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一剑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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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有荒凉过,因为每一天,都有许多的新人被送入浑沌纪元,当然也有位数不少的会被分配到西夏出生。
矿场的西面,有一座光秃秃的矮峰,在上面,能够把西夏矿场的情形尽收眼底。
风情来的很早,依韵提醒过,锤王呆会耍手段,绝对不会跟他公平决斗。但是,至今为止风情没有遇到过任何麻烦,在这件事情上,风情认为,依韵也许错了,但他并没有因此丧失jǐng惕。
来之前,他已经安排好了后事,因为无论胜负结果如何,江湖上都不会再有风情这号人。
灵鹫宫希望尽可能的统合正义联盟的力量,这种心思,风情明白。
原他不会让灵鹫宫得逞,但得知风铃和锤王呆的事情后,他已经无所谓了。
对于一个已经决定离开江湖的人,谁得到飞仙神派,的确不重要。何况灵鹫宫的安排很符合风情的意愿,飞仙神派的女弟子都归入灵鹫宫,财物及男弟子都归入紫霄剑--派。
风情个人钱庄物品没有做任何安排,因为没有必要。风铃来就有动用他所有钱庄物品的权利,他们是夫妻。
倘若他失败了,一切都留给风铃。
风情来的很早。
锤王呆来的也很早。
但是比他们来的更早的,还有一个人。
穿着一身白sè的衣袍,腰上挂着一把江湖拍卖行上售价几十万两的山水扇,还有一把剑,剑鞘上镶满了名贵的宝石,里面的剑是何等模样看不见,但只是剑鞘上的宝石,以及剑鞘的价值。就已经超过了一把强化总坛剑的价钱。
这样的装束打扮,简直就是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这样一个人,明显不像是什么江湖高手,当今江湖中也没有这么一个有名的高手。
实在让人匪夷所思,这样一个人,带着一身招摇过市的行头,竟然没有被人半路劫杀?
锤王呆看见这个人早就已经到了的时候,忍不住笑了。“如果我在路上遇到这样一个人,肯定会杀了。”
大概有很多江湖中人都会忍不住这么做。一个没有抵抗力的人,一身行头从头到脚购买一套强化总坛装备了,这样一个人,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可惜,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这一身行头价值。”霄音笑的很高兴。霄音当然不是江湖中的高手,但曾经很有名,曾经在京城花费几亿学习了江湖上所有能学的武功,因此扬名江湖。但那之后,霄音就销声匿迹了。江湖中人绝大多数不会知道依韵一身行头的价值,因为绝大多数连他剑鞘的材料是什么都不认识。倘若真有认识又打算劫杀他的人,那个人一定是个倒霉鬼。因为他劫杀的不是霄音。而是依韵。
“我真想不到你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出现在这里。大概不是巧合?”锤王呆笑着,风情沉默着。
“喝杯酒?”霄音手指身边放的酒坛,酒当然不便宜。无论风情还是锤王呆都知道,霄音喝的酒绝对不便宜。
不过,锤王呆却摇头,笑着把扛着带来的另一坛酒放在地上。“喝我的。”因为锤王呆带来的是更贵的酒。霄音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把酒收进真空袋。“你不该这样抢我的风头,这不够意思。”
锤王呆斟满了三碗酒。递给霄音,递给风情。“很快你就会觉得,今天这个风头我必须抢。”锤王呆咧嘴一笑,转而神情严肃的面对风情。“曾经兄弟一场,这杯酒,就算是诀别,或者是为你,或者是为我。能喝几碗喝几碗,愿意喝几碗,就喝几碗。”锤王呆说罢,仰头一口喝干了酒,又倒一碗。
风情看着,看着霄音举起碗,一饮而尽。然后,他也端起碗,一饮而尽,甩手砸烂了酒碗。“一碗,足矣。”
“好!痛快!”锤王呆二话不说,又连喝两碗。
就在这时,霄音喝完了酒,一声“好酒……”还没有说完,突然脸sè剧变,即接着,难以置信的瞪着锤王呆——“酒里,酒里……”
与之同时,风情微微sè变。
锤王呆叹了口气。“兄弟,你今天真不该出现在这里。这酒来是为风情兄弟准备的,偏偏让你给碰上了。”
风情脸sè发白,难以置信的注视着锤王呆。“你——无耻!”
“天外飞仙的厉害我很清楚,坦白说,跟你耗,我不一定耗得过,破你的天外飞仙我也办不到。很多年前,我跟你说过我的故事,当年我就是败在这种手段下。风情兄弟啊,这就是江湖,只有活着的人才能够拥有一切,只有赢了的人,才能够得到。失败者,只能失去。所以,不择手段的让自己赢,才是能够立足江湖的办法。我来希望你选择黯然退隐,因为我实在不想亲手杀了你,可惜,你做了错误的选择。我不会让任何人夺走风铃,你也不例外!”锤王呆面露狰狞之sè,这一刻,风情才终于懂了锤王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确不需要朋友,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因为他永远不会为别人付出太多,更不会做无条件的付出。他的心灵,已经扭曲了。
风情无话可说,依韵的判断是对的,大约,依韵比他更早认清了锤王呆这个人。
“你放心,我不会亏待风铃,从今以后,他会住在密宗的山上。她说过,她喜欢密宗的风景。”锤王呆狞笑着,大手抓向风情的脖子,他喜欢这样杀人,直接把敌人的脖子拧断。
霄音脸sè发青,痛苦不堪的仅仅抓着胸口,仿佛随时都会断气似的看着眼前的锤王呆那只探出的大手——
那只手,宽厚有力,下一刻,眼前就要抓上风情的脖子了。
风情的脸上,流露出悲哀之态……
锤王呆狞笑着,没有丝毫的怜悯,他相信,早就已经看透了风情,风情这个人,太重情义,也太爱风铃。当rì被风情发现,他不过是不希望风铃难过而已,他知道,风情也不会说破,因为说破了,风铃会羞愧,自责,难过,痛苦。无论他们谁在决斗中胜出,风铃都不会高兴。
锤王呆思谋了很多战胜风情的办法,最后选择了现场喝酒,他相信,不管风情再怎么痛恨他,至少也会喝一碗酒,因为曾经几百年的情义至少需要一碗酒干脆了当的了断,风情就是这样的人。
一碗酒,就足够了。
就在锤王呆抓住了风情的脖子的时候,剑光,刹那闪动——
锤王呆手里刚抓住的风情,突然消失不见了,然后,锤王呆只看见面前闪动的剑光——
天外飞仙。
锤王呆缓缓低头,看见胸口,插着一把剑,风情的剑。
刹那消失了的风情,又出现在他面前。锤王呆的笑容,僵在脸上。“你没有喝酒。”
“对。酒在嘴里就被内力催化成气体了。”风情木然的回答,手里的剑,仍然握的很稳。“风铃喜欢密宗山上的景sè,我会陪她去看。”
“我看错你了——”
“我也是。”剑,骤然抽出锤王呆的身体,鲜血喷溅的时候,锤王呆后仰着,重重摔倒在地上,翻滚了两圈,尸体的头部撞在凸出的岩石上,撞破了头脸,同时,翻滚之势也得以停下。
看着锤王呆的尸体,风情一阵的疲惫,丝毫没有决斗胜利的喜悦。
赢的很容易。
倘若锤王呆不是打定主意暗算,他不会败的这么快。
原脸sè发青的霄音,此刻脸sè已经恢复了正常,从真空袋里取出刚刚收起的那坛酒,还有两幅画,其中一副,递给了风情。“留个纪念,矿场三景,重生点那还给锤王呆留了一副。”
“你今天带的酒,不够好。”风情对于霄音的若无其事,并没有觉得意外。
“如果我带的酒太好,就没有理由喝他的酒了。”霄音的笑容很灿烂,这回答一点不出风情的意料之外。锤王呆准备的是最好的酒,考虑的很周祥,如果没有依韵的提醒,风情还会以为,锤王呆也为这场决斗而唏嘘遗憾,所以用最好的酒,祭奠那逝去的曾经。但有了依韵的提醒,风情自然起了疑心。因为锤王呆并不是一个很在乎酒好酒坏的人,也不是有钱到能够在这方面随意挥霍奢侈的人,过往锤王呆即使最高兴的时候约风情喝酒,喝的也不过是客栈里最好的酒而已。
风情展开了画,看着,久久的看着……
是的,重生点那,还有一副。
一个NPC一直守着,当看到锤王呆出现的时候,连忙把画送上。“一个白衣服的公子,叫霄音的,让我在这等着送给您的。您是阿呆吗?”
锤王呆二话不说,一把接过,展开。
那是一副矿场的画。
矿场里,有许多人的身影,其中最清晰的是四条身影,一个白衣服的人坐着吃菜喝酒,左手还捧着佛经;一对男女,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对方,女子在挖矿,男的,静静的,注视着;还有一个看起来傻乎乎,却十分强壮的男人正在埋头挖矿,低下的头脸的眼角余光,却分明在注视着那女子的方向……
() 从来没有荒凉过,因为每一天,都有许多的新人被送入浑沌纪元,当然也有位数不少的会被分配到西夏出生。
矿场的西面,有一座光秃秃的矮峰,在上面,能够把西夏矿场的情形尽收眼底。
风情来的很早,依韵提醒过,锤王呆会耍手段,绝对不会跟他公平决斗。但是,至今为止风情没有遇到过任何麻烦,在这件事情上,风情认为,依韵也许错了,但他并没有因此丧失jǐng惕。
来之前,他已经安排好了后事,因为无论胜负结果如何,江湖上都不会再有风情这号人。
灵鹫宫希望尽可能的统合正义联盟的力量,这种心思,风情明白。
原他不会让灵鹫宫得逞,但得知风铃和锤王呆的事情后,他已经无所谓了。
对于一个已经决定离开江湖的人,谁得到飞仙神派,的确不重要。何况灵鹫宫的安排很符合风情的意愿,飞仙神派的女弟子都归入灵鹫宫,财物及男弟子都归入紫霄剑--派。
风情个人钱庄物品没有做任何安排,因为没有必要。风铃来就有动用他所有钱庄物品的权利,他们是夫妻。
倘若他失败了,一切都留给风铃。
风情来的很早。
锤王呆来的也很早。
但是比他们来的更早的,还有一个人。
穿着一身白sè的衣袍,腰上挂着一把江湖拍卖行上售价几十万两的山水扇,还有一把剑,剑鞘上镶满了名贵的宝石,里面的剑是何等模样看不见,但只是剑鞘上的宝石,以及剑鞘的价值。就已经超过了一把强化总坛剑的价钱。
这样的装束打扮,简直就是唯恐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这样一个人,明显不像是什么江湖高手,当今江湖中也没有这么一个有名的高手。
实在让人匪夷所思,这样一个人,带着一身招摇过市的行头,竟然没有被人半路劫杀?
锤王呆看见这个人早就已经到了的时候,忍不住笑了。“如果我在路上遇到这样一个人,肯定会杀了。”
大概有很多江湖中人都会忍不住这么做。一个没有抵抗力的人,一身行头从头到脚购买一套强化总坛装备了,这样一个人,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可惜,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我这一身行头价值。”霄音笑的很高兴。霄音当然不是江湖中的高手,但曾经很有名,曾经在京城花费几亿学习了江湖上所有能学的武功,因此扬名江湖。但那之后,霄音就销声匿迹了。江湖中人绝大多数不会知道依韵一身行头的价值,因为绝大多数连他剑鞘的材料是什么都不认识。倘若真有认识又打算劫杀他的人,那个人一定是个倒霉鬼。因为他劫杀的不是霄音。而是依韵。
“我真想不到你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出现在这里。大概不是巧合?”锤王呆笑着,风情沉默着。
“喝杯酒?”霄音手指身边放的酒坛,酒当然不便宜。无论风情还是锤王呆都知道,霄音喝的酒绝对不便宜。
不过,锤王呆却摇头,笑着把扛着带来的另一坛酒放在地上。“喝我的。”因为锤王呆带来的是更贵的酒。霄音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把酒收进真空袋。“你不该这样抢我的风头,这不够意思。”
锤王呆斟满了三碗酒。递给霄音,递给风情。“很快你就会觉得,今天这个风头我必须抢。”锤王呆咧嘴一笑,转而神情严肃的面对风情。“曾经兄弟一场,这杯酒,就算是诀别,或者是为你,或者是为我。能喝几碗喝几碗,愿意喝几碗,就喝几碗。”锤王呆说罢,仰头一口喝干了酒,又倒一碗。
风情看着,看着霄音举起碗,一饮而尽。然后,他也端起碗,一饮而尽,甩手砸烂了酒碗。“一碗,足矣。”
“好!痛快!”锤王呆二话不说,又连喝两碗。
就在这时,霄音喝完了酒,一声“好酒……”还没有说完,突然脸sè剧变,即接着,难以置信的瞪着锤王呆——“酒里,酒里……”
与之同时,风情微微sè变。
锤王呆叹了口气。“兄弟,你今天真不该出现在这里。这酒来是为风情兄弟准备的,偏偏让你给碰上了。”
风情脸sè发白,难以置信的注视着锤王呆。“你——无耻!”
“天外飞仙的厉害我很清楚,坦白说,跟你耗,我不一定耗得过,破你的天外飞仙我也办不到。很多年前,我跟你说过我的故事,当年我就是败在这种手段下。风情兄弟啊,这就是江湖,只有活着的人才能够拥有一切,只有赢了的人,才能够得到。失败者,只能失去。所以,不择手段的让自己赢,才是能够立足江湖的办法。我来希望你选择黯然退隐,因为我实在不想亲手杀了你,可惜,你做了错误的选择。我不会让任何人夺走风铃,你也不例外!”锤王呆面露狰狞之sè,这一刻,风情才终于懂了锤王呆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的确不需要朋友,也不会有真正的朋友,因为他永远不会为别人付出太多,更不会做无条件的付出。他的心灵,已经扭曲了。
风情无话可说,依韵的判断是对的,大约,依韵比他更早认清了锤王呆这个人。
“你放心,我不会亏待风铃,从今以后,他会住在密宗的山上。她说过,她喜欢密宗的风景。”锤王呆狞笑着,大手抓向风情的脖子,他喜欢这样杀人,直接把敌人的脖子拧断。
霄音脸sè发青,痛苦不堪的仅仅抓着胸口,仿佛随时都会断气似的看着眼前的锤王呆那只探出的大手——
那只手,宽厚有力,下一刻,眼前就要抓上风情的脖子了。
风情的脸上,流露出悲哀之态……
锤王呆狞笑着,没有丝毫的怜悯,他相信,早就已经看透了风情,风情这个人,太重情义,也太爱风铃。当rì被风情发现,他不过是不希望风铃难过而已,他知道,风情也不会说破,因为说破了,风铃会羞愧,自责,难过,痛苦。无论他们谁在决斗中胜出,风铃都不会高兴。
锤王呆思谋了很多战胜风情的办法,最后选择了现场喝酒,他相信,不管风情再怎么痛恨他,至少也会喝一碗酒,因为曾经几百年的情义至少需要一碗酒干脆了当的了断,风情就是这样的人。
一碗酒,就足够了。
就在锤王呆抓住了风情的脖子的时候,剑光,刹那闪动——
锤王呆手里刚抓住的风情,突然消失不见了,然后,锤王呆只看见面前闪动的剑光——
天外飞仙。
锤王呆缓缓低头,看见胸口,插着一把剑,风情的剑。
刹那消失了的风情,又出现在他面前。锤王呆的笑容,僵在脸上。“你没有喝酒。”
“对。酒在嘴里就被内力催化成气体了。”风情木然的回答,手里的剑,仍然握的很稳。“风铃喜欢密宗山上的景sè,我会陪她去看。”
“我看错你了——”
“我也是。”剑,骤然抽出锤王呆的身体,鲜血喷溅的时候,锤王呆后仰着,重重摔倒在地上,翻滚了两圈,尸体的头部撞在凸出的岩石上,撞破了头脸,同时,翻滚之势也得以停下。
看着锤王呆的尸体,风情一阵的疲惫,丝毫没有决斗胜利的喜悦。
赢的很容易。
倘若锤王呆不是打定主意暗算,他不会败的这么快。
原脸sè发青的霄音,此刻脸sè已经恢复了正常,从真空袋里取出刚刚收起的那坛酒,还有两幅画,其中一副,递给了风情。“留个纪念,矿场三景,重生点那还给锤王呆留了一副。”
“你今天带的酒,不够好。”风情对于霄音的若无其事,并没有觉得意外。
“如果我带的酒太好,就没有理由喝他的酒了。”霄音的笑容很灿烂,这回答一点不出风情的意料之外。锤王呆准备的是最好的酒,考虑的很周祥,如果没有依韵的提醒,风情还会以为,锤王呆也为这场决斗而唏嘘遗憾,所以用最好的酒,祭奠那逝去的曾经。但有了依韵的提醒,风情自然起了疑心。因为锤王呆并不是一个很在乎酒好酒坏的人,也不是有钱到能够在这方面随意挥霍奢侈的人,过往锤王呆即使最高兴的时候约风情喝酒,喝的也不过是客栈里最好的酒而已。
风情展开了画,看着,久久的看着……
是的,重生点那,还有一副。
一个NPC一直守着,当看到锤王呆出现的时候,连忙把画送上。“一个白衣服的公子,叫霄音的,让我在这等着送给您的。您是阿呆吗?”
锤王呆二话不说,一把接过,展开。
那是一副矿场的画。
矿场里,有许多人的身影,其中最清晰的是四条身影,一个白衣服的人坐着吃菜喝酒,左手还捧着佛经;一对男女,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对方,女子在挖矿,男的,静静的,注视着;还有一个看起来傻乎乎,却十分强壮的男人正在埋头挖矿,低下的头脸的眼角余光,却分明在注视着那女子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