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坑爹的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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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低估别人,更不要高估自己。
余王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别人不好说,但是换成他自己的话,用生命为代价的游戏,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他是没有勇气玩的。
所以他很谨慎,那怕他的时间不多了,他也不会随意的选择。
看着那扇门,即使生还几率是二分之一,也并不是每二个人就有一个能走出来。
即使对自己再有信心的人,在门前或多或少都露出了紧张之色,毕竟这扇门后的世界,决定了他们的生死。
轮到余王时候,已经连续三次空着门了。
这也意味着有三个入梦者永远的消失。
不过余王并没有太紧张,他并没有失去全部,至少他的第六感还在。
这扇门的游戏规则很简单,就是比谁看得书多,小说当然也算书,余王了解游戏规则后,感觉就是特意为自己准备的,估计没有几个人比他更疯狂,当然之前那一次,他感觉有一个比他更厉害的。
一开始他还不敢相信,有人比他看得书还多。
再没得到梦境直播器之前的那十年,特别是读书的时候,他可是除了走路睡觉的时候才不会看小说的。
得到梦境直播器后,虽然没以前那么疯狂了,但他依旧花了大把的时间去看书。
竟然还有人比他更厉害。
不过余王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还好这一次门开后,余王感觉到了希望,顿时满怀期待门后的世界。
进门后,余王顿时闻到了扑鼻的书香,沁人心田,满屋的书本,满满的回忆。
这些书大多都是小说和杂志,都是余王之前看过的,只是具现化,以书本的形式出现在他面前。
这一刻,余王突然记起了他曾经的一个的梦想,那是他最疯狂最幼稚的时候,把学校边的书店他喜欢的书看完后,不过瘾,上网包夜,在网上看书。
他还记得那个早晨,他刚从网吧走出来,看着太阳,心中有一种无法言语的幸福,突然冒出一个梦想,他想当一个书虫,什么都不用做,不用吃饭睡觉,不用打工赚钱,不用娶妻生子,没有世俗的烦恼,只用看小说就好了。
在这里正好满足了余王当书虫的所有条件。
当余王捧起第一本他从同学那里借的那本小说后,他就忘记这是在用生命做代价的游戏,更确切的说是生命的对赌。
重新回味起自己曾经看的小说,这种感觉很奇妙,有些已经忘记的书名,还有小说情节,当它们再一次浮现脑海中,余王沉醉其中。
虽然有些小说早就已经过时了,但余王并没有在意,津津有味的看着。
因为他现在看得已经不是小说了,而是他逝去的青春。
一本小说,以前余王慢得两三天才能看完,快得的话,也要一天,都可以让他回忆那天的看书的心情或一切有趣的经历。
第一次上课看书被老师抓到,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第一次去老师办公室偷书时的惶恐与刺激。
第一次在出租书店里,遇到同样租书的女神,每天都是一个点去哪里,只是为了见上女神一面。
第一次在书摊买的盗版书,那么厚得一本,只花了十块钱。
第一次因为某本小说,产生了去古玩市场捡漏的冲动,到最后空手而归,不是买不起,就是瞧不上。
........
不用工作,肚子不会饿,也没有睡意,余王就这样废寝忘食的看着小说。
当然也厌倦的时候,特别是有很多现在看起来超级无聊的小说,但是余王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赌,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他都无比认真的去读。
时间一天,一个月,一年的过去。
而余王身上却没有发生一点变化,而这个屋子里的书却一点点的变少,因为他每读完一本书后,那本书就会消失。
刚开始,余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等做过实验,他不看书的时候,他的肚子真的会饿,时间再长一点话,他还会困,这时他才明白,书本是他‘粮食’。
也只有厌倦消极的时候,余王才会记起自身的处境,这时他才重新振作起来。
当整个世界只剩下小说,其实活着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余王体验过比小说主角更精彩的人生。
还好余王有当书虫的潜力,要不然他早就放弃了,走出这个房间其实很简单,门就在那里,只要他用手轻轻推开就可以了。
不过当他走出房门后,那就意味余王放弃了自己,因为这不是一个单机游戏,还有另一个看不见的对手。
只有等门自己开的时候,这个游戏才算真正的结束。
余王相信自己看得书比另一竞争对手要多得多,现在比得是谁耐得住寂寞,他知道胜利迟早是属于他的,所以心态一直很好。
当然这个游戏不仅仅比谁看得书更多,当余王房间里的书只剩下十分之一后,他就感觉情况不对劲了。
他不相信另一个对手,甚至他都能感觉得到,另一个对手看得书绝对没有他多。
他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而门却还没有还开。
真的只是比谁看书多那么简单吗?
余王自我怀疑起来,再一次研究起游戏规则。
这才发现游戏规则并没有详细的介绍赢的标准,只是提示了一句,看得多书越多胜算就越大。
当初余王还以为游戏规则比的就是谁看得越多,谁就赢。
细思极恐,余王感觉自己陷入误区,中了陷阱。
再一联想之前看书的一些情景,余王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房间里书,其实就是粮食,游戏真正的规则,是比看谁靠着这些书坚持的更久。”
“坑爹的游戏规则,能不能描述的再详细一点啊!”
“太恶心了吧!要不是我有第六感,到最后自己是怎么死的。”
之前余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单纯的看书,早就已经无法满足变成书虫的余王。
发掘看书的方式,成了余王的一种消遣,倒立看书,做运动看书,更受了某本小说主角的启迪,更是练出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同时看二本书,左眼一本,右眼一本,当时还洋洋的得意。
当房间里的书,被余王看书看完一半的时候,闲的蛋疼撕了一页书,吃了起来,别说还真被他吃出了味道,当时他还以为是自己一个人待久了,神经有些错乱。
发现书可以吃后,余王一发不可收拾,至少有十分二的书都进了他的肚子。
余王还惊喜的发现那些越好看的书,味道就越好,但更多的书,还是像屎一样的味道。
要不然余王不是看书了,而是吃书了。
“我这到底是做了什么。”
作死并可怕,可一个怕死的人,到死前才发现,自己却一直在作死,那就很可怕了。
看着空荡荡的书架,余王终于紧张了起来,光靠这些书,他真的抗得下去吗?
不要低估别人,更不要高估自己。
余王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别人不好说,但是换成他自己的话,用生命为代价的游戏,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他是没有勇气玩的。
所以他很谨慎,那怕他的时间不多了,他也不会随意的选择。
看着那扇门,即使生还几率是二分之一,也并不是每二个人就有一个能走出来。
即使对自己再有信心的人,在门前或多或少都露出了紧张之色,毕竟这扇门后的世界,决定了他们的生死。
轮到余王时候,已经连续三次空着门了。
这也意味着有三个入梦者永远的消失。
不过余王并没有太紧张,他并没有失去全部,至少他的第六感还在。
这扇门的游戏规则很简单,就是比谁看得书多,小说当然也算书,余王了解游戏规则后,感觉就是特意为自己准备的,估计没有几个人比他更疯狂,当然之前那一次,他感觉有一个比他更厉害的。
一开始他还不敢相信,有人比他看得书还多。
再没得到梦境直播器之前的那十年,特别是读书的时候,他可是除了走路睡觉的时候才不会看小说的。
得到梦境直播器后,虽然没以前那么疯狂了,但他依旧花了大把的时间去看书。
竟然还有人比他更厉害。
不过余王相信自己的第六感。
还好这一次门开后,余王感觉到了希望,顿时满怀期待门后的世界。
进门后,余王顿时闻到了扑鼻的书香,沁人心田,满屋的书本,满满的回忆。
这些书大多都是小说和杂志,都是余王之前看过的,只是具现化,以书本的形式出现在他面前。
这一刻,余王突然记起了他曾经的一个的梦想,那是他最疯狂最幼稚的时候,把学校边的书店他喜欢的书看完后,不过瘾,上网包夜,在网上看书。
他还记得那个早晨,他刚从网吧走出来,看着太阳,心中有一种无法言语的幸福,突然冒出一个梦想,他想当一个书虫,什么都不用做,不用吃饭睡觉,不用打工赚钱,不用娶妻生子,没有世俗的烦恼,只用看小说就好了。
在这里正好满足了余王当书虫的所有条件。
当余王捧起第一本他从同学那里借的那本小说后,他就忘记这是在用生命做代价的游戏,更确切的说是生命的对赌。
重新回味起自己曾经看的小说,这种感觉很奇妙,有些已经忘记的书名,还有小说情节,当它们再一次浮现脑海中,余王沉醉其中。
虽然有些小说早就已经过时了,但余王并没有在意,津津有味的看着。
因为他现在看得已经不是小说了,而是他逝去的青春。
一本小说,以前余王慢得两三天才能看完,快得的话,也要一天,都可以让他回忆那天的看书的心情或一切有趣的经历。
第一次上课看书被老师抓到,仿佛世界末日一般。
第一次去老师办公室偷书时的惶恐与刺激。
第一次在出租书店里,遇到同样租书的女神,每天都是一个点去哪里,只是为了见上女神一面。
第一次在书摊买的盗版书,那么厚得一本,只花了十块钱。
第一次因为某本小说,产生了去古玩市场捡漏的冲动,到最后空手而归,不是买不起,就是瞧不上。
........
不用工作,肚子不会饿,也没有睡意,余王就这样废寝忘食的看着小说。
当然也厌倦的时候,特别是有很多现在看起来超级无聊的小说,但是余王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去赌,每一个字,每一个符号,他都无比认真的去读。
时间一天,一个月,一年的过去。
而余王身上却没有发生一点变化,而这个屋子里的书却一点点的变少,因为他每读完一本书后,那本书就会消失。
刚开始,余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可等做过实验,他不看书的时候,他的肚子真的会饿,时间再长一点话,他还会困,这时他才明白,书本是他‘粮食’。
也只有厌倦消极的时候,余王才会记起自身的处境,这时他才重新振作起来。
当整个世界只剩下小说,其实活着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余王体验过比小说主角更精彩的人生。
还好余王有当书虫的潜力,要不然他早就放弃了,走出这个房间其实很简单,门就在那里,只要他用手轻轻推开就可以了。
不过当他走出房门后,那就意味余王放弃了自己,因为这不是一个单机游戏,还有另一个看不见的对手。
只有等门自己开的时候,这个游戏才算真正的结束。
余王相信自己看得书比另一竞争对手要多得多,现在比得是谁耐得住寂寞,他知道胜利迟早是属于他的,所以心态一直很好。
当然这个游戏不仅仅比谁看得书更多,当余王房间里的书只剩下十分之一后,他就感觉情况不对劲了。
他不相信另一个对手,甚至他都能感觉得到,另一个对手看得书绝对没有他多。
他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而门却还没有还开。
真的只是比谁看书多那么简单吗?
余王自我怀疑起来,再一次研究起游戏规则。
这才发现游戏规则并没有详细的介绍赢的标准,只是提示了一句,看得多书越多胜算就越大。
当初余王还以为游戏规则比的就是谁看得越多,谁就赢。
细思极恐,余王感觉自己陷入误区,中了陷阱。
再一联想之前看书的一些情景,余王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房间里书,其实就是粮食,游戏真正的规则,是比看谁靠着这些书坚持的更久。”
“坑爹的游戏规则,能不能描述的再详细一点啊!”
“太恶心了吧!要不是我有第六感,到最后自己是怎么死的。”
之前余王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单纯的看书,早就已经无法满足变成书虫的余王。
发掘看书的方式,成了余王的一种消遣,倒立看书,做运动看书,更受了某本小说主角的启迪,更是练出了一心二用的本事,同时看二本书,左眼一本,右眼一本,当时还洋洋的得意。
当房间里的书,被余王看书看完一半的时候,闲的蛋疼撕了一页书,吃了起来,别说还真被他吃出了味道,当时他还以为是自己一个人待久了,神经有些错乱。
发现书可以吃后,余王一发不可收拾,至少有十分二的书都进了他的肚子。
余王还惊喜的发现那些越好看的书,味道就越好,但更多的书,还是像屎一样的味道。
要不然余王不是看书了,而是吃书了。
“我这到底是做了什么。”
作死并可怕,可一个怕死的人,到死前才发现,自己却一直在作死,那就很可怕了。
看着空荡荡的书架,余王终于紧张了起来,光靠这些书,他真的抗得下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