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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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刚才在家门口听到的话林馥馥心里是有些难受, 但好像也不是特别难受。因为搬出去住这件事她早就想过,自从哥哥林疆疆被家里催婚起, 林馥馥就知道自己迟早是要离开家的。
烽市这边的习俗, 结婚的时候男方必须要有一套房。林疆疆今年三十岁, 大小不过是个税务局的管理员,别看公务员的名声好听,但他根本还攒不到买房的钱。所以父母早就提过把房子重新装修,就让林疆疆当婚房。虽然以林疆疆的倔脾气不见得会答应, 但家里现在这套学区房对林疆疆未来未来的孩子来说的确是难得的黄金地段。
林馥馥现在难过的是,如果她搬走了,那她和莫炀的那半点关系似乎也断了。本就没有多少交集的两人,以后连邻居都不是, 还有机会见面吗?
可眼下她在等着他,总觉得心里空缺的那块角落正在慢慢被填满。
便利店的店员正在打着瞌睡, 街道外的霓虹闪烁,林馥馥静静坐着捧着一杯热奶喝了一口。她的确是不累的,一整晚的运动她是真的半点力气都没有使。可饿也是真的饿,她几乎吟叫了一整晚。
大口大口地吃着刚加热过的饭团,丝毫不在意所谓的形象。饿到了一定程度, 这平时看不上眼的饭团竟成了人间美味。
莫炀一下车就看到坐在便利店内狼吞虎咽的人。
街道上大部分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了, 只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闪着明亮的光。而女孩子就坐在着暖光之中。
她看起来乖巧地不行, 脸颊圆鼓鼓的, 嘴里塞着饭, 像只白色的竹鼠。
于是他就戴着口罩静静地站在外面看了一会儿。
忽而想起, 以前在学校食堂的时候,他就很喜欢远远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明明对他来说是那么难吃的饭菜,可到了她这边竟然成了人间美味似的。于是他也跟着和她打了同样的饭菜,一尝却不过尔尔。
其实有时候他也会到她家里去吃饭,两家只隔了一堵墙,因为林父林母都是热情好客的人,逢年过节邻居围坐在一起热闹是常事。但林馥馥总是喜欢离他远远的,似乎并不想见到他的样子。她三两下吃完东西离开,从头到尾不看他一眼。
久而久之,他产生一股冲动,想尝尝她碗里的滋味,也想问问她,是不是真的很讨厌他?
这会儿林馥馥刚吃到一半的饭团突然被人夺走。
她侧头一看,莫炀正漫不经心地摘下口罩,甚至丝毫不介意地张口咬下她吃过的那个地方。
他如今的身份,出门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护着,这会儿竟然敢在公共场合摘了口罩。
林馥馥下意识里外看了看,店员不知何时开始低头玩手机,而这个时间点外面也是行人了了。还真没有人注意这里。
多少是有些尴尬的,林馥馥干干地笑,说:“你还要吃么,我再去买。”
“不用了。”他将自己咬过的饭团又还给她,“没有你好吃。”
林馥馥:“……”
感觉囧炸。
“所以你告诉我,为什么偷溜走?”莫炀侧着身,背对着店员,面对着她。
她实话实说:“……没有溜,就是时间不早了,我就想回家。”
他深邃的目光看着她,“那为什么不回家?”
“我……”她也说不出口。
从来她就因为和莫炀家的条件悬殊觉得自卑,现在又碰上那些家长里短,她更说不出口。
莫炀睨了她一眼,见她似乎根本不想多说的样子索性也不再多问。
“走。”
“去哪儿呀?”她软软糯糯的声音,尾音微微上扬,听起来就像那个饭团般可口。
莫炀心里酥了一下,他重新戴上口罩,压着声说:“带你去吃好吃的。”
便利店吧台旁边摆放着好些报刊杂志,其中最显眼的封面人物非莫炀莫属。正在值班的女店员懒懒地抬头看了眼,心说这戴口罩的男人看起来挺帅。但人戴着口罩这副冷冷的样子,又看他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果然啊,帅哥都是属于别人的。
这个便利店就在林馥馥家不远处,而林馥馥的家则在烽市最有名的烽市一中旁边。每年烽市一中都要输出大量人才,烽中考上清华的考上北大的考上复旦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也有烽市的人说,能在烽市一中读书基本上离名校已经不远了。更别提这附近还有烽市一小,烽市外国语学校。
所以,林馥馥的家是名副其实学区房。
当年林爸没钱买房,二十多岁要讨老婆,于是在烽市的郊区买下这么一块地基,用来自建。可人的运气真是说来就来,毫无道理。就在林爸买下这块地基的第二年,这附近一带被市采纳为教育重点项目。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他站在街头,似乎也有些迷茫。
自从高中起,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妥帖,身边随时跟一个助理。很多时候,他感觉自己丧失了自理能力似的。不能谈恋爱,不能乱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现在站在这个曾经经常路过的街头,也总觉得十分陌生。
林馥馥侧目看了眼他,很想说:不是你说要带我吃好吃的嘛?
但她换了句话问:“你喜欢吃小龙虾吗?有一家老店十几年了,我每次都去他家。”
莫炀倒是在她眼中看出来很想吃的样子,他双手插兜,表情闲淡地说:“走吧。”
夏日的夜晚,夜宵香味四溢。
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莫炀一起吃夜宵。
胖乎乎的店老板认出来林馥馥,忙上来招呼:“带男朋友来啊。”
说着店老板看了眼莫炀,可惜大晚上的戴着口罩没看清楚。
林馥馥忙解释:“不是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
莫炀闻言眉毛一抬,看了眼林馥馥。
这么急着撇清关系?
林馥馥心虚地不行,转头点菜:“你不吃辣的吧?那我推荐你吃十三香的,味道也很不错。”
莫炀没有说话,眼神里透露出懒懒的感觉。
林馥馥又跟他确认一番,他这才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
她心里也有些不太自在,总觉得他好像有点不开心似的,大概是觉得这里环境不好?
环顾一圈,这里油烟重,小广告到处都是,真的很不符合他的形象。
突然感觉来吃小龙虾是个非常错误的选择。
另一方面,林馥馥实在很害怕有人会认出来莫炀。这个家伙在娱乐圈已经屹立不倒十年,微博粉丝早早破亿。而小吃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就连她手上这瓶饮料上贴的代言人都是他。
万一被人认出来……
果然,很可怕的墨菲定律,快林馥馥的猜想就成真了。
就在莫炀摘下口罩的一分钟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个小女孩拽住莫炀的手惊呼:“我老远就看到你了,原来真的是你啊莫炀!啊啊啊啊!我好激动我好激动啊!莫炀莫炀!我粉你快十年了!我几乎天天来你以前读书过的地方!原来你真的会在这里出现!”
女孩子说着说着,激动地哭了起来。
这会儿小吃街人虽然不多,但女孩子的举动很快引起别人的围观。
莫炀想戴口罩已经来不及,几乎是一瞬间的,听到有人喊这里有大明星,于是四面八方的人涌了过来。
坦白说,莫炀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下意识是想带林馥馥离开。他起身和围堵着自己的粉丝道抱歉,转头一看,林馥馥被挤到了角落捂着自己的肚子一脸痛苦的表情。
“不好意思,请让让。”莫炀对着吵闹的人群喊了一声。
可是显然,并没有人在意他在说什么。
莫炀好脾气又喊了一声:“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
几乎所有人都举着手机,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都贴到莫炀的脸上去拍,谁管什么受伤。
耳边是各种各样的吵闹:“莫炀莫炀!给我签个名。”
“莫炀!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莫炀,我是你的粉丝!”
“莫炀,我好喜欢你啊!”
此时的莫炀什么都没有听到,他在意的只有角落上那只受伤的小兔子。
林馥馥刚才起身准备让粉丝的时候却被粉丝狠狠一撞,肚子撞在四方桌角的尖尖上,这会儿疼得站不稳。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莫炀终于走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林馥馥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眼前的状况,就被人拥在了怀里。
“莫炀,这是你女朋友吗?”
“好可爱的样子,跟我们介绍一下。”
“莫炀莫炀,把手放开让我们拍一张照呗。”
莫炀单手圈着林馥馥将她的脑袋按在怀里,一手替她挡着别人窥探的镜头。
可根本还是水泄不通,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
他本不是什么善人,此时也不想伪装,顺手拿起一旁的酒瓶往墙上一砸。
“嘭”地一声。
莫炀声色俱厉,冷冷开口:“妈的,都给老子让开!”
林馥馥看到那条消息,下意识探出身子往楼下看了眼。
果然,她家的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保姆车。
没有人知道林馥馥此时的心里有多澎湃。
就像从来没又人知道,他无意间说一本书的名字,她就偷偷地找来看。他无意间哼出一首歌,她就偷偷地单曲循环。他经常去的那个地方,她总是一个人来来回回走在那条路上,等着和他不期而遇。
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辛苦的秘密,林馥馥以为自己永远只能不动声色地坐在这里,等他回头。
而现在,她感觉自己终于等到了。
林馥馥转身往楼下跑。
她想起昨晚风从耳边过,脑海里空白一片,她放纵将自己的身和心都交给了他。
那时她抬头看他,眼里都是他。他的侧脸他的发,还有他抿着唇一脸严肃的表情。
他不笑的时候一身戾气,让她敬畏让她想靠近。
他说:“林馥馥,告诉我哪里疼。”
有那么一刻,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紧张和怜爱。像是凶猛野兽露出来的温柔,最容易形成反差。
她笑着摇摇头,“不疼不疼,真的一点都不疼。”
皮肉之痛,过了那一阵痛就好了。
那瞬间她想起那年高三毕业,有鼓噪,有决骤,是热血沸腾却又黯晦消沉。过客匆匆,谁都不知道那个曾和你手牵手一起走过三年的人将来会形同陌路。
林馥馥想过,高中之后她和莫炀之间终究会走向不同的分岔路口,虽然从始至终他们不曾交集。但她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会牵着手,一起在街头狂奔。
如果非要选择人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林馥馥会选择昨天。当莫炀牵着她的手,温声说:“乖,我送你回家”时。
庆幸的是这个时候家里人都没有在楼下。
林馥馥刚走到保姆车旁,保姆车的车门就被打开,继而她被一双强有力的手带上车。
莫炀甚至都不用下车,经常锻炼的臂膀,拉林馥馥上车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将车门关上,转头吩咐前面的助理朱嘉上开车。
林馥馥忍不住看他一眼。
这人依旧乖戾的样子,侧脸的线条好看到人神共愤。
突然他猝不及防地侧头,林馥馥没有准备,直接对上了他深邃的眼眸。
莫炀也是一怔,继而伸手摸了摸自己的眉骨,神情自若地问:“昨天没有伤到吧?”
“没有。”林馥馥乖巧地摇摇头。
“肚子呢?”
“没有呢。”
“嗯。”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那就好。”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问莫炀:“昨晚的事,你还好吧?”
“如果我说不好呢?”他挑眉看她,整张脸透漏着邪气,“你打算补偿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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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在家门口听到的话林馥馥心里是有些难受, 但好像也不是特别难受。因为搬出去住这件事她早就想过,自从哥哥林疆疆被家里催婚起, 林馥馥就知道自己迟早是要离开家的。
烽市这边的习俗, 结婚的时候男方必须要有一套房。林疆疆今年三十岁, 大小不过是个税务局的管理员,别看公务员的名声好听,但他根本还攒不到买房的钱。所以父母早就提过把房子重新装修,就让林疆疆当婚房。虽然以林疆疆的倔脾气不见得会答应, 但家里现在这套学区房对林疆疆未来未来的孩子来说的确是难得的黄金地段。
林馥馥现在难过的是,如果她搬走了,那她和莫炀的那半点关系似乎也断了。本就没有多少交集的两人,以后连邻居都不是, 还有机会见面吗?
可眼下她在等着他,总觉得心里空缺的那块角落正在慢慢被填满。
便利店的店员正在打着瞌睡, 街道外的霓虹闪烁,林馥馥静静坐着捧着一杯热奶喝了一口。她的确是不累的,一整晚的运动她是真的半点力气都没有使。可饿也是真的饿,她几乎吟叫了一整晚。
大口大口地吃着刚加热过的饭团,丝毫不在意所谓的形象。饿到了一定程度, 这平时看不上眼的饭团竟成了人间美味。
莫炀一下车就看到坐在便利店内狼吞虎咽的人。
街道上大部分的店铺都已经关门了, 只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闪着明亮的光。而女孩子就坐在着暖光之中。
她看起来乖巧地不行, 脸颊圆鼓鼓的, 嘴里塞着饭, 像只白色的竹鼠。
于是他就戴着口罩静静地站在外面看了一会儿。
忽而想起, 以前在学校食堂的时候,他就很喜欢远远看着她吃东西的样子。明明对他来说是那么难吃的饭菜,可到了她这边竟然成了人间美味似的。于是他也跟着和她打了同样的饭菜,一尝却不过尔尔。
其实有时候他也会到她家里去吃饭,两家只隔了一堵墙,因为林父林母都是热情好客的人,逢年过节邻居围坐在一起热闹是常事。但林馥馥总是喜欢离他远远的,似乎并不想见到他的样子。她三两下吃完东西离开,从头到尾不看他一眼。
久而久之,他产生一股冲动,想尝尝她碗里的滋味,也想问问她,是不是真的很讨厌他?
这会儿林馥馥刚吃到一半的饭团突然被人夺走。
她侧头一看,莫炀正漫不经心地摘下口罩,甚至丝毫不介意地张口咬下她吃过的那个地方。
他如今的身份,出门都是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护着,这会儿竟然敢在公共场合摘了口罩。
林馥馥下意识里外看了看,店员不知何时开始低头玩手机,而这个时间点外面也是行人了了。还真没有人注意这里。
多少是有些尴尬的,林馥馥干干地笑,说:“你还要吃么,我再去买。”
“不用了。”他将自己咬过的饭团又还给她,“没有你好吃。”
林馥馥:“……”
感觉囧炸。
“所以你告诉我,为什么偷溜走?”莫炀侧着身,背对着店员,面对着她。
她实话实说:“……没有溜,就是时间不早了,我就想回家。”
他深邃的目光看着她,“那为什么不回家?”
“我……”她也说不出口。
从来她就因为和莫炀家的条件悬殊觉得自卑,现在又碰上那些家长里短,她更说不出口。
莫炀睨了她一眼,见她似乎根本不想多说的样子索性也不再多问。
“走。”
“去哪儿呀?”她软软糯糯的声音,尾音微微上扬,听起来就像那个饭团般可口。
莫炀心里酥了一下,他重新戴上口罩,压着声说:“带你去吃好吃的。”
便利店吧台旁边摆放着好些报刊杂志,其中最显眼的封面人物非莫炀莫属。正在值班的女店员懒懒地抬头看了眼,心说这戴口罩的男人看起来挺帅。但人戴着口罩这副冷冷的样子,又看他拉着一个女孩子的手。
果然啊,帅哥都是属于别人的。
这个便利店就在林馥馥家不远处,而林馥馥的家则在烽市最有名的烽市一中旁边。每年烽市一中都要输出大量人才,烽中考上清华的考上北大的考上复旦的人不计其数,所以也有烽市的人说,能在烽市一中读书基本上离名校已经不远了。更别提这附近还有烽市一小,烽市外国语学校。
所以,林馥馥的家是名副其实学区房。
当年林爸没钱买房,二十多岁要讨老婆,于是在烽市的郊区买下这么一块地基,用来自建。可人的运气真是说来就来,毫无道理。就在林爸买下这块地基的第二年,这附近一带被市采纳为教育重点项目。原来老旧的烽市一小,烽市一中和烽市第一高中都齐刷刷在这里重新拔地而起,后续著名富家子弟的外国语学校也跟着搬迁了过来。
就这样,一年之间,林爸买的这块地皮翻了不止十倍。
林家也借着这股东风,顺便做起了小买卖,这些年开早餐店开便利店开奶茶店等,都是赚学生党的钱。
莫炀说要带林馥馥去吃好吃的,其实就在这附近十分著名的小吃街。
夏日夜里十二点,现在也刚好在暑假的尾巴,小吃街的人气不减。
林馥馥上学时期就经常在这附近吃小吃的,所以熟门熟路。倒是莫炀,他却很少来这种地方。
“你以前经常来这儿?”莫炀带着口罩,声音更显低沉。
林馥馥点点头,说:“我哥狐朋狗友多,我小时候喜欢在他屁股后面蹭吃蹭喝。”
“这附近有什么店好吃的?”他站在街头,似乎也有些迷茫。
自从高中起,他的衣食住行都被安排妥帖,身边随时跟一个助理。很多时候,他感觉自己丧失了自理能力似的。不能谈恋爱,不能乱交朋友,不能随意外出……现在站在这个曾经经常路过的街头,也总觉得十分陌生。
林馥馥侧目看了眼他,很想说:不是你说要带我吃好吃的嘛?
但她换了句话问:“你喜欢吃小龙虾吗?有一家老店十几年了,我每次都去他家。”
莫炀倒是在她眼中看出来很想吃的样子,他双手插兜,表情闲淡地说:“走吧。”
夏日的夜晚,夜宵香味四溢。
林馥馥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生之年会和莫炀一起吃夜宵。
胖乎乎的店老板认出来林馥馥,忙上来招呼:“带男朋友来啊。”
说着店老板看了眼莫炀,可惜大晚上的戴着口罩没看清楚。
林馥馥忙解释:“不是不是,就一个普通朋友。”
莫炀闻言眉毛一抬,看了眼林馥馥。
这么急着撇清关系?
林馥馥心虚地不行,转头点菜:“你不吃辣的吧?那我推荐你吃十三香的,味道也很不错。”
莫炀没有说话,眼神里透露出懒懒的感觉。
林馥馥又跟他确认一番,他这才不紧不慢地“嗯”了一声。
她心里也有些不太自在,总觉得他好像有点不开心似的,大概是觉得这里环境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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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感觉来吃小龙虾是个非常错误的选择。
另一方面,林馥馥实在很害怕有人会认出来莫炀。这个家伙在娱乐圈已经屹立不倒十年,微博粉丝早早破亿。而小吃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年轻人,就连她手上这瓶饮料上贴的代言人都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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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很可怕的墨菲定律,快林馥馥的猜想就成真了。
就在莫炀摘下口罩的一分钟后,突然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一个小女孩拽住莫炀的手惊呼:“我老远就看到你了,原来真的是你啊莫炀!啊啊啊啊!我好激动我好激动啊!莫炀莫炀!我粉你快十年了!我几乎天天来你以前读书过的地方!原来你真的会在这里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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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会儿小吃街人虽然不多,但女孩子的举动很快引起别人的围观。
莫炀想戴口罩已经来不及,几乎是一瞬间的,听到有人喊这里有大明星,于是四面八方的人涌了过来。
坦白说,莫炀没有预料到这种结果,下意识是想带林馥馥离开。他起身和围堵着自己的粉丝道抱歉,转头一看,林馥馥被挤到了角落捂着自己的肚子一脸痛苦的表情。
“不好意思,请让让。”莫炀对着吵闹的人群喊了一声。
可是显然,并没有人在意他在说什么。
莫炀好脾气又喊了一声:“不好意思,我朋友好像受伤了。”
几乎所有人都举着手机,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机都贴到莫炀的脸上去拍,谁管什么受伤。
耳边是各种各样的吵闹:“莫炀莫炀!给我签个名。”
“莫炀!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莫炀,我是你的粉丝!”
“莫炀,我好喜欢你啊!”
此时的莫炀什么都没有听到,他在意的只有角落上那只受伤的小兔子。
林馥馥刚才起身准备让粉丝的时候却被粉丝狠狠一撞,肚子撞在四方桌角的尖尖上,这会儿疼得站不稳。
好不容易挤出人群,莫炀终于走到了林馥馥的身边。
林馥馥都还没来得及搞清楚眼前的状况,就被人拥在了怀里。
“莫炀,这是你女朋友吗?”
“好可爱的样子,跟我们介绍一下。”
“莫炀莫炀,把手放开让我们拍一张照呗。”
莫炀单手圈着林馥馥将她的脑袋按在怀里,一手替她挡着别人窥探的镜头。
可根本还是水泄不通,不管他说什么做什么。
他本不是什么善人,此时也不想伪装,顺手拿起一旁的酒瓶往墙上一砸。
“嘭”地一声。
莫炀声色俱厉,冷冷开口:“妈的,都给老子让开!”
林馥馥看到那条消息,下意识探出身子往楼下看了眼。
果然,她家的门口停着一辆黑色的保姆车。
没有人知道林馥馥此时的心里有多澎湃。
就像从来没又人知道,他无意间说一本书的名字,她就偷偷地找来看。他无意间哼出一首歌,她就偷偷地单曲循环。他经常去的那个地方,她总是一个人来来回回走在那条路上,等着和他不期而遇。
暗恋是这个世界上最辛苦的秘密,林馥馥以为自己永远只能不动声色地坐在这里,等他回头。
而现在,她感觉自己终于等到了。
林馥馥转身往楼下跑。
她想起昨晚风从耳边过,脑海里空白一片,她放纵将自己的身和心都交给了他。
那时她抬头看他,眼里都是他。他的侧脸他的发,还有他抿着唇一脸严肃的表情。
他不笑的时候一身戾气,让她敬畏让她想靠近。
他说:“林馥馥,告诉我哪里疼。”
有那么一刻,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紧张和怜爱。像是凶猛野兽露出来的温柔,最容易形成反差。
她笑着摇摇头,“不疼不疼,真的一点都不疼。”
皮肉之痛,过了那一阵痛就好了。
那瞬间她想起那年高三毕业,有鼓噪,有决骤,是热血沸腾却又黯晦消沉。过客匆匆,谁都不知道那个曾和你手牵手一起走过三年的人将来会形同陌路。
林馥馥想过,高中之后她和莫炀之间终究会走向不同的分岔路口,虽然从始至终他们不曾交集。但她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会牵着手,一起在街头狂奔。
如果非要选择人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林馥馥会选择昨天。当莫炀牵着她的手,温声说:“乖,我送你回家”时。
庆幸的是这个时候家里人都没有在楼下。
林馥馥刚走到保姆车旁,保姆车的车门就被打开,继而她被一双强有力的手带上车。
莫炀甚至都不用下车,经常锻炼的臂膀,拉林馥馥上车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将车门关上,转头吩咐前面的助理朱嘉上开车。
林馥馥忍不住看他一眼。
这人依旧乖戾的样子,侧脸的线条好看到人神共愤。
突然他猝不及防地侧头,林馥馥没有准备,直接对上了他深邃的眼眸。
莫炀也是一怔,继而伸手摸了摸自己的眉骨,神情自若地问:“昨天没有伤到吧?”
“没有。”林馥馥乖巧地摇摇头。
“肚子呢?”
“没有呢。”
“嗯。”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那就好。”
林馥馥忍不住还是问莫炀:“昨晚的事,你还好吧?”
“如果我说不好呢?”他挑眉看她,整张脸透漏着邪气,“你打算补偿我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