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魔女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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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部自行车,进口的,两万美元,你有没有见自行车上的标志?69开头是国产的,你看那自行车上面编码有69开头的吗?我们的小洛经理崇拜职业自行车手环法大赛七届冠军阿姆斯特朗,身患癌症顽强拼搏的环法英雄。”王瑾说就说了,还带着一副十分景仰我的神情。
搞得那个程勇马上从刚才的鄙夷换成现在的不可置信。
“我们的小洛经理,车子只是陆地巡洋舰,跟程老板相比,当然不能比。你好,我姓王,是小洛经理的助手,昨天安排匆忙,没能好好接待程老板。”王瑾伸出玉手给程勇。
程勇站起来伸出手来握,魔女又极其拽的抽回了手不给他碰到。
程勇一脸尴尬,然后带着怨气:“坐坐坐。”
我和魔女坐下来,门开了。我的心脏停顿了,牡丹进来了。
她已经完美蜕变,从一个青春清纯青嫩青稚青涩的大学生,破茧成蝶,优雅服饰下昭然若揭的乳沟和走路双腿交叉时若隐若现的性感,得体的服装衬托得脖子挺直有力度,腰细,胸丰,撩动男人的心。
那个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清新得让人仿佛置身于一片微风拂过的晴空之下的班花,已经全变了。
程勇收敛了牛气十足的黑社会老大痞气,站起来介绍道:“这位是我的真爱,宝贝,过来。”
我冷笑一声:“圣经教导我们,真爱只有在婚姻的契约之下,以童贞之身相交换才能获得。你们这叫哪门子的真爱?”
牡丹惊讶于我的突然再次出现,双眼睁大了看着我。
满脸横肉刺青凶猛的程勇揽着甜美牡丹的腰坐下来,一种落差巨大的真人野兽与美女现实版惊心动魄上演,能促进这段好姻缘的,自然是钱,也只能是钱。
才思敏捷的魔女委婉道:“程老板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财才兼有,湖平市的风流人物,身边美女如云,不止是男人们好生羡慕,就是小女子也不免妒忌有加。”
程勇呵呵道:“什么风流人物,都过去式了,咱活在现实中比较正当些……以前啊,就是江湖兄弟们赏脸,混口饭吃而已哈哈哈哈……”
“程老板在湖平市做的事业是风生水起,这我们都略有所闻,只是,好好的黑场生意不做,却跟那些所谓的小奸商们抢饭碗?”魔女话里有话,表面的奉承实际上却在讽刺程勇是落架的凤凰。
“一言难尽啊,咱不谈这些,咱谈生意啊,谈生意。”程勇哈哈过后,掩饰不住脸上的尴尬之色。
程勇奇怪的看了看互相对视着对方的我和牡丹,问道:“你们?认识?”
我摇摇头:“不认识。”
魔女却嫣然一笑:“他们两人,是老相……好呢。牡丹小姐是我男朋友小洛的前女友。”
程勇声色俱厉的问牡丹道:“这个小子就是你梦里都喊着的那个杨锐?”
听到这话,我的心突然一动,梦里都喊,她也没有忘记过我。一切对她的愤怒,转瞬化为乌有。心里的柔情波浪滚滚,淹没了几百个日日夜夜积累起来的怨气。
牡丹微笑着看着王瑾:“你是小洛的女朋友吧,真替小洛高兴。”
魔女甜腻得让我汗毛倒竖的挽住我手臂靠过来:“恩,你好,我姓王,叫王瑾。”
魔女又悄悄跟我说道:“怪不得日思夜念虹姐,声音跟虹姐是一样的。”
的确,虹姐的声音和牡丹一模一样,相比起来,李瓶儿更和牡丹相似一些,不过以前我恋上牡丹,完完全全,是因为她在学校的迎新会上的那首醉清风。
那天天气异常的热,大太阳下开迎新会,这首歌让全场几千个新同学鸦雀无声感受不到了太阳的热度,没有伴奏,只有清音。
之后,我发现她跟我是同班的,后来知道她是校音乐社的,也进了那个社团,苦练吉他,凭借几分才气写了很多酸楚的阿谀奉承诗句,在排队见头不见尾的众多追求者中,一举将其攻下……
“傻了?”魔女踩住我的皮鞋。
我回过神来,妈的,老子现在还是先要搞清楚魔女到底又要做什么鬼,她历来喜欢跟我唱反调,而且做任何事情都是超乎想象不按常规,万一她答应把专销权给了程勇,那不活活气死老子!
程勇瞪了牡丹半天,牡丹没敢看我,拿着手机玩着。程勇说道:“那个……生意的事情,你们公司是如何说的?”
魔女板着脸阴沉说道:“昨晚,小洛没跟你说清楚么?昨晚他怎么说就怎么样啊。要不给你重复一遍?”
程勇急了:“我给你们公司打电话,你们公司说换别的代表出来跟我谈,就派你们这对过来?究竟什么意思?”
魔女看着牡丹说道:“我们这对过来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一是为了过来清清楚楚的拒绝你,二是我想过来看看小洛的前女友是长什么样子的。”
我承认魔女美的光芒,可以遮掩甚至遮蔽住任何其他物品的美丽,可这样说话,不把那个原本就带着火药味的程勇激怒才怪。
“你们两个,玩我是吧?当我好玩的是吧?我还会找你们公司的,如果这生意谈不下来,你们两没有好果子吃!”程勇怒道。
牡丹还给我使了使眼色,我看出她的大概意思,这个人惹不了。
魔女说道:“你恐吓我啊?我捧你两句,你还真当你是湖平市的风云人物呢?”
“信不信我一个电话,把你家全烧了!”程勇怒道,显然,这头狮子十分憎恶别人用牛叉的语气同他说话。
牡丹急忙拉了拉程勇的手,对着程勇摇摇头。
魔女冷冷道:“去,去烧吧,我家住在哪知道吗?要不我告诉你地址?等等啊,我先打电话给暴龙,让他告诉我你家在哪。”
我是无所谓的,反正我也不怕这人,倒是这家伙听了魔女一句话,脸色全变了:“你怎么知道暴龙?”
“你有资格问?”魔女再次挑衅。
我估计就是黑社会老大之类,要不这个家伙不会那么怕呢。
程勇脸色极其不好看,拉着牡丹站起来一声不吭走了。
牡丹走到门口,回头过来看了我一眼……
曾经以为,遇上她,是我心动的开始,爱上她,是我最幸福的选择,拥有她,是我最珍贵的财富,跟牡丹踏入红毯,是我永恒的动力。
程勇一把扯牡丹出去骂道:“是不是舍得那小子!操!”
我低下了头,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
魔女拿起包:“走。”
我傻傻的跟着她到了楼下停车场,牡丹和程勇也在,他们在取车,魔女挽着我的手温柔的说道:“今晚我们去吃西餐吧。”
我开了车门,上去坐着。看程勇开着君威过去,尴尬之色尽在脸上。我突然害怕他会把火全撒在牡丹身上,那王八蛋不是一个好东西的,暴躁的很,邪气十足。
很习惯的点上了烟,心里乱糟糟,跟吐出的烟雾一样到处飘散。
“别在我车里抽烟!”魔女摘走我嘴上的烟,扔出窗外。
我没说什么,又点了一根。她怒视了几秒后,又摘走,丢掉。我又掏出一根,她拿着整包烟丢出了车窗外。
我下了车,捡起了烟盒,掏出一支点上,走出了停车场。
走到大街上,她开着车跟上来,在车里问道:“上车啊!发什么脾气?”
“我没发脾气,我想一个人走走。”心里其实有火的。
“我命令你,上车!”她还带着命令的口气说道。
“你发什么癫?现在我是在下班时间,不要老是摆着上司老总的口气跟我喊话,我很纠结!听到这种口气,就像听到王华山说我开除你一样的纠结!你懂不懂!?”我是很气了,可我还是用比较正常的口气跟她说话。
“你去哪?”
“我要发泄,我要去嫖娼!去嫖娼!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行不?”我很烦很烦!
走了一段路后,没见她的车跟了上来……
拐进了一家酒吧,酒吧的乐队在台上唱着beyond的歌曲,很老很能经得起岁月考验的歌曲,每次听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从没有听流行歌曲那种会腻歪的感觉。
想到曾经跟牡丹躺在星空草地上海阔天空的纯美岁月,心里的悲凉更是淹没得让我自己呼吸都呼吸不起来。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有些人,等之不来,便只能离开;有些东西,要之不得,便只能放弃;有些过去,关于幸福或伤痛,只能埋于心底;有些冀望,关于现在或将来,只能选择遗忘。可我遗忘不了,太过美好的东西从来都不适合经历,因为一旦经历便无法遗忘。
!!
“那部自行车,进口的,两万美元,你有没有见自行车上的标志?69开头是国产的,你看那自行车上面编码有69开头的吗?我们的小洛经理崇拜职业自行车手环法大赛七届冠军阿姆斯特朗,身患癌症顽强拼搏的环法英雄。”王瑾说就说了,还带着一副十分景仰我的神情。
搞得那个程勇马上从刚才的鄙夷换成现在的不可置信。
“我们的小洛经理,车子只是陆地巡洋舰,跟程老板相比,当然不能比。你好,我姓王,是小洛经理的助手,昨天安排匆忙,没能好好接待程老板。”王瑾伸出玉手给程勇。
程勇站起来伸出手来握,魔女又极其拽的抽回了手不给他碰到。
程勇一脸尴尬,然后带着怨气:“坐坐坐。”
我和魔女坐下来,门开了。我的心脏停顿了,牡丹进来了。
她已经完美蜕变,从一个青春清纯青嫩青稚青涩的大学生,破茧成蝶,优雅服饰下昭然若揭的乳沟和走路双腿交叉时若隐若现的性感,得体的服装衬托得脖子挺直有力度,腰细,胸丰,撩动男人的心。
那个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清新得让人仿佛置身于一片微风拂过的晴空之下的班花,已经全变了。
程勇收敛了牛气十足的黑社会老大痞气,站起来介绍道:“这位是我的真爱,宝贝,过来。”
我冷笑一声:“圣经教导我们,真爱只有在婚姻的契约之下,以童贞之身相交换才能获得。你们这叫哪门子的真爱?”
牡丹惊讶于我的突然再次出现,双眼睁大了看着我。
满脸横肉刺青凶猛的程勇揽着甜美牡丹的腰坐下来,一种落差巨大的真人野兽与美女现实版惊心动魄上演,能促进这段好姻缘的,自然是钱,也只能是钱。
才思敏捷的魔女委婉道:“程老板见多识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财才兼有,湖平市的风流人物,身边美女如云,不止是男人们好生羡慕,就是小女子也不免妒忌有加。”
程勇呵呵道:“什么风流人物,都过去式了,咱活在现实中比较正当些……以前啊,就是江湖兄弟们赏脸,混口饭吃而已哈哈哈哈……”
“程老板在湖平市做的事业是风生水起,这我们都略有所闻,只是,好好的黑场生意不做,却跟那些所谓的小奸商们抢饭碗?”魔女话里有话,表面的奉承实际上却在讽刺程勇是落架的凤凰。
“一言难尽啊,咱不谈这些,咱谈生意啊,谈生意。”程勇哈哈过后,掩饰不住脸上的尴尬之色。
程勇奇怪的看了看互相对视着对方的我和牡丹,问道:“你们?认识?”
我摇摇头:“不认识。”
魔女却嫣然一笑:“他们两人,是老相……好呢。牡丹小姐是我男朋友小洛的前女友。”
程勇声色俱厉的问牡丹道:“这个小子就是你梦里都喊着的那个杨锐?”
听到这话,我的心突然一动,梦里都喊,她也没有忘记过我。一切对她的愤怒,转瞬化为乌有。心里的柔情波浪滚滚,淹没了几百个日日夜夜积累起来的怨气。
牡丹微笑着看着王瑾:“你是小洛的女朋友吧,真替小洛高兴。”
魔女甜腻得让我汗毛倒竖的挽住我手臂靠过来:“恩,你好,我姓王,叫王瑾。”
魔女又悄悄跟我说道:“怪不得日思夜念虹姐,声音跟虹姐是一样的。”
的确,虹姐的声音和牡丹一模一样,相比起来,李瓶儿更和牡丹相似一些,不过以前我恋上牡丹,完完全全,是因为她在学校的迎新会上的那首醉清风。
那天天气异常的热,大太阳下开迎新会,这首歌让全场几千个新同学鸦雀无声感受不到了太阳的热度,没有伴奏,只有清音。
之后,我发现她跟我是同班的,后来知道她是校音乐社的,也进了那个社团,苦练吉他,凭借几分才气写了很多酸楚的阿谀奉承诗句,在排队见头不见尾的众多追求者中,一举将其攻下……
“傻了?”魔女踩住我的皮鞋。
我回过神来,妈的,老子现在还是先要搞清楚魔女到底又要做什么鬼,她历来喜欢跟我唱反调,而且做任何事情都是超乎想象不按常规,万一她答应把专销权给了程勇,那不活活气死老子!
程勇瞪了牡丹半天,牡丹没敢看我,拿着手机玩着。程勇说道:“那个……生意的事情,你们公司是如何说的?”
魔女板着脸阴沉说道:“昨晚,小洛没跟你说清楚么?昨晚他怎么说就怎么样啊。要不给你重复一遍?”
程勇急了:“我给你们公司打电话,你们公司说换别的代表出来跟我谈,就派你们这对过来?究竟什么意思?”
魔女看着牡丹说道:“我们这对过来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一是为了过来清清楚楚的拒绝你,二是我想过来看看小洛的前女友是长什么样子的。”
我承认魔女美的光芒,可以遮掩甚至遮蔽住任何其他物品的美丽,可这样说话,不把那个原本就带着火药味的程勇激怒才怪。
“你们两个,玩我是吧?当我好玩的是吧?我还会找你们公司的,如果这生意谈不下来,你们两没有好果子吃!”程勇怒道。
牡丹还给我使了使眼色,我看出她的大概意思,这个人惹不了。
魔女说道:“你恐吓我啊?我捧你两句,你还真当你是湖平市的风云人物呢?”
“信不信我一个电话,把你家全烧了!”程勇怒道,显然,这头狮子十分憎恶别人用牛叉的语气同他说话。
牡丹急忙拉了拉程勇的手,对着程勇摇摇头。
魔女冷冷道:“去,去烧吧,我家住在哪知道吗?要不我告诉你地址?等等啊,我先打电话给暴龙,让他告诉我你家在哪。”
我是无所谓的,反正我也不怕这人,倒是这家伙听了魔女一句话,脸色全变了:“你怎么知道暴龙?”
“你有资格问?”魔女再次挑衅。
我估计就是黑社会老大之类,要不这个家伙不会那么怕呢。
程勇脸色极其不好看,拉着牡丹站起来一声不吭走了。
牡丹走到门口,回头过来看了我一眼……
曾经以为,遇上她,是我心动的开始,爱上她,是我最幸福的选择,拥有她,是我最珍贵的财富,跟牡丹踏入红毯,是我永恒的动力。
程勇一把扯牡丹出去骂道:“是不是舍得那小子!操!”
我低下了头,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
魔女拿起包:“走。”
我傻傻的跟着她到了楼下停车场,牡丹和程勇也在,他们在取车,魔女挽着我的手温柔的说道:“今晚我们去吃西餐吧。”
我开了车门,上去坐着。看程勇开着君威过去,尴尬之色尽在脸上。我突然害怕他会把火全撒在牡丹身上,那王八蛋不是一个好东西的,暴躁的很,邪气十足。
很习惯的点上了烟,心里乱糟糟,跟吐出的烟雾一样到处飘散。
“别在我车里抽烟!”魔女摘走我嘴上的烟,扔出窗外。
我没说什么,又点了一根。她怒视了几秒后,又摘走,丢掉。我又掏出一根,她拿着整包烟丢出了车窗外。
我下了车,捡起了烟盒,掏出一支点上,走出了停车场。
走到大街上,她开着车跟上来,在车里问道:“上车啊!发什么脾气?”
“我没发脾气,我想一个人走走。”心里其实有火的。
“我命令你,上车!”她还带着命令的口气说道。
“你发什么癫?现在我是在下班时间,不要老是摆着上司老总的口气跟我喊话,我很纠结!听到这种口气,就像听到王华山说我开除你一样的纠结!你懂不懂!?”我是很气了,可我还是用比较正常的口气跟她说话。
“你去哪?”
“我要发泄,我要去嫖娼!去嫖娼!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行不?”我很烦很烦!
走了一段路后,没见她的车跟了上来……
拐进了一家酒吧,酒吧的乐队在台上唱着beyond的歌曲,很老很能经得起岁月考验的歌曲,每次听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从没有听流行歌曲那种会腻歪的感觉。
想到曾经跟牡丹躺在星空草地上海阔天空的纯美岁月,心里的悲凉更是淹没得让我自己呼吸都呼吸不起来。
是否青涩的青春,遇见你只在路途,却不知你即将远走。又或许,太过于年少的爱情我们都走在成长的旅途中,盲目的寻找不到方向,跌跌撞撞的奔向远方。一场相遇已是缘尽一如烟光落下的薄凉,一场绚丽的开放已是开至尽头的荼靡。
有些人,等之不来,便只能离开;有些东西,要之不得,便只能放弃;有些过去,关于幸福或伤痛,只能埋于心底;有些冀望,关于现在或将来,只能选择遗忘。可我遗忘不了,太过美好的东西从来都不适合经历,因为一旦经历便无法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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