屏想不到李隆基居然也赞成和亲主意,而且还鼓动自己结成这门婚事。
陆锦屏对中国古代帝王为了谋求边境安平安,采用和亲的手段,把女儿送到万里之遥的异国他乡去,他一直觉得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虽然他可以理解帝王的用意,牺牲一个女子来避免牺牲成千上万的将士和百姓,换得双方边境的平安,但是,他从心底还是不能接受的,特别是类似于昭君出塞之类的悲凉故事,给他感觉更是不爽。
他想不到居然有一天,自己也成为和亲的一员。只不过自己不是嫁出去,而是娶回来,这一进一出,性质完全不同,所以陆锦屏对这一点倒是没有什么抵触情绪。
其实在古代,中原政权与四邻邦国之间的和亲是双方的,你的女儿嫁给我,我的公主嫁给你。而我们更多的是关注中国女子和亲出去,而往往忽视邦国女子和亲到中土来。
实际上,四邻邦国为了自身安危,并不少把女儿嫁到中原政权来。而这种和亲的确加强了民族融合和边境的稳定,其实对双方是一种双赢。
现在听到李隆基安排之后,陆锦屏当然点头答应。
既然要去边塞,所以带着随行人员是最强配备,萧潇、叶青青和十个精选梅花内卫。
一行人前往灵州。一路无话,这一日,他们终于来到了边城灵州府。
曹刺史已经得到了张御医的密信,知道王爷亲自来给自己的夫人治病,而且这位王爷道法高深,善于破案外,还有一神奇的医术,不为外人所知。
既然得到皇帝身边侍御医的高度推崇,曹刺史当然是信心满满,完全相信的,就算他不信,王爷来了,他也必须打点出十二分精神来接待,更何况他相信张御医所说的他的夫人的怪病天底下只有这位王爷知道。
于是,曹刺史用了最高礼节,带着衙门所有官吏出城十里迎接。而且从城外一直到城里,组织了当地民众清扫街道,香油泼路,一条街都弄得香喷喷的,一直延伸到灵州府里最有钱的大土豪大财主大商人张金奎的豪宅前。
曹刺史虽然贵为灵州府刺史,身兼军政二职,但是,他为官清廉,没有多少钱财。他住的又是朝廷的官衙内宅,灵州府地处边塞,条件不好,衙门的驿站算得比较简陋的,用来接待尊贵的王爷显然是不合适。
而城里的客栈也比他的官衙好不了多少,同时,客栈各种人都有,万一混进了盗贼强敌,王爷有个三长两短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所以,他接到了张御医的信之后,便找到了这位灵州府最有钱的富商张金奎,跟他商量,安排王爷住在他的宅院。
这张金奎生性豪爽,财大气粗。在唐朝,商人的地位还是很低下的,而如今有一位王爷住进他的家,那当真是祖坟冒青烟的好事,哪有不答应之理,就便是花了重金去求都求不到的,更何况还是人家刺史主动提出这件事。
所以张军张金奎可谓是受宠若惊感激涕零,连声答应,立刻着手布置,把自己内宅大院重新清扫翻新,选了美貌手脚勤快的丫鬟婆子来伺候王爷。
当然,他自己的几个美貌小妾那更是要身先士卒,搞好接待工作的,为此,张金奎可是下了血本,把这些小妾叫来挨个训了一顿,把这件事情的极端重要性说了一遍又一遍,说得这些人耳朵都起老茧了,心中也很是忐忑。但是能跟王爷亲近,那也是一生修来的福气,都没口子答应,让老爷放心。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终于等到了陆锦屏他们来到灵州府的这一天,张金奎陪着曹刺史亲自到城外十里迎接。
鼓乐声中,陆锦屏在街道两旁灵州城无数百姓夹道欢迎之下众星捧月一般进了城,坐车马车行走在黄土铺路香油泼街的宽敞街道上,在热情洋溢的百姓的欢呼,陆锦屏有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进城之后,陪同他的曹刺史给陆锦屏介绍了张金奎,陪着笑请示是否愿意入住张金奎家。
陆锦屏只说了一句客随主便,这才让曹刺史等人心里的石头都落了地,赶紧迎接陆锦屏一行人住进了张金奎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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