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盐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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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翠喜案为突破口而进行的盐政改革进程到了钦差遇展到了最高潮。随着长芦盐运使的自杀,长芦主要盐商因为暗杀事件的牵连而被查办,在直隶境内,敢于反对盐政改革的人几乎已经没有。
之所以用“几乎”二字来概括,是因为自直督端方起,直隶官员即便有种种不满也不敢公开宣泄。在谋刺大案的查处上,岑春煊、载泽与端方之间形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端方放弃对盐政改革的抵触与反对,岑、载两人放弃对遇刺案中端方“失察”之责的追究。
而除端方外,凡是与直隶盐政相关的官员都要经受一番“筛选”,筛选的标准既简单又复杂,说他简单,指的是完全是以该官员对盐政改革的态度为判定,说复杂,指的是这条标准是秘而不宣而且灵活掌握的。
有道是“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随着调查的深入,历年以来盐商与盐官之间的秘密勾结便在众多盐商的交代下一样样、一桩桩抖搂了出来。岑春奋起屠刀,大砍了之。
凡反对盐政改革的,不管案大案小,一律查办,没什么可啰嗦的;虽赞同盐政改革,但所犯案子较大的,同样查办,没什么可姑息的;只有彻底赞同盐政改革且所犯案子不大者,才有可能逃脱官屠的屠刀而幸免下来。虽然有悖于岑春“除恶务尽”地执拗。但显示了皇帝权术的高明——只有适当地网开一面,才能在看似铁板一块的贪官集团中打开缺口,才能给人以“希望”,才能指点他人“幡然醒悟”的道路。
水至清则无鱼,这个道理岑春煊还是能够弄明白的,也就不必在坚持一贯的作风。
凭借着强硬地姿态。朝廷对直隶盐政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基本上使之处于中央直辖的状态。当然,直隶地方也获得了额外的好处,随着大宗盐商和盐官的落马,其非法所得的查抄便成为一个富矿,光是从张镇芳、高老板等几个主犯处查抄出来的财物合计数字就突破了按照五五分成的比例,直隶地方获得了250万。将袁世凯、杨士骧在直督任上地窟窿填补了好大一个缺口。而且这种飞来横财远还没到告罄之时。
阻挠盐政改革的障碍已经一扫而光,改革起来就异常容易了。六月末,财政部正式行文,宣布增设盐政司,负责掌管各省盐政,其主要职责包括稽查引票、课厘、租税、规费、杂税、加价、折价、场课、灶课、井课、畦税等各项考成,由财政大臣兼任盐政督办大臣,负责统辖全国盐务官吏,总理全国盐务事宜。
盐政司成立十天后,财政部公布了督办盐政章程五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凡各省盐务行政用人事宜,均归盐政司负责,运司、盐道、各员总办等均由盐政督办大臣保荐、推举后请旨简任,运司、盐道和各局属员的任用则由各省督抚举荐,由盐政督办大臣呈报职官部任命;
——以长芦盐政为试点,实行废除引岸、就场征税、自由贸易的盐政改革。自由贸易区域先期仍以原有岸区为准,要求以半年为限完成改革;
——直隶盐政完成试点后,自维新三年起,直隶、奉天两个产盐区予以合并,无论哪个产区的食盐都可以自由行销原本岸区,相关改革一年内完成;
——维新四年时,东北三省、直隶、外蒙古、热河、察哈尔、绥远、京畿、河南、山西、甘肃、陕西、新疆等地应实现食盐自由贸易,称食盐北方自由贸易区;
——维新四年时。两淮、山东、两广应仿照直隶盐政改革推行引岸制度的废除,实现有限制的自由贸易;
——维新五年时,山东、湖北、安徽、江西、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应合并为食盐东南自由贸易区,同时。福建、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川等地应合并为食盐南方自由贸易区;
——最迟不迟于维新七年,三大自由贸易区撤销,实现食盐全国自由贸易,撤销以前,仍只准在本贸易区内实行自由贸易;
——盐税由盐政司统一派员征收,拟全国划一,原各地在盐税上
的杂税予以合并,由朝廷统计后进行专项拨付,且按比例逐年相应递增,此款税收称之为盐税地方分成;
—
——缉私继续由各省督抚负责办理,缉私所得由各省自行支配,因缉私不力而造成盐税减少的,朝廷相应扣减盐税地方分成部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5条办法公布后,各地掀起了整顿地方盐政地高潮,即..度最为顽固的两淮产区,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托词,但面对朝廷毫不动摇的决心和长芦盐政改革的教训,改革是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也只能顺势而为。前不久刚刚接任江苏巡抚地程德全、出任上海道的施肇基等都为盐税改革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盐政司正式运作后,先期进行改革的省份建立了盐政公所,隶属财政厅,作为一种官督机构,统一管理全省盐务。盐政公所设正副监督,先期会同原有的运司、盐道共同负责,以后将陆续取代后两者的职责,成为一省盐政管理的常设机构。
55条制度的出台,从法律上规定了引票地废止,虽然这是逐步推行的,但基于垄断而带来的体制僵化而逐步松动。各地握有大量引票的盐商虽然遭到了不小地损失,但在其他方面也获得了回报。这种回报体现在节流与开源两个方面。
所谓节流,在引票垄断体制被废除之后,任何人只要能够缴纳食盐场税便可以自由经营食盐,使其不必要再看官员的脸色,历年以来所需的大宗报效费用可以得到减免。
所谓开源,是指55条中一条新规定——“准许食盐出口税外,出口税逢五抽一”,这对盐商特别是有实力的盐商而言是一则天大的利好消息。
从食盐的实际生产能力来看,中国由于海岸线漫长,又有不错的日晒条件,其生产能力不但能够完成自身需求,而且还有较大的富裕,在旧有僵化的体制下,由于片面强调“以销定产”,这种积极性优势没有发挥出来,造成了生产能力的极大浪费。而且更要命的是,守旧派把持的盐政部门一再拒绝食盐出口的提议,白白错失了扩大销售市场的机会。
当时世界各国中食盐平均消费量最高为日本,每人年均需18以上,日本本国虽然同样海岸线漫长,但由于光照和温度条件不适宜,其晒盐条件并不如中国理想,本国所产只能满足近六成的需要,其余都需要依赖进口。特别是随着近代化学工业发展,原盐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化工原料,其消耗量每日递增。
自1874年中日签订条约后,日本一.:|出的努力,威逼、利诱、胁迫甚至强抢,无所不用其极,比如甲午战争中,日本就曾经在东北某些盐场强行扒开堤坝而获取食盐,也在《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许多地方要求食盐出口,但即便这样大的压力,清政府依然牢牢顶住了,一粒食盐都不允许出口。除了日俄战争时期中国向日本示好,赠送日本100斤食盐外,从来没有中国食盐输出的成功记录。
而为了回报慈禧赠送食盐的“慷慨”行动,明治天皇亦向慈禧赠送一艘小火轮游艇,放置于昆明湖中,供慈禧赏玩——慈禧那张著名的“观音像”就摄于此轮之上。
议和后,即以此项加价拨雕为朋威gt恬番坝外顶,irzix荣脱就。
光绍二十七年(1901年)庚子之役赔款数目更大,清政府复决定各
省盐斤—‘律加4,以备摊还,谓之新案赔款。光绍二十四年
(1908)实行禁姻,土药税收因而减少,度支部奏准备省食盐再
加4,以一半解部,充作练兵经费,一半归产盐、销盐省份自用,谓之抓补药税。此外届地区性加价的名目更多,如江南要政加充作练兵经费,一半归产盐、销盐省份自用,谓之抓补药税。此外届地区性加价的名目更多,如江南要政加(第三次机遇 第三卷 第四十三章 盐政改革
杨翠喜案为突破口而进行的盐政改革进程到了钦差遇展到了最高潮。随着长芦盐运使的自杀,长芦主要盐商因为暗杀事件的牵连而被查办,在直隶境内,敢于反对盐政改革的人几乎已经没有。
之所以用“几乎”二字来概括,是因为自直督端方起,直隶官员即便有种种不满也不敢公开宣泄。在谋刺大案的查处上,岑春煊、载泽与端方之间形成了彼此心照不宣的默契:端方放弃对盐政改革的抵触与反对,岑、载两人放弃对遇刺案中端方“失察”之责的追究。
而除端方外,凡是与直隶盐政相关的官员都要经受一番“筛选”,筛选的标准既简单又复杂,说他简单,指的是完全是以该官员对盐政改革的态度为判定,说复杂,指的是这条标准是秘而不宣而且灵活掌握的。
有道是“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随着调查的深入,历年以来盐商与盐官之间的秘密勾结便在众多盐商的交代下一样样、一桩桩抖搂了出来。岑春奋起屠刀,大砍了之。
凡反对盐政改革的,不管案大案小,一律查办,没什么可啰嗦的;虽赞同盐政改革,但所犯案子较大的,同样查办,没什么可姑息的;只有彻底赞同盐政改革且所犯案子不大者,才有可能逃脱官屠的屠刀而幸免下来。虽然有悖于岑春“除恶务尽”地执拗。但显示了皇帝权术的高明——只有适当地网开一面,才能在看似铁板一块的贪官集团中打开缺口,才能给人以“希望”,才能指点他人“幡然醒悟”的道路。
水至清则无鱼,这个道理岑春煊还是能够弄明白的,也就不必在坚持一贯的作风。
凭借着强硬地姿态。朝廷对直隶盐政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基本上使之处于中央直辖的状态。当然,直隶地方也获得了额外的好处,随着大宗盐商和盐官的落马,其非法所得的查抄便成为一个富矿,光是从张镇芳、高老板等几个主犯处查抄出来的财物合计数字就突破了按照五五分成的比例,直隶地方获得了250万。将袁世凯、杨士骧在直督任上地窟窿填补了好大一个缺口。而且这种飞来横财远还没到告罄之时。
阻挠盐政改革的障碍已经一扫而光,改革起来就异常容易了。六月末,财政部正式行文,宣布增设盐政司,负责掌管各省盐政,其主要职责包括稽查引票、课厘、租税、规费、杂税、加价、折价、场课、灶课、井课、畦税等各项考成,由财政大臣兼任盐政督办大臣,负责统辖全国盐务官吏,总理全国盐务事宜。
盐政司成立十天后,财政部公布了督办盐政章程五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
——凡各省盐务行政用人事宜,均归盐政司负责,运司、盐道、各员总办等均由盐政督办大臣保荐、推举后请旨简任,运司、盐道和各局属员的任用则由各省督抚举荐,由盐政督办大臣呈报职官部任命;
——以长芦盐政为试点,实行废除引岸、就场征税、自由贸易的盐政改革。自由贸易区域先期仍以原有岸区为准,要求以半年为限完成改革;
——直隶盐政完成试点后,自维新三年起,直隶、奉天两个产盐区予以合并,无论哪个产区的食盐都可以自由行销原本岸区,相关改革一年内完成;
——维新四年时,东北三省、直隶、外蒙古、热河、察哈尔、绥远、京畿、河南、山西、甘肃、陕西、新疆等地应实现食盐自由贸易,称食盐北方自由贸易区;
——维新四年时。两淮、山东、两广应仿照直隶盐政改革推行引岸制度的废除,实现有限制的自由贸易;
——维新五年时,山东、湖北、安徽、江西、浙江、上海、江苏等地应合并为食盐东南自由贸易区,同时。福建、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川等地应合并为食盐南方自由贸易区;
——最迟不迟于维新七年,三大自由贸易区撤销,实现食盐全国自由贸易,撤销以前,仍只准在本贸易区内实行自由贸易;
——盐税由盐政司统一派员征收,拟全国划一,原各地在盐税上
的杂税予以合并,由朝廷统计后进行专项拨付,且按比例逐年相应递增,此款税收称之为盐税地方分成;
—
——缉私继续由各省督抚负责办理,缉私所得由各省自行支配,因缉私不力而造成盐税减少的,朝廷相应扣减盐税地方分成部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55条办法公布后,各地掀起了整顿地方盐政地高潮,即..度最为顽固的两淮产区,虽然有这样那样的托词,但面对朝廷毫不动摇的决心和长芦盐政改革的教训,改革是不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也只能顺势而为。前不久刚刚接任江苏巡抚地程德全、出任上海道的施肇基等都为盐税改革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盐政司正式运作后,先期进行改革的省份建立了盐政公所,隶属财政厅,作为一种官督机构,统一管理全省盐务。盐政公所设正副监督,先期会同原有的运司、盐道共同负责,以后将陆续取代后两者的职责,成为一省盐政管理的常设机构。
55条制度的出台,从法律上规定了引票地废止,虽然这是逐步推行的,但基于垄断而带来的体制僵化而逐步松动。各地握有大量引票的盐商虽然遭到了不小地损失,但在其他方面也获得了回报。这种回报体现在节流与开源两个方面。
所谓节流,在引票垄断体制被废除之后,任何人只要能够缴纳食盐场税便可以自由经营食盐,使其不必要再看官员的脸色,历年以来所需的大宗报效费用可以得到减免。
所谓开源,是指55条中一条新规定——“准许食盐出口税外,出口税逢五抽一”,这对盐商特别是有实力的盐商而言是一则天大的利好消息。
从食盐的实际生产能力来看,中国由于海岸线漫长,又有不错的日晒条件,其生产能力不但能够完成自身需求,而且还有较大的富裕,在旧有僵化的体制下,由于片面强调“以销定产”,这种积极性优势没有发挥出来,造成了生产能力的极大浪费。而且更要命的是,守旧派把持的盐政部门一再拒绝食盐出口的提议,白白错失了扩大销售市场的机会。
当时世界各国中食盐平均消费量最高为日本,每人年均需18以上,日本本国虽然同样海岸线漫长,但由于光照和温度条件不适宜,其晒盐条件并不如中国理想,本国所产只能满足近六成的需要,其余都需要依赖进口。特别是随着近代化学工业发展,原盐成为越来越重要的化工原料,其消耗量每日递增。
自1874年中日签订条约后,日本一.:|出的努力,威逼、利诱、胁迫甚至强抢,无所不用其极,比如甲午战争中,日本就曾经在东北某些盐场强行扒开堤坝而获取食盐,也在《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许多地方要求食盐出口,但即便这样大的压力,清政府依然牢牢顶住了,一粒食盐都不允许出口。除了日俄战争时期中国向日本示好,赠送日本100斤食盐外,从来没有中国食盐输出的成功记录。
而为了回报慈禧赠送食盐的“慷慨”行动,明治天皇亦向慈禧赠送一艘小火轮游艇,放置于昆明湖中,供慈禧赏玩——慈禧那张著名的“观音像”就摄于此轮之上。
议和后,即以此项加价拨雕为朋威gt恬番坝外顶,irzix荣脱就。
光绍二十七年(1901年)庚子之役赔款数目更大,清政府复决定各
省盐斤—‘律加4,以备摊还,谓之新案赔款。光绍二十四年
(1908)实行禁姻,土药税收因而减少,度支部奏准备省食盐再
加4,以一半解部,充作练兵经费,一半归产盐、销盐省份自用,谓之抓补药税。此外届地区性加价的名目更多,如江南要政加充作练兵经费,一半归产盐、销盐省份自用,谓之抓补药税。此外届地区性加价的名目更多,如江南要政加(第三次机遇 第三卷 第四十三章 盐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