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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摇钱树啊

作者:十六夜·仙神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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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趴在软软的沙发上,欧潇歌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如果不是腿脚不方便,她早就开溜了,在这里受这份莫名其妙的罪。

    两个小时的时间,一份晚餐没有带回来,该不会是从材料那步开始买吧!

    ……………………

    手机响起,拿起来看看号码,是凌夙,人家医生的手术都结束了,那位大小姐却迟迟不归,看来她今天过来就是个错误。

    “喂?”迟疑几秒钟之后,欧潇歌接通电话。

    凌夙是回到家之后,没有看到欧潇歌,出于担心,才会联络,并不是因为想要时时刻刻把欧潇歌放在自己身边。

    “潇歌,你现在在哪里?”无感情的询问,但对凌夙来说,已经充满了关心。

    “朋友这里,帮她照看一会儿工作室,你的手术结束了?”听上去那么严重,这么短的时间就结束了吗?

    “嗯,需要我去接你吗?”

    “嗯……”这里欧潇歌需要思考一下。“好,那就麻烦你了,我把地址传给你。”与其在这里等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的女人,不如让一个靠谱的男人来接自己。

    放下手机两分钟,言郁终于姗姗来迟的回来了,带着大包的外卖,并且脸上还带着欣喜的笑容。

    一看就知道她丝毫没有考虑过欧潇歌等在这里是什么心情。

    外卖放在茶几上,言郁风尘仆仆的脱下外套,然后坐下,一副很累的样子,完全没有注意到欧潇歌那种想要杀了她的眼神。

    “吃吧,这两家的招牌菜我都买回来了,趁热快吃。”打开一个又一个的便当盒子,言郁的眼中只有美食。

    “……”欧潇歌不语,只是抽动着嘴角,这家伙真的完全没有想起她啊!“我说言郁姐,你是去外星球买外卖了吗?为什么拖了两个多小时才回来?”欧潇歌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抱怨和填饱肚子需要同时进行。

    “有那么久的时间吗?”言郁俨然一副没有察觉到时间飞逝的要模样。“你不知道,这两家餐厅的声音有多火,我的时间稍微有点不对,就要排很长的队。”把战果塞进嘴里,除了美味之外,更有一份难以言喻的满足。

    “那就换一家啊,非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啊!”美味佳肴吃在嘴里,欧潇歌吐糟都觉得无力。

    “我很想让潇歌尝尝这两家的料理啊,不好吃吗?”言郁有点委屈失望的看着欧潇歌。

    “不……”别用那种眼神看着她啊!“算了,这是这期间委托人的资料。”把最折磨人的东西给了言郁,她这辈子都不想再做这种调查问卷了。

    接过文件,言郁简单的看了看,委托人的数量不是一般的多,而且欧潇歌的基本调查也做的很好,记录的很详细,委托人的要求和目的也写的很清楚,完全不像是外行人做的。

    “好厉害啊,潇歌,你简直就是摇钱树啊,我们一个星期的委托人,也没有今天多,索性干脆在我这里工作吧!我给你双倍的薪水。”言郁双手握紧,热情并且满心期待的诚意邀请过欧潇歌。

    “免了,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而且我喜欢服装设计。”欧潇歌毫不犹豫的拒绝,她学服装设计,工作,并不是因为薪水。

    薪水多少没有关系,欧潇歌只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已,于金钱无关。

    “遗憾啊,我一直认为潇歌的运气很好,到我这里来的话,一定会委托人不断。”然后言郁最初的目的,就会很快到达了。

    “我运气好?”如果说以前的话,欧潇歌也许会相信,不过她现在的状况,乳腺癌、闪婚种种,都不是好运的表现。

    “时间不早了,吃完了我送你回去,顺便看看你们家那位。”言郁从始至终都在惦记着凌夙这个神秘人物。

    作为欧潇歌尽职尽责的学姐,言郁有义务判断一下凌夙的为人。

    “不用了,待会儿他会过来接我。”欧潇歌摇摇头,看着言郁那贼兮兮的笑容,有种不好的预感。

    “哦……真是幸福啊!”言郁眯起眼睛,笑眯眯的看着欧潇歌。

    这眼神,分明就是等着看都市爱情偶像剧的眼神,充满八卦和期待。

    某年,7月4日,24:17Pm。

    夜宵的晚餐过后,欧潇歌继续坐在沙发上耗时间,言郁把垃圾收拾干净,然后坐在欧潇歌的对面继续处理文件。

    根据欧潇歌发过来的地址,凌夙已经顺利找到了“爱情保健会所”的城堡,这种独特的建筑,显而易见,非常容易找到。

    迷路的人随便打听一下,也能顺利找到延语市为数不多的独特建筑。

    推开城堡的正门,凌夙踩着黑色的皮鞋走了进来,一身笔挺高档的西装,穿在凌夙的身上魅力成熟、高挑修长,走进来的那股强烈的气场,让人注目无法忽视。

    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声音,一道高大修长的身影走过来,欧潇歌抬起头一看,不禁看呆了。

    发呆之后,欧潇歌使劲的捏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她这辈子都没犯过花痴,但却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凌夙的时候,总是会情不自禁看的入神、看的发呆。

    他很有气质气场是没错,但却并不是高贵的气质,而是一种近似于威严的感觉,说王者降临的话,有点太夸张了,只是欧潇歌总觉得凌夙从里到外都不像一般人。

    甚至有时候,会让欧潇歌觉得,这个人非常恐怖、令人恐惧。

    言郁转身看向凌夙,看呆的人不仅是欧潇歌,另外还有她,美型男她见过无数,魅力的成熟型男她也见过不少,不过这个人……显然是与众不同的成熟有魅力。

    “……潇歌,这位魅力型男就是你丈夫?”回手向欧潇歌摆摆手,言郁的内心有难以控制的激动。

    这种高品质的魅力型男,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见到的。

    “……”虽然觉得夸张,不过欧潇歌却觉得非常贴切,她想了这么急,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词汇,今天言郁终于半个了件好事。“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我大学时候的学姐,主修心理学,这位是凌夙,我的……丈夫。”这辈子讲了无数的话,却从没有丈夫这两个字难以启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