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王富贵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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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苗春蓉说的那句话,秦叔宝自己也觉得有些突兀。
不过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
从他刚刚记事开始,潜意识中就觉得那会儿还不算老的老爷子秦三丰跟正当韶华的苗春蓉就是一对。
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也渐渐性启蒙,知道世界上本来有男女形成伴侣这么一说。
可自己懂的越多,就越发现老爷子跟蓉姨关系变得错综复杂,暧昧不清。
即便是很多乡亲都觉得这两人其实挺登对的,作为当事人的两人却颇有一种旁观者清,当事者迷的味道。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老爷子因病去世都没有打破。
根据宗族辈分来算,秦叔宝应该叫苗春蓉死去的男人为叔,叫苗春蓉为婶子。
之所以叫苗春蓉为“蓉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早已认可这个“继母”。觉得她应该是一个丢掉寡妇帽子的单身女性。
奈何老爷子不给力,一直到死都没能把那层纸捅破,没能让苗春蓉跟自己成为一家人。
与伦理无关,也不是秦叔宝思想变态。
苗春蓉今年四十二三,秦叔宝则刚刚出头。在十六七岁就结婚生子的山沟沟,苗春蓉有秦叔宝这种年龄的孩子并不少见。
秦叔宝还是婴儿时期就被老头子收养,一直缺少母爱。苗春蓉因为秦三丰的关系,一直对秦叔宝关爱有佳。这让他对她产生认同心理显得合情合理。
总之,秦叔宝其实早就把苗春蓉当成自己母亲一样的存在,不过是没能表达出来而已。
从苗春蓉将自己棺材本都拿出来的表现来看,不管是出于对亲三丰的情分,还是对秦叔宝本人的心疼,足以表明两人其实早有母子之情。
而其中的纽带便是死去的秦三丰。
最终,秦叔宝在鬼使神差的情况下,以一百块的价格将自己卖给了苗春蓉当儿子。
有些害羞,更有些莫名的暖意。
这一晚,秦叔宝睡了一个老头子去世三年以来最安稳的觉,早上七点便习惯性地起床,按照老爷子的要求,扎马步,站桩,练拳。
老头子从来没说过拳法的名字,只说是内家拳,等到他练到纯熟的时候,自然会知道其中的奥妙。
秦叔宝也曾幻想过自己的人生设定会不会像小说里那样,拥有高超的医术和一套绝世神功,从此纵横天下。
现实很打脸,秦叔宝的医术局限于治疗普通的伤风感冒,跌打损伤。可能特别一点的,便是会一套叫不出名字的针灸手法,脑子里也记着一些特殊的偏方。
至于从小练到大的拳法,也没有丝毫疑似绝世神功的样子。
当然,练拳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他的身体素质要比其他人要强壮不少。加上老头子经常用药酒给他泡澡,秦叔宝的力量、体能、敏捷度都相当惊人。这便是他能够在山里称霸的原因。
一套早功下来,一小时,不多不少。秦叔宝准备简单吃点早餐,带着一些干粮进山。
昨晚睡觉前,吴娇就打过电话,说钱已经转到了他邮政储蓄的账户里,让他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钱已经凑够,秦叔宝打算明天就去镇上把钱取出来,然后找王顺喜摊牌,势必要解决掉这个麻烦。
不过他依然没有放松下来的打算,毕竟修坟的钱一天不凑齐,他心里就一天不踏实。
还是简单的清汤面,油水不多。却有一些滋补功效的药草做配菜,味道营养都不差。
穷有穷的讲究嘛!
刚吃完面,准备刷碗,王富贵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
“叔宝兄弟,可算赶上你在家的时候了!”
急匆匆地跑了过来,王富贵也不等秦叔宝邀请,自己钻进了草棚,等的秦叔宝跟进去时,他已经搬了条凳子坐下了。
大清早就这么匆忙,秦叔宝有些疑惑。收碗筷的同时也打量了一下王富贵,发现他从跑过来到坐下,手似乎一直没有离开过后腰上的皮包,相当反常。
“富贵哥,这么早,找我有事?”
收好碗筷,秦叔宝拿了条毛巾擦手,也找了条凳子坐下。
王富贵原本想挪个位置给秦叔宝,见他自己找座,也就作罢,毕竟这是在秦叔宝家,他也用不着跟自己客气,何况两个人的关系也从来不生分。
“这几天看你老往山里跑,我就觉得你肯定有事。后来一想,估计是给我三丰叔修坟的事情。喏,这些钱你先拿着用,该怎么花就怎么花,实在不够,再找我。”
王富贵是个老烟枪,点了一支烟,想递给秦叔宝,后者摇了摇头,索性自己抽上。随后才把腰包给取了下来,当着秦叔宝的面给拉开。
一叠钞票映入眼帘,格外扎眼。
很明显,王富贵这是来给秦叔宝送钱来了。
有了昨晚苗春蓉的珠玉在前,秦叔宝倒是没有觉得意外。
在白鹿村,除了苗春蓉和徐馨儿那小妮子,也就王富贵跟自己关系最铁。
如果说自己缺钱,徐馨儿就不用说了,还是个学生。王富贵肯定会是第一个主动送上的。
只不过自己忙着,他来了几次都没碰上,被苗春蓉抢了先。
王富贵开门见山,秦叔宝也不矫情,拿起那一摞钞票打量了一番,掂了掂,心中已然有数,十万块。
不是他多厉害,掂量下重量就知道数目,而是这钱,刚好十沓,不多不少。
“富贵哥,我用不了这么多的。”秦叔宝把钱放在桌面上说道。
说话很平静,内心确实充满着感动。
山村人民淳朴,同样也现实。亲兄弟还明算账,分家的时候能够因为多分给谁一挑子麦麸子就大打出手。更何况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秦叔宝、王富贵。
他知道王富贵有钱,却没有多到眼睛都不眨巴一下,就随便借人十万块,哪怕这个人是他秦叔宝。
足以见得,王富贵对秦叔宝的信任。
秦叔宝其实也想过主动找王富贵借钱,王富贵也是最适合的人。
可因为张素娟的关系,他对王富贵始终有种说不清的抗拒。总觉得面对王富贵时很不自在。所以这些天,他宁愿自己苦点累点,也没向王富贵开这个口。
现在王富贵主动送钱过来,秦叔宝感动之于,总算明白了自己为何不敢面对王富贵。
愧疚!
因为撞见张素娟给王富贵戴绿帽子却没有告诉他实情而愧疚。
因为自己为了明哲保身,打算继续隐瞒他而愧疚。
这份愧疚之意也因为王富贵的仗义,越发的强烈起来。
“发什么呆,你要是觉得感动,就给哥取一坛好久出来。我可说明了啊,得是三丰叔的藏酒,可别用其他糙货来糊弄我。”
王富贵不知道秦叔宝内心挣扎,以为他看到这么钱发懵,突然开口调笑起来。
秦叔宝一听,立马回神,突然看着王富贵,眼神清亮,像是想明白了什么,开口说道:“富贵哥,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
关于对苗春蓉说的那句话,秦叔宝自己也觉得有些突兀。
不过意料之外,却是情理之中。
从他刚刚记事开始,潜意识中就觉得那会儿还不算老的老爷子秦三丰跟正当韶华的苗春蓉就是一对。
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自己也渐渐性启蒙,知道世界上本来有男女形成伴侣这么一说。
可自己懂的越多,就越发现老爷子跟蓉姨关系变得错综复杂,暧昧不清。
即便是很多乡亲都觉得这两人其实挺登对的,作为当事人的两人却颇有一种旁观者清,当事者迷的味道。
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老爷子因病去世都没有打破。
根据宗族辈分来算,秦叔宝应该叫苗春蓉死去的男人为叔,叫苗春蓉为婶子。
之所以叫苗春蓉为“蓉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早已认可这个“继母”。觉得她应该是一个丢掉寡妇帽子的单身女性。
奈何老爷子不给力,一直到死都没能把那层纸捅破,没能让苗春蓉跟自己成为一家人。
与伦理无关,也不是秦叔宝思想变态。
苗春蓉今年四十二三,秦叔宝则刚刚出头。在十六七岁就结婚生子的山沟沟,苗春蓉有秦叔宝这种年龄的孩子并不少见。
秦叔宝还是婴儿时期就被老头子收养,一直缺少母爱。苗春蓉因为秦三丰的关系,一直对秦叔宝关爱有佳。这让他对她产生认同心理显得合情合理。
总之,秦叔宝其实早就把苗春蓉当成自己母亲一样的存在,不过是没能表达出来而已。
从苗春蓉将自己棺材本都拿出来的表现来看,不管是出于对亲三丰的情分,还是对秦叔宝本人的心疼,足以表明两人其实早有母子之情。
而其中的纽带便是死去的秦三丰。
最终,秦叔宝在鬼使神差的情况下,以一百块的价格将自己卖给了苗春蓉当儿子。
有些害羞,更有些莫名的暖意。
这一晚,秦叔宝睡了一个老头子去世三年以来最安稳的觉,早上七点便习惯性地起床,按照老爷子的要求,扎马步,站桩,练拳。
老头子从来没说过拳法的名字,只说是内家拳,等到他练到纯熟的时候,自然会知道其中的奥妙。
秦叔宝也曾幻想过自己的人生设定会不会像小说里那样,拥有高超的医术和一套绝世神功,从此纵横天下。
现实很打脸,秦叔宝的医术局限于治疗普通的伤风感冒,跌打损伤。可能特别一点的,便是会一套叫不出名字的针灸手法,脑子里也记着一些特殊的偏方。
至于从小练到大的拳法,也没有丝毫疑似绝世神功的样子。
当然,练拳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他的身体素质要比其他人要强壮不少。加上老头子经常用药酒给他泡澡,秦叔宝的力量、体能、敏捷度都相当惊人。这便是他能够在山里称霸的原因。
一套早功下来,一小时,不多不少。秦叔宝准备简单吃点早餐,带着一些干粮进山。
昨晚睡觉前,吴娇就打过电话,说钱已经转到了他邮政储蓄的账户里,让他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钱已经凑够,秦叔宝打算明天就去镇上把钱取出来,然后找王顺喜摊牌,势必要解决掉这个麻烦。
不过他依然没有放松下来的打算,毕竟修坟的钱一天不凑齐,他心里就一天不踏实。
还是简单的清汤面,油水不多。却有一些滋补功效的药草做配菜,味道营养都不差。
穷有穷的讲究嘛!
刚吃完面,准备刷碗,王富贵火急火燎地跑了过来。
“叔宝兄弟,可算赶上你在家的时候了!”
急匆匆地跑了过来,王富贵也不等秦叔宝邀请,自己钻进了草棚,等的秦叔宝跟进去时,他已经搬了条凳子坐下了。
大清早就这么匆忙,秦叔宝有些疑惑。收碗筷的同时也打量了一下王富贵,发现他从跑过来到坐下,手似乎一直没有离开过后腰上的皮包,相当反常。
“富贵哥,这么早,找我有事?”
收好碗筷,秦叔宝拿了条毛巾擦手,也找了条凳子坐下。
王富贵原本想挪个位置给秦叔宝,见他自己找座,也就作罢,毕竟这是在秦叔宝家,他也用不着跟自己客气,何况两个人的关系也从来不生分。
“这几天看你老往山里跑,我就觉得你肯定有事。后来一想,估计是给我三丰叔修坟的事情。喏,这些钱你先拿着用,该怎么花就怎么花,实在不够,再找我。”
王富贵是个老烟枪,点了一支烟,想递给秦叔宝,后者摇了摇头,索性自己抽上。随后才把腰包给取了下来,当着秦叔宝的面给拉开。
一叠钞票映入眼帘,格外扎眼。
很明显,王富贵这是来给秦叔宝送钱来了。
有了昨晚苗春蓉的珠玉在前,秦叔宝倒是没有觉得意外。
在白鹿村,除了苗春蓉和徐馨儿那小妮子,也就王富贵跟自己关系最铁。
如果说自己缺钱,徐馨儿就不用说了,还是个学生。王富贵肯定会是第一个主动送上的。
只不过自己忙着,他来了几次都没碰上,被苗春蓉抢了先。
王富贵开门见山,秦叔宝也不矫情,拿起那一摞钞票打量了一番,掂了掂,心中已然有数,十万块。
不是他多厉害,掂量下重量就知道数目,而是这钱,刚好十沓,不多不少。
“富贵哥,我用不了这么多的。”秦叔宝把钱放在桌面上说道。
说话很平静,内心确实充满着感动。
山村人民淳朴,同样也现实。亲兄弟还明算账,分家的时候能够因为多分给谁一挑子麦麸子就大打出手。更何况根本没有血缘关系的秦叔宝、王富贵。
他知道王富贵有钱,却没有多到眼睛都不眨巴一下,就随便借人十万块,哪怕这个人是他秦叔宝。
足以见得,王富贵对秦叔宝的信任。
秦叔宝其实也想过主动找王富贵借钱,王富贵也是最适合的人。
可因为张素娟的关系,他对王富贵始终有种说不清的抗拒。总觉得面对王富贵时很不自在。所以这些天,他宁愿自己苦点累点,也没向王富贵开这个口。
现在王富贵主动送钱过来,秦叔宝感动之于,总算明白了自己为何不敢面对王富贵。
愧疚!
因为撞见张素娟给王富贵戴绿帽子却没有告诉他实情而愧疚。
因为自己为了明哲保身,打算继续隐瞒他而愧疚。
这份愧疚之意也因为王富贵的仗义,越发的强烈起来。
“发什么呆,你要是觉得感动,就给哥取一坛好久出来。我可说明了啊,得是三丰叔的藏酒,可别用其他糙货来糊弄我。”
王富贵不知道秦叔宝内心挣扎,以为他看到这么钱发懵,突然开口调笑起来。
秦叔宝一听,立马回神,突然看着王富贵,眼神清亮,像是想明白了什么,开口说道:“富贵哥,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