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做戏给谁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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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初瞧着桌子上的羊脂玉挂坠儿,脸色不太看,抿了抿唇,看着大太太,她知道大太太识破了她的心思。
她早该猜到的,大太太能管着这么大一个家,老爷子看着的大媳妇儿,一定是精明的。
厉行倒是在一旁,冷眼旁观,饶有兴趣的看着沈若初,这不是刚刚还得意么?现在他倒要看着沈若初在大舅母面前,是如何解释的。
沈若初瞧着厉行,非但不帮忙,还幸灾乐祸的,忍不住瞪了厉行一眼。
沈若初这才转过头,看向大太太,有些歉意的开口:“大太太,我…”
“这羊脂玉值不少钱吧?你还真是大方,我只当你瞧不上这孩子,原来,你哪是瞧不上,你是做戏给我看呢。”不等沈若初说话,大太太冷着声音开口。
她以为沈若初瞧不上这孩子,对孩子又打又骂的,觉得孩子可怜,给孩子换了衣服,又弄了好吃的,从孩子的脖颈里头发现了这么一个羊脂玉的挂坠儿。
羊脂玉是很贵的,指甲盖儿那么大一块儿,都能值不少的钱,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个成色的羊脂玉,属于罕见的。
她以为是连佑自己的,便问了连佑,这是谁给的,有这么一块玉,孩子不至于落魄成这样的。
连佑告诉他,这是沈若初给的,沈若初若是不喜欢这孩子,怎么会给这么贵重的东西,她思来想去的,才明白,沈若初是做戏给她看呢。
这羊脂玉是沈若初给连佑的,是她九岁的时候,韩家阿爸给的生日礼物,是个吉祥物,她希望连佑戴上了,以后的生活不会再受苦,会顺遂的多。
没想到因为这个羊脂玉的坠儿,被大太太给识破了她的诡计。
沈若初头一次被人堵的说不出话来,毕竟这种事情是牵扯大太太那些尘封的往事,而她因为给大太太的是弥补伤口的良药。
可是或许她错了,她这么做,只是揭开大太太的伤疤,然后又借机撒了一把盐在上面,着实是过分了的。
“对不起,大太太,是我欠考虑了,这孩子,就留在这儿吧,我原是希望他能跟着您,受更好的教养,有个好的家庭,是我自私了。”沈若初对着大太太赔礼道歉。
她以前是最不服输的,哪怕是厉行已经警告过她了,她还是不甘心,还想试一试的,现在她知道,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事情全都是顺遂的。
说话的时候,沈若初上前拉着连佑,往跟前带着,就在沈若初拉着连佑的时候,大太太却没有松手了,有些生硬的声音开口:“我这个人就是太心善了,看不得别人这个样子,这孩子,我养了。”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是很喜欢连佑的,不得不说沈若初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人,当初沈若初收拾三太太的时候,她就该知道了。
连佑九岁,和她没的孩子,差不多大,各方面都是极其像的,以前不是没有人让她再领养过,本家的,娘家的,太多了,她都拒绝了。
那些孩子都是月子里头直接抱过来的,让她想着的都是,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不如沈若初来的直接。
直接弄了个九岁的孩子,能说会道,而且和她的那个儿子一样会心疼人,她怎么能不喜欢呢?
沈若初听了大太太的话,欢喜的不行,原本以为这事儿黄了的,没想到大太太居然同意了,有个词儿叫做虚惊一场,她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了。
厉行跟着掩不住的高兴,这事儿成了,他自然也替沈若初高兴的,说明沈若初办事还是有办法的。
沈若初感激的拉着大太太的手:“大太太,您相信我,这孩子若是教好了,他一定会好好的孝敬你的。”
这么大点儿的孩子,知道为死去的父母拼命,这一点,足以撼动她费尽心思的把他留在陈家了。
大太太点了点头:“我知道的,他很懂事。”方才见到自己落泪,他都替她擦眼泪,安抚他,这孩子是很细心的了。
沈若初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搂着连佑的肩膀,对着大太太说道:“大太太,我们明日就要离开了,我能跟连佑说几句话吗?”
大太太点了点头,没有多余的话,沈若初拉着连佑进了里屋,大太太看着沈若初和连佑的背影,轻声开口,话是跟厉行说的:“你找了个了不得的媳妇儿。”
这话是夸赞的,有些聪明,但是用在作恶上了,可沈若初的聪明是用在行善上了,是不一样的。
厉行听了大太太的夸赞,眼底闪过一丝得意:“那是,我瞧上眼的,肯定是不俗的。”
大太太曾经带过他,两人的关系肯定要比跟旁人的亲昵许多,厉行没规矩的同大太太调侃着。
大太太斜睨了厉行一眼,好笑的说道:“别得意,这么好的媳妇儿,别人又不眼瞎,惦记的人多着呢,我瞧出来了,你那媳妇儿不爱权,不爱钱的,你要是没看紧,可就不好说了。”
她看人还是挺准的,沈若初那一身的气质,再加上,对一个本家的孩子,能这么大方,就说明,这女人是免俗的。
“您能不哪壶不开,提哪壶吗?”厉行撇了撇嘴。
大太太的话无疑是戳中厉行的痛处,事实可不就是这样的,迷城里头,惦记沈若初的太多了。
瑞麒,厉琛,还有祁容,旁的,还有他不知道的,想想厉行就觉得莫名的有些头疼,是真的头疼。
大太太不再理会厉行,坐在一旁喝茶,静静的等着连佑,她今晚还是会把孩子给带回去的。
内间,沈若初坐在一旁的黑漆木椅子上,连佑站在沈若初跟前,沈若初看着连佑,伸手拉过连佑的手问道:“姐姐有打疼你吗?”
那会儿那几下是为了做戏给大太太看的,虽说她注意了力度,但是打在手上,还是疼的,只是连佑没喊疼罢了。
连佑乖巧的摇了摇头:“不疼,一点儿都不疼。”是真的不疼的,他跟大太太说了,大太太起初还不信。
沈若初伸手摸了摸连佑的头,再次开了口:“那就好,姐姐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连佑,从今天起,你就留在陈家了,跟着大太太一起生活,她会对你好的,你会有个家,以后有陈家和大太太的庇护,没有人再敢欺负你了。”
这孩子也算是命苦的,这么大点儿,给人种菜养活自己,真的是难以想象的日子,她觉得她到了那一步,都不一定有连佑做的好。
连佑就这么看着沈若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沈若初知道,说这些他还是不太明白,等两年,大了一些,自然就明白了。
沈若初跟连佑嘱咐了几句,便同连佑一起出去了,到了外间,大太太一直等着呢,两人一出来,大太太便伸手接过连佑的手:“孩子我就带回去养着了,你放心,我既然愿意养他,我是一定会好好养着的,不会让他受委屈。”
这是大太太对沈若初的保证。
沈若初自然是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把孩子送到大太太这里的:“您受累了,我替这孩子的父母,谢谢您。”
这一声谢,是一定要说的,大太太忘记往事,把孩子留在身边,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她一开始就在赌而已。
没有多余的话,大太太离开了竹宛。
夜里厉行留宿在竹宛的,难得没有胡来,两人相拥而眠,一觉到天亮。
翌日一早,沈若初便和厉行起来了,收拾了东西,跟老爷子和几位长辈辞了行,便带着家里准备的,各种礼物回迷城。
陈家门口的时候,来送行的,有厉行的小舅舅,陈从之,还有青伶,青伶拉着沈若初的手,不由红了眼睛,像个小姑娘一样。
毕竟才混熟,沈若初就要离开了,怎么着都有些不舍得?这个家里,除了沈若初,没人纵然她这么任性了。
“哭什么?真是丢人!”陈从之嫌弃的看了青伶一眼。
青伶吸了吸鼻子,斜睨了陈从之一眼,问着沈若初:“我年后能去迷城看你吗?”
其实她早就想去的,阿妈觉得她轻浮,去了只会给姑母丢脸,是不许她去的。
沈若初瞧着青伶的模样,实在是可爱,忍不住捏了捏青伶的脸颊,这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怪不得陆以宛总喜欢捏她的脸了。
“当然可以了,我在迷城等着你,到时候,我带你逛,迷城和绍城还是不同的,新式的东西很多。”沈若初笑着说道。
两个人像是即将分别的手帕交一样,厉行难得耐着性子等在那里,一旁的陈从之觉得女人是真的矫情。
“行了,行了,年底小舅舅我带着你去迷城,别矫情了啊,时间不早了,若是晚了,就得半夜到了。”陈从之忍不住促催着。
青伶撇了撇嘴,却不敢还嘴,毕竟陈从之是会打她的,真的打。
沈若初忍不住看向屋里头,目光一直在寻找着,眉不由打了个结。
沈若初瞧着桌子上的羊脂玉挂坠儿,脸色不太看,抿了抿唇,看着大太太,她知道大太太识破了她的心思。
她早该猜到的,大太太能管着这么大一个家,老爷子看着的大媳妇儿,一定是精明的。
厉行倒是在一旁,冷眼旁观,饶有兴趣的看着沈若初,这不是刚刚还得意么?现在他倒要看着沈若初在大舅母面前,是如何解释的。
沈若初瞧着厉行,非但不帮忙,还幸灾乐祸的,忍不住瞪了厉行一眼。
沈若初这才转过头,看向大太太,有些歉意的开口:“大太太,我…”
“这羊脂玉值不少钱吧?你还真是大方,我只当你瞧不上这孩子,原来,你哪是瞧不上,你是做戏给我看呢。”不等沈若初说话,大太太冷着声音开口。
她以为沈若初瞧不上这孩子,对孩子又打又骂的,觉得孩子可怜,给孩子换了衣服,又弄了好吃的,从孩子的脖颈里头发现了这么一个羊脂玉的挂坠儿。
羊脂玉是很贵的,指甲盖儿那么大一块儿,都能值不少的钱,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这个成色的羊脂玉,属于罕见的。
她以为是连佑自己的,便问了连佑,这是谁给的,有这么一块玉,孩子不至于落魄成这样的。
连佑告诉他,这是沈若初给的,沈若初若是不喜欢这孩子,怎么会给这么贵重的东西,她思来想去的,才明白,沈若初是做戏给她看呢。
这羊脂玉是沈若初给连佑的,是她九岁的时候,韩家阿爸给的生日礼物,是个吉祥物,她希望连佑戴上了,以后的生活不会再受苦,会顺遂的多。
没想到因为这个羊脂玉的坠儿,被大太太给识破了她的诡计。
沈若初头一次被人堵的说不出话来,毕竟这种事情是牵扯大太太那些尘封的往事,而她因为给大太太的是弥补伤口的良药。
可是或许她错了,她这么做,只是揭开大太太的伤疤,然后又借机撒了一把盐在上面,着实是过分了的。
“对不起,大太太,是我欠考虑了,这孩子,就留在这儿吧,我原是希望他能跟着您,受更好的教养,有个好的家庭,是我自私了。”沈若初对着大太太赔礼道歉。
她以前是最不服输的,哪怕是厉行已经警告过她了,她还是不甘心,还想试一试的,现在她知道,这世上,没有那么多的事情全都是顺遂的。
说话的时候,沈若初上前拉着连佑,往跟前带着,就在沈若初拉着连佑的时候,大太太却没有松手了,有些生硬的声音开口:“我这个人就是太心善了,看不得别人这个样子,这孩子,我养了。”
她嘴上虽然这么说,心里是很喜欢连佑的,不得不说沈若初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人,当初沈若初收拾三太太的时候,她就该知道了。
连佑九岁,和她没的孩子,差不多大,各方面都是极其像的,以前不是没有人让她再领养过,本家的,娘家的,太多了,她都拒绝了。
那些孩子都是月子里头直接抱过来的,让她想着的都是,她含辛茹苦养大的儿子,不如沈若初来的直接。
直接弄了个九岁的孩子,能说会道,而且和她的那个儿子一样会心疼人,她怎么能不喜欢呢?
沈若初听了大太太的话,欢喜的不行,原本以为这事儿黄了的,没想到大太太居然同意了,有个词儿叫做虚惊一场,她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了。
厉行跟着掩不住的高兴,这事儿成了,他自然也替沈若初高兴的,说明沈若初办事还是有办法的。
沈若初感激的拉着大太太的手:“大太太,您相信我,这孩子若是教好了,他一定会好好的孝敬你的。”
这么大点儿的孩子,知道为死去的父母拼命,这一点,足以撼动她费尽心思的把他留在陈家了。
大太太点了点头:“我知道的,他很懂事。”方才见到自己落泪,他都替她擦眼泪,安抚他,这孩子是很细心的了。
沈若初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搂着连佑的肩膀,对着大太太说道:“大太太,我们明日就要离开了,我能跟连佑说几句话吗?”
大太太点了点头,没有多余的话,沈若初拉着连佑进了里屋,大太太看着沈若初和连佑的背影,轻声开口,话是跟厉行说的:“你找了个了不得的媳妇儿。”
这话是夸赞的,有些聪明,但是用在作恶上了,可沈若初的聪明是用在行善上了,是不一样的。
厉行听了大太太的夸赞,眼底闪过一丝得意:“那是,我瞧上眼的,肯定是不俗的。”
大太太曾经带过他,两人的关系肯定要比跟旁人的亲昵许多,厉行没规矩的同大太太调侃着。
大太太斜睨了厉行一眼,好笑的说道:“别得意,这么好的媳妇儿,别人又不眼瞎,惦记的人多着呢,我瞧出来了,你那媳妇儿不爱权,不爱钱的,你要是没看紧,可就不好说了。”
她看人还是挺准的,沈若初那一身的气质,再加上,对一个本家的孩子,能这么大方,就说明,这女人是免俗的。
“您能不哪壶不开,提哪壶吗?”厉行撇了撇嘴。
大太太的话无疑是戳中厉行的痛处,事实可不就是这样的,迷城里头,惦记沈若初的太多了。
瑞麒,厉琛,还有祁容,旁的,还有他不知道的,想想厉行就觉得莫名的有些头疼,是真的头疼。
大太太不再理会厉行,坐在一旁喝茶,静静的等着连佑,她今晚还是会把孩子给带回去的。
内间,沈若初坐在一旁的黑漆木椅子上,连佑站在沈若初跟前,沈若初看着连佑,伸手拉过连佑的手问道:“姐姐有打疼你吗?”
那会儿那几下是为了做戏给大太太看的,虽说她注意了力度,但是打在手上,还是疼的,只是连佑没喊疼罢了。
连佑乖巧的摇了摇头:“不疼,一点儿都不疼。”是真的不疼的,他跟大太太说了,大太太起初还不信。
沈若初伸手摸了摸连佑的头,再次开了口:“那就好,姐姐今天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连佑,从今天起,你就留在陈家了,跟着大太太一起生活,她会对你好的,你会有个家,以后有陈家和大太太的庇护,没有人再敢欺负你了。”
这孩子也算是命苦的,这么大点儿,给人种菜养活自己,真的是难以想象的日子,她觉得她到了那一步,都不一定有连佑做的好。
连佑就这么看着沈若初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沈若初知道,说这些他还是不太明白,等两年,大了一些,自然就明白了。
沈若初跟连佑嘱咐了几句,便同连佑一起出去了,到了外间,大太太一直等着呢,两人一出来,大太太便伸手接过连佑的手:“孩子我就带回去养着了,你放心,我既然愿意养他,我是一定会好好养着的,不会让他受委屈。”
这是大太太对沈若初的保证。
沈若初自然是知道的,要不然,也不会把孩子送到大太太这里的:“您受累了,我替这孩子的父母,谢谢您。”
这一声谢,是一定要说的,大太太忘记往事,把孩子留在身边,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她一开始就在赌而已。
没有多余的话,大太太离开了竹宛。
夜里厉行留宿在竹宛的,难得没有胡来,两人相拥而眠,一觉到天亮。
翌日一早,沈若初便和厉行起来了,收拾了东西,跟老爷子和几位长辈辞了行,便带着家里准备的,各种礼物回迷城。
陈家门口的时候,来送行的,有厉行的小舅舅,陈从之,还有青伶,青伶拉着沈若初的手,不由红了眼睛,像个小姑娘一样。
毕竟才混熟,沈若初就要离开了,怎么着都有些不舍得?这个家里,除了沈若初,没人纵然她这么任性了。
“哭什么?真是丢人!”陈从之嫌弃的看了青伶一眼。
青伶吸了吸鼻子,斜睨了陈从之一眼,问着沈若初:“我年后能去迷城看你吗?”
其实她早就想去的,阿妈觉得她轻浮,去了只会给姑母丢脸,是不许她去的。
沈若初瞧着青伶的模样,实在是可爱,忍不住捏了捏青伶的脸颊,这感觉还是很不错的,怪不得陆以宛总喜欢捏她的脸了。
“当然可以了,我在迷城等着你,到时候,我带你逛,迷城和绍城还是不同的,新式的东西很多。”沈若初笑着说道。
两个人像是即将分别的手帕交一样,厉行难得耐着性子等在那里,一旁的陈从之觉得女人是真的矫情。
“行了,行了,年底小舅舅我带着你去迷城,别矫情了啊,时间不早了,若是晚了,就得半夜到了。”陈从之忍不住促催着。
青伶撇了撇嘴,却不敢还嘴,毕竟陈从之是会打她的,真的打。
沈若初忍不住看向屋里头,目光一直在寻找着,眉不由打了个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