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凭什么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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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丽冲进门时,洛枳正坐在椅子上盯着地上阳光投射下来的方方正正的光发呆,猛地被对方的大嗓门儿吓得回过神来。
“干吗不出去?社团招新呢,人特别多,动漫社还有cosplay(角色扮演)演出。”
自打那次见到盛淮南后,已经过去两个星期了。九月末,秋老虎已经过去,天气转凉。今天虽然阳光灿烂,却格外冷,洛枳又赶上“每个月那几天”,手脚冰凉。她把脖子缩进毛衣领子里,双手捧住热水杯,缩成一团,眼神呆滞。尽管这时候外面可能反而比阴冷的屋子要暖和得多,但她就是不想动。
戈壁是团委社团联的部长,这几天各个社团热热闹闹地招新。他作为上级,要忙的事情很多,可是手下的大一小干事刚刚被招进来,工作还没有上手,大二的老部员因为没有头衔可混,早就纷纷离开了。这样青黄不接的时刻,江百丽成了没有身份的主力,当仁不让,每天都忙得风风火火,两个人大约一个多星期没有吵架,让洛枳很惊奇。
百丽把洛枳从椅子上拖起来,机关枪一样絮叨起来:“一会儿几个小部员要过来讨论一下晚上的party。你不是最怕吵吗?出去转转吧。你看你,不到十月份穿什么毛衣啊,你是不是北方人啊,真丢脸。”
百丽刚说完就接起了电话。
“晚上真的要请我吃?我懒得出门了,要外卖吧。我还有PAPA JOHN'S(棒!约翰)的打折卡呢,七折学生卡,前阵子,你们那位刘静大美女拉拢大家办的卡啊,忘啦?……总之等你的那几个部员来了,我让他们捎给你吧,不许赖啊,你说要请的。”
她娇笑着一屁股坐上了洛枳的桌子:“嗯,他们一会儿过来,你们开完会了吗?……哎哟,烦死了!我知道了啦!”
洛枳无奈地抬头看了看正热火朝天地对着电话放电的江百丽,慢吞吞地脱下冬天的毛衣,披上外套迈出宿舍门。
她漫无目的地乱走,一路仰头注视金黄色的银杏叶和透过缝隙洒下来的耀眼的午后阳光,五指张开伸向天空,任由阳光的碎片刺痛自己的眼睛。
百无聊赖,有点儿懊恼没把雅思单词书带出来,想起江百丽的甜腻撒娇,又懒得返回去。
洛枳正对着楼前的一排自行车发呆,余光感觉到有人看自己。
某个陌生女孩正朝她微笑。女孩戴着浅蓝色金属框眼镜,眼距有些宽,穿着发白的牛仔裤和浅紫色长袖T恤,裤子并不合体,大腿部分都绷紧了。
洛枳忽然记起她是自己的高中校友,名字似乎叫郑文瑞。
“发什么呆呢?”郑文瑞开口问。
“没,就是想想……然后我应该做点儿什么。”对方熟络的口吻让她有点儿不适应。
“吃饭了吗?”
“现在太早了吧,打算回宿舍收拾一下再去吃。”
“那就一起吧。”
她惊奇地扬眉,下意识地点点头说:“好。”
洛枳并不认识郑文瑞,但只要是振华高中那一届的学生,应该都记得高三(3)班那个穿着短袖T恤和七分裤,脚踩一双系带凉鞋做课间操的女孩子。
在寒冷的三月天。
所有人都像得了颈椎病一样扭着头朝她的方向看。洛枳只知道这个女孩子成绩很好,现在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对于那一次她的疯狂举动,洛枳也理解为尖子生的怪癖—谁没有怪癖呢?她自己就有一大堆。
然而,郑文瑞和她甚至从来没说过话,这个邀请显得尤为诡异。
郑文瑞在烤肉店一落座就轻声问她:“想喝点儿酒,你不介意吧?”
原来她只是随便抓一个人陪着借酒消愁而已。这样想着,洛枳放松了很多。
烤肉上桌,啤酒也上来了,于是两个人开始沉默着吃饭。郑文瑞一杯杯地喝酒,偶尔抬起头,对着洛枳拘谨地一笑。
奇怪的安静氛围持续到郑文瑞喝多了。
“我曾经很普通。”
开场白和这顿饭一样莫名其妙。洛枳连忙从发呆中回过神来,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为了接近他,我努力学习,进了全班前五。”
洛枳张张嘴,不知道应该接一句什么话。……你真了不起?
或者,他是谁?
“但是没用的。所以,我后来做了很多特别糗的事情来惩罚自己。”
郑文瑞说完,抬起头,眼睛有些红,略带执拗地盯着洛枳。
洛枳心中一慌。她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听八卦的好时机,也没有兴趣。对于这顿莫名其妙的饭约,她只剩满心后悔。
“比如……比如什么糗事?”洛枳到底还是硬着头皮问了一句。
郑文瑞没回答,一边嘴角上扬,撇出一个冷笑。
洛枳有些尴尬地补救了一下:“我是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了毁掉自己在他心里的形象。”郑文瑞回答道。
洛枳被这个答案吸引住了,愣了一下,转而低头盯着已经冷掉的一片烤五花肉上面凝出的白色油脂。
她想到的是自己。她何尝不好奇自己在盛淮南心中的“形象”,抓起同一瓶红茶时的毫无印象,第一次喝咖啡时的心不在焉,她的形象到底如何?是不是也被自己在咖啡厅时的做作和恼怒通通毁掉了呢?
洛枳叹口气。
“既然变得再优秀也没有办法接近他,不如干脆彻底毁掉一切接近的途径,也许这样我就死心了—我可能就是这样想的吧。”郑文瑞打了个饱嗝儿,嘿嘿笑起来,把杯子里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继续说。
洛枳闻言笑了一下。这个想法倒挺特别。
“但我还是不死心。都这样了,我还不死心。”
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洛枳没说话,继续低头微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吗?”
洛枳抬起头,一愣。
“因为他完美。因为他和我只隔着一条走道,每天坐得端端正正地看书解题,上课时偷偷打掌机游戏,被老师叫起来还是能回答出所有的问题;因为他走路带风,身上有清香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打球回来满头大汗都没有什么异味,我鼓起勇气把纸巾递过去,能听到他特别好听的声音说“谢谢”,还有笑起来弯弯的眼睛……
“我没什么理想。家里的期望都在我弟身上,我考上这么好的大学,爸妈都当成意外惊喜。我家人都很平庸,吃个晚饭都能为鸡蛋涨价吵起来,我看见他们都觉得丢脸,想躲得远远的。但他,他是我遇到过的最美好的人,跟我以前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是,我知道我不好看,我配不上他,可是上天本来就不公平,难道我自己也要死心?我凭什么要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就因为比他差的人才跟我比较配?我凭什么要想开点儿,凭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郑文瑞越说越激动,泪如雨下,较劲一样地死盯着面前的那盘烤肉,绷紧的身体微微颤抖。洛枳一开始面对她没头没脑的抒情时憋着不敢笑,觉得她活像在演戏。然而听到这里,不觉也有些唏嘘。
是啊,为什么要放弃?老天折磨人就在于它不怀好意地给你展示什么是美好的,然后看着你中意垂涎到瞧不起其他所有,再把它收回,告诉你,别做梦了,其实这跟你都没关系。
所以我们才不放弃。
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
洛枳想着,不自觉嘴角也有些苦涩。
何况现在她已经知道了,郑文瑞说的“他”就是盛淮南,虽然自始至终谁也没有提起他的名字。
她爱他,但是他不爱她。这是很无聊的话题,而且经久不衰。郑文瑞高一时就喜欢他,表白,被拒。后来他有了女朋友,她发誓死心。再后来到了大学,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她鼓起勇气再次表白,又被“很温和的笑容”给拒绝了。
洛枳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微笑或者叹气,配以摇头点头等动作,还有关切安静的眼神。
郑文瑞说,暗恋太痛苦,当得知他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她让全校师生看着自己穿得很单薄地做课间操,这样被嘲笑,让她觉得自己罪有应得,自虐很快乐。
那是她高中最后一次犯傻。
但不是今生最后一次。
她说,本来以为忘记了,放下了,可在大学还是不自觉地认真研究了他前女友的特点,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活泼、泼辣的女孩。
洛枳哭笑不得,却在心里泛起一种很温柔的情绪。这个怪女孩好像不懂得赢得他人好感的策略,可是她不愿意嘲笑对方的愚蠢招数。
姐妹淘经常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商量怎样帮助闺密拴住或者耍弄一个男孩子的心,然而洛枳更欣赏这个孤军奋战的蠢孩子。
心怀孤勇,不知道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当然她必须承认,喜欢看悲情英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作祟。
后来郑文瑞彻底醉了,不再间或说些遮遮掩掩的、诸如“其实我醒悟了,现在也不是很在意他了”之类挽回面子的话,而是伏在桌子上小声地呜咽。洛枳终于长舒一口气,把目光移向右侧的玻璃,表情放松而冷漠。北京秋天的晚上很有些萧索,烤肉店内外的温差让窗子上结起了密密的水珠。
洛枳试探性地拿起了一杯酒,一口灌下。
大家都是不被爱的人,自己没那么彪悍勇敢,只能喝酒略表敬意。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对于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存在简直是一种讽刺。
比如盛淮南。
“对了,你跟他前女友是同班同学吧?”
洛枳吓了一跳,本以为对面的人已经睡死了。
“是。”
“关系好吗?”
“不熟。”
“那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
郑文瑞突然咯咯咯地笑起来:“骗子。”
百丽冲进门时,洛枳正坐在椅子上盯着地上阳光投射下来的方方正正的光发呆,猛地被对方的大嗓门儿吓得回过神来。
“干吗不出去?社团招新呢,人特别多,动漫社还有cosplay(角色扮演)演出。”
自打那次见到盛淮南后,已经过去两个星期了。九月末,秋老虎已经过去,天气转凉。今天虽然阳光灿烂,却格外冷,洛枳又赶上“每个月那几天”,手脚冰凉。她把脖子缩进毛衣领子里,双手捧住热水杯,缩成一团,眼神呆滞。尽管这时候外面可能反而比阴冷的屋子要暖和得多,但她就是不想动。
戈壁是团委社团联的部长,这几天各个社团热热闹闹地招新。他作为上级,要忙的事情很多,可是手下的大一小干事刚刚被招进来,工作还没有上手,大二的老部员因为没有头衔可混,早就纷纷离开了。这样青黄不接的时刻,江百丽成了没有身份的主力,当仁不让,每天都忙得风风火火,两个人大约一个多星期没有吵架,让洛枳很惊奇。
百丽把洛枳从椅子上拖起来,机关枪一样絮叨起来:“一会儿几个小部员要过来讨论一下晚上的party。你不是最怕吵吗?出去转转吧。你看你,不到十月份穿什么毛衣啊,你是不是北方人啊,真丢脸。”
百丽刚说完就接起了电话。
“晚上真的要请我吃?我懒得出门了,要外卖吧。我还有PAPA JOHN'S(棒!约翰)的打折卡呢,七折学生卡,前阵子,你们那位刘静大美女拉拢大家办的卡啊,忘啦?……总之等你的那几个部员来了,我让他们捎给你吧,不许赖啊,你说要请的。”
她娇笑着一屁股坐上了洛枳的桌子:“嗯,他们一会儿过来,你们开完会了吗?……哎哟,烦死了!我知道了啦!”
洛枳无奈地抬头看了看正热火朝天地对着电话放电的江百丽,慢吞吞地脱下冬天的毛衣,披上外套迈出宿舍门。
她漫无目的地乱走,一路仰头注视金黄色的银杏叶和透过缝隙洒下来的耀眼的午后阳光,五指张开伸向天空,任由阳光的碎片刺痛自己的眼睛。
百无聊赖,有点儿懊恼没把雅思单词书带出来,想起江百丽的甜腻撒娇,又懒得返回去。
洛枳正对着楼前的一排自行车发呆,余光感觉到有人看自己。
某个陌生女孩正朝她微笑。女孩戴着浅蓝色金属框眼镜,眼距有些宽,穿着发白的牛仔裤和浅紫色长袖T恤,裤子并不合体,大腿部分都绷紧了。
洛枳忽然记起她是自己的高中校友,名字似乎叫郑文瑞。
“发什么呆呢?”郑文瑞开口问。
“没,就是想想……然后我应该做点儿什么。”对方熟络的口吻让她有点儿不适应。
“吃饭了吗?”
“现在太早了吧,打算回宿舍收拾一下再去吃。”
“那就一起吧。”
她惊奇地扬眉,下意识地点点头说:“好。”
洛枳并不认识郑文瑞,但只要是振华高中那一届的学生,应该都记得高三(3)班那个穿着短袖T恤和七分裤,脚踩一双系带凉鞋做课间操的女孩子。
在寒冷的三月天。
所有人都像得了颈椎病一样扭着头朝她的方向看。洛枳只知道这个女孩子成绩很好,现在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对于那一次她的疯狂举动,洛枳也理解为尖子生的怪癖—谁没有怪癖呢?她自己就有一大堆。
然而,郑文瑞和她甚至从来没说过话,这个邀请显得尤为诡异。
郑文瑞在烤肉店一落座就轻声问她:“想喝点儿酒,你不介意吧?”
原来她只是随便抓一个人陪着借酒消愁而已。这样想着,洛枳放松了很多。
烤肉上桌,啤酒也上来了,于是两个人开始沉默着吃饭。郑文瑞一杯杯地喝酒,偶尔抬起头,对着洛枳拘谨地一笑。
奇怪的安静氛围持续到郑文瑞喝多了。
“我曾经很普通。”
开场白和这顿饭一样莫名其妙。洛枳连忙从发呆中回过神来,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为了接近他,我努力学习,进了全班前五。”
洛枳张张嘴,不知道应该接一句什么话。……你真了不起?
或者,他是谁?
“但是没用的。所以,我后来做了很多特别糗的事情来惩罚自己。”
郑文瑞说完,抬起头,眼睛有些红,略带执拗地盯着洛枳。
洛枳心中一慌。她并不觉得这是什么听八卦的好时机,也没有兴趣。对于这顿莫名其妙的饭约,她只剩满心后悔。
“比如……比如什么糗事?”洛枳到底还是硬着头皮问了一句。
郑文瑞没回答,一边嘴角上扬,撇出一个冷笑。
洛枳有些尴尬地补救了一下:“我是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了毁掉自己在他心里的形象。”郑文瑞回答道。
洛枳被这个答案吸引住了,愣了一下,转而低头盯着已经冷掉的一片烤五花肉上面凝出的白色油脂。
她想到的是自己。她何尝不好奇自己在盛淮南心中的“形象”,抓起同一瓶红茶时的毫无印象,第一次喝咖啡时的心不在焉,她的形象到底如何?是不是也被自己在咖啡厅时的做作和恼怒通通毁掉了呢?
洛枳叹口气。
“既然变得再优秀也没有办法接近他,不如干脆彻底毁掉一切接近的途径,也许这样我就死心了—我可能就是这样想的吧。”郑文瑞打了个饱嗝儿,嘿嘿笑起来,把杯子里剩下的酒一口喝掉,继续说。
洛枳闻言笑了一下。这个想法倒挺特别。
“但我还是不死心。都这样了,我还不死心。”
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洛枳没说话,继续低头微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吗?”
洛枳抬起头,一愣。
“因为他完美。因为他和我只隔着一条走道,每天坐得端端正正地看书解题,上课时偷偷打掌机游戏,被老师叫起来还是能回答出所有的问题;因为他走路带风,身上有清香的衣物柔顺剂的味道,打球回来满头大汗都没有什么异味,我鼓起勇气把纸巾递过去,能听到他特别好听的声音说“谢谢”,还有笑起来弯弯的眼睛……
“我没什么理想。家里的期望都在我弟身上,我考上这么好的大学,爸妈都当成意外惊喜。我家人都很平庸,吃个晚饭都能为鸡蛋涨价吵起来,我看见他们都觉得丢脸,想躲得远远的。但他,他是我遇到过的最美好的人,跟我以前遇到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是,我知道我不好看,我配不上他,可是上天本来就不公平,难道我自己也要死心?我凭什么要喜欢那些不如他的人,就因为比他差的人才跟我比较配?我凭什么要想开点儿,凭什么要退而求其次?!”
郑文瑞越说越激动,泪如雨下,较劲一样地死盯着面前的那盘烤肉,绷紧的身体微微颤抖。洛枳一开始面对她没头没脑的抒情时憋着不敢笑,觉得她活像在演戏。然而听到这里,不觉也有些唏嘘。
是啊,为什么要放弃?老天折磨人就在于它不怀好意地给你展示什么是美好的,然后看着你中意垂涎到瞧不起其他所有,再把它收回,告诉你,别做梦了,其实这跟你都没关系。
所以我们才不放弃。
上帝明目张胆地不公平,但凡人保留偏执的权利。
洛枳想着,不自觉嘴角也有些苦涩。
何况现在她已经知道了,郑文瑞说的“他”就是盛淮南,虽然自始至终谁也没有提起他的名字。
她爱他,但是他不爱她。这是很无聊的话题,而且经久不衰。郑文瑞高一时就喜欢他,表白,被拒。后来他有了女朋友,她发誓死心。再后来到了大学,他和女朋友分手了,她鼓起勇气再次表白,又被“很温和的笑容”给拒绝了。
洛枳所做的事情就是在适当的时候微笑或者叹气,配以摇头点头等动作,还有关切安静的眼神。
郑文瑞说,暗恋太痛苦,当得知他有了女朋友的时候,她让全校师生看着自己穿得很单薄地做课间操,这样被嘲笑,让她觉得自己罪有应得,自虐很快乐。
那是她高中最后一次犯傻。
但不是今生最后一次。
她说,本来以为忘记了,放下了,可在大学还是不自觉地认真研究了他前女友的特点,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活泼、泼辣的女孩。
洛枳哭笑不得,却在心里泛起一种很温柔的情绪。这个怪女孩好像不懂得赢得他人好感的策略,可是她不愿意嘲笑对方的愚蠢招数。
姐妹淘经常聚在一起七嘴八舌地商量怎样帮助闺密拴住或者耍弄一个男孩子的心,然而洛枳更欣赏这个孤军奋战的蠢孩子。
心怀孤勇,不知道说的是不是这个意思。
当然她必须承认,喜欢看悲情英雄,不能说没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的阴暗心理作祟。
后来郑文瑞彻底醉了,不再间或说些遮遮掩掩的、诸如“其实我醒悟了,现在也不是很在意他了”之类挽回面子的话,而是伏在桌子上小声地呜咽。洛枳终于长舒一口气,把目光移向右侧的玻璃,表情放松而冷漠。北京秋天的晚上很有些萧索,烤肉店内外的温差让窗子上结起了密密的水珠。
洛枳试探性地拿起了一杯酒,一口灌下。
大家都是不被爱的人,自己没那么彪悍勇敢,只能喝酒略表敬意。
世界上总有那么一种人,对于庸庸碌碌的普通人来说,他们的存在简直是一种讽刺。
比如盛淮南。
“对了,你跟他前女友是同班同学吧?”
洛枳吓了一跳,本以为对面的人已经睡死了。
“是。”
“关系好吗?”
“不熟。”
“那现在还有联系吗?”
“没有。”
郑文瑞突然咯咯咯地笑起来:“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