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蜂老大(八更,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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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是在所难免的,赵云天也没想过第一次会成功,只是这结果有点让人接受不了,十只里面,一个不剩?
赵云天知道自己的血非比寻常,有时,能够成为救命的灵丹妙药,有时,也能摧古拉朽的夺走一个生物的命。
何必现在的血,有毒!
这个“毒”的意思,并不是真正的毒,林娴雅九幽之体的残留,仍然存在,即使只剩那么一点点,也不是普通生命体可以承受的伤害。
这也正是赵云天,为什么用自己的血养蜂的原因之一了。
杀人蜂如果只靠自己的身体结构,去发动进攻,杀不了人的。顶多是戳庝一下,这有什么意义?
赵云天要的是杀人利器,一击毙命,见血封喉,只是让人疼一下,又何必花上这么多心血,费上如此多的心思呢?!
自己的血可以用杀人蜂变得更强壮,但这远远不够,再强壮也杀别人,能力有限,这就好比一个人将身体素质练到极致,也不可能干得过一头大象。
但是一个人手上若是有了武器,大象也不是那般坚不可摧。
赵云天除了让杀人蜂变得更强壮之外,也要为其装备上“武器”。
而这武器,正是血液里的吞噬之力!那种毁灭性的力量,就连罡气境的武者,也抵挡不住,利用此等威力杀人,岂不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随意?
想法倒是挺不错,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比登天。
必须要在这些幼虫里,找到一只可以对吞噬之地免疫的,然后培养成蜂。如果这只蜂是一只具备繁殖能力的母蜂,那就更好了!
一旦拥有可以免疫吞噬之力的蜂后,等于这股力量,可以不断地传承下去,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万。
难以想象,若是日后,拥有了千军万马的杀人蜂,将是怎样波澜壮阔的场景?
赵云天心里变得澎湃了,不过,梦想的丰满挡不住现实的骨感,别说是练出蜂后,即使是一只兵蜂,现在,还瞧不得见影呢。
收拾好心情,便开始第二波实验。
赵云天没有将自己一整滴的血喂出去,而是放到水缸里稀释,结果还是很糟糕,第二批里十只幼虫,依然一只没活。
这一回,不是被撑死的,而是被毁灭力量给整嗝屁了。
“奶奶个腿,有点儿难。”赵云天抓了抓头皮,有些操蛋。
一个晚上,实验足足做了七八组,弄死了几十只幼虫,而一个成功的也没有。
贼无语……
赵云天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叼了一根烟,站在外面吹了一阵冷风。
房东是个老大爷,在院子里烤火,见到了赵云天,用操着土话的口音,开口问道:“赵先生,现在你还没睡?”
赵云天顿了顿,苦笑了一声:“心烦,睡不着。”
老大爷哈哈一笑,道:“年轻人,有啥心烦的哟,再苦再累,往床上一躺,明天又是精神病倍儿足,不像咱们这些老骨头,一觉躺下去,就不知道有没有明天了。”
闻言,赵云天觉得挺有几分道理,径直走了过去,在老大爷旁边坐下了,从口袋里拿出了烟。
老大爷也吸烟,不过,吸的是土烟,自己家种的,吸起来时烟雾贼大,一般的人还真造不住。
有后生递烟,老大爷欣然接受,赵云天为之点火,两个大男人,一老一少,坐着院子里头,围着火堆,一边烤火,一边吸烟。
“大爷,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老大爷笑了笑,道:“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做的工程师,一个当了律师,女娃娃还在读大学,都在城里安了家。”说起子女时,一脸的得意与骄傲。
赵云天也觉得这大爷挺牛逼,三个子女都成了人才,福气不是一般大。
“他们接我去城里住,我的根扎在这儿,哪儿也不想去。”老大爷喃喃念叨道。
“山里好呀,环境好,空气也清新,生活挺自在。”赵云天笑道。
老大爷吧唧的吸了一口烟,脸上笑得甚是灿烂,转头望向了赵云天,道:“赵先生,您也挺厉害的,我看电视里说,科研人员都是顶呱呱的天才,前途无量。”
闻言,赵云天老脸一红,颇为尴尬,书都没有读过几年,算哪门子的科研人员。只不过是为了便于行动,随口编的谎话罢了。
“见你年纪也不大,成家了吗?”老大爷聊着家常问道。
“成了。”赵云天道。
老大爷轻呃了一声,略有一丝失望,可能是觉得赵云天条件不错,想要将自己在读大学的女儿,介绍给对方,不过,人家已经结婚了,牵红线是没戏了。
“老大爷,您在这儿呆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养蜂为生,在这山里,有没有见过厉害的蜜蜂?”赵云天试探的问道。完全是出于无心的一问。
谁知,老大爷愣了一下,随后,便正儿八经的回答道:“还真碰见过。”
闻言,赵云天大为诧异,问道:“比杀人蜂还厉害吗?”
一说起杀人蜂,老大爷还是挺嗤之以鼻,甚至是痛恨。
“这玩意,不该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好端端的地方,被糟蹋得乱七八糟。”老大爷轻哼了一声,一般有杀人蜂出没的地方,不仅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而且还会成为禁区。
其实,当地风景不错,完全可以开发旅游产业,正是由于有杀人蜂活动,所以,没有人愿意在这里投资,唯恐出事。
“杀人蜂是洋玩意,偷渡过来的,咱们这儿的蜂老大,可它厉害多了!”老大爷接着上一句的话茬,继续说道。
闻言,赵云天眼睛一亮,问:“蜂老大是个啥东西?”
“蜂老大个子不大,但咬起东西来,可一点儿也不含糊,老虎狮子也不敢惹。”老大爷道。
蜜蜂与老虎,完全是两个领域的生物,八竿子打不着,再说猫科动物的惹这东西干嘛?
吃饱了撑着吗?
老大爷之所以这么说,可能是为了形容这个蜂老大,有多么厉害,连百兽之王也不敢逞其锋芒。
见赵云天挺感兴趣,老大爷也就打开了话匣子。
“蜂老大在咱们这儿一直都是个传说,只闻其声不见其影,我小时候,也经常听老一辈说起,养蜂切莫招惹到蜂老大,不然,神仙难救。”老大爷娓娓说道。
赵云天在一边听着,逐渐入了神。
蜂分为好几种,金蜂,青蜂,黑蜂,颜色越特别的,攻击越强。
而蜂老大,便是罕见的黑蜂,而且还是在夜间出没,来无影去无踪,飞行时,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是成群结队,而是像老虎一般单独行动。
这玩意是有毒的,长有两根毒针,一根毒针在尾部,与其它蜂类一样。另一个都是在嘴部,扎上一下,比眼睛蛇还毒。
老大爷年轻的时候亲眼见过,一只熊瞎子偷袭蜂老大的巢穴,偷吃蜂蜜。被好几只蜂老大给扎了,当场暴毙。
当时,吓得老大爷连滚带爬的跑了,现在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侥幸自己跑得快,不然,可能就活不到现在了。
“蜂老大,既然这么牛逼,为什么如今一点儿,也没有听见过它的名声呢?”赵云天疑惑的问道。
老大爷叹了一口气,回答道:“蜂老大,挡不住人类的贪心,九十年代时,市场上,流行起一种叫做蜂王浆的蜜蜂,有包治百病的奇效,而这蜂王浆,正是产自蜂老大,一夜之间,成千上万的人上山找巢,蜂王浆的价值等同于黄金,许多贪心的养蜂人,找到巢穴之后,不是切一半留一半,而是将整个全部抱包带走,没过多久的时间,蜂老大现在方圆百里之内,消声觅迹了,这么多年,再也在再也没有见过。”
闻言,赵云天心头一震,世界上最具摧毁的力量,莫过于人类的贪心!曾经多少天称霸地球的生物,一个接一个灭去?
赵云天对于这个蜂老大上了心,要是这玩意真的存在,那可比杀人蜂厉害多了。
“杀人蜂之所以泛滥,可能就是上天对于我们的惩罚,如果蜂老大在,怎么可能让这些外来物种猖獗?”老大爷道。对于蜂老大的深感无奈。
“大爷,有没有一种可能,蜂老大还没有灭绝,兴许在某个地方,仍然残留着那么一两只呢?”赵云天推断道,心里还抱着那么一丝侥幸。
这么厉害的毒蜂,要是真这么消失了,多么可惜!
“可能吧,不过,我有生之年,恐怕是见不到了。”老大爷摇了摇头,为此觉得颇为遗憾,内心惆怅。
赵云天问道:“大爷,你上一次,看见蜂老大的地方,还有记忆吗?”
闻言,老大爷顿时来了精神,问道:“你想去找吗?”
“有这个想法,如果真能找到,也算是对研究做贡献了,没准是根治杀人蜂的一种方法呢?”赵云天道。
老大爷道:“记是记得,不过,时间过去得太久了,山里的地形也有了变化,而且还是在大山深处,没个两三天,走不进去。”
失败是在所难免的,赵云天也没想过第一次会成功,只是这结果有点让人接受不了,十只里面,一个不剩?
赵云天知道自己的血非比寻常,有时,能够成为救命的灵丹妙药,有时,也能摧古拉朽的夺走一个生物的命。
何必现在的血,有毒!
这个“毒”的意思,并不是真正的毒,林娴雅九幽之体的残留,仍然存在,即使只剩那么一点点,也不是普通生命体可以承受的伤害。
这也正是赵云天,为什么用自己的血养蜂的原因之一了。
杀人蜂如果只靠自己的身体结构,去发动进攻,杀不了人的。顶多是戳庝一下,这有什么意义?
赵云天要的是杀人利器,一击毙命,见血封喉,只是让人疼一下,又何必花上这么多心血,费上如此多的心思呢?!
自己的血可以用杀人蜂变得更强壮,但这远远不够,再强壮也杀别人,能力有限,这就好比一个人将身体素质练到极致,也不可能干得过一头大象。
但是一个人手上若是有了武器,大象也不是那般坚不可摧。
赵云天除了让杀人蜂变得更强壮之外,也要为其装备上“武器”。
而这武器,正是血液里的吞噬之力!那种毁灭性的力量,就连罡气境的武者,也抵挡不住,利用此等威力杀人,岂不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随意?
想法倒是挺不错,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比登天。
必须要在这些幼虫里,找到一只可以对吞噬之地免疫的,然后培养成蜂。如果这只蜂是一只具备繁殖能力的母蜂,那就更好了!
一旦拥有可以免疫吞噬之力的蜂后,等于这股力量,可以不断地传承下去,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万。
难以想象,若是日后,拥有了千军万马的杀人蜂,将是怎样波澜壮阔的场景?
赵云天心里变得澎湃了,不过,梦想的丰满挡不住现实的骨感,别说是练出蜂后,即使是一只兵蜂,现在,还瞧不得见影呢。
收拾好心情,便开始第二波实验。
赵云天没有将自己一整滴的血喂出去,而是放到水缸里稀释,结果还是很糟糕,第二批里十只幼虫,依然一只没活。
这一回,不是被撑死的,而是被毁灭力量给整嗝屁了。
“奶奶个腿,有点儿难。”赵云天抓了抓头皮,有些操蛋。
一个晚上,实验足足做了七八组,弄死了几十只幼虫,而一个成功的也没有。
贼无语……
赵云天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叼了一根烟,站在外面吹了一阵冷风。
房东是个老大爷,在院子里烤火,见到了赵云天,用操着土话的口音,开口问道:“赵先生,现在你还没睡?”
赵云天顿了顿,苦笑了一声:“心烦,睡不着。”
老大爷哈哈一笑,道:“年轻人,有啥心烦的哟,再苦再累,往床上一躺,明天又是精神病倍儿足,不像咱们这些老骨头,一觉躺下去,就不知道有没有明天了。”
闻言,赵云天觉得挺有几分道理,径直走了过去,在老大爷旁边坐下了,从口袋里拿出了烟。
老大爷也吸烟,不过,吸的是土烟,自己家种的,吸起来时烟雾贼大,一般的人还真造不住。
有后生递烟,老大爷欣然接受,赵云天为之点火,两个大男人,一老一少,坐着院子里头,围着火堆,一边烤火,一边吸烟。
“大爷,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吗?”
老大爷笑了笑,道:“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一个做的工程师,一个当了律师,女娃娃还在读大学,都在城里安了家。”说起子女时,一脸的得意与骄傲。
赵云天也觉得这大爷挺牛逼,三个子女都成了人才,福气不是一般大。
“他们接我去城里住,我的根扎在这儿,哪儿也不想去。”老大爷喃喃念叨道。
“山里好呀,环境好,空气也清新,生活挺自在。”赵云天笑道。
老大爷吧唧的吸了一口烟,脸上笑得甚是灿烂,转头望向了赵云天,道:“赵先生,您也挺厉害的,我看电视里说,科研人员都是顶呱呱的天才,前途无量。”
闻言,赵云天老脸一红,颇为尴尬,书都没有读过几年,算哪门子的科研人员。只不过是为了便于行动,随口编的谎话罢了。
“见你年纪也不大,成家了吗?”老大爷聊着家常问道。
“成了。”赵云天道。
老大爷轻呃了一声,略有一丝失望,可能是觉得赵云天条件不错,想要将自己在读大学的女儿,介绍给对方,不过,人家已经结婚了,牵红线是没戏了。
“老大爷,您在这儿呆了这么多年?一直都是养蜂为生,在这山里,有没有见过厉害的蜜蜂?”赵云天试探的问道。完全是出于无心的一问。
谁知,老大爷愣了一下,随后,便正儿八经的回答道:“还真碰见过。”
闻言,赵云天大为诧异,问道:“比杀人蜂还厉害吗?”
一说起杀人蜂,老大爷还是挺嗤之以鼻,甚至是痛恨。
“这玩意,不该出现在这片土地上,好端端的地方,被糟蹋得乱七八糟。”老大爷轻哼了一声,一般有杀人蜂出没的地方,不仅会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而且还会成为禁区。
其实,当地风景不错,完全可以开发旅游产业,正是由于有杀人蜂活动,所以,没有人愿意在这里投资,唯恐出事。
“杀人蜂是洋玩意,偷渡过来的,咱们这儿的蜂老大,可它厉害多了!”老大爷接着上一句的话茬,继续说道。
闻言,赵云天眼睛一亮,问:“蜂老大是个啥东西?”
“蜂老大个子不大,但咬起东西来,可一点儿也不含糊,老虎狮子也不敢惹。”老大爷道。
蜜蜂与老虎,完全是两个领域的生物,八竿子打不着,再说猫科动物的惹这东西干嘛?
吃饱了撑着吗?
老大爷之所以这么说,可能是为了形容这个蜂老大,有多么厉害,连百兽之王也不敢逞其锋芒。
见赵云天挺感兴趣,老大爷也就打开了话匣子。
“蜂老大在咱们这儿一直都是个传说,只闻其声不见其影,我小时候,也经常听老一辈说起,养蜂切莫招惹到蜂老大,不然,神仙难救。”老大爷娓娓说道。
赵云天在一边听着,逐渐入了神。
蜂分为好几种,金蜂,青蜂,黑蜂,颜色越特别的,攻击越强。
而蜂老大,便是罕见的黑蜂,而且还是在夜间出没,来无影去无踪,飞行时,不会发出任何声音,也不是成群结队,而是像老虎一般单独行动。
这玩意是有毒的,长有两根毒针,一根毒针在尾部,与其它蜂类一样。另一个都是在嘴部,扎上一下,比眼睛蛇还毒。
老大爷年轻的时候亲眼见过,一只熊瞎子偷袭蜂老大的巢穴,偷吃蜂蜜。被好几只蜂老大给扎了,当场暴毙。
当时,吓得老大爷连滚带爬的跑了,现在回忆起来,仍心有余悸,侥幸自己跑得快,不然,可能就活不到现在了。
“蜂老大,既然这么牛逼,为什么如今一点儿,也没有听见过它的名声呢?”赵云天疑惑的问道。
老大爷叹了一口气,回答道:“蜂老大,挡不住人类的贪心,九十年代时,市场上,流行起一种叫做蜂王浆的蜜蜂,有包治百病的奇效,而这蜂王浆,正是产自蜂老大,一夜之间,成千上万的人上山找巢,蜂王浆的价值等同于黄金,许多贪心的养蜂人,找到巢穴之后,不是切一半留一半,而是将整个全部抱包带走,没过多久的时间,蜂老大现在方圆百里之内,消声觅迹了,这么多年,再也在再也没有见过。”
闻言,赵云天心头一震,世界上最具摧毁的力量,莫过于人类的贪心!曾经多少天称霸地球的生物,一个接一个灭去?
赵云天对于这个蜂老大上了心,要是这玩意真的存在,那可比杀人蜂厉害多了。
“杀人蜂之所以泛滥,可能就是上天对于我们的惩罚,如果蜂老大在,怎么可能让这些外来物种猖獗?”老大爷道。对于蜂老大的深感无奈。
“大爷,有没有一种可能,蜂老大还没有灭绝,兴许在某个地方,仍然残留着那么一两只呢?”赵云天推断道,心里还抱着那么一丝侥幸。
这么厉害的毒蜂,要是真这么消失了,多么可惜!
“可能吧,不过,我有生之年,恐怕是见不到了。”老大爷摇了摇头,为此觉得颇为遗憾,内心惆怅。
赵云天问道:“大爷,你上一次,看见蜂老大的地方,还有记忆吗?”
闻言,老大爷顿时来了精神,问道:“你想去找吗?”
“有这个想法,如果真能找到,也算是对研究做贡献了,没准是根治杀人蜂的一种方法呢?”赵云天道。
老大爷道:“记是记得,不过,时间过去得太久了,山里的地形也有了变化,而且还是在大山深处,没个两三天,走不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