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剑痕观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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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走的修罗没有几个,以沙魔为主,修罗开始的时候攻*太快基本都死在养吾剑的剑下,而沙魔在疯狂的逃跑着,沙魔逃跑之后融入沙中飞快的远移,沙魔所谓的融入沙中逃跑,并不会融入沙中太深,在沙漠表面也会有一条微微的沙浪。
秋日太阳高晒,一条一条沙浪向远方延伸着。
金瞳鹰已经飞了起来,高傲的金瞳鹰怒了,冲天而起,冲到高空看清了地面的沙浪,俯冲而下,硬生生把埋在地下不深处的沙魔给抓了一只出来,然后猛然的俯冲而起,到达了极高处,在陆元养吾剑斩断了沙魔最大的标志背后一根骨刺给斩断之后,砰的把沙魔给扔下去,砰的一声沙魔最长的惨叫。
金瞳鹰显然还没有玩够,继续的俯冲而下,抓寻着下一只逃走的沙魔,可怜的沙魔钻到了地底之下带起的那条微微的沙浪本来没有多少怪禽在地面上注意得到,但是偏偏碰到了天生金瞳的金瞳鹰。
一只一只的沙魔被带起,一只一只的被扔下。
只传来了一声一声的惨叫。
陆元到也浑不在意,自己现在是左手拿酒葫芦,右手有必要的时间剑光一闪斩下骨刺罢了,相当简单的事情。
一口酒来挥一剑,人生无比的自在。
当然,陆元也知道,自己之所以这么自在,有三个原因,一,金瞳鹰的速度太快”对手要设埋伏并不是多容易的事,二,自己现在的战力极高,现在不拿个练体期五重的人物来都不容易对付自己,而练体期五重在大晋国修仙界可也是相当了不得的人物,在长老当中都算好手了,三,现在是在第十分堂附近,这里是五仙盟占了上风的地域”妖魔不能组织大规模的攻势对付自己,不然的话,自己哪里有那么好过。
算了,想华么多原因干吗。
得一时自在,是一时自在。
坐在鹰背之上,我以美酒敬青天。
人生啊,真是自在。
此时此刻”不知多少钻洞穴的新人一定不会满意和同意陆元这句话”他们还在那里钻着各式各样的洞穴,那里洞穴当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危险,妖魔的力量也比地面上强多了,他们这个训练可是辛苦得很,也危险得紧。
自然,这些人不会一个新人去,大多都是组团前去,不然的话更要丧无数性命在地底。
就这样”席在捉着刚才逃跑的沙魔摔死,青衣少年在鹰背上出剑饮酒,一人一鹰,逍遥自在。
当真应了那句话,一人一鹰我自在。
不过”陆元马上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自己的修罗袋满了,刚开始得修罗袋的时候还觉得修罗袋空间很大,有一只巨大的口袋一般大小,应当够用一阵子。
而现在,自己的修罗袋当中,每一个下品灵石都不大”但是偏偏足有七百多个,先是七百多个灵石便占了相当的位置,再然后”自己的战利品的长虹剑,砂炎剑”土王召唤令,七情黑丝网,砂衣,修罗骨刀,几面封灵牌,虽然每一样都不占太多的位置,但是加起来占的位置可不少了,而再加上沙魔背后的骨刺,修罗头顶的修罗角,每一样都不大,但是斩杀得一多,零零碎碎的,便相当的大了。
当然,还要算上几个牛皮袋子的美酒,于是乎,一个巨大口袋大小的修罗袋现在没有位置,便相当正常了。
空间类法宝啊,越大越值钱。
奈何啊。
你用惯了空间类法宝,如果不用,把什么都系在身上,拿在手上还真不习惯,这就是所谓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吧。
而如果要把酒给移出来再装其它战利品,也许其它人干得出来,但是,如果真干出了这种事,陆元就不是陆元了。
陆元的性子决定,最重要的是亲情,朋友,再然后便是剑和酒,区区战利品,怎么能和酒比。
罢了,满了修罗袋,便回第十分堂第十一分舵,完成了这么多任务去那交任务,顺便把修罗角,沙魔骨刺这些都换成灵石吧,陆元在心中暗想着,召唤一声,金瞳鹰马上便懂得了陆元的意思,往第十分堂飞去。
到了第十分堂外围百里处金瞳鹰便不再飞了,陆元一个翻身下了鹰背,踏着虚空往地面走去。
又回了第十分堂。
第十分堂共有十大分舵,或离得近,或离得远,比如第十分舵和第九分舵便离得相当的近,很多五仙盟的新人们此时都在进行着各式各样的训练,各式各样的任务。
“对了,你们到是听说过没,现在据说有个骑在金瞳鹰背上的人,在四处捕获妖魔。”
“金瞳鹰,沙漠的天空霸主之一?”
“对啊,很多妖魔丧命在那一人一*的手中。”
“呃,当时我是亲眼见到的,一个人骑在鹰背上,一只修罗由着几百丈的高空摔下来,直接摔死。”这个有亲眼所见的,旁边立即有人问他看没有看清鹰背上人的模样,但是那人也由于距离太遥远,根本没有看清楚。
反正,一人一鹰也算是火了,很多五仙盟的新人都在谈论着,大家都想拥有那头鹰,而很多人认为那鹰背上的人实力不怎么样,应当是那只鹰厉害。
对于这种想法,陆元也只有无奈了。
再说,陆元从来没有干涉其它人想法的兴趣。
向着第十一分舵走去,第十一分舵现在还瞒热闹的前面传来了一声声大惊小叫,陆元看过去,原来是赵乾坤在交任务,一个一个的任务交过去,而赵乾坤旁边的几人如赵寒都要惊叹几声,佩服上几声。
终于赵乾坤这帮子人走了,第十一分舵还安静了些,外号孤灯夜雨的第十分堂副堂主曹秋坐在那里,他记起了这一位青衣少年,虽然不知道这一位青衣少年的身份,但是清楚的记得这位青衣少年上一回做完了最难任务血剑门道人那桩任务。
曹秋坐在那里,笑了笑:“这一回,完成了多少任务。”
陆元交上了任务品,比如沙魔骨刺,比如修罗角这些,沙魔骨刺和修罗角的数量都不少,曹秋看着陆元拿出来的沙魔骨刺和修罗角,先把目光看向了那最大的沙魔骨刺,和最大的修罗角,有着这样等级的沙魔骨刺和修罗角,只怕沙魔身前有练体二重三重的修为,而那修罗只怕也是大阿修罗,还真是不凡,依着战利品来看,又斩杀了三个练体期的妖魔,单只是这个就比起刚才赵乾坤拿来的要质量高不少。
至于练气期的沙魔骨刺和修罗角,看起来数量还瞒多的,和赵乾坤的差不多。
这个青衣少年,数量和赵乾坤的差不多,不过质量多起赵乾坤的高上不少。
“一共三百六十灵石。”曹秋在心中默默一数报出了这样的报酬,陆元接过了这个报酬把这些下等灵石全部装A了修罗袋当中,于是乎悲剧的发现,自己的修罗袋才清空修罗角,沙魔骨刺这些,加入了三百六十灵石,又没有多少空余了。
看来,自己要想办法解决空间法器的问题,不然的话,真麻烦啊。
可惜,自己现在只有一千多个下品灵石,而在大晋国修仙界,是一万块下品灵石换一块中品灵石,一万块中品灵石换一块上品灵石的,陆元拿起了酒葫芦,喝了一口,走出了第十一分舵的大门。
而陆元才走出这第十一分舵的大门,孤灯夜雨曾秋突然一怔,他怔怔的看着他手中的修罗角,这个修罗角只是练气期修罗的角,看起来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曹秋一直怔怔的看着,好半晌才换了一个沙魔骨刺,又是怔怔的看着。
曹秋看了太久,使得旁边的下属都不由的好奇的问了一声:“副堂主,怎么你一直看着那沙魔骨刺和修罗角?”这个下属也有几分好奇,青衣少年的战利品是许多,比起赵乾坤的还要质量高些,但是,应当不能让见多识广的副堂主如此一直盯着瞧,要知道,副堂主可是接近第三重大境界长生境的修仙者,哪里会那么容易变色。
曹秋喃喃的说道:“真是走眼了,真是走眼了。”双眼仍然盯着手中的修罗角瞧,见得下属不解的样子,于是乎将修罗角的断口处拿给了他瞧:“你看这断口处。”
那下属盯着瞧了半天,什么也瞧不出来。
曹秋摇了摇头:“也对,你的剑术根本还差得远,看不出这断。处的剑术,这少年的剑术可大不凡,单看这断口处便可知少年的剑术,只怕不在我之下。”
下属听了大惊,有着孤灯夜雨之称的副堂主,剑术卓绝,现在居然说青衣少年的剑术不在他之下,这叫那下属如何不惊:“副堂主,由着一处断口便可以见到他的剑术,会不会太神奇了?”
“你是不知道。”曾秋摇头:“当年,绝世燕苍天用剑削了一尊巴掌大的木头华山送给地底妖魔之主任独,任独看到这尊巴掌大小的木制华山,一直看了足足七天七夜,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燕苍天剑术绝世,大晋无敌,便是我任独也不是对手。”
曹秋继续说道:“剑术高手,随意一削,在同是剑术高手的其它人眼中,也可以观摩出几分来,这个青衣少年送来这么多修罗角,沙魔骨刺,我若是还瞧不出这青衣少年的剑术不在我之下,我也白叫了孤灯夜雨。”(这一章结尾处写得超有感觉。)
逃走的修罗没有几个,以沙魔为主,修罗开始的时候攻*太快基本都死在养吾剑的剑下,而沙魔在疯狂的逃跑着,沙魔逃跑之后融入沙中飞快的远移,沙魔所谓的融入沙中逃跑,并不会融入沙中太深,在沙漠表面也会有一条微微的沙浪。
秋日太阳高晒,一条一条沙浪向远方延伸着。
金瞳鹰已经飞了起来,高傲的金瞳鹰怒了,冲天而起,冲到高空看清了地面的沙浪,俯冲而下,硬生生把埋在地下不深处的沙魔给抓了一只出来,然后猛然的俯冲而起,到达了极高处,在陆元养吾剑斩断了沙魔最大的标志背后一根骨刺给斩断之后,砰的把沙魔给扔下去,砰的一声沙魔最长的惨叫。
金瞳鹰显然还没有玩够,继续的俯冲而下,抓寻着下一只逃走的沙魔,可怜的沙魔钻到了地底之下带起的那条微微的沙浪本来没有多少怪禽在地面上注意得到,但是偏偏碰到了天生金瞳的金瞳鹰。
一只一只的沙魔被带起,一只一只的被扔下。
只传来了一声一声的惨叫。
陆元到也浑不在意,自己现在是左手拿酒葫芦,右手有必要的时间剑光一闪斩下骨刺罢了,相当简单的事情。
一口酒来挥一剑,人生无比的自在。
当然,陆元也知道,自己之所以这么自在,有三个原因,一,金瞳鹰的速度太快”对手要设埋伏并不是多容易的事,二,自己现在的战力极高,现在不拿个练体期五重的人物来都不容易对付自己,而练体期五重在大晋国修仙界可也是相当了不得的人物,在长老当中都算好手了,三,现在是在第十分堂附近,这里是五仙盟占了上风的地域”妖魔不能组织大规模的攻势对付自己,不然的话,自己哪里有那么好过。
算了,想华么多原因干吗。
得一时自在,是一时自在。
坐在鹰背之上,我以美酒敬青天。
人生啊,真是自在。
此时此刻”不知多少钻洞穴的新人一定不会满意和同意陆元这句话”他们还在那里钻着各式各样的洞穴,那里洞穴当中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危险,妖魔的力量也比地面上强多了,他们这个训练可是辛苦得很,也危险得紧。
自然,这些人不会一个新人去,大多都是组团前去,不然的话更要丧无数性命在地底。
就这样”席在捉着刚才逃跑的沙魔摔死,青衣少年在鹰背上出剑饮酒,一人一鹰,逍遥自在。
当真应了那句话,一人一鹰我自在。
不过”陆元马上发现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
自己的修罗袋满了,刚开始得修罗袋的时候还觉得修罗袋空间很大,有一只巨大的口袋一般大小,应当够用一阵子。
而现在,自己的修罗袋当中,每一个下品灵石都不大”但是偏偏足有七百多个,先是七百多个灵石便占了相当的位置,再然后”自己的战利品的长虹剑,砂炎剑”土王召唤令,七情黑丝网,砂衣,修罗骨刀,几面封灵牌,虽然每一样都不占太多的位置,但是加起来占的位置可不少了,而再加上沙魔背后的骨刺,修罗头顶的修罗角,每一样都不大,但是斩杀得一多,零零碎碎的,便相当的大了。
当然,还要算上几个牛皮袋子的美酒,于是乎,一个巨大口袋大小的修罗袋现在没有位置,便相当正常了。
空间类法宝啊,越大越值钱。
奈何啊。
你用惯了空间类法宝,如果不用,把什么都系在身上,拿在手上还真不习惯,这就是所谓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吧。
而如果要把酒给移出来再装其它战利品,也许其它人干得出来,但是,如果真干出了这种事,陆元就不是陆元了。
陆元的性子决定,最重要的是亲情,朋友,再然后便是剑和酒,区区战利品,怎么能和酒比。
罢了,满了修罗袋,便回第十分堂第十一分舵,完成了这么多任务去那交任务,顺便把修罗角,沙魔骨刺这些都换成灵石吧,陆元在心中暗想着,召唤一声,金瞳鹰马上便懂得了陆元的意思,往第十分堂飞去。
到了第十分堂外围百里处金瞳鹰便不再飞了,陆元一个翻身下了鹰背,踏着虚空往地面走去。
又回了第十分堂。
第十分堂共有十大分舵,或离得近,或离得远,比如第十分舵和第九分舵便离得相当的近,很多五仙盟的新人们此时都在进行着各式各样的训练,各式各样的任务。
“对了,你们到是听说过没,现在据说有个骑在金瞳鹰背上的人,在四处捕获妖魔。”
“金瞳鹰,沙漠的天空霸主之一?”
“对啊,很多妖魔丧命在那一人一*的手中。”
“呃,当时我是亲眼见到的,一个人骑在鹰背上,一只修罗由着几百丈的高空摔下来,直接摔死。”这个有亲眼所见的,旁边立即有人问他看没有看清鹰背上人的模样,但是那人也由于距离太遥远,根本没有看清楚。
反正,一人一鹰也算是火了,很多五仙盟的新人都在谈论着,大家都想拥有那头鹰,而很多人认为那鹰背上的人实力不怎么样,应当是那只鹰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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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秋坐在那里,笑了笑:“这一回,完成了多少任务。”
陆元交上了任务品,比如沙魔骨刺,比如修罗角这些,沙魔骨刺和修罗角的数量都不少,曹秋看着陆元拿出来的沙魔骨刺和修罗角,先把目光看向了那最大的沙魔骨刺,和最大的修罗角,有着这样等级的沙魔骨刺和修罗角,只怕沙魔身前有练体二重三重的修为,而那修罗只怕也是大阿修罗,还真是不凡,依着战利品来看,又斩杀了三个练体期的妖魔,单只是这个就比起刚才赵乾坤拿来的要质量高不少。
至于练气期的沙魔骨刺和修罗角,看起来数量还瞒多的,和赵乾坤的差不多。
这个青衣少年,数量和赵乾坤的差不多,不过质量多起赵乾坤的高上不少。
“一共三百六十灵石。”曹秋在心中默默一数报出了这样的报酬,陆元接过了这个报酬把这些下等灵石全部装A了修罗袋当中,于是乎悲剧的发现,自己的修罗袋才清空修罗角,沙魔骨刺这些,加入了三百六十灵石,又没有多少空余了。
看来,自己要想办法解决空间法器的问题,不然的话,真麻烦啊。
可惜,自己现在只有一千多个下品灵石,而在大晋国修仙界,是一万块下品灵石换一块中品灵石,一万块中品灵石换一块上品灵石的,陆元拿起了酒葫芦,喝了一口,走出了第十一分舵的大门。
而陆元才走出这第十一分舵的大门,孤灯夜雨曾秋突然一怔,他怔怔的看着他手中的修罗角,这个修罗角只是练气期修罗的角,看起来并没有任何出奇之处,曹秋一直怔怔的看着,好半晌才换了一个沙魔骨刺,又是怔怔的看着。
曹秋看了太久,使得旁边的下属都不由的好奇的问了一声:“副堂主,怎么你一直看着那沙魔骨刺和修罗角?”这个下属也有几分好奇,青衣少年的战利品是许多,比起赵乾坤的还要质量高些,但是,应当不能让见多识广的副堂主如此一直盯着瞧,要知道,副堂主可是接近第三重大境界长生境的修仙者,哪里会那么容易变色。
曹秋喃喃的说道:“真是走眼了,真是走眼了。”双眼仍然盯着手中的修罗角瞧,见得下属不解的样子,于是乎将修罗角的断口处拿给了他瞧:“你看这断口处。”
那下属盯着瞧了半天,什么也瞧不出来。
曹秋摇了摇头:“也对,你的剑术根本还差得远,看不出这断。处的剑术,这少年的剑术可大不凡,单看这断口处便可知少年的剑术,只怕不在我之下。”
下属听了大惊,有着孤灯夜雨之称的副堂主,剑术卓绝,现在居然说青衣少年的剑术不在他之下,这叫那下属如何不惊:“副堂主,由着一处断口便可以见到他的剑术,会不会太神奇了?”
“你是不知道。”曾秋摇头:“当年,绝世燕苍天用剑削了一尊巴掌大的木头华山送给地底妖魔之主任独,任独看到这尊巴掌大小的木制华山,一直看了足足七天七夜,之后说的第一句话是燕苍天剑术绝世,大晋无敌,便是我任独也不是对手。”
曹秋继续说道:“剑术高手,随意一削,在同是剑术高手的其它人眼中,也可以观摩出几分来,这个青衣少年送来这么多修罗角,沙魔骨刺,我若是还瞧不出这青衣少年的剑术不在我之下,我也白叫了孤灯夜雨。”(这一章结尾处写得超有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