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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鄙视

作者:宝宝啊贝贝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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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排除掉潮湿因素,夏冬的时候住在地下其实是非常舒服的。比如此时,无论白天是如何炙热,但只要有一来到地下,都会觉得似乎瞬间就换了一个世界。

    陈曦觉得,在这个没有空调的时代,将来自己一定要建一个地下室,如此才能笑看烈日炎炎,笑看火风肆虐。

    跟着老二走了一圈,发现这个地下世界其实并不大,想来孟一发还有其它的居处。这不奇怪,俗话说狡兔三窟,若是孟一发连这些都不知道,显然不会是一个合适的老大。

    以流民的出身,把这些人活着带到现在,看起来孟一发还是多少有些能耐的。不过毕竟是流民出身,有其局限性,加上两方信息的不对等,所以孟一发被他带了节奏。

    开始的时候,他确实是打着让孟一发护送他与她逃离、同时使人去通知许诤的想法,如此里外安排,逃出生天的难度不大。但在他发现孟一发被自己带了节奏后,陡然间他开始想要更多。

    人心总是不知足的,一个男人若没有了野望,与咸鱼有什么区别?

    在凤鸣阁中时,雷华那高高在上、理所当然的态度对他的触动很大,他不喜欢有人用这种态度面对他。因为他觉得,我不比任何人少长一只手或是一只眼。我想要平等,我努力争取平等,这不过分吧?

    若想要别人平等相看,没有自己的势力怎么行?

    尊严从来都不是靠别人的怜悯得来的,而是得靠自己的双手挣出来。

    更重要的是,陈家还那么危险,虽然他能感受到许清菡的变化,但他估计将来她顶多就是不追究他罢了,想要让她出手去帮助陈家?以目前来说,仍是不切实际。

    而且女人都是善变的。谁能保证逃离之后,她会不会生出新的想法?若真如此,到时候依靠谁呢?

    毕竟,他看过她的全身,他与她还有很多极为暧昧的、少儿不宜的触碰。

    若是孟一发再聪明一些,他不会敢冒这个险。只能老老实实的祈祷着许清菡不会变卦、不会翻脸。可偏偏孟一发上当了。这时候,他惊喜的发现,有一个天赐的良机摆在他的面前。

    如果他能掌握住这样一支力量,会怎么样?

    这些土匪最擅长的是杀人,因为死亡永远是解决问题最简单粗暴的方式。

    在他生出这个想法时,他迅速的在心里盘算了一番,最终决定要冒一次险,而且这也是一个值得冒的险,但他却忽略了许清菡的感受。

    她生气了,她真得生气了。

    看来,女子无才便是德真的是一个亘古不变的真理,为什么你要有意见?安安心心的跟在我后面,不好么?

    我跟你说过的,我会护着你的啊。

    你说过的,你说听我的。而且我总要为我的将来和我的家里考虑,我又不是为你活着的。

    她睡在床上,背对着他。

    这是一个很小的房间,房间里的陈设也极为简单,一张小床,一张桌子,一把凳子,仅此而已。

    一盏油灯扑闪着发出微弱的光芒,间或会噼啪一声,打扰着屋内的安静。

    他跟老二寒暄了一会,原来老二叫孟二发,是孟一发的亲弟弟。不过看起来不像的啊,孟二发精瘦,孟一发却膀大腰圆。

    看来孟家兄弟的父母想发财想发疯了,老大叫一发,老二叫二发……

    孟二发倒是很客气,能满足他的都满足了。比如他要盆和热水,因为女人总是要洗洗的。比如他还要了笔墨纸砚,他本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这群流民出身的土匪怎么会有文房四宝呢?但出乎意料的是,过了一会,孟二发竟然真的全拿来了。

    不过都沾满了灰尘,看起来尘封已久了。想必是之前打劫某家的时候,顺手牵羊给一起带来,但又没人用,就此闲置了下来。

    孟二发走了,门关了起来。他看了一眼躺在床上生着闷气的许清菡,而后走到桌前默默磨着墨。

    然后他提起笔,在笺纸上写了几个字,端祥了一会后,他的脸有些红。

    繁体字大多数都是会认却不会写,只能写一些简单的、笔画少的繁体字。而且写惯了硬笔字,毛笔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跟个鬼画糊似得,连自己都不忍直视。

    其实虽然前世用得少,但好歹也不至于歪歪扭扭到不能见人的程度,纯粹是因为他很多天都没接触过纸笔了,这是第一次用,而且还是毛笔,自然会不适应。

    他将字迹吹干后,拿着笺纸爬上了床,然后嬉皮笑脸的与她面对面躺着,将笺纸铺在了自己的脸上。

    许清菡骨碌着坐了起来,然后下了床。可她却无路可去,只得坐在那把唯一的凳子上,发着呆生着气。

    她眼角的余光终究是发现了陈曦写得那行字,想了想后,她扭头看去。然后嘴角抽搐了几下。

    写的是“你不是说会听我的吗?”

    这九个字里,“会和听”的繁体字陈曦不会写,只能用简体字代替。虽然是简化了的字,但结合前后,许清菡还是明白他写得是什么的。

    让她嘴角抽搐的原因是,这字写得有够难看的。

    这就是仲儿口中的大才子?这么简单的字都不会写,而且还写得歪七扭八,怕是上过几天私塾的孩童也不会如此不堪吧?

    怪不得先前她写了好几次,他才把一个“听”字给认出来。倒是不是他有意的,而是他确实不认识。

    那雁丘词哪来的?抄得呗,一个字都写不好甚至不会写的人,还敢抄这等词,可真够贻笑大方。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只要是这个时代的人,没有人不会将此奉为至理。对于读书人,所有人都会有一种超乎寻常的尊敬。相对应的,对于目不识丁的山野村夫,而且还是一个打肿脸充胖子,拿别人的东西来装自己的村夫,这被人鄙视和不齿也就难免了。

    毕竟这是个知识掌握在极少部分人手中的时代,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的文盲。所以对于掌握知识的人来说,即使性子再平和,骨子里的优越感仍是避免不了的。

    她也不能免俗。

    尤其是在这等才被他利用过的气头上,不生气才怪呢,所以此时的她,开始深深的鄙视着、不齿着陈曦。

    因为这已不仅关乎在知识,也关乎到一个人的品性了。

    她没有了回应他的心思,你要躺床上便躺着吧。她挪了挪凳子,然后趴在了桌子上,闭起了眼。

    陈曦摸了摸鼻子,苦笑了起来。饶是他再能算计,也算不到因为恨屋及乌,他因为这几个字弄巧成拙了。

    他哪知道之前的自己成了一个大才子?

    不得不下了床,再次写了起来,这一次写得稍好些了。

    他拍着她的肩,她咬着牙呼了一口气,恨恨的又看了一眼。

    这一次写了两行字,字数有些多。

    “我们和解吧。”

    “让我告诉你原因,好吗?”

    她不屑的嗤笑了一声,然后一把夺过他手中的纸,扔在油灯上,烧掉了。

    之后她重新趴回到床子上,闭着眼不再理他。

    陈曦自然能听出她嗤笑中的不屑之意,这是很伤人自尊的嗤笑。所以他愣愣了好一会,却仍旧不明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