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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邦客图腾!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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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亦风在丹增的帐篷里串门。

    丹增的四只公狗围着乔默大献殷勤,突然,乔默狗脑袋一偏,死盯狼山。

    我抬眼一看:“有狼!”

    狗声鼎沸。大伙儿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在哪儿?”

    “山上!”

    食指山老狼洞的上方,端坐着一匹独狼,居高临下俯瞰草场上的牛群。

    四只公狗一字排开猛抓帐篷前的草地,冲着山上吼得乌烟瘴气。听见主人们走出帐篷给自己撑腰了,狗群更加理直气壮,尾巴像战旗般招展起来,以众敌寡是没有悬念的对决!养狗千日,用狗一时,挣表现的机会到了!

    冲啊!公狗们雄赳赳气昂昂,顷刻间奔到食指山山脚下,山谷回声放大他们挑战的怒吼。

    我们很清楚狗是追不上狼的,何况是这样费时费力地长途奔袭,所以一点都不担心,反倒想看看平日里偷嘴耍滑的狗群如何创造工作业绩。

    狗群冲刺到半山腰了!

    独狼从容地站起身,竖起尾巴。“唰唰唰!”他身后又站起来三匹狼!

    狗群大惊,仰身制动,我们仿佛看见狗爪子急刹车冒起的青烟,形势有变,要考虑一下……狗群在半山腰原地踏步,虽然还在骂阵,但是底气不足了。

    四狗对四狼?怎么看都没有胜算,要不,撤吧……有两只狗犹豫着回头瞅了瞅。不行,主人看着呢,就这样不战而退肯定受处分。何况,他们的意中狗乔默也兴冲冲地跑上山来了,在姑娘面前怎么着也得爷们儿一把!狗汉子们考虑了一会儿,只得硬着头皮继续爬山,但速度比先前慢多了,慢得似乎在等待主人收兵的号令,或者指望狼群被吼得不耐烦而撤退,这样才好借坡下驴。狗群边磨蹭边吠叫,声音却暧昧多了,更像在商量求和—狼哥们儿,我们慢点追,你们赶紧撤,给点面子,大家都好混。

    四匹狼毫不买账,他们舒筋展腰扭脖子,准备打群架,专治各种嚣张不服!

    亲娘哎,这是找死的节奏啊!狗群哼唧着,简直是被主人的目光推着上前线。他们跑得越来越慢,变直线爬山为“之”字形迂回,看似绕过障碍以节省力气,实则在使劲拖延时间。

    丹增嗤笑着:“瞧这些吃白饭的,但凡里面有只藏獒,就不会这么熊。”

    藏獒是草原上唯一能与狼对决的斗士,他是一根筋的骁勇,宁可玩儿命绝不回头!每家牧民都梦想拥有一头藏獒,丹增也不例外。

    亦风微笑接口:“英雄惜英雄,獒和狼也有做兄弟的时候……”

    话未落音,我手一指:“快看山梁!”

    山梁上不知何时又冒出四匹狼!并且悄无声息地潜下山腰,狼洞边的狼群迅速加入队伍,八匹狼拉成扇阵,劈头盖脑向狗群压了下去。

    有埋伏!公狗们尾巴一夹,腿一软,屁滚尿流地骨碌下山,撒丫子逃命。跑慢了的狗被狼撞翻就咬。逃脱的公狗们边跑边扭头看乔默,难以置信!那乔默非但没跑,反倒迎着狼阵,像等待冲击的礁石,狼群奔过她身边,竟然不咬她,而她还摇着尾巴加入了追狗的队伍,俨然成了狼群的拉拉队。

    我、亦风、丹增、丹增老婆、丹增儿子,五个人张大了嘴巴。

    “不是说两个月都没看见狼了吗?从哪儿冒出来这么多?”

    “你家乔默到底站哪边儿的呀?”

    毕竟有人在,八匹狼把四只狗撵回山下,小施教训也就算了,狼尾巴掸掸后爪上的灰,潇洒收队。公狗们战败归来,没脸回营复命,自己找了个围栏角落缩着舔狗腚上的伤。

    唯有乔默还在山脚冲狼群亲切地摇着尾巴,似乎在招呼“有空再来啊”。之后,乔默乐颠颠地回家又挨个儿去碰狗鼻子,这丫头确实立场不明确。这次与狼群擦枪走火,公狗们丢脸丢大了,都不理睬乔默。不过好在公狗不打母狗,何况乔默正当妙龄。

    “从八月中旬口蹄疫爆发到现在,我们确实有两个多月没见过狼了,今年还是头一次看到八匹狼同时现身。这在如今的草原算是大狼群了!”亦风喜不自胜地钻回帐篷。

    “狼跟着牦牛走,是我给你们带来了狼群!”丹增眉飞色舞,“那你们得谢我,给我做点酸辣粉吃!越辣越好!”

    丹增一家是十月底从骀嵬若村搬来的。他们赶着五百多头牦牛绕过黑河和公路,步行七个多小时来到狼山,在我们小房子附近扎下帐篷。我一打听丹增源牧所在的位置,正是我们两年前最后一次遇见格林时狼群大规模打围牦牛的“平底锅”牧场。虽说丹增今天赶着牦牛绕行了七个多小时,可是丹增牧场和狼山直线距离不过十几公里,冬季河面一旦冰封,直接过河翻围栏一路穿行过去,能缩短一半的路程。如此说来丹增的牧场也是狼山这群狼的领地。又听丹增说他家的牧场是最靠近核心无人区的,再往里走就是村民的公共牧场,大家都会定期一起去公共牧场放牧一段时间,好让自家的牧草喘口气儿。或许牧民们的公共牧场也是附近几个狼群集体打围的公共猎场?

    我煮着粉条,脑子里转着事儿:“丹增,两年前的冬天,在骀嵬若村有一次大狼群打围,伤了不少牛,是你家的吗?”我大概说了一下那次狼打围的情形。

    “你说的地点像是公共牧场。可能各家的牛都有吧,”丹增笑道,“狼群每年冬天都会打围,但他们不会指着一家人的牛吃,每家打那么两三头牛,又吃饱又不得罪人。”

    “一个冬天里,狼群像那样大规模的打围要打几次呢?”亦风问。

    “那就不一定了,就看死牛贩子拖走多少死牛了。死牛被收走得越多,狼群打得越多。”丹增捋着胡须,“你知道的,我们村儿只养牦牛不养羊,我们的牦牛都是跟狼群打拼着长大的,绝对是若尔盖草原上最好吃的牛肉。就算是死牛贩子也爱往我们村里钻。”丹增又奇道,“怎么问起两年前的事儿?”

    “我们刚好看见那次狼群打围,后来有牧民来,我们就撤了。”

    “这么一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丹增目光一闪,“我那年看见两个汉人跟着狼群跑了,就是你们俩?跑啥!怕我呀?”

    没想到当时的牧民就是丹增!

    看见我咬唇低头难为情的样子,丹增笑了:“我就是样子生得凶了点,也没法让我阿妈回炉了。将就看吧。”

    我盛上一碗酸辣粉端给丹增。这刚见面时还让我害怕的丹增,现在却越看越顺眼。他有印.度人的眉骨,浅灰色的瞳仁和自然卷曲的长发,长得像达摩。真是人不可貌相,这样五大三粗的壮汉却吃素。丹增是个孝子,据说他从前嗜肉如命,自从他母亲生病以后,活佛说他身上杀气太重,于是丹增发愿戒肉六年为母亲祈福,现在已经是第四个年头了。就算餐桌上有肉摆着,丹增也绝不伸筷子。草原上素食不多,我煮的酸辣粉就成了他的最爱。

    丹增的妻子是个勤劳善良的女人,她很爱整洁,她家的炉膛总是被她擦洗得锃亮,藏家炉火旺盛象征六畜兴旺,我们虽然也擦拭炉子,但没她那么仔细。有一次她到我们屋里串门,看见我们炉子缝隙里很不起眼地夹了两根头发丝儿,顺手就拈住一扯,结果拽出来是只蟑螂,吓得她弹跳起来,拎着“小强”在屋里蹦了好几圈。虽说她吓了一跳,不过干牛粪里夹带一两只昆虫倒也正常。我以为她会把“小强”打死,谁知她吓完以后,把小东西搁到屋外草地上,放了。

    丹增的妻子善解人意,她不会汉语,但她会迎合我们谈话的表情欢笑,也会尽量理解我们的意思。记得我俩第一次到丹增帐篷吃饭,女主人特别热情,用大海碗给我盛了满满一碗米饭。我哪里吃得下这么多,急忙连比带画地告诉她:“只要半碗,半碗。”女主人想了想,明白了,用勺子使劲把米饭按压瓷实,把满碗饭压缩成半碗再递给我。盛情难却,那“半碗饭”撑得我一夜都在打饱嗝。

    丹增的儿子话不多,却传承了他父亲的孝顺,牧场上没什么事情的时候,他都留在定居点照顾生病的奶奶。

    现在已是十一月,初冬,干燥无雪。

    几日来,食指山上时不时有一匹狼在打望牧场。

    狗群对狼视而不见。自从八匹狼给了狗群一次下马威之后,丹增的藏.狗们再没敢上山半步。主人在的时候狗群吼一吼,主人不在,狗群便不吱声了。狗腚上的伤还疼着呢,天知道山上有多少狼?

    至于我和亦风则一直静观其变,再没去儿女情长地喊格林。毕竟十个月的苦守,见狼就认亲的冲动已经平静下来。凭着对狼群的了解,我们知道狼群近日将在我们眼皮子底下打冬粮了,可不能坏了他们的大事儿。

    入冬后,再没有野菜可吃,我收集了大量野沙棘,糖渍以后用纱布包住挤出汁水,分装在饮料瓶里挂在屋后自然冰冻。酸酸甜甜的天然沙棘汁是我们冬季里主要的维生素补充。

    亦风坐在窗前,调焦望远镜:“来了,今天是两个探子。”

    我就着围裙擦擦手,眯眼往镜筒凑去。

    食指山山梁上,一匹大狼隐坐在灌木丛后,一匹半大小狼跟在他后面,有样学样地躲入灌木丛,伸长脖子往我们这边看。

    “来啊,还等啥,今天就是打牛的好机会,丹增一家不在,我俩保证不举报你们。吃完我来给你们买单。”亦风架好摄像机,抿嘴偷着乐。

    早上丹增夫妇出门的时候就给我们打招呼:“发现偷牛贼就给我打电话!”

    “偷牛贼来了,我保证把他们赶跑,但是如果狼来打牛,我们可是内奸哦!”

    丹增哈哈大笑:“贼偷偷一群,狼打打一只,不要紧,让狼吃去吧,帮我防着贼就行。”

    五百多头牦牛在草场上慢吞吞地吃草,丹增帐篷烟囱里的烟慢慢淡了,一切都那么宁静安全。两匹狼在山头观望半日后,大狼起身碰碰小狼的鼻子,两匹狼一块儿翻过了山梁。

    我俩把摄像机调适到最佳状态,等着狼探子去叫大部队。

    左等右等,一直等到天黑,丹增回营赶牛入圈了,狼群也没来。这么好的机会白瞎了。

    亦风一拍大腿:“咋搞的!这些狼还真沉得住气,三四天了,就这么看着玩吗?”

    “狼不会无目的地打探,他们必然在琢磨一些规律。”我看着炉火沉吟道,“问题可能出在我们这儿。藏族男人爱玩,丹增每天都会骑摩托车进城,早出晚归这是他们的规律。藏族人怕冷,如果在屋里必然要把炉火升旺,人走烟灭这也是规律。可是我们的屋子里还热气腾腾地冒着烟。虽说狼山上的狼群对我俩不设防,但如果丹增一家是在我们屋里做客呢?明天把咱们的炉火也灭掉,让狼群彻底放心。”

    第二天清晨,东面屋后传来丹增的摩托车声,我钻出被窝,擦掉窗玻璃上的雾气往屋后看,东面山坡薄薄的霜面上压出一条黑白分明的摩托车辙印,他们进城了!我起床披衣,用望远镜搜索西面的食指山。随着摩托远去的声音,食指山腰上一块姜黄色的“石头”动了一下,舒展开来,坐在坡上引颈张望,是昨天那只半大小狼!

    亦风用长焦死死套住狼,我以最快的速度烧了够一天喝的热水,就让炉火自然熄灭。

    小屋烟囱里最后一丝烟散尽,丹增帐篷的烟囱也冷透了。翘首以待的小狼兴奋地抖抖鬃毛,屁颠屁颠地跑回山里报信儿去了。

    小狼一开跑,我就乐了,那单边甩尾的跑姿是飞毛腿呀,这小狼丫头虽然长到七个月大了,可那一激动起来后腿超前腿的德行还没变呢。看那嘚瑟劲儿,这是她第一次当小侦察兵吧?

    果然,没过多久,大部队来了。十匹狼越过山梁悄悄向牛群摸近,行动沉默而迅速。飞毛腿和另一匹大狼从山脚绕牛群后路包抄。

    “总共十二匹狼!打围的地方离我们顶多五百米!”热血烧烫了我俩的脸颊。

    狼入牛群,远远看去如同铁屑中扔进了一块强力磁石,黑压压散放的牛群迅速吸拢成一团,合力抗狼。十二匹狼对五百头牦牛,这将是一场恶战!

    “邦客!邦客图腾!!狼—来—了!!!”

    谁啊?谁在喊!我几步奔出门一看。萝卜光着小屁股,提着裤子边跑边嚷嚷:“邦客!阿孃,邦客图腾!!”

    丹增妻子从帐篷里钻了出来,遮眼一望,急匆匆去牧场牵马赶狼。

    “什么?女主人今天没走啊?”

    萝卜跑回帐篷边,叉开腿站着,免得裤子掉下去。小家伙捡起一个脸盆咣咣狂敲起来:“狼—来—喽—邦客—图腾——”

    藏.狗们为主人大吼壮威,可是狗腿像在地上生了根,借他们十个狗胆也不敢往前冲。

    和飞毛腿一起包抄的那匹大狼一看有人,迅速奔向牛群外围,试图提醒狼群。

    “快看飞毛腿!”亦风的镜头套住了那只野丫头,忍俊不禁。

    飞毛腿跟在女主人身后,急得抓头挠耳,爪子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完了,完了,完了……咋还有人在呢?今儿这信是她报的,现在崴泥了,她不知道该给组织发信号呢,还是自己先开溜呢,还是拦住这个女主人呢?飞毛腿手忙脚乱,她的后腿想赶去报信,前腿儿还在彷徨。她几次被后腿催得侧过身来,兜一圈再往前跑。

    牵马的女主人也察觉到异样,回头一看身后还有一只狼在转圈,她吓了一跳,挥起袍袖驱赶飞毛腿。赶开飞毛腿,女主人翻身跨上马背去驱赶狼队。飞毛腿更加傻眼了。

    “嗷——”萝卜嫩声嫩气地吆喝着,鼻涕闪闪发亮,脸蛋涨得红扑扑的。草原上的孩子迟早会遇见狼,这情形并不稀奇。狼群意在猎食不会伤人,一旦狩猎行动被人发现,狼群就会知难而退。因为打牛不像抓羊那么容易,得手了能叼着羊开跑。牦牛是叼不走的,狼群只能就地吃,如果有人干扰,即使放倒了牦牛也没机会享用,到头来全部便宜了秃鹫和野狗。狼不做这种公益。

    撤!

    狼军偃旗息鼓,从山垭口迅速收兵,飞毛腿终于统一步调,也一溜烟儿跟着大部队跑了。这今年刚实习的小狼,急于表现自己的能力,哪知道哨探工作没做好,第一天上岗就捅了娄子,她回去挨训是免不了的了。

    这时狗群才英勇地冲向牧场保家护牛。乔默从头到尾坐在山坡上观望,半声都不叫。

    亦风失望地按下了摄像机停止键,问萝卜:“小鬼,你怎么来了?”

    萝卜把脸盆一丢,一面扎裤腰带一面露出豁牙冲我们嘻嘻直笑:“骑马来的。”

    “我知道,我是问你怎么这时候来了?”

    “我早上过来找阿孃玩,阿孃没睡醒,我就去羊圈后面拉屎,正好看见邦客。我就喊啦,我立功了吧!”

    “对,你真能干!”我和亦风心情复杂。

    “屁股擦了吗?”

    “嘿嘿……”

    第二天。

    情报小组换狼了,资深老狼带着另一匹半大小狼见习侦察工作。新上岗的狼小兵身材瘦小,后腿微瘸,是小不点。一老一少的肚子蔫耷耷的,似乎山风一吹都能把肚皮荡起来。小不点紧盯牧场,饥饿使他无比专注!

    第三天,丹增早上离开的时候断言,狼群前天打围失误,接下来的两天肯定不敢再来了。所以他放心大胆地唱起了空城计。结果人算不如狼算,丹增错了。

    上午十点多,我不经意间看见大群兀鹫在半空呈“树状”盘旋,往“树根”下一看就发现草场中聚集了八九匹狼。他们已经成功放倒了一头半大牦牛,正在分食中。丹增的藏.狗们知情不报,坐在山坡上望着狼群流口水。狼群啥时候出猎的我们都没察觉,等到发现时,饿了五六天的狼已经一个个吃得像红脸关公了。

    狼群终于打了牙祭,唯独把飞毛腿排挤在外,前天她的失职造成狩猎行动功亏一篑,害得狼群多饿了两天,今天罚她不准吃饭,待在旁边赶秃鹫。飞毛腿咽着唾沫低头认罚,开始还算老实,到后来眼看狼多肉少、秃鹫环绕,肯定给她剩不了什么了,血腥味撩拨之下,她再也沉不住气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飞毛腿瞄上了不远处的一头小牛犊,猫着腰潜行过去,刚要下口,斜后方突然杀出一头公牛,一家伙顶在飞毛腿肚子上。

    我和亦风哎呀惊叫,只见飞毛腿在空中翻腾了两圈,滚过牛背,摔在草地上。公牛还想掉头踩踏飞毛腿,两匹大狼迅速奔去救援,一匹狼叼住牛尾巴一拽,另一匹狼顺势咬住牛鼻子。牛鼻子是牛最脆弱敏感的地方,很怕疼,所以人往往也会抓住这个弱点,在牛鼻子上穿一个鼻环,再倔的牛,一被拉鼻环也只能乖乖跟人走。那两匹大狼经验老到,公牛很快被控制住。飞毛腿好一会儿才爬起来,抖抖狼毛活动四肢,谢天谢地!她还活着。

    被这场意外惊得停止进食的狼群默默让开一个餐位,飞毛腿俯首帖耳地凑过去,总算有了进食的机会。

    “我得去看看。”

    “不,我去!”亦风拿出了爷们儿的一面,“你在这儿盯着,万一有突发状况,你的摄像机别停。”他扛起另外一台摄像机,鼓起勇气刚走了几步,又回头瞅我:“不……不会真的有突发状况吧?”

    我犹豫了一下:“保持距离,不要打扰他们进食。”

    “哎。”亦风小心翼翼地靠近猎杀现场。我用长焦锁定狼群,大气不敢喘,生怕关键时刻模糊了画面错过狼的任何一个表情。这跟在狼山上接近狼不能比,受到血腥味撩拨的狼群是杀红了眼的,加上护食的本能,狼群会异常凶猛。

    亦风距离狼群一百米,狼没走……八十米,狼抬头看了一眼亦风,继续吃……五十米!几匹狼慢慢嚼着嘴里的余肉,略带防范地盯着亦风,飞毛腿还在狂吃海塞。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停下,这是狼群的极限。”我握着对讲机,打心眼儿里感激狼群。须知靠近抢食中的野狼群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只有足够的熟悉和信任才会容许我们近距离目睹这场野性饕餮。我们此刻的勇气和信心都是狼群传递给我们的。

    亦风在距狼群五十米处的一个土丘上,以最不具威胁的姿势坐下了。那几匹狼还没放松警惕,看向亦风的眼神有些复杂,亦风用尽量小的动作架好摄像机按下拍摄键,自己则漫不经心地点上一支香烟吧嗒起来,不去直视狼,只通过摄像机的反转镜头看。

    狼群放心了,继续埋头吞食。

    “呼叫亦风,飞毛腿要不要紧?”

    “放心,海吃着呢。她应该没事儿!”

    “有没有一匹白嘴狼?”不知为什么,我对那匹白嘴狼格外留心。

    “这哪儿看得出来,现在全都是红嘴!红脑袋都拱在一块儿呢!”

    死的是一头不满一岁的小牦牛,以死牛为中心,内圈是狼群,中圈是亦风和兀鹫,外圈是我和狗群,天空中密密麻麻盘旋着各种食肉鸟类。狼群按等级进食,秃鹫则一落地就相互比翼展,强壮的秃鹫能占据更有利的位置。时不时有秃鹫按捺不住想上前啄一口,立刻被狼爪一耳光扇开。

    吃饱的狼悠然踱步回到食指山坡上,擦嘴梳毛,等待后面的成员。

    死牛身边只剩一两匹狼的时候,秃鹫们再也等不及,飞上去哄抢起来。狼象征性地向秃鹫扑抓一会儿也就撤了。漫天兀鹫刹那间俯冲盖尸,剔骨刮肉。

    等到最后一匹狼消失在山梁,狗群立刻忙活开了。他们冲散兀鹫群,先扑在剩骨前吃了个痛快,然后迅速把残骸拆成零件,藏匿在草场各个地方,替狼群毁尸灭迹的同时,也给自己存点灰色收入。狗群检查得很仔细,连脊椎骨和牛尾巴都塞进了獭子洞里面,最后他们舔干净草面的血痕,刨散草包。这些善后工作一定要仔细,如果被主人发现了蛛丝马迹,会给他们的职业生涯抹黑。主人不在的时候,狗绝不会跟狼死磕,没有劫匪何须保安,或许没谁比他们更明白狼死狗烹的道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狼才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和事业保障。

    在这群忙碌的狗当中却没有乔默,她坐在小屋山坡上瞧着公狗们藏肉,她只需要记住藏食的位置。等晚上公狗们被主人拴住,这些藏肉就都是她乔默的吃食。闯完空门还懂得关窗的乔默绝对比那些狗技高一筹。

    一头牦牛把血肉还给了草原,他养活了一大群动物。

    入夜。

    月光下,丹增独自站在牛圈围栏边闭目静听。察觉我走到他身边,丹增问道:“有一头小牛没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不打自招了。我曾问过丹增他有多少牦牛,他从来不清楚,就是他这五百多头牛的数量都是我闲来无事帮他数的。为啥死了一头小牛,并且被狗群处理得如此不落痕迹,他却立刻就能察觉呢?

    丹增睁开眼睛,指了指围栏边一头发出闷哼声的母牛:“他妈妈在哭他。”

    我心一阵颤抖。我白天还为狼群终于填饱肚子而欢欣,现在却陡然难过起来,一边是痛失爱子的母牛,一边是饥寒交迫的狼群,很难偏袒哪一方。也罢,死亡本身就是自然循环的一部分,生存就是你死我活,无法公正,也无从同情。

    “我记得是一头白尾巴的小牛,前天还说他的病扛不过去,想给他治一治呢。”

    “他是什么病?”

    “最后一头口蹄疫的病牛。”丹增说,“明天狼群肯定还会来。”

    “为啥?”

    “一头小牛,狼群根本吃不饱。”

    丹增又估计错了,狼群没来,狼的套路谁都摸不准。

    十一月中旬,光秃秃的狼山又搬来一家老牧民,赶来了四百多头牛在拇指山脉放牧。老牧民的营盘离我们小屋仅两百米左右。我和亦风面面相觑,没想到狼山小屋这么偏僻的地方,眼看已经入冬了,却又热闹起来。

    丹增和老牧民两家人的近千头牦牛把小屋夹在中间。不知道这家老牧民又要在这里放牧多久。狼山绝对不适合放牧,这里的贴地枯草不足一厘米高,今年已经被牛羊剃啃过数遍了,哪里还有剩余价值?

    牛牙把地皮啃得嘎吱响,拉出来的牛粪泥多草少,干了以后烧都烧不燃。活活把个食草动物变成食土动物了,牧民们咋想的?

    我过去和老人家攀谈。

    老牧民指指山那头他们来时的方向,无可奈何地摇头:“那边,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