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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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归来
相对于京城的繁华喧嚣,金雀儿更喜欢大旗庄的安宁和煦。在这里,可以完全放下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和锱铢必较,也不必挂着得体的微笑去逢迎应对什么人,更不用刻意的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去待人处事。
只有回到李家大宅的时候,金雀儿才能真正的彻底的放松下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必有任何忌惮,因为这座大大的乡下宅子就是她的家。
但是这一次,从京城回来的金雀儿却一反常态,虽然故意做出很轻松的样子,但是内心中的忧虑却让她根本安稳不下来。
“姊,你是不是有甚么心事?”
“没有啊。”
“不,肯定有事儿。”连素来胸无城府的银雀儿都已经看出来了,可见金雀儿的焦虑有多么明显:“自打你回来之后,就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肯定是出事了……”
金雀儿极力做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对妹妹说道:“没事儿,真的没事儿,你别瞎操心……哦,对了,老爷回来没有?”
“从后晌到现在,你已经问过六次了。”银雀儿说道:“老爷带着兵去京城勤王,哪能这么快回来,我估摸着怎么也得十天半个月的吧?或许一两个月也说不准呢。”
十天半月?银雀儿想的太天真了。
金雀儿离开京城的时候,闯军已经攻破了城门,天地倾覆江山易主的事情正在上演,十天半月之后就要改朝换代了,还谈什么进京勤王?
老爷给的期限是三天,现如今已经过去两天了。
再过一天,若是老爷还没有回来,那就永远都回不来了。到时候金雀儿必须按照那封书信中所交代的去做——带着妹妹银雀儿和老爷留下的钱财和武器,不顾一切的往南方逃命。
金雀儿非常清楚老爷做事的风格,一定是滴水不漏。若不是紧要到了万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留下这封“遗书”式的书信,更不会亲自安排好姐妹俩的“后事”。
还剩下一天,只有一天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素来精明伶俐的金雀儿愈发惶恐难安坐立不宁,猛然站起身来,却被椅子绊了一下腿脚,险些栽倒在地。
直到这个时候,金雀儿才发现自己的双腿已经软了。
“姊姊,你这是咋了?”
“我没事儿,”金雀儿对妹妹说道:“你去村口等着,若是看到老爷回来,马上报我知道……”
“天色都已经黑了,老爷指定回不来,还是不要去等了吧?”
“快去!”
一直以来,相濡以沫多年的姐姐都对妹妹和颜悦色,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厉声呵斥,银雀儿呆了一下,才很不情愿的起身出去,到村口去等待李吴山。
暮色渐渐笼罩了小山村,一弯下弦月挂在树梢之间,宁静而又安详。
屋内一灯如豆,金雀儿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的无边黑暗。
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老爷在做什么事情,那必定是一场无比凶险的厮杀。
读过一些书,又在京城中历练了几年,尤其是在李吴山的精心培养之下,金雀儿的见识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同时代的同龄人,她知道京城里正在发生什么,也知道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无非就是王朝更替江山易主的老戏码罢了,这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很快就要改姓李了。
对于金雀儿而言,不管是谁成为江山之主,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她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江山社稷、国家天下不过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遥远的根本就不需要去关注。
在这天下鼎革的关键时刻,最要紧的就是保全自身,以后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但老爷偏偏在这个时候去到了京城里边,难道他不知道现在的京城已经成了全天下最凶险的地方吗?
老爷的深谋远虑让金雀儿无比钦佩甚至已经到了盲目迷信的程度,李吴山所能看到的深远程度显然超过金雀儿至少一百倍。
明明知道凶险万分,还要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去弄险,究竟图了个什么?
功名富贵?
金雀儿知道李吴山是个深藏不露的雄才,随便弄点小小的手段就可以过上非常富足的日子,而且老爷素来对生活不是很讲究,也不大在意所谓的富贵荣华,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金雀儿不懂!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露水打湿了她的脸庞,头发湿漉漉的紧紧在额前,冰凉冰凉的……
随着一阵熟悉的脚步声,银雀儿回来了。
“怎么样?可曾看到老爷?”
“老爷已经回来了,正在外面布置民团的事儿哩,说很快就回家,让我准备些吃食……”
终于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金雀儿觉得自己都要虚脱了,全身软绵绵的提不起一点力气,甚至连站立的姿势都无法保持,却不愿意让妹妹看到自己软弱的样子,只是死命的抓住窗框,故作平淡的说道:“那你快去准备吧……”
时辰不大,李吴山就回来了。
等待李吴山归来的这两天两夜,在金雀儿的感觉当中比一百年还要漫长。看到他的那一刻,竟然生出了恍若隔世虚幻感!
“老爷……一定很累了吧?”
“累死老爷我了。”李吴山呼呼的喘着粗气,浑然不顾满身的露水,直接就躺倒在床榻之上:“这玩意儿真沉,死沉死沉的,快解下来让我松泛松泛……”
沉重的铁甲上有几条白痕,那一定是刀剑划破留下的痕迹,还有星星点点的血污,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也完全可以想象到李吴山一定遭遇过无数次凶险的厮杀。
手忙脚乱的解下最外面的铁甲,又帮他把衬在里边的披甲褪了下来……
从京城突围出来之后,为了避开沿途的闯军,只能尽可能的走崎岖小路。经过整整一个昼夜的急行军,才终于顺利返回大旗庄。
一个晚上的厮杀,再加上一个昼夜的奔逃,中途只啃了几口干粮,体力早就支撑不住了。两条腿软的好像面条一样,还要做出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样子,用来鼓舞军心士气,其实早已皮疲惫不堪,身上的虚汗出了一层又一层,把贴身的衣物打的精湿……
“老爷,饭食已经准备好……”
金雀儿赶紧将手指树在唇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妹妹银雀儿不要大声说话。
此时此刻,李吴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早已沉沉睡去……
“老爷太累了,先让他睡一会子吧。”
银雀儿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和姐姐金雀儿一起拉过薄被给李吴山盖上,蹑手蹑脚的走出来,顺手将房门虚掩……
“姊姊,”银雀儿不解的问道:“老爷不是带着民兵们去勤王了么?为何这么快就又回来?是不是造反的贼人已经被打退了?”
打退造反的贼人?恐怕是官军被打退了吧!
李闯雄兵百万,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京城,金雀儿回来的时候,闯军已经进城了,还谈什么打退贼兵?
不过,那些都是遥远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关心。
只要老爷回来了就好。
李吴山的归来,让金雀儿彻底放心了,因为她知道只要老爷还在,就算是天塌了都不要紧。
“管他甚么贼兵不贼兵的,和咱们家有什么关系?”
“咦?”银雀儿吃吃的笑着,笑嘻嘻的看着自己的姐姐:“刚才我看你还紧张兮兮的,现在怎么象是换了个人一样?这才是你原本的样子哦……”
“啥?”听了儿子的话语之后,张寡妇惊的下巴都要掉到脚面上了:“万岁爷死掉了?你亲眼看到的么?”
张寡妇的儿子张大娃刚刚卸下甲胄,这个年轻的大旗庄民兵已经累了个半死,看到母亲惊讶的神态,赶紧捂住她的嘴巴:“别喊的这么大声,我们大帅吩咐过,这事是机密,不要对任何谈起。我能告诉你,已经是违了军令了呢。”
“屁的机密,甚么样的机密连老娘也不能知道了?我是你亲娘哦,又不是外人。”张寡妇还没有完全从震惊当中回过神儿来:“皇帝……万岁爷真的死了?”
“估摸着是死了吧,”张大娃说:“虽然我没有亲眼看到,但大帅却是亲眼看到的,他说万岁要死社稷,估计肯定是已经死了。”
“大帅?李老爷当大元帅了?”
“我也不晓得,反正别人都这么说,想来应该是真的吧。”
“乖乖隆地咚,可了不得了,大帅啊,好大的官职!”张寡妇不无羡慕的说道:“戏文的里的岳武穆岳爷爷当过大元帅,李老爷又做了大元帅,可真的不得了……我早看出这李老爷是人中龙凤,将来一定会做大官儿的。所以才千方百计的让你跟着他当兵,儿子,老娘我有眼光吧!”
当初托门子走关系,给负责征兵的刘学究送了半篮子鸭蛋,又撒泼打滚的用了些小小的伎俩,才把儿子塞到大旗庄民团当中,成为一名“光荣”的民兵。最原本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让儿子能领到些粮米贴补家用,想不到却是歪倒正着,给儿子提供了一个建功立业的绝好机会。
送儿子当民兵,绝对是张寡妇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在以后的日子里,事实会反复证明这个决定的绝对正确。
“俺饿的紧了,赶紧取俩馍馍来……三个吧。”现在的张大娃,觉得自己能吞下去一头牛。
满是疼爱的给儿子取来了食物,张寡妇说道:“慢些吃,弟弟妹妹们又不曾和你抢,吃那么快做甚?当心伤了肠胃还得给你熬汤药……”
嘴里含着馍馍的张大娃看了看日渐苍老的母亲,小声说道:“这一遭孩儿是立了大功的……”
“知道,知道,刚才你就说过了,杀死了俩贼兵,想来一定会有赏钱的吧。”
“杀几个贼兵算个甚?”张大娃很警惕的环视四周,把嘴巴凑到母亲耳朵边儿,压低了嗓音对自己的亲娘说道:“这一遭,俺们把太子殿下就出来了呢,就安顿在咱们村子里。”
太子殿下?
把太子殿下从乱军中救出来了?
听了这句话,张寡妇登时呆住。
万岁爷已经死了,那太子就会理所当然的成为新的万岁爷。
能在乱军中把太子救出来,还保着他来到大旗庄,按照戏文里的说法,这就是擎天保驾的天大功劳,说不得还有从龙之功呢。
张寡妇已喜的语无伦次了:“乖乖,我的儿,好本事。只要太子爷做了万岁爷,说不得要封我的儿一个大将军了呢。哈哈,到时候我张寡妇就是大将军的亲娘,这算不算是诰命夫人?”
“别喊,别喊!”张大娃赶紧对陷入狂喜的母亲说道:“李大帅曾仔细嘱咐过我们这些人,说太子之事是绝密,万万不可对外人谈起,免得横生事端……”
“你老娘也算是外人吗?”
“反正……反正你千万不要对别人说,若是被歹人听去了,说不得会对太子不利呢。”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不会对别人说起的,我的儿放心好了……”
第五十四章 归来
相对于京城的繁华喧嚣,金雀儿更喜欢大旗庄的安宁和煦。在这里,可以完全放下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和锱铢必较,也不必挂着得体的微笑去逢迎应对什么人,更不用刻意的保持着不卑不亢的态度去待人处事。
只有回到李家大宅的时候,金雀儿才能真正的彻底的放松下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完全不必有任何忌惮,因为这座大大的乡下宅子就是她的家。
但是这一次,从京城回来的金雀儿却一反常态,虽然故意做出很轻松的样子,但是内心中的忧虑却让她根本安稳不下来。
“姊,你是不是有甚么心事?”
“没有啊。”
“不,肯定有事儿。”连素来胸无城府的银雀儿都已经看出来了,可见金雀儿的焦虑有多么明显:“自打你回来之后,就是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肯定是出事了……”
金雀儿极力做出一个轻松的笑容,对妹妹说道:“没事儿,真的没事儿,你别瞎操心……哦,对了,老爷回来没有?”
“从后晌到现在,你已经问过六次了。”银雀儿说道:“老爷带着兵去京城勤王,哪能这么快回来,我估摸着怎么也得十天半个月的吧?或许一两个月也说不准呢。”
十天半月?银雀儿想的太天真了。
金雀儿离开京城的时候,闯军已经攻破了城门,天地倾覆江山易主的事情正在上演,十天半月之后就要改朝换代了,还谈什么进京勤王?
老爷给的期限是三天,现如今已经过去两天了。
再过一天,若是老爷还没有回来,那就永远都回不来了。到时候金雀儿必须按照那封书信中所交代的去做——带着妹妹银雀儿和老爷留下的钱财和武器,不顾一切的往南方逃命。
金雀儿非常清楚老爷做事的风格,一定是滴水不漏。若不是紧要到了万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留下这封“遗书”式的书信,更不会亲自安排好姐妹俩的“后事”。
还剩下一天,只有一天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素来精明伶俐的金雀儿愈发惶恐难安坐立不宁,猛然站起身来,却被椅子绊了一下腿脚,险些栽倒在地。
直到这个时候,金雀儿才发现自己的双腿已经软了。
“姊姊,你这是咋了?”
“我没事儿,”金雀儿对妹妹说道:“你去村口等着,若是看到老爷回来,马上报我知道……”
“天色都已经黑了,老爷指定回不来,还是不要去等了吧?”
“快去!”
一直以来,相濡以沫多年的姐姐都对妹妹和颜悦色,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厉声呵斥,银雀儿呆了一下,才很不情愿的起身出去,到村口去等待李吴山。
暮色渐渐笼罩了小山村,一弯下弦月挂在树梢之间,宁静而又安详。
屋内一灯如豆,金雀儿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的无边黑暗。
金雀儿很清楚的知道老爷在做什么事情,那必定是一场无比凶险的厮杀。
读过一些书,又在京城中历练了几年,尤其是在李吴山的精心培养之下,金雀儿的见识已经超越了绝大多数同时代的同龄人,她知道京城里正在发生什么,也知道以后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
无非就是王朝更替江山易主的老戏码罢了,这大明朝的三万里河山很快就要改姓李了。
对于金雀儿而言,不管是谁成为江山之主,都是无所谓的事情,她只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江山社稷、国家天下不过是一件非常遥远的事情,遥远的根本就不需要去关注。
在这天下鼎革的关键时刻,最要紧的就是保全自身,以后好过几天安稳的日子。但老爷偏偏在这个时候去到了京城里边,难道他不知道现在的京城已经成了全天下最凶险的地方吗?
老爷的深谋远虑让金雀儿无比钦佩甚至已经到了盲目迷信的程度,李吴山所能看到的深远程度显然超过金雀儿至少一百倍。
明明知道凶险万分,还要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去弄险,究竟图了个什么?
功名富贵?
金雀儿知道李吴山是个深藏不露的雄才,随便弄点小小的手段就可以过上非常富足的日子,而且老爷素来对生活不是很讲究,也不大在意所谓的富贵荣华,为什么还要这么做呢?
金雀儿不懂!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露水打湿了她的脸庞,头发湿漉漉的紧紧在额前,冰凉冰凉的……
随着一阵熟悉的脚步声,银雀儿回来了。
“怎么样?可曾看到老爷?”
“老爷已经回来了,正在外面布置民团的事儿哩,说很快就回家,让我准备些吃食……”
终于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金雀儿觉得自己都要虚脱了,全身软绵绵的提不起一点力气,甚至连站立的姿势都无法保持,却不愿意让妹妹看到自己软弱的样子,只是死命的抓住窗框,故作平淡的说道:“那你快去准备吧……”
时辰不大,李吴山就回来了。
等待李吴山归来的这两天两夜,在金雀儿的感觉当中比一百年还要漫长。看到他的那一刻,竟然生出了恍若隔世虚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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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重的铁甲上有几条白痕,那一定是刀剑划破留下的痕迹,还有星星点点的血污,虽然没有亲身经历,也完全可以想象到李吴山一定遭遇过无数次凶险的厮杀。
手忙脚乱的解下最外面的铁甲,又帮他把衬在里边的披甲褪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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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晚上的厮杀,再加上一个昼夜的奔逃,中途只啃了几口干粮,体力早就支撑不住了。两条腿软的好像面条一样,还要做出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样子,用来鼓舞军心士气,其实早已皮疲惫不堪,身上的虚汗出了一层又一层,把贴身的衣物打的精湿……
“老爷,饭食已经准备好……”
金雀儿赶紧将手指树在唇边,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妹妹银雀儿不要大声说话。
此时此刻,李吴山仰面朝天的躺在床上,早已沉沉睡去……
“老爷太累了,先让他睡一会子吧。”
银雀儿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和姐姐金雀儿一起拉过薄被给李吴山盖上,蹑手蹑脚的走出来,顺手将房门虚掩……
“姊姊,”银雀儿不解的问道:“老爷不是带着民兵们去勤王了么?为何这么快就又回来?是不是造反的贼人已经被打退了?”
打退造反的贼人?恐怕是官军被打退了吧!
李闯雄兵百万,从南北两个方向夹击京城,金雀儿回来的时候,闯军已经进城了,还谈什么打退贼兵?
不过,那些都是遥远的事情,根本就不值得关心。
只要老爷回来了就好。
李吴山的归来,让金雀儿彻底放心了,因为她知道只要老爷还在,就算是天塌了都不要紧。
“管他甚么贼兵不贼兵的,和咱们家有什么关系?”
“咦?”银雀儿吃吃的笑着,笑嘻嘻的看着自己的姐姐:“刚才我看你还紧张兮兮的,现在怎么象是换了个人一样?这才是你原本的样子哦……”
“啥?”听了儿子的话语之后,张寡妇惊的下巴都要掉到脚面上了:“万岁爷死掉了?你亲眼看到的么?”
张寡妇的儿子张大娃刚刚卸下甲胄,这个年轻的大旗庄民兵已经累了个半死,看到母亲惊讶的神态,赶紧捂住她的嘴巴:“别喊的这么大声,我们大帅吩咐过,这事是机密,不要对任何谈起。我能告诉你,已经是违了军令了呢。”
“屁的机密,甚么样的机密连老娘也不能知道了?我是你亲娘哦,又不是外人。”张寡妇还没有完全从震惊当中回过神儿来:“皇帝……万岁爷真的死了?”
“估摸着是死了吧,”张大娃说:“虽然我没有亲眼看到,但大帅却是亲眼看到的,他说万岁要死社稷,估计肯定是已经死了。”
“大帅?李老爷当大元帅了?”
“我也不晓得,反正别人都这么说,想来应该是真的吧。”
“乖乖隆地咚,可了不得了,大帅啊,好大的官职!”张寡妇不无羡慕的说道:“戏文的里的岳武穆岳爷爷当过大元帅,李老爷又做了大元帅,可真的不得了……我早看出这李老爷是人中龙凤,将来一定会做大官儿的。所以才千方百计的让你跟着他当兵,儿子,老娘我有眼光吧!”
当初托门子走关系,给负责征兵的刘学究送了半篮子鸭蛋,又撒泼打滚的用了些小小的伎俩,才把儿子塞到大旗庄民团当中,成为一名“光荣”的民兵。最原本的初衷只不过是为了让儿子能领到些粮米贴补家用,想不到却是歪倒正着,给儿子提供了一个建功立业的绝好机会。
送儿子当民兵,绝对是张寡妇这辈子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在以后的日子里,事实会反复证明这个决定的绝对正确。
“俺饿的紧了,赶紧取俩馍馍来……三个吧。”现在的张大娃,觉得自己能吞下去一头牛。
满是疼爱的给儿子取来了食物,张寡妇说道:“慢些吃,弟弟妹妹们又不曾和你抢,吃那么快做甚?当心伤了肠胃还得给你熬汤药……”
嘴里含着馍馍的张大娃看了看日渐苍老的母亲,小声说道:“这一遭孩儿是立了大功的……”
“知道,知道,刚才你就说过了,杀死了俩贼兵,想来一定会有赏钱的吧。”
“杀几个贼兵算个甚?”张大娃很警惕的环视四周,把嘴巴凑到母亲耳朵边儿,压低了嗓音对自己的亲娘说道:“这一遭,俺们把太子殿下就出来了呢,就安顿在咱们村子里。”
太子殿下?
把太子殿下从乱军中救出来了?
听了这句话,张寡妇登时呆住。
万岁爷已经死了,那太子就会理所当然的成为新的万岁爷。
能在乱军中把太子救出来,还保着他来到大旗庄,按照戏文里的说法,这就是擎天保驾的天大功劳,说不得还有从龙之功呢。
张寡妇已喜的语无伦次了:“乖乖,我的儿,好本事。只要太子爷做了万岁爷,说不得要封我的儿一个大将军了呢。哈哈,到时候我张寡妇就是大将军的亲娘,这算不算是诰命夫人?”
“别喊,别喊!”张大娃赶紧对陷入狂喜的母亲说道:“李大帅曾仔细嘱咐过我们这些人,说太子之事是绝密,万万不可对外人谈起,免得横生事端……”
“你老娘也算是外人吗?”
“反正……反正你千万不要对别人说,若是被歹人听去了,说不得会对太子不利呢。”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不会对别人说起的,我的儿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