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59章 明朝太监与海盗女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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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多年前,明朝太监张郑和率领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舰队穿过东印度洋,来到了马达加斯加海域。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将船队的旗舰刮到了一个陌生的海岛上,在那里,郑和遇到了海盗女王汉娜的海岛武装。
双方在海滩上大战了一场,明朝将士骁勇善战,装备精良。尤其是几十个穿飞鱼服佩绣春刀的锦衣卫,那更是一股让海盗胆寒的战斗力。这些锦衣卫,每一个都有一身功夫,一手绝活,岂能是一般海盗所能敌的?这么一来,海盗方面虽然占据着人数上的优势,但面对郑和所带领的明军武装,却也没办法啃掉这块硬骨头。双方大战了一天一夜,扔下一地尸体,鸣鼓收兵。
第二天一早汉娜出现了,要与郑和谈判。两人便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之上展开了谈判。谈判首先就得有筹码,筹码越多的一方必然会在谈判之中占据主动和优势。郑和船坚炮利,将士用命,他完全没将这股海盗放在眼里。更何况,他已经派出小艇寻找他的舰队,一旦找到他的舰队,荡平汉娜的海盗团伙根本不在话下。所以在谈判之中,他的态度很强硬,一点都没将海盗女王放在眼里。
海盗女王汉娜却直言要明军旗舰上的金银、瓷器和丝绸等财务,还指名要学习那些锦衣卫的武术。更重要的是,她还要明军的武器,明军的造船技术。
明朝当时的造船技术世界第一,武器也是最先进的,作为一个海盗女王,她有这样的索求也是很正常的。如果她得到明军的武器、造船技术,还要来自古老东方的武术,她的海盗武装毫无疑问将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海盗帝国,无人能敌。
这样的谈判不会有结果,原因很简单,因为郑和并不将人数暂时占优势的海盗团放在眼里,他愿意与汉娜谈判,其实也是在给自己的舰队争取时间而已。但是,直到汉娜开出一个条件之后,郑和居然答应了汉娜的所有的要求,并且跟随汉娜去了马达加斯加的海盗峡谷。
“那个条件……”迦陀莎的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凌枫忍不住打断了她的话,插嘴说道:“那个条件就是让郑和得到生儿育女的能力吗?”
迦陀莎点了点头,“是的,正是这样的条件打动了郑和,让他与汉娜完成了交易。”
凌枫直直地看着迦陀莎,“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迦陀莎说道:“我祖上便是汉娜女王的一个手下,我父亲在我小的时候经常给我讲海盗祖先的故事,我很喜欢听他讲那些故事。”
这是一个故事,没法确定四百多年前发生了什么,也不能确定迦陀莎的祖先就是汉娜的一个手下,不过就迦陀莎所讲述的这些内容,却和凌枫所掌握的一些信息相吻合。
凌枫所掌握的关于郑和与汉娜的信息都是从马龙翼那里得来的,而马龙翼就是郑和的后人。马龙翼有一幅1425的油画,那幅油画正是郑和的画像,画里的郑和便戴着他现在戴着的阴阳戒。所以,他完全相信郑和与汉娜见过面,达成了某种交易。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此刻迦陀莎所讲述的故事,他是相信的。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凌枫又问道。他心里有一种预感,迦陀莎很快就会讲到关于阴阳戒的部分了。
迦陀莎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我知道你最关心什么,那也正是我要告诉你的事情。”顿了一下,她又继续说了下去……
郑和跟随汉娜来到了马达加斯加海盗峡谷,他和他的随从在海盗峡谷之中住了半个月的时间。也就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的身上发生了一个奇迹。他进宫之前失去的东西重新生长了出来,且拥有与正常男人一样的能力。
在那一个月的后半段时间里,汉娜让海盗峡谷里的几个少女伺候郑和,郑和在海盗峡谷品尝到了做男人的真正乐趣。双方的交易也就在那段时间里完成了,汉娜得到了她想要的造船技术,来自明朝的武器和锦衣卫的武术。郑和也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他重新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月后,郑和带着他的随从离开了海盗峡谷,与他的舰队会合。在离开之前,汉娜赠送了一枚戒指给郑和,并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
她的野心很大,她要郑和将这枚戒指交给明朝的永乐皇帝,她要与永乐皇帝做更大的交易。她想从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东方帝国的手中获得一支足以让她统治印度洋及南亚次大陆的军队。而她用以交换的筹码便是可以让永乐皇帝获得漫长寿命的神奇药物。
郑和带着汉娜给他的戒指回到了明朝,但汉娜所期待的更大的交易却没有发生。
汉娜给郑和的戒指在那个时候不叫阴阳戒,而叫“火种”。
“火种?”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凌枫大感惊讶,“为什么是这样奇怪的名字呢?”
迦陀莎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它叫火种,你称它为阴阳戒,那大概是它到了明朝之后的事情了。汉娜与永乐皇帝的交易为什么没有完成,我也不清楚。这枚戒指在进入东方帝国之后就消失了,后来郑和也死了,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
凌枫的思维却因此而活跃了起来,他的心神仿佛回到了五百多年前的明朝。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永乐皇帝知道了有一种能让他获得漫长生命的药物,他肯定会满足汉娜的所有要求,用大军和舰船来换取长生的药物。事实上,从秦始皇开始,华国的皇帝们就热衷于寻找长生不老的药物,让自己永远坐在皇帝的宝座上,执掌江山,在美酒与美色之中永远享乐下去。那么,这笔交易为什么又没有完成呢?
答案并不复杂。
在明朝,欺君之罪是一个足以杀头抄家的重罪,郑和一个太监,断鸟重生,这不仅是欺君之罪了,还牵扯到皇家的声誉,后宫的清白。这么一种足以让他下地狱的秘密,他如何敢上报永乐皇帝?
上报便是死,甚至与自己有血脉根源的九族都会被灭掉,郑和率领舰队返回明朝的途中便做出了决定。所有知情的随从都被他杀掉了,然后他带走秘密和不知情的下属回到了明朝。他在民间娶妻生子,延续他郑家的香火。同时,他也在准备下一次下西洋。
“或许,那个时候郑和有一个更大胆的想法,那就是他要游说永乐皇帝给他派遣更多的战舰和军队,然后他自己去与汉娜交易,获得那种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的神药。”凌枫用这样的推论给这件事画上了句号。
五百多年前,郑和究竟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那些事情都已经被历史的尘埃所掩埋。后世的人也只能根据一些线索做一些推断而已,没有绝对正确的把握。逝者已矣,往事风散,现在去挖掘郑和和永乐皇帝之间的故事也没有多大的意义,这样的推断对凌枫来说已经足以满足他的好奇心了。
凌枫关注的重点始终是不老族和阴阳戒的秘密,在得到这个推论之后他又开口说道:“那么,你称之为火种的戒指,你又知道些什么呢?”
迦陀莎说道:“我知道得不多,不过我知道如何脱掉它。”
“怎么做?”凌枫的心情已经控制不住地激动了起来。
“切掉与手指接触的皮肤,然后将你佩戴戒指的手指放在火上灼烧,等到它烧红的时候,你就可以摘掉它了。”迦陀莎说。
凌枫,“……”
这样的办法,与一刀切掉手指有什么区别呢?后者还要来得更干脆一些。
迦陀莎却是一脸认真的表情,“我说的是真的。当年,汉娜女王将这枚火种戒指交给郑和,转赠永乐皇帝的时候,我家先祖就在旁边。他请亲口听汉娜女王这样告诉郑和的。这个故事在我们家族之中世代流传。”
“你们家族所流传的故事里就没有关于这枚戒指的来历的吗?比如它是谁打造的,有些什么特别的含义之类的?”凌枫并不满足她的解释。
迦陀莎苦笑了一下,“我的那个先祖也不过是汉娜女王的一个手下,他能参与赠送戒指的仪式已经很幸运了,难道你还指望汉娜女王告诉他这枚戒指的秘密吗?”
“你不知道,那么汉娜肯定知道,她还活着,此刻或许就在这个地球上的某个地方看着一本书,或者在品尝一杯茶。”凌枫激动地道:“你说过,你能找到汉娜,她在什么地方呢?”
“我可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我说我能帮助你找到她,并不是说我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我也没有说我一定能找到她。我只是知道一些线索,有一些把握而已。”
“什么线索?”
“我小的时候,见过她,她还抱过我,给过我很多好吃的糖果。”迦陀莎的心思仿佛回到了她的孩提时代,眼眸里也充满了快乐的神光,“那个时候,她叫我小不点,我叫她汉娜阿姨。”
汉娜去过印度,这点凌枫是知道的,因为约翰博格神父所留下的日记和人皮书就是一个证据。约翰博格的爷爷还曾经救助过身体情况非常“虚弱”的汉娜,并且得到了那本人皮书。那么,在此后的几十年的某段时间里,迦陀莎见过在印度逗留的汉娜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迦陀莎的话也让凌枫掌握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汉娜在印度停留的时间很长,起码半个世纪。那么,长达半个世纪的时光里,她在印度做什么呢?
“我知道她的一些爱好,我也见过她长什么样,所以我再见到她的时候,我一定能认出她来。”迦陀莎说道:“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我已经全部告诉你了。如果我们够幸运的话,我们会找到她的。”
寻找汉娜,这事确实需要很好的运气,全球几百个国家,几十亿人口,要想找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女人,那种难度与大海捞针无异。
“你现在可以尝试摘掉你手上的戒指,如果你非要那么做的话。”迦陀莎说道。
凌枫想了一下才说道:“你告诉我的方法太极端了,我得考虑考虑。”
“好了,该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迦陀莎又说道:“我听你在美琪德兰的面前说我是你的保镖。嗯,我也确实需要一个留在你身边的身份。我不反对做你的保镖,不过,我的薪水须得是薇薇安的两倍,月薪二十万英镑。以我的能力,这个薪水其实还算低了。”
凌枫,“……”
五百多年前,明朝太监张郑和率领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舰队穿过东印度洋,来到了马达加斯加海域。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将船队的旗舰刮到了一个陌生的海岛上,在那里,郑和遇到了海盗女王汉娜的海岛武装。
双方在海滩上大战了一场,明朝将士骁勇善战,装备精良。尤其是几十个穿飞鱼服佩绣春刀的锦衣卫,那更是一股让海盗胆寒的战斗力。这些锦衣卫,每一个都有一身功夫,一手绝活,岂能是一般海盗所能敌的?这么一来,海盗方面虽然占据着人数上的优势,但面对郑和所带领的明军武装,却也没办法啃掉这块硬骨头。双方大战了一天一夜,扔下一地尸体,鸣鼓收兵。
第二天一早汉娜出现了,要与郑和谈判。两人便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之上展开了谈判。谈判首先就得有筹码,筹码越多的一方必然会在谈判之中占据主动和优势。郑和船坚炮利,将士用命,他完全没将这股海盗放在眼里。更何况,他已经派出小艇寻找他的舰队,一旦找到他的舰队,荡平汉娜的海盗团伙根本不在话下。所以在谈判之中,他的态度很强硬,一点都没将海盗女王放在眼里。
海盗女王汉娜却直言要明军旗舰上的金银、瓷器和丝绸等财务,还指名要学习那些锦衣卫的武术。更重要的是,她还要明军的武器,明军的造船技术。
明朝当时的造船技术世界第一,武器也是最先进的,作为一个海盗女王,她有这样的索求也是很正常的。如果她得到明军的武器、造船技术,还要来自古老东方的武术,她的海盗武装毫无疑问将发展成为一个强大的海盗帝国,无人能敌。
这样的谈判不会有结果,原因很简单,因为郑和并不将人数暂时占优势的海盗团放在眼里,他愿意与汉娜谈判,其实也是在给自己的舰队争取时间而已。但是,直到汉娜开出一个条件之后,郑和居然答应了汉娜的所有的要求,并且跟随汉娜去了马达加斯加的海盗峡谷。
“那个条件……”迦陀莎的故事讲到这里的时候,凌枫忍不住打断了她的话,插嘴说道:“那个条件就是让郑和得到生儿育女的能力吗?”
迦陀莎点了点头,“是的,正是这样的条件打动了郑和,让他与汉娜完成了交易。”
凌枫直直地看着迦陀莎,“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迦陀莎说道:“我祖上便是汉娜女王的一个手下,我父亲在我小的时候经常给我讲海盗祖先的故事,我很喜欢听他讲那些故事。”
这是一个故事,没法确定四百多年前发生了什么,也不能确定迦陀莎的祖先就是汉娜的一个手下,不过就迦陀莎所讲述的这些内容,却和凌枫所掌握的一些信息相吻合。
凌枫所掌握的关于郑和与汉娜的信息都是从马龙翼那里得来的,而马龙翼就是郑和的后人。马龙翼有一幅1425的油画,那幅油画正是郑和的画像,画里的郑和便戴着他现在戴着的阴阳戒。所以,他完全相信郑和与汉娜见过面,达成了某种交易。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此刻迦陀莎所讲述的故事,他是相信的。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凌枫又问道。他心里有一种预感,迦陀莎很快就会讲到关于阴阳戒的部分了。
迦陀莎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我知道你最关心什么,那也正是我要告诉你的事情。”顿了一下,她又继续说了下去……
郑和跟随汉娜来到了马达加斯加海盗峡谷,他和他的随从在海盗峡谷之中住了半个月的时间。也就在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的身上发生了一个奇迹。他进宫之前失去的东西重新生长了出来,且拥有与正常男人一样的能力。
在那一个月的后半段时间里,汉娜让海盗峡谷里的几个少女伺候郑和,郑和在海盗峡谷品尝到了做男人的真正乐趣。双方的交易也就在那段时间里完成了,汉娜得到了她想要的造船技术,来自明朝的武器和锦衣卫的武术。郑和也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他重新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月后,郑和带着他的随从离开了海盗峡谷,与他的舰队会合。在离开之前,汉娜赠送了一枚戒指给郑和,并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
她的野心很大,她要郑和将这枚戒指交给明朝的永乐皇帝,她要与永乐皇帝做更大的交易。她想从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东方帝国的手中获得一支足以让她统治印度洋及南亚次大陆的军队。而她用以交换的筹码便是可以让永乐皇帝获得漫长寿命的神奇药物。
郑和带着汉娜给他的戒指回到了明朝,但汉娜所期待的更大的交易却没有发生。
汉娜给郑和的戒指在那个时候不叫阴阳戒,而叫“火种”。
“火种?”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凌枫大感惊讶,“为什么是这样奇怪的名字呢?”
迦陀莎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它叫火种,你称它为阴阳戒,那大概是它到了明朝之后的事情了。汉娜与永乐皇帝的交易为什么没有完成,我也不清楚。这枚戒指在进入东方帝国之后就消失了,后来郑和也死了,期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也不知道。”
凌枫的思维却因此而活跃了起来,他的心神仿佛回到了五百多年前的明朝。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永乐皇帝知道了有一种能让他获得漫长生命的药物,他肯定会满足汉娜的所有要求,用大军和舰船来换取长生的药物。事实上,从秦始皇开始,华国的皇帝们就热衷于寻找长生不老的药物,让自己永远坐在皇帝的宝座上,执掌江山,在美酒与美色之中永远享乐下去。那么,这笔交易为什么又没有完成呢?
答案并不复杂。
在明朝,欺君之罪是一个足以杀头抄家的重罪,郑和一个太监,断鸟重生,这不仅是欺君之罪了,还牵扯到皇家的声誉,后宫的清白。这么一种足以让他下地狱的秘密,他如何敢上报永乐皇帝?
上报便是死,甚至与自己有血脉根源的九族都会被灭掉,郑和率领舰队返回明朝的途中便做出了决定。所有知情的随从都被他杀掉了,然后他带走秘密和不知情的下属回到了明朝。他在民间娶妻生子,延续他郑家的香火。同时,他也在准备下一次下西洋。
“或许,那个时候郑和有一个更大胆的想法,那就是他要游说永乐皇帝给他派遣更多的战舰和军队,然后他自己去与汉娜交易,获得那种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的神药。”凌枫用这样的推论给这件事画上了句号。
五百多年前,郑和究竟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那些事情都已经被历史的尘埃所掩埋。后世的人也只能根据一些线索做一些推断而已,没有绝对正确的把握。逝者已矣,往事风散,现在去挖掘郑和和永乐皇帝之间的故事也没有多大的意义,这样的推断对凌枫来说已经足以满足他的好奇心了。
凌枫关注的重点始终是不老族和阴阳戒的秘密,在得到这个推论之后他又开口说道:“那么,你称之为火种的戒指,你又知道些什么呢?”
迦陀莎说道:“我知道得不多,不过我知道如何脱掉它。”
“怎么做?”凌枫的心情已经控制不住地激动了起来。
“切掉与手指接触的皮肤,然后将你佩戴戒指的手指放在火上灼烧,等到它烧红的时候,你就可以摘掉它了。”迦陀莎说。
凌枫,“……”
这样的办法,与一刀切掉手指有什么区别呢?后者还要来得更干脆一些。
迦陀莎却是一脸认真的表情,“我说的是真的。当年,汉娜女王将这枚火种戒指交给郑和,转赠永乐皇帝的时候,我家先祖就在旁边。他请亲口听汉娜女王这样告诉郑和的。这个故事在我们家族之中世代流传。”
“你们家族所流传的故事里就没有关于这枚戒指的来历的吗?比如它是谁打造的,有些什么特别的含义之类的?”凌枫并不满足她的解释。
迦陀莎苦笑了一下,“我的那个先祖也不过是汉娜女王的一个手下,他能参与赠送戒指的仪式已经很幸运了,难道你还指望汉娜女王告诉他这枚戒指的秘密吗?”
“你不知道,那么汉娜肯定知道,她还活着,此刻或许就在这个地球上的某个地方看着一本书,或者在品尝一杯茶。”凌枫激动地道:“你说过,你能找到汉娜,她在什么地方呢?”
“我可不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我说我能帮助你找到她,并不是说我知道她在什么地方,我也没有说我一定能找到她。我只是知道一些线索,有一些把握而已。”
“什么线索?”
“我小的时候,见过她,她还抱过我,给过我很多好吃的糖果。”迦陀莎的心思仿佛回到了她的孩提时代,眼眸里也充满了快乐的神光,“那个时候,她叫我小不点,我叫她汉娜阿姨。”
汉娜去过印度,这点凌枫是知道的,因为约翰博格神父所留下的日记和人皮书就是一个证据。约翰博格的爷爷还曾经救助过身体情况非常“虚弱”的汉娜,并且得到了那本人皮书。那么,在此后的几十年的某段时间里,迦陀莎见过在印度逗留的汉娜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迦陀莎的话也让凌枫掌握了一个信息,那就是汉娜在印度停留的时间很长,起码半个世纪。那么,长达半个世纪的时光里,她在印度做什么呢?
“我知道她的一些爱好,我也见过她长什么样,所以我再见到她的时候,我一定能认出她来。”迦陀莎说道:“这就是我所知道的,我已经全部告诉你了。如果我们够幸运的话,我们会找到她的。”
寻找汉娜,这事确实需要很好的运气,全球几百个国家,几十亿人口,要想找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女人,那种难度与大海捞针无异。
“你现在可以尝试摘掉你手上的戒指,如果你非要那么做的话。”迦陀莎说道。
凌枫想了一下才说道:“你告诉我的方法太极端了,我得考虑考虑。”
“好了,该告诉你的都告诉你了。”迦陀莎又说道:“我听你在美琪德兰的面前说我是你的保镖。嗯,我也确实需要一个留在你身边的身份。我不反对做你的保镖,不过,我的薪水须得是薇薇安的两倍,月薪二十万英镑。以我的能力,这个薪水其实还算低了。”
凌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