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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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必冉其实是聪明的,脑子也灵活,原本在初中也算混得开。初中的学习虽算不上完全尽力,但还是有上心的。结果初中会考时,发挥超常,分数上了这家非常好的私立高中。又被人们称为贵族学校。
学费和生活费也很贵。他爸妈虽然在外地打工,一咬牙:上。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嘛。现在既然孩子争气,考上了这么好的高中,哪怕要拿出一大部分积蓄,也要让他上。
然而直至在新高中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李必冉才知道,什么叫做打肿脸充胖子。
他原来在区里的高中,虽然算不上风云人物,但也是个角色。等到了这儿,还算得上什么呢?
他们大多数人,非富即贵。家里不是官员,就是从商。那些人,他们几千块一双的潮鞋,眼都不眨就买下。苹果出一个新款就换一个。有时候李必冉坐在座位里,听同桌和人聊天:
“IponeXS你买了没有?”
“我买了两台,一台自己用,一台给我妹妹。”
“不过我还想试试华为p20,那个好看。”
“好啊好啊,那我也买一台玩一下。不好用就给我家阿姨。”
……
李必冉忽然觉得,口袋里那台还是八成新的苹果8,有点烫手。
当天回家,他就给父母打电话:“妈,我想换个手机。”
母亲愣了一下,问:“去年不是刚换吗?”
李必冉说:“我们同学都用新的了!苹果XS,每个人都有一部。你怎么就不给我买了?”
母亲小声问:“那要多少钱啊?”
“一万吧。”
“……”
母亲后来当然没有给他买新手机,而且父亲得知后,还在电话里把他痛骂一顿:“为了让你上这个高中,我们几年赚的钱,都丢进去了。你不想着好好读书,又要换手机。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太不懂事了!”
挂了电话,李必冉心里简直堵着一团火,窝囊极了。他觉得很愤怒,这愤怒当然是冲在他看来冷漠的父母,可隐隐的,好像也是冲自己,冲身边的一切。谢惠芳,那个根本不是他的家的家。还有学校,那些陌生的,好像总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的同学们。
更别说入学后第一次摸底考,李必冉考在了全班倒数十名里。他之前还想那些富贵子弟,肯定都是酒囊饭袋,考试前还偷偷复习了一阵,想要一鸣惊人,结果狠狠打了他的脸。连带着,他觉得老师看自己的眼神,都比看那些成绩好家境好的,要冷漠很多……
呵……别他妈瞧不起人。
李必冉越来越不喜欢上学了。他和那些人,完全处不到一起去。高一都快结束了,他和同学们却仿佛越来越陌生。那陌生感,是一种掉进泥潭里,很缓慢的,越陷越深的感觉。你看着它发生,却无能为力,你只能逐渐变得僵硬、麻木。
随着他成绩的下滑,越来越多的旷课违纪,父母的责骂和失望也越来越多。而谢惠芳,李必冉觉得,她越来越喜欢发号施令,越来越不把他当人。管东管西,事事都要盯着,简直就像个兴奋的中年女特务,每天似乎就盼着找到新的“这个孩子果然不听话、无可救药”的证据。
李必冉越来越喜欢泡网吧。无论上学还是回那个所谓的“家”,给他的感觉,都像坐牢一样。
“靠,我弄死你。”
“想死啊。”
“老子好想杀人。”
……
这些话语,网吧那些少年,甚至成年人,常挂在嘴边说。连学校那些权富之子,很随便也能说出口。李必冉有时候在网吧打游戏时,也会说。这样的话语,说出口时,感觉其实很爽。
而很多时候,少年的脑子浑浑噩噩充满戾气的时候,总有很混乱的说不清的冲动,想要干点什么,想要破除这操蛋的少年人生。
——
刘若煜从小就很喜欢看书,连环画、报纸、课本,甚至字典,他捧起来都能安静看一下午。最喜欢看的是侦探小说,里面的主人公聪明、狡猾、有正义感,总是能掌控全局。
那是距离他非常非常遥远的一种生活。
他从小就住在一个伯伯家,没有爸爸妈妈。他们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听说是在外面打工死的。记忆中他和爷爷住过两三年,后来爷爷也死了。就和伯伯住在一起。
伯伯伯母在乡里搞了个小养殖场,但总是没别人家的弄得好,赚得不多,甚至有的年头还赔钱。两口子经常打牌,一赌有时候输几千块,连自己的一对儿女都打。刘若煜这时候总不做声站在角落里,但还是会挨打。
他们的儿女年龄大些,都在县里念高中,寄宿。刘若煜还在镇上读初中,和他们住一块。有时候伯母忙着打牌,没空搭理,就往家里买10包面条。没有肉哨,只有油盐酱醋,有几个月,刘若煜每天放学回家自己下面条吃。
衣服是校服,一年四季穿着。自己洗,倒是干净齐整。没钱买书,只能跟同学借,后来听说可以看电子书。他自己去捡了半年破烂,买了个最便宜的手机。
伯伯看到手机:“哪里来的?”
他答:“卖矿泉水瓶挣的。”
伯伯睁大了眼,把手机拿过去,说:“可以啊,长大了,能挣钱了。”看了一会儿,把手机揣兜里:“好好学习,这个……我先没收啊,小孩子不要玩手机。”
刘若煜原地站了一会儿,走回自己房间。
农村里房子是不缺的,他一个人住一间很狭小还阴暗的房间,没怎么装修过,灰墙、水泥地面。他在床上默坐了一会儿,紧握的拳头,才慢慢松开。
结果过了几个月,等他初中毕业的时候,有一天伯伯伯母做了一桌还算丰盛的菜,伯伯还给他倒了杯米酒。
伯母一如既往假笑着,如同一朵庸俗至极的花,说:“我们家若煜都长这么大了,都能自己挣钱买手机了,真能干。”
伯父和他碰了个杯,显得很豪爽:“干了!”
刘若煜握着小酒杯,一饮而尽。
李必冉其实是聪明的,脑子也灵活,原本在初中也算混得开。初中的学习虽算不上完全尽力,但还是有上心的。结果初中会考时,发挥超常,分数上了这家非常好的私立高中。又被人们称为贵族学校。
学费和生活费也很贵。他爸妈虽然在外地打工,一咬牙:上。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将来嘛。现在既然孩子争气,考上了这么好的高中,哪怕要拿出一大部分积蓄,也要让他上。
然而直至在新高中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李必冉才知道,什么叫做打肿脸充胖子。
他原来在区里的高中,虽然算不上风云人物,但也是个角色。等到了这儿,还算得上什么呢?
他们大多数人,非富即贵。家里不是官员,就是从商。那些人,他们几千块一双的潮鞋,眼都不眨就买下。苹果出一个新款就换一个。有时候李必冉坐在座位里,听同桌和人聊天:
“IponeXS你买了没有?”
“我买了两台,一台自己用,一台给我妹妹。”
“不过我还想试试华为p20,那个好看。”
“好啊好啊,那我也买一台玩一下。不好用就给我家阿姨。”
……
李必冉忽然觉得,口袋里那台还是八成新的苹果8,有点烫手。
当天回家,他就给父母打电话:“妈,我想换个手机。”
母亲愣了一下,问:“去年不是刚换吗?”
李必冉说:“我们同学都用新的了!苹果XS,每个人都有一部。你怎么就不给我买了?”
母亲小声问:“那要多少钱啊?”
“一万吧。”
“……”
母亲后来当然没有给他买新手机,而且父亲得知后,还在电话里把他痛骂一顿:“为了让你上这个高中,我们几年赚的钱,都丢进去了。你不想着好好读书,又要换手机。我们哪有那么多钱?太不懂事了!”
挂了电话,李必冉心里简直堵着一团火,窝囊极了。他觉得很愤怒,这愤怒当然是冲在他看来冷漠的父母,可隐隐的,好像也是冲自己,冲身边的一切。谢惠芳,那个根本不是他的家的家。还有学校,那些陌生的,好像总是活在另一个世界的同学们。
更别说入学后第一次摸底考,李必冉考在了全班倒数十名里。他之前还想那些富贵子弟,肯定都是酒囊饭袋,考试前还偷偷复习了一阵,想要一鸣惊人,结果狠狠打了他的脸。连带着,他觉得老师看自己的眼神,都比看那些成绩好家境好的,要冷漠很多……
呵……别他妈瞧不起人。
李必冉越来越不喜欢上学了。他和那些人,完全处不到一起去。高一都快结束了,他和同学们却仿佛越来越陌生。那陌生感,是一种掉进泥潭里,很缓慢的,越陷越深的感觉。你看着它发生,却无能为力,你只能逐渐变得僵硬、麻木。
随着他成绩的下滑,越来越多的旷课违纪,父母的责骂和失望也越来越多。而谢惠芳,李必冉觉得,她越来越喜欢发号施令,越来越不把他当人。管东管西,事事都要盯着,简直就像个兴奋的中年女特务,每天似乎就盼着找到新的“这个孩子果然不听话、无可救药”的证据。
李必冉越来越喜欢泡网吧。无论上学还是回那个所谓的“家”,给他的感觉,都像坐牢一样。
“靠,我弄死你。”
“想死啊。”
“老子好想杀人。”
……
这些话语,网吧那些少年,甚至成年人,常挂在嘴边说。连学校那些权富之子,很随便也能说出口。李必冉有时候在网吧打游戏时,也会说。这样的话语,说出口时,感觉其实很爽。
而很多时候,少年的脑子浑浑噩噩充满戾气的时候,总有很混乱的说不清的冲动,想要干点什么,想要破除这操蛋的少年人生。
——
刘若煜从小就很喜欢看书,连环画、报纸、课本,甚至字典,他捧起来都能安静看一下午。最喜欢看的是侦探小说,里面的主人公聪明、狡猾、有正义感,总是能掌控全局。
那是距离他非常非常遥远的一种生活。
他从小就住在一个伯伯家,没有爸爸妈妈。他们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听说是在外面打工死的。记忆中他和爷爷住过两三年,后来爷爷也死了。就和伯伯住在一起。
伯伯伯母在乡里搞了个小养殖场,但总是没别人家的弄得好,赚得不多,甚至有的年头还赔钱。两口子经常打牌,一赌有时候输几千块,连自己的一对儿女都打。刘若煜这时候总不做声站在角落里,但还是会挨打。
他们的儿女年龄大些,都在县里念高中,寄宿。刘若煜还在镇上读初中,和他们住一块。有时候伯母忙着打牌,没空搭理,就往家里买10包面条。没有肉哨,只有油盐酱醋,有几个月,刘若煜每天放学回家自己下面条吃。
衣服是校服,一年四季穿着。自己洗,倒是干净齐整。没钱买书,只能跟同学借,后来听说可以看电子书。他自己去捡了半年破烂,买了个最便宜的手机。
伯伯看到手机:“哪里来的?”
他答:“卖矿泉水瓶挣的。”
伯伯睁大了眼,把手机拿过去,说:“可以啊,长大了,能挣钱了。”看了一会儿,把手机揣兜里:“好好学习,这个……我先没收啊,小孩子不要玩手机。”
刘若煜原地站了一会儿,走回自己房间。
农村里房子是不缺的,他一个人住一间很狭小还阴暗的房间,没怎么装修过,灰墙、水泥地面。他在床上默坐了一会儿,紧握的拳头,才慢慢松开。
结果过了几个月,等他初中毕业的时候,有一天伯伯伯母做了一桌还算丰盛的菜,伯伯还给他倒了杯米酒。
伯母一如既往假笑着,如同一朵庸俗至极的花,说:“我们家若煜都长这么大了,都能自己挣钱买手机了,真能干。”
伯父和他碰了个杯,显得很豪爽:“干了!”
刘若煜握着小酒杯,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