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2章 癔症之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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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你去酒店休息吧。”我说。
冰儿皱了皱眉,似乎并没在意我说什么,而是遥望着红袖招远去的方向。
经十路以南,应该只剩下打扫战场的工作了,不会再有突发战斗。而且,天色将明,也到了江湖势力收敛隐退的时候了。
“别担心,没事的。”我安慰冰儿。
“夏先生,我姐姐是个很倔强的人,这么多年来,她做任何事都很拼命,就是想在江湖上混成大人物,光耀门庭,告慰我父母在天之灵。可是,现在的社会竞争那么大,任何一个领域都是人满为患,想要出头,谈何容易呢?”冰儿幽幽地感叹。
我也深有同感,因为这也符合我对红袖招的印象。
她的住所中有那么多书,可见她是爱读书、求上进的人,但偏偏囿于周边环境,只能把“真我”隐藏起来,以另外一副面目示人。这种“阴阳人”的生活到了后,会扭曲人的心理,把她变得面目全非。
要想挽救红袖招,就只有带她离开丐帮,换个环境,重新开始。可是,那是我们为她选择的路,她未必领情。
“别担忧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你我都一样,不是吗?”我轻声劝慰。
“你就不一样——你给人的感觉,像黎明的晨曦,只看你一眼,就能给人带来希望。”冰儿说。
我转脸凝视她,目光刚刚相对,她就羞涩地垂下头去。
“人必须看到日出的希望,否则就会在暗夜里沉沦。”我说。
曲水亭街老城区的日子过了那么久,我差一点就要沉沦下去了,沦为无所事事、闭门不出的宅男,一辈子都停留在小人物的圈子里,然后娶妻生子,一生潦倒。
那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人这一辈子,一旦双脚踩进泥潭,大概就要在沼泽里遭遇灭顶之灾了。
所幸,我挺过来了,抓住生命中稍纵即逝的机会,纵身越过了泥潭,成为现在的我,能够跻身于江湖大人物的行列。
“谢谢你,了结了我姐姐的一桩大心事。她以前经常说,只要把我的终身大事安排好,就算当场就死了,也了无遗憾,可以挺起胸膛去见九泉之下的父母了。”冰儿眼中浮出了粼粼的泪光。
听到这里,我忽然对红袖招起了敬佩之意。
父母双双早殁的情况下,她能够咬牙挑起生活的重担,罩着自己的妹妹艰难前行,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责任心,就算是一个男人也未必能做到。
我取出电话,打给连城璧。
“求你件事,保全丐帮红袖招的命。她现在带着人跟随百晓生去了别墅打扫战场,我希望她能毫发无损地离开别墅。”我说。
连城璧是个很能干的人,只要她出头,就能压住百晓生的傲慢势头,平衡眼下的局势。
“唔,给我个理由?”连城璧问。
听筒中,她说话的背景音很空洞,似乎是在一个封闭的地下掩体之内。
“红袖招是个好人,双亲早亡,她为了照顾唯一的妹妹,吃尽了苦。这个世界上好人越来越少了,我们应该做点好事,惩恶扬善,对不对?”我回答。
连城璧轻轻咳嗽了两声,幽幽一叹:“天石,依我看,你正在失去自己的立场。你为什么不试着想一想,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与岳不群生死火拼?我们又是因为什么,必须仓惶奔走于济南城的东西南北?简单说吧,你我只是风中陀螺,勉强自保,应该没有能力去罩着别人。江湖上所有人的面子都是拿命拼回来的,绝对不该拿自己的命去施舍别人——天石,你醒醒吧,如果你看到红袖招的真实资料,也许你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大傻瓜……”
我没有在意连城璧话里的讥讽,立刻追问:“她的真实资料是怎样的?”
连城璧只回答了我四个字:“癔症之术。”
我不禁愕然失声:“她懂得‘癔症之术’?”
“没错,没错,没错。”连城璧一连三叹,又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天石,红袖招对于‘癔症之术’的掌握程度远远超过我所见的任何人。你再想想,‘癔症之术’本来就是丐帮的三大镇帮之宝,她精通此术,说明了什么?是不是就应该说明,她是丐帮嫡系中的嫡系?”
这信息来得太突然,因为我本来是出于对红袖招、冰儿的怜悯才打这个电话,请求连城璧罩着红袖招。但是,一个“癔症之术”高手是根本不需要别人关照的——不,我必须用“一位”来称呼这类高手,因为“癔症之术”是华裔奇术中的至高门类,普通奇术师根本就无法理解那种技艺的微妙之处。
丐帮三大镇帮之宝分别是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与移魂大法,在冷兵器时代称霸于江湖。到了明朝末年,随着黑**、单击枪械、红衣大炮的出现,前两项绝技已经失去江湖上的领先地位,唯有“移魂大法”这种绝技在丐帮洪姓长老的三代人苦修之下,终于衍生为另外一种绝对凌驾于催眠术之上的奇术,被奇术界命名为“癔症之术”。
这种奇术能够在一瞬间令被攻击对象产生疯狂的幻觉,要生要死,完全听命于施术者。
“天哪,越来越混乱了,如果红袖招懂得‘癔症之术’,过去我们所见的她做的一切,岂非都是虚构出来的?”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下意识地错步,稍稍离开冰儿。
我猜,红袖招是“癔症之术”高手,冰儿也不会对此完全一无所知。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连城璧又说。
“好,我知道了。”我努力控制情绪,喜怒不形于色。
“天石,真正的战斗还没开始。消灭了岳不群,只是通向镜室秘密的万里长征第一步,我们还松懈不得,更不可能分心旁顾。”连城璧话里有话,弦外之音肯定是提醒我不要多管闲事。
我一时无语,因为我绝对没有料到红袖招竟然是深不可测的一个人。
“天石,不如……你带那位小姐去深浅大厦?我在那里布置了一队精锐人马,如果出现意外,他们足可以对抗丐帮的人。”连城璧叮嘱。
本来,我想带冰儿去大厦休息,让她暂时缓解长途旅行的疲劳,等待红袖招顺利归来。可是,状况突发,我变得敏感而多疑,不知该相信连城璧还是相信冰儿。
我用眼角余光瞥着冰儿,她正双手托腮,凝视着南面。
她不是江湖人,想象不到樱花别墅内曾经发生过多少诡异的事件,也想象不到,江湖到底有多么可怕。
我相信,她的内心与外表一样单纯。
“无论如何,你把她活着带回来。”我做了让步,只要红袖招活着回来,我就算对冰儿有所交代。
“好吧,我尽量。”连城璧答应。
我挂断电话,久久无语。
“连小姐说什么?”冰儿急促地站起来。
我摇摇头:“一些很乏味的事。”
“夏先生,你的手机声音很大,我已经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话。”她说。
我收起手机,无言地望着她。
她的脸上已经失去了血色,右手握着旅行箱的把手,浑身都在轻轻颤抖。
“我姐姐……我姐姐是个好人,这一点永远不需要怀疑。夏先生,无论你帮不帮她,都请不要侮辱她的人格。我们曾经在父母坟前发过誓,永远清清白白做人,至死不渝。”她说。
“冰儿,没有人怀疑你姐姐,你可能误会了。”我沉着地回应。
连城璧在电话里那样说,也只是出于大家的安全考虑,并未直接指摘红袖招。
人在江湖,风雨兼程,谁又能保证自己自始至终纯白无暇呢?红袖招身在丐帮之内,每天接触的全都是下九流的人物。常在河边走,就算偶然湿鞋,也不算人生大错。
“夏先生,你还是不相信我和姐姐!也罢,也罢,我们姐妹出身寒微,自小到大受够了别人的白眼,被人看不起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所以姐姐才借钱把我送出国去,换了另外的环境,接受欧美的先进人格教育。人的出身无法自定,但我们的人格跟你的人格都是平等的,我们都是自尊自爱的中国人。你看这里——”冰儿猛地将风衣的左袖捋起来,一直捋到肘弯。
灯光下,她的肘部向上半寸之处有着一个小号图钉大小的圆点。
那不是一颗痣,也不是胎里带来的斑点,而是一颗血红色的、浑圆无缺的标记,就像有人用血红的颜料在上面盖了一个圆形的手戳一般。
这东西被称作“守宫砂”,在现代已经极少看见,而我是在《黄帝内经》中偶然读到。它的作用是验证女子的处女之身,守宫砂在,女子仍然保持童贞,一旦破戒,则守宫砂自动消失。
“我和姐姐的守宫砂都在,你说,我们能下贱到哪里去?”冰儿盯着我,一字一句地问。
在她的逼视之下,我的思维有一瞬间的混乱。
红袖招是以“站街女”的身份出现的,如果连红袖招的守宫砂都在,那么洪家楼广场上发生的那些事怎么解释?
“夏先生,你是个见识广博的人,这颗‘守宫砂’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你应该很清楚,对不对?”冰儿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直到变成了一张惨淡的白纸。
我点头:“冰儿,我无条件相信你的话。”
“守宫砂”是伪装不出来的,这种场合下,冰儿敢用这种方法来自证清白,等于是向我剖明了心意。如果我再对她们姐妹有所怀疑,那简直就是要逼她走向绝路。
“谢谢,虽然我明知你心中未必真的相信,但你这样说,已经令我十分欣慰。”冰儿泫然欲泣,又取出纸巾来拭泪。
“我们先去大厦休息,等你姐姐得胜归来。”我说。
“不,我要在这里等她。”冰儿摇头,又缓缓地坐下,把风衣的袖子整理好。
“我送你去酒店休息吧。”我说。
冰儿皱了皱眉,似乎并没在意我说什么,而是遥望着红袖招远去的方向。
经十路以南,应该只剩下打扫战场的工作了,不会再有突发战斗。而且,天色将明,也到了江湖势力收敛隐退的时候了。
“别担心,没事的。”我安慰冰儿。
“夏先生,我姐姐是个很倔强的人,这么多年来,她做任何事都很拼命,就是想在江湖上混成大人物,光耀门庭,告慰我父母在天之灵。可是,现在的社会竞争那么大,任何一个领域都是人满为患,想要出头,谈何容易呢?”冰儿幽幽地感叹。
我也深有同感,因为这也符合我对红袖招的印象。
她的住所中有那么多书,可见她是爱读书、求上进的人,但偏偏囿于周边环境,只能把“真我”隐藏起来,以另外一副面目示人。这种“阴阳人”的生活到了后,会扭曲人的心理,把她变得面目全非。
要想挽救红袖招,就只有带她离开丐帮,换个环境,重新开始。可是,那是我们为她选择的路,她未必领情。
“别担忧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你我都一样,不是吗?”我轻声劝慰。
“你就不一样——你给人的感觉,像黎明的晨曦,只看你一眼,就能给人带来希望。”冰儿说。
我转脸凝视她,目光刚刚相对,她就羞涩地垂下头去。
“人必须看到日出的希望,否则就会在暗夜里沉沦。”我说。
曲水亭街老城区的日子过了那么久,我差一点就要沉沦下去了,沦为无所事事、闭门不出的宅男,一辈子都停留在小人物的圈子里,然后娶妻生子,一生潦倒。
那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人这一辈子,一旦双脚踩进泥潭,大概就要在沼泽里遭遇灭顶之灾了。
所幸,我挺过来了,抓住生命中稍纵即逝的机会,纵身越过了泥潭,成为现在的我,能够跻身于江湖大人物的行列。
“谢谢你,了结了我姐姐的一桩大心事。她以前经常说,只要把我的终身大事安排好,就算当场就死了,也了无遗憾,可以挺起胸膛去见九泉之下的父母了。”冰儿眼中浮出了粼粼的泪光。
听到这里,我忽然对红袖招起了敬佩之意。
父母双双早殁的情况下,她能够咬牙挑起生活的重担,罩着自己的妹妹艰难前行,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责任心,就算是一个男人也未必能做到。
我取出电话,打给连城璧。
“求你件事,保全丐帮红袖招的命。她现在带着人跟随百晓生去了别墅打扫战场,我希望她能毫发无损地离开别墅。”我说。
连城璧是个很能干的人,只要她出头,就能压住百晓生的傲慢势头,平衡眼下的局势。
“唔,给我个理由?”连城璧问。
听筒中,她说话的背景音很空洞,似乎是在一个封闭的地下掩体之内。
“红袖招是个好人,双亲早亡,她为了照顾唯一的妹妹,吃尽了苦。这个世界上好人越来越少了,我们应该做点好事,惩恶扬善,对不对?”我回答。
连城璧轻轻咳嗽了两声,幽幽一叹:“天石,依我看,你正在失去自己的立场。你为什么不试着想一想,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与岳不群生死火拼?我们又是因为什么,必须仓惶奔走于济南城的东西南北?简单说吧,你我只是风中陀螺,勉强自保,应该没有能力去罩着别人。江湖上所有人的面子都是拿命拼回来的,绝对不该拿自己的命去施舍别人——天石,你醒醒吧,如果你看到红袖招的真实资料,也许你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大傻瓜……”
我没有在意连城璧话里的讥讽,立刻追问:“她的真实资料是怎样的?”
连城璧只回答了我四个字:“癔症之术。”
我不禁愕然失声:“她懂得‘癔症之术’?”
“没错,没错,没错。”连城璧一连三叹,又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天石,红袖招对于‘癔症之术’的掌握程度远远超过我所见的任何人。你再想想,‘癔症之术’本来就是丐帮的三大镇帮之宝,她精通此术,说明了什么?是不是就应该说明,她是丐帮嫡系中的嫡系?”
这信息来得太突然,因为我本来是出于对红袖招、冰儿的怜悯才打这个电话,请求连城璧罩着红袖招。但是,一个“癔症之术”高手是根本不需要别人关照的——不,我必须用“一位”来称呼这类高手,因为“癔症之术”是华裔奇术中的至高门类,普通奇术师根本就无法理解那种技艺的微妙之处。
丐帮三大镇帮之宝分别是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与移魂大法,在冷兵器时代称霸于江湖。到了明朝末年,随着黑**、单击枪械、红衣大炮的出现,前两项绝技已经失去江湖上的领先地位,唯有“移魂大法”这种绝技在丐帮洪姓长老的三代人苦修之下,终于衍生为另外一种绝对凌驾于催眠术之上的奇术,被奇术界命名为“癔症之术”。
这种奇术能够在一瞬间令被攻击对象产生疯狂的幻觉,要生要死,完全听命于施术者。
“天哪,越来越混乱了,如果红袖招懂得‘癔症之术’,过去我们所见的她做的一切,岂非都是虚构出来的?”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下意识地错步,稍稍离开冰儿。
我猜,红袖招是“癔症之术”高手,冰儿也不会对此完全一无所知。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连城璧又说。
“好,我知道了。”我努力控制情绪,喜怒不形于色。
“天石,真正的战斗还没开始。消灭了岳不群,只是通向镜室秘密的万里长征第一步,我们还松懈不得,更不可能分心旁顾。”连城璧话里有话,弦外之音肯定是提醒我不要多管闲事。
我一时无语,因为我绝对没有料到红袖招竟然是深不可测的一个人。
“天石,不如……你带那位小姐去深浅大厦?我在那里布置了一队精锐人马,如果出现意外,他们足可以对抗丐帮的人。”连城璧叮嘱。
本来,我想带冰儿去大厦休息,让她暂时缓解长途旅行的疲劳,等待红袖招顺利归来。可是,状况突发,我变得敏感而多疑,不知该相信连城璧还是相信冰儿。
我用眼角余光瞥着冰儿,她正双手托腮,凝视着南面。
她不是江湖人,想象不到樱花别墅内曾经发生过多少诡异的事件,也想象不到,江湖到底有多么可怕。
我相信,她的内心与外表一样单纯。
“无论如何,你把她活着带回来。”我做了让步,只要红袖招活着回来,我就算对冰儿有所交代。
“好吧,我尽量。”连城璧答应。
我挂断电话,久久无语。
“连小姐说什么?”冰儿急促地站起来。
我摇摇头:“一些很乏味的事。”
“夏先生,你的手机声音很大,我已经听到了一些不该听到的话。”她说。
我收起手机,无言地望着她。
她的脸上已经失去了血色,右手握着旅行箱的把手,浑身都在轻轻颤抖。
“我姐姐……我姐姐是个好人,这一点永远不需要怀疑。夏先生,无论你帮不帮她,都请不要侮辱她的人格。我们曾经在父母坟前发过誓,永远清清白白做人,至死不渝。”她说。
“冰儿,没有人怀疑你姐姐,你可能误会了。”我沉着地回应。
连城璧在电话里那样说,也只是出于大家的安全考虑,并未直接指摘红袖招。
人在江湖,风雨兼程,谁又能保证自己自始至终纯白无暇呢?红袖招身在丐帮之内,每天接触的全都是下九流的人物。常在河边走,就算偶然湿鞋,也不算人生大错。
“夏先生,你还是不相信我和姐姐!也罢,也罢,我们姐妹出身寒微,自小到大受够了别人的白眼,被人看不起已经成了家常便饭,所以姐姐才借钱把我送出国去,换了另外的环境,接受欧美的先进人格教育。人的出身无法自定,但我们的人格跟你的人格都是平等的,我们都是自尊自爱的中国人。你看这里——”冰儿猛地将风衣的左袖捋起来,一直捋到肘弯。
灯光下,她的肘部向上半寸之处有着一个小号图钉大小的圆点。
那不是一颗痣,也不是胎里带来的斑点,而是一颗血红色的、浑圆无缺的标记,就像有人用血红的颜料在上面盖了一个圆形的手戳一般。
这东西被称作“守宫砂”,在现代已经极少看见,而我是在《黄帝内经》中偶然读到。它的作用是验证女子的处女之身,守宫砂在,女子仍然保持童贞,一旦破戒,则守宫砂自动消失。
“我和姐姐的守宫砂都在,你说,我们能下贱到哪里去?”冰儿盯着我,一字一句地问。
在她的逼视之下,我的思维有一瞬间的混乱。
红袖招是以“站街女”的身份出现的,如果连红袖招的守宫砂都在,那么洪家楼广场上发生的那些事怎么解释?
“夏先生,你是个见识广博的人,这颗‘守宫砂’对于一个女孩子的意义,你应该很清楚,对不对?”冰儿的脸色越来越苍白,直到变成了一张惨淡的白纸。
我点头:“冰儿,我无条件相信你的话。”
“守宫砂”是伪装不出来的,这种场合下,冰儿敢用这种方法来自证清白,等于是向我剖明了心意。如果我再对她们姐妹有所怀疑,那简直就是要逼她走向绝路。
“谢谢,虽然我明知你心中未必真的相信,但你这样说,已经令我十分欣慰。”冰儿泫然欲泣,又取出纸巾来拭泪。
“我们先去大厦休息,等你姐姐得胜归来。”我说。
“不,我要在这里等她。”冰儿摇头,又缓缓地坐下,把风衣的袖子整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