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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6章 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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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16章不熟

    三层的风光再好,踏上了甲板的瞬间,才觉豁然开朗。

    春日晴好,江上碧波如云,会风挽起衣裳。凭栏处远眺,惬意徜徉,仿佛时光都沉溺在眼前的天水一色间。

    江中偶有绿洲,人迹罕至,绿洲上零零星星生长着野生的树木,都是陆上看不见得景致。

    不来便真是错过了。

    孟云卿拂了拂袖角,青丝绕过额间,唇瓣随意勾勒的笑意,衬得眸间清澈,宛若琉璃。

    “姑娘已经好像没有这样笑过了。”娉婷忍不住打趣,“果然,姑娘还是笑起来更好看些。”

    孟云卿微微弯眸。

    前一世,她守在坪州,终日养花,煮茶,思量得越多,心性便越来越淡薄。如今回想起来,所谓的平静生活就像一滩死水,泛不起一丝涟漪。

    即便重生之后,她也许久没有这般心境。

    重活一回,才觉从前错过的东西太多。

    “那以后便多笑些。”她应得简练,娉婷便欢喜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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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板上很宽阔。

    船头和船尾的精致又各有不同,走走停停,时间便一晃而过。娉婷见她伸手扶了扶额头,额间些许汗珠,该是渴了。

    “姑娘,累了便歇歇吧,我去取些水来。”

    她向来贴心。

    孟云卿点头。

    甲板上的外围是凭栏,聚了不少人。船头上还置了桌椅和遮阳伞,船客可以小坐歇息。

    许是方才在兴头上,走了许久,站了许久都不觉得累。

    见到桌凳时,才觉得腿脚有些乏力。

    挑了一处清闲的地方坐下,悠悠锤了锤腿。

    恰好江上拍起一排浪花,带来些许春风拂面,孟云卿忽觉就算这般在甲板上闲适懒散地小坐着,随意顾目远眺,便都是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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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娉婷取了茶水回来。

    茶香入口,又忽然起了兴致:“娉婷,打发打发时间。”

    倒不是说真要打发时间,而是甲板上,吹着风,饮着茶,看着书,才算得惬意。

    娉婷挠了挠头,只得照做。

    回来的时候,带了一本装线的小册子。

    孟云卿哭笑不得——《拐带千金小姐二三事》,她这都是从何处拿来的。

    娉婷便窘迫笑了笑:“我问船上的小厮,小厮给的,说也没旁的书好看了,别的船客都说这些书最好打发时间。”

    孟云卿啼笑皆非。

    娉婷不识字,自然不知这是情爱话本(注意:是话本,不是画本,看我纯洁小眼神~)

    这也难怪,四五日的船期,这类话本倒是好打发时间。

    “那姑娘先看着,我去再去问问表少爷?”

    “也好。”孟云卿从善如流。

    她从前倒也看过些话本。

    那时在清平,刘氏的大儿子整日游手好闲,活脱脱的酒囊饭袋一个。二儿子想读书,却被家中拖累,只得跟着刘氏算账管账。剩下的小女儿,不做女红,不做家务,终日捧着话本想入非非,就希望天上掉下个翩翩公子,正好砸在自己头上,还寻死寻活,一往情深。

    孟云卿的话本便是在刘氏的小女儿那里看的。

    刘氏的小女儿虽然不喜欢她,但这类话本又不能让刘氏看见。她自己视若珍宝,就只能扯上孟云卿,诉说心中的翩翩公子梦。

    是以,孟云卿一直觉得,这类海誓山盟的情爱话本,都是给刘氏小女儿这样的少女准备的。

    ……

    娉婷还偏偏给她寻了一本来。

    她当真好笑至极。

    《拐带千金小姐二三事》,许是好笑至极,索性翻开扉页,优哉游哉看了起来。

    大凡平淡却专情的男子向来最受人待见,尤其配上一幅好皮囊的时候。

    故事便大致讲的是,某世家公子看上了某家千金,但是两家的长辈早前有些过节,他不能公然表露身份,又心生爱慕。于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想把别人家的千金拐带走的故事。

    故事虽然曲折坑人了些,但笑点却是可圈可点,最后也算完美收场。

    而这本书究其特别之处,在于阅的人多,还都留有批注。

    并非一人批注,粗略数来,至少也不下十余人之多。

    有的是零散几笔,有的洋洋洒洒写了几行。

    有的是女子口吻,有的是男子风骨。

    总之,笔记和文风各有不同,读起来堪比原著,甚至比原著中的笑点更多,想来都是船上打发时间的船客,突然兴致来了,就提笔落下。

    久而久之,看得人越来越多。

    笔记也越来越有趣。

    怪不得小厮都鼎力推崇,想来喜欢的人不在少数。

    ……

    不知不觉,看了好些时候。

    就连娉婷折回来给她旁的书,她也不看了,兴趣正浓,就摆摆手,让娉婷放在一侧。

    她看得入神,连娉婷换了几回茶水都不记得。

    而后,莫名发笑的次数越来越多。

    看到一奇葩处,终雨忍不住捧腹大笑出声的时候,忽觉有何物,似是在她面前站了许久,此刻才映入了眼帘之中。

    ……

    还没来得及收起笑意,脸上的笑容便僵住。

    这便是所谓的乐极生悲!

    古人诚不欺我!

    顷刻间,孟云卿欲哭无泪。日暮黄昏,落霞在天边轻舞,映出江上云边一片绮丽粉红。

    那只“鬼畜”,就站在这团“诡异”的粉红色霞光背景中,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更要命的是,不知道他这么匪夷所思地看她看了多久——她都记不得她自顾笑了多久。

    笑到忘了时间,早早就该回去的。

    眼下娉婷也不知道去了何处,她悔不当初。

    不是说醉到没醒吗?

    这不分明精神得很!跟昨晚简直……判若两人。

    想起她昨晚吐了他一身,孟云卿忍不住蹙了蹙眉头,嘴角抽了抽,“鬼畜”若是想了起来,一定会将她扔进江里喂鱼。

    她还不会游泳。

    娉婷又不在。

    等沈修颐和安东寻到她,说不定她都被江里的鱼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越想越毛骨悚然,不禁浑身一个寒颤,好容易才将先前僵住的笑容收回来。

    “鬼畜”却忽然上前一步。

    她只觉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什么书?”

    呃?

    “看的什么书?”他的声音依旧冰冷,目光好似要将她看穿。

    孟云卿却如蒙大赦。

    好运降临得太快,先前一时还没缓过神来,等反应过来,就一把将书塞到他手中:“船家给的,打发时间的书,好看。”

    言罢,犹如送“瘟神”一般,就要转身。

    “等等。”

    孟云卿恨不得此时此刻,立即掘地三尺。

    “我们可是在何处见过?”

    她当即摇头:“不曾见过,不曾见过。”

    “姑娘看起来面熟。”还是方才的语气,只是清冽的目光中好似多了几分旁的意味。

    “不熟不熟。”她应得彬彬有礼,“告辞了。”遂而脚下生风,跑得比兔子还要快上几分。

    他嘴角微微勾勒,一直目送她至眸光尽头。初春四月,清风淡雅,修长挺拔的身姿,就在晚霞中翩若出尘。

    他低眉看了看手中,眼角挑起一缕意味深长的笑意,精致的五官便犹若镌刻。

    ——拐带千金小姐二三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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