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章 巨大的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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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的语气非常冲,他的面色也非常紧张,显然,他差点撞到我。这事吓的他不轻。
我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两人,发现,他们应该就是茫茫人海中普通的两个人,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男的大概是有钱的公子哥,女的则是公子哥的玩物,风骚漂亮,性感迷人,看这情形,这应该是一对情侣夜晚出来兜风。
当然,我在打量他们,他们自然也就看到了我,其中那风骚女人看着我的时候。脸色慢慢的起了变化,她对着她身旁的公子哥怯怯道:“老公,你有没有觉得这人很眼熟啊?”
风骚女人问这话的时候,公子哥也正在打量我,他突然听到风骚女人这话,脸色霎时就变得惨白了,他的眼里,忽然现出了极度的惊恐之色,他怔怔的盯着我,顿了许久,他才支吾着问我道:“你,你是吴韬?”
我轻轻的迈开脚,一边朝他走近。一边冷声道:“对,是我!”
随着我话音的落下,我整个人已然走到了公子哥的面前。在我立定脚步的一瞬,这个之前还嚣张跋扈的公子哥,突然咚的一下,在我面前重重的跪了下来。
他一跪下,立马以可怜兮兮的样子向我祈求道:“大哥,饶命啊,饶命啊,我不知道是你,我有眼无珠,我给你保证,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见过你的,求你别杀我!千万别杀我!”
说这话的时候,公子哥的声音都抖了,抖的厉害,他额头上的汗更是如雨般直流不断,他的表情已经恐慌到了极点,似乎,在他那里,我比魔鬼都要恐怖,他都吓的魂飞魄散了。
而,他旁边的风骚女人,虽然没跪着,但同样也吓的失了魂。她的表情都僵硬了,她的腿一直在哆嗦,她完全是吓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
看他们这样,我不禁瘪了瘪嘴,随即,我缓缓的把手伸向了公子哥。
公子哥见状,吓的都差点哭了,他连忙双手抱头,大喊道:“不要杀我!”
我无视他的呼喊,只是伸出手,发出了冰冷的声音:“把车钥匙给我!”
公子哥听到我这话,才缓缓的将手放下,他满面惊恐的看了看左右,发现自己还没死,他这才猛的醒悟过来,立刻,他便颤抖着手,把那保时捷的钥匙交到了我手中。
我接过车钥匙,径直就坐上了跑车。
发动车子后,我打开了敞篷,然后对着跪在地上魂不守舍的公子哥道了一声:“怕撞到人,以后开车慢点就没事!”
话音落下,保时捷跑车立马开动了起来,绝尘而去...寒冬的夜里,我开着敞篷跑车,飞驰在空旷的马路上,疯狂而又肆意。
冷风呼啸着吹,不停的拍打在我的脸上,但我却没有丝毫寒意,我已经疯了,我彻底的豁出去了。
如果时间推回到几天前,我一定会小心谨慎,以最大的掩饰来躲避他人,要万一被人认出
来,我必定会被吓死。但现在,我不怕了,真的不怕了,我已经完全看开了。
我深深的清楚,躲起来,一点用处没有,反而让杀人狂魔更加的嚣张,即使我什么都不干,一直窝着,都会有无数莫须有的罪名加在我身上,我的冤情不但洗不清。反而越来越深。这样的话,我躲起来又有什么意思。
再者,以前我愿意缩在地下室,甚至愿意躲在郊外丛林,那都是因为,我心里深处还怀揣着一丝希望,我希望奇迹发生,我也希望墨镜女人能给我找到出路,让我得以离开京城。
可是,经历了昨天晚上的事,我才发现,我绝对不可能逃走了,京城的警戒也不可能松懈下来,一旦戒备有所松弛,杀人狂魔就会现身,滥杀无辜,所以,这京城的防卫,只会越来越强,对于我的搜捕,也只会越来越严密。我根本是插翅难飞。
更主要的是,现在就连墨镜女人都帮不上我了。我又重新回到了孤苦无依的状态,我没有了朋友的依托,更没了心灵的支撑,唯一相信我的墨镜女人,如今也对我有所怀疑。
我在京城,已然没了任何的退路,我对于未来,彻底失去了希望,所以,我也就无所畏惧了,我开始随心所欲了,甚至,我都敢当街抢别人的车开了。
当然,我不怕死,却也不代表我会特意找死,我知道,我这样开着别人的车,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警察盯上,所以,我在开车的时候,一直不忘寻找契机,想着怎么才能离开这片郊外之地,怎么才能寻找到一个短暂的安全之地。
我的车速特别的快,基本上是等于飞了起来,而,就在我飞速奔驰之际,突然,一辆大货车霎时进入了我的视线。
货车非常的庞大,上面满载了货物,我见到这,心头忍不住一喜,立即,我便加快了车速,风驰电掣般的超越了大货车。而后,我在马路边上停了车,打开车门,再下了车。
下车的时候,我顺手拿过了车里放置的口罩戴在了脸上,现在京城天气很冷,雾霾也大,很多人出门都戴着口罩,所以,戴口罩并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事,我刚好可以利用这口罩,隐藏自己的身份。
在我刚戴上口罩的瞬间,大货车呼啸而来,等它经过我身边之时,我顿时就迈开脚,飞速狂奔了起来。
追上大货车,我立即纵身一跃,顿时,我整个人就跟蜘蛛侠一样,攀上了大货车的边缘,然后,慢慢的,我爬进了货车的车厢内。
这车厢里面装载的好像是电动车,我也没管,只是悄悄的查看外面的场景,不一会儿,我就听到警笛声响起,很快,就有数辆警车和我搭上的大货车擦肩而过。
眼看警车越走越远,我的脸上,不由的露出了一丝释然之意,我相信,我的金蝉脱壳之法,肯定得让警察一顿好找。
我安然的坐在这大货车的车厢内,直到车快要进入市区,我才立即警觉了起来,当货车因为红灯停在路上之际,我连忙从车上跳了下来。
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整了,对于繁华的京城来说,九点,还是非常早的时间。在这时间,很多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而我,心里也已经做好了准备,我准备,走进市区内部。
不管怎么说,这杀人狂魔的现身都跟我有关,是我连累许多无辜的人牺牲,我要是继续躲起来,那只会连累更多的无辜者,我不想这样。
我也不能袖手旁观,我就是要看看,杀人狂魔到底有多么牛逼。
现在,我冒险进入京城的市区内,也主要是想看看,最近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由于我一直处于逃难状态,很多事情我都是从别人嘴里知道的,京城的动态,我自己压根还不清楚。
更主要的是,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这事情绝对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幕后黑手在京城大开杀戒,恐怕不只是为了冤枉我,毕竟,我现在都已经是死罪难逃,他多杀人,应该不会只为了让京城的戒备持续严厉。
他这样继续杀人,我感觉,他就是以我做替罪羔羊,来铲除自己的敌对势力,他就是要搞的京城内部人心惶惶。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不想被人玩弄于鼓掌,我就要勇敢踏出一步,起码,我不要坐以待毙,不想任由他人摆布冤枉。或许,我出来了,就还能有机会加以阻止,防止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自己能遇到那个变态的杀人狂魔,我想和他正面较量,来一场生死对决。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不被警察逮住,我得先活着,才能干成这些事。
要想活着,我就要万事小心,至少,我不能轻易暴露自己,我现在身上的这套装束已然不安全了,公子哥和风骚女人必定已经报了警,他们肯定跟警方描述了我的穿着打扮。我要是再以这身衣服出现在人群,那必然十分的危险。
所以,在跳下货车之后,我立即在夜市地摊上,买了一顶宽边帽,以及十分普通的保暖外套,随即,我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换上了这新的装扮。
换好衣服帽子,我才敢堂而皇之的走在大街上,这一刻的我,内心已经没有太多恐惧和担忧了,我明知道自己随时处于险境,可我并不害怕。
或者说,我已经走到了最惨淡的绝境,我就不怕更惨了,反正现在,我唯一想的,就是尽量不让自己暴露就可以了。
所以,我走路的时候,故意佝偻着背,不让自己原来的身形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中。
很快。我就踏入到了市区内部,这一进到里面,我立马深切的感受到,京城变了,这是一种十分深刻的感觉。等我在里面游荡了一番之后,我更是发现,京城真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变得几乎面目全非。
在以前,京城的治安是全国最好的,这里跟其他地方很不同,其他地方多多少少都有地下势力,可是,京城这地方,已经下了严令,不准拉帮结派,不准结党营私,因而,京城没有所谓的地下势力,京城的秩序井然,百姓也是安居乐业。
可是如今,杀人狂魔的事,让整个京城都动荡了。京城内的人,全都惶惶不安,不管是寻常百姓,还是贵族子弟,都非常惧怕杀人狂魔,很多人晚上都不敢出来走夜路了,每个人都活的小心翼翼,大街小巷里,充斥着的都是恐怖阴森的氛围。
更甚者,有些人打着捉拿吴韬的幌子,欺压百姓,索取利益,还有人假扮成吴韬,行凶抢劫,反正,曾经治安最好的京城,乱了,乱的不得了,人心变得很不稳,只有大街上穿梭着的警车或者巡逻车,能够给人们一点安心。
我现在也更加深刻的明白了,为什么之前开保时捷的那公子哥会那么害怕我,甚至一见我就给我跪下了,原来,整个京城,所有人都特别的害怕我了,我已然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大魔头,一个十足变态的魔头,一个杀人如麻的嗜血魔头,这样的魔头,怎能不让人害怕。
感受到这形势,我都不由的有些无语了,我自己还过的提心吊胆,没想到百姓比我更提心吊胆,可以说,全京城都人心惶惶了,并且,埋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除了恐惧,还有痛恨,人们肯定恨不得把我千刀万剐。
我无端躺枪,成了京城最可怕的恶魔,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变态的幕后黑手。是他毁了我,乱了整个京城,可惜,我根本没有办法去揭穿这一切,我更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我只能硬生生的承受着这无尽的委屈和冤屈。
就这样,我一直在市区内晃荡着,我没有刻意去回避人群,但,我尽量不去有警车的地方,我的背。始终佝偻着,可我的姿态,却一直很自然,我没有慌没有乱,就仿如普通的群众,穿梭在人流里。
所幸,我并没有露出破绽,这一晚都没有意外发生,我暂时保住了自己的安全,只不过,一天没有进食了。
我实在饿的不行,于是,在夜里十一点的时候,我进入了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
在店里,我点了一份全家桶,然后就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为避免别人看到我的样子,我是坐在面对墙壁的位置,确认自己掩护的很好了,我才摘下口罩,开始默默的啃着全家桶内的东西。
许久没在大庭广众之下吃过东西了,这一回,我真的是豁出去了,吃东西也选了这么一个地方,虽说,我并不怕暴露,我一直都坦然,可此时此刻,我还是难免有了些紧张,毕竟,四周围的眼睛那么多,我真有被识穿的可能。
现在十一点多了。可肯德基的生意却很好,店里人不少,进进出出的人也络绎不绝,我在吃东西的时候,四周的客人都在滔滔不绝的谈着天,他们聊天的话题,基本都是关于我的,我已经成为了京城最有名的人,我恶魔的形象,已然扎根在了人们的心中,我这个怪胎。也让人忍不住的讨论。
只不过,没有人论我的好,谁都巴不得我死,我让大家的生活多了一层恐怖的阴影,所以,大家都希望我快点被捕,希望我这个恶魔早一点从人间蒸发。
甚至,在我身后的位置,一个妇人的小孩哭闹不止,妇人劝解不了,最后竟大叫道:“你再哭,再哭我让吴韬把你抓走!”
一句话,就仿如魔咒一般,让小孩的哭声戛然而止,要不是亲耳听到,我都不相信,我现在都已经可怕到连小孩都知道了,在小孩子眼里,我甚至比灰太狼都可怕了,我吴韬,真的成了深入人心的杀人狂魔了。
我如果说,我对此一点不在乎,那绝对是自欺欺人,试问,谁又想被全世界讨厌,被所有人诅咒?
我自问,我行事从来都光明磊落,我待人也算是坦诚,就算不得已,我混迹地下世界,建立了组织,我也是制定了严格的纪律。我的组织命名为忠义盟,秉承的就是忠诚和义气的宗旨。能够进入忠义盟的人,都不是一般的地痞流氓,而是一些忠义之士,我作为忠义盟的开创者,更是以忠义为先。
可如今,我成了人人厌恶恐惧的魔头,即便最后我死了,也还要继续被人唾弃,我就是死,也摆脱不了恶魔的污名,这样的憋屈,让我怎能甘心,我死都不甘心啊,可是,我能怎么办?我的罪名,已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我无法洗脱,我孤立无援,没有谁能帮到我,我自己更是做不了什么。
带着满心的苦恨与委屈,我默默的吃完了肯德基,随即。我正要起身,黯然离开。
但,就在这时,突然,我左后方猛地响起一道公鸭嗓的男声:“小伟,我刚得到一个消息,杀人狂魔今晚又杀人了!”
这一道声音,仿如惊天魔音一般,顿时就让嘈杂的现场陷入了绝对的寂静,更是让正要起身的我,脑袋轰然爆炸,我的心,疯狂的跳动了起来,我的身子,却彻底的定格。
一时间,整个肯德基店内的人都仿佛被点了穴一般,场中的氛围,突然变得十分诡异,在这紧张的氛围中,另一道声音惶恐的询问道:“又有谁死了?”
立即,公鸭嗓子就紧张兮兮的回复道:“这次死的是张家少爷,张开晨。唉,以前张家还想要让吴韬做女婿的,真没想到,这个大魔头竟然连张家人都杀!”
公鸭嗓子的这话,一下就让整个店内轰然爆发,所有人都忍不住发出了惊呼声,诡寂的现场,顿时变得哄闹一片。
而我的心,更是仿如雪山崩塌一般,发生了巨大的轰动,我的大脑,也在瞬间震碎了,怎么会这样?张开晨死了?张开晨竟然死了?
这家伙的语气非常冲,他的面色也非常紧张,显然,他差点撞到我。这事吓的他不轻。
我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这两人,发现,他们应该就是茫茫人海中普通的两个人,没有任何特殊之处,男的大概是有钱的公子哥,女的则是公子哥的玩物,风骚漂亮,性感迷人,看这情形,这应该是一对情侣夜晚出来兜风。
当然,我在打量他们,他们自然也就看到了我,其中那风骚女人看着我的时候。脸色慢慢的起了变化,她对着她身旁的公子哥怯怯道:“老公,你有没有觉得这人很眼熟啊?”
风骚女人问这话的时候,公子哥也正在打量我,他突然听到风骚女人这话,脸色霎时就变得惨白了,他的眼里,忽然现出了极度的惊恐之色,他怔怔的盯着我,顿了许久,他才支吾着问我道:“你,你是吴韬?”
我轻轻的迈开脚,一边朝他走近。一边冷声道:“对,是我!”
随着我话音的落下,我整个人已然走到了公子哥的面前。在我立定脚步的一瞬,这个之前还嚣张跋扈的公子哥,突然咚的一下,在我面前重重的跪了下来。
他一跪下,立马以可怜兮兮的样子向我祈求道:“大哥,饶命啊,饶命啊,我不知道是你,我有眼无珠,我给你保证,我不会说出去的,我不会告诉任何人我见过你的,求你别杀我!千万别杀我!”
说这话的时候,公子哥的声音都抖了,抖的厉害,他额头上的汗更是如雨般直流不断,他的表情已经恐慌到了极点,似乎,在他那里,我比魔鬼都要恐怖,他都吓的魂飞魄散了。
而,他旁边的风骚女人,虽然没跪着,但同样也吓的失了魂。她的表情都僵硬了,她的腿一直在哆嗦,她完全是吓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
看他们这样,我不禁瘪了瘪嘴,随即,我缓缓的把手伸向了公子哥。
公子哥见状,吓的都差点哭了,他连忙双手抱头,大喊道:“不要杀我!”
我无视他的呼喊,只是伸出手,发出了冰冷的声音:“把车钥匙给我!”
公子哥听到我这话,才缓缓的将手放下,他满面惊恐的看了看左右,发现自己还没死,他这才猛的醒悟过来,立刻,他便颤抖着手,把那保时捷的钥匙交到了我手中。
我接过车钥匙,径直就坐上了跑车。
发动车子后,我打开了敞篷,然后对着跪在地上魂不守舍的公子哥道了一声:“怕撞到人,以后开车慢点就没事!”
话音落下,保时捷跑车立马开动了起来,绝尘而去...寒冬的夜里,我开着敞篷跑车,飞驰在空旷的马路上,疯狂而又肆意。
冷风呼啸着吹,不停的拍打在我的脸上,但我却没有丝毫寒意,我已经疯了,我彻底的豁出去了。
如果时间推回到几天前,我一定会小心谨慎,以最大的掩饰来躲避他人,要万一被人认出
来,我必定会被吓死。但现在,我不怕了,真的不怕了,我已经完全看开了。
我深深的清楚,躲起来,一点用处没有,反而让杀人狂魔更加的嚣张,即使我什么都不干,一直窝着,都会有无数莫须有的罪名加在我身上,我的冤情不但洗不清。反而越来越深。这样的话,我躲起来又有什么意思。
再者,以前我愿意缩在地下室,甚至愿意躲在郊外丛林,那都是因为,我心里深处还怀揣着一丝希望,我希望奇迹发生,我也希望墨镜女人能给我找到出路,让我得以离开京城。
可是,经历了昨天晚上的事,我才发现,我绝对不可能逃走了,京城的警戒也不可能松懈下来,一旦戒备有所松弛,杀人狂魔就会现身,滥杀无辜,所以,这京城的防卫,只会越来越强,对于我的搜捕,也只会越来越严密。我根本是插翅难飞。
更主要的是,现在就连墨镜女人都帮不上我了。我又重新回到了孤苦无依的状态,我没有了朋友的依托,更没了心灵的支撑,唯一相信我的墨镜女人,如今也对我有所怀疑。
我在京城,已然没了任何的退路,我对于未来,彻底失去了希望,所以,我也就无所畏惧了,我开始随心所欲了,甚至,我都敢当街抢别人的车开了。
当然,我不怕死,却也不代表我会特意找死,我知道,我这样开着别人的车,要不了多久,就会被警察盯上,所以,我在开车的时候,一直不忘寻找契机,想着怎么才能离开这片郊外之地,怎么才能寻找到一个短暂的安全之地。
我的车速特别的快,基本上是等于飞了起来,而,就在我飞速奔驰之际,突然,一辆大货车霎时进入了我的视线。
货车非常的庞大,上面满载了货物,我见到这,心头忍不住一喜,立即,我便加快了车速,风驰电掣般的超越了大货车。而后,我在马路边上停了车,打开车门,再下了车。
下车的时候,我顺手拿过了车里放置的口罩戴在了脸上,现在京城天气很冷,雾霾也大,很多人出门都戴着口罩,所以,戴口罩并不是什么引人注目的事,我刚好可以利用这口罩,隐藏自己的身份。
在我刚戴上口罩的瞬间,大货车呼啸而来,等它经过我身边之时,我顿时就迈开脚,飞速狂奔了起来。
追上大货车,我立即纵身一跃,顿时,我整个人就跟蜘蛛侠一样,攀上了大货车的边缘,然后,慢慢的,我爬进了货车的车厢内。
这车厢里面装载的好像是电动车,我也没管,只是悄悄的查看外面的场景,不一会儿,我就听到警笛声响起,很快,就有数辆警车和我搭上的大货车擦肩而过。
眼看警车越走越远,我的脸上,不由的露出了一丝释然之意,我相信,我的金蝉脱壳之法,肯定得让警察一顿好找。
我安然的坐在这大货车的车厢内,直到车快要进入市区,我才立即警觉了起来,当货车因为红灯停在路上之际,我连忙从车上跳了下来。
此刻,已经是晚上九点整了,对于繁华的京城来说,九点,还是非常早的时间。在这时间,很多人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而我,心里也已经做好了准备,我准备,走进市区内部。
不管怎么说,这杀人狂魔的现身都跟我有关,是我连累许多无辜的人牺牲,我要是继续躲起来,那只会连累更多的无辜者,我不想这样。
我也不能袖手旁观,我就是要看看,杀人狂魔到底有多么牛逼。
现在,我冒险进入京城的市区内,也主要是想看看,最近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由于我一直处于逃难状态,很多事情我都是从别人嘴里知道的,京城的动态,我自己压根还不清楚。
更主要的是,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这事情绝对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幕后黑手在京城大开杀戒,恐怕不只是为了冤枉我,毕竟,我现在都已经是死罪难逃,他多杀人,应该不会只为了让京城的戒备持续严厉。
他这样继续杀人,我感觉,他就是以我做替罪羔羊,来铲除自己的敌对势力,他就是要搞的京城内部人心惶惶。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不想被人玩弄于鼓掌,我就要勇敢踏出一步,起码,我不要坐以待毙,不想任由他人摆布冤枉。或许,我出来了,就还能有机会加以阻止,防止事情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可以,我真希望自己能遇到那个变态的杀人狂魔,我想和他正面较量,来一场生死对决。
不过,这一切的前提,还是,我不被警察逮住,我得先活着,才能干成这些事。
要想活着,我就要万事小心,至少,我不能轻易暴露自己,我现在身上的这套装束已然不安全了,公子哥和风骚女人必定已经报了警,他们肯定跟警方描述了我的穿着打扮。我要是再以这身衣服出现在人群,那必然十分的危险。
所以,在跳下货车之后,我立即在夜市地摊上,买了一顶宽边帽,以及十分普通的保暖外套,随即,我找了一个没人的地方,换上了这新的装扮。
换好衣服帽子,我才敢堂而皇之的走在大街上,这一刻的我,内心已经没有太多恐惧和担忧了,我明知道自己随时处于险境,可我并不害怕。
或者说,我已经走到了最惨淡的绝境,我就不怕更惨了,反正现在,我唯一想的,就是尽量不让自己暴露就可以了。
所以,我走路的时候,故意佝偻着背,不让自己原来的身形暴露在众人的视线中。
很快。我就踏入到了市区内部,这一进到里面,我立马深切的感受到,京城变了,这是一种十分深刻的感觉。等我在里面游荡了一番之后,我更是发现,京城真的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变得几乎面目全非。
在以前,京城的治安是全国最好的,这里跟其他地方很不同,其他地方多多少少都有地下势力,可是,京城这地方,已经下了严令,不准拉帮结派,不准结党营私,因而,京城没有所谓的地下势力,京城的秩序井然,百姓也是安居乐业。
可是如今,杀人狂魔的事,让整个京城都动荡了。京城内的人,全都惶惶不安,不管是寻常百姓,还是贵族子弟,都非常惧怕杀人狂魔,很多人晚上都不敢出来走夜路了,每个人都活的小心翼翼,大街小巷里,充斥着的都是恐怖阴森的氛围。
更甚者,有些人打着捉拿吴韬的幌子,欺压百姓,索取利益,还有人假扮成吴韬,行凶抢劫,反正,曾经治安最好的京城,乱了,乱的不得了,人心变得很不稳,只有大街上穿梭着的警车或者巡逻车,能够给人们一点安心。
我现在也更加深刻的明白了,为什么之前开保时捷的那公子哥会那么害怕我,甚至一见我就给我跪下了,原来,整个京城,所有人都特别的害怕我了,我已然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大魔头,一个十足变态的魔头,一个杀人如麻的嗜血魔头,这样的魔头,怎能不让人害怕。
感受到这形势,我都不由的有些无语了,我自己还过的提心吊胆,没想到百姓比我更提心吊胆,可以说,全京城都人心惶惶了,并且,埋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除了恐惧,还有痛恨,人们肯定恨不得把我千刀万剐。
我无端躺枪,成了京城最可怕的恶魔,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变态的幕后黑手。是他毁了我,乱了整个京城,可惜,我根本没有办法去揭穿这一切,我更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我只能硬生生的承受着这无尽的委屈和冤屈。
就这样,我一直在市区内晃荡着,我没有刻意去回避人群,但,我尽量不去有警车的地方,我的背。始终佝偻着,可我的姿态,却一直很自然,我没有慌没有乱,就仿如普通的群众,穿梭在人流里。
所幸,我并没有露出破绽,这一晚都没有意外发生,我暂时保住了自己的安全,只不过,一天没有进食了。
我实在饿的不行,于是,在夜里十一点的时候,我进入了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店。
在店里,我点了一份全家桶,然后就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了下来,为避免别人看到我的样子,我是坐在面对墙壁的位置,确认自己掩护的很好了,我才摘下口罩,开始默默的啃着全家桶内的东西。
许久没在大庭广众之下吃过东西了,这一回,我真的是豁出去了,吃东西也选了这么一个地方,虽说,我并不怕暴露,我一直都坦然,可此时此刻,我还是难免有了些紧张,毕竟,四周围的眼睛那么多,我真有被识穿的可能。
现在十一点多了。可肯德基的生意却很好,店里人不少,进进出出的人也络绎不绝,我在吃东西的时候,四周的客人都在滔滔不绝的谈着天,他们聊天的话题,基本都是关于我的,我已经成为了京城最有名的人,我恶魔的形象,已然扎根在了人们的心中,我这个怪胎。也让人忍不住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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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我身后的位置,一个妇人的小孩哭闹不止,妇人劝解不了,最后竟大叫道:“你再哭,再哭我让吴韬把你抓走!”
一句话,就仿如魔咒一般,让小孩的哭声戛然而止,要不是亲耳听到,我都不相信,我现在都已经可怕到连小孩都知道了,在小孩子眼里,我甚至比灰太狼都可怕了,我吴韬,真的成了深入人心的杀人狂魔了。
我如果说,我对此一点不在乎,那绝对是自欺欺人,试问,谁又想被全世界讨厌,被所有人诅咒?
我自问,我行事从来都光明磊落,我待人也算是坦诚,就算不得已,我混迹地下世界,建立了组织,我也是制定了严格的纪律。我的组织命名为忠义盟,秉承的就是忠诚和义气的宗旨。能够进入忠义盟的人,都不是一般的地痞流氓,而是一些忠义之士,我作为忠义盟的开创者,更是以忠义为先。
可如今,我成了人人厌恶恐惧的魔头,即便最后我死了,也还要继续被人唾弃,我就是死,也摆脱不了恶魔的污名,这样的憋屈,让我怎能甘心,我死都不甘心啊,可是,我能怎么办?我的罪名,已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我无法洗脱,我孤立无援,没有谁能帮到我,我自己更是做不了什么。
带着满心的苦恨与委屈,我默默的吃完了肯德基,随即。我正要起身,黯然离开。
但,就在这时,突然,我左后方猛地响起一道公鸭嗓的男声:“小伟,我刚得到一个消息,杀人狂魔今晚又杀人了!”
这一道声音,仿如惊天魔音一般,顿时就让嘈杂的现场陷入了绝对的寂静,更是让正要起身的我,脑袋轰然爆炸,我的心,疯狂的跳动了起来,我的身子,却彻底的定格。
一时间,整个肯德基店内的人都仿佛被点了穴一般,场中的氛围,突然变得十分诡异,在这紧张的氛围中,另一道声音惶恐的询问道:“又有谁死了?”
立即,公鸭嗓子就紧张兮兮的回复道:“这次死的是张家少爷,张开晨。唉,以前张家还想要让吴韬做女婿的,真没想到,这个大魔头竟然连张家人都杀!”
公鸭嗓子的这话,一下就让整个店内轰然爆发,所有人都忍不住发出了惊呼声,诡寂的现场,顿时变得哄闹一片。
而我的心,更是仿如雪山崩塌一般,发生了巨大的轰动,我的大脑,也在瞬间震碎了,怎么会这样?张开晨死了?张开晨竟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