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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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删了前面的一句话,【我曾经在马戏团里干过几天杂活】这句,虽然是个小毛病,但是会和第一章的自述匹配不上,啧啧,我真是个严谨的人。)
就像是我所想的那样。
枪,金钱,黑夜,还有焰火,这些东西能够遮蔽人们的眼睛,但是当阳光再次升起时,人们就会被另一种东西所遮蔽。
而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劣心的粉刷匠一样,一层一层的,将人们的心覆盖上重复又重复的颜色,而它真正地样子,早就被忘却了。
不管怎么样,这疯狂终究还是过去了,警察们疏散了群众,很多参与枪击和抢银行的人被抓了起来,混乱的街道被清理干净,大道被临时护栏围了起来,警局,还有韦恩大厦开始了重建。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天之内。整个城市全都恢复了原貌,没有人因为那一晚的狂欢真正的陷入疯狂,事实上,那晚就好像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哦,不对,好像是有一个人疯掉了,据说那是个喜欢夜里到处暴力执法的疯子,穿着黑色的斗篷,在房顶上乱飞。
不过我没心思关注疯子......我要关注的,是我的新工作。
一个马戏团的杂工。
其实我本来是想找一个更加合适点的工作,比如一个售货员,或者是停车场的什么职位,但是没办法,因为提前交收房租的原因,家里已经一点钱都没有了,我只能用这种每日结算的工作,来维持食物的供应,这个时候,我总不能让洁妮饿着。
而马戏团里的工作,说实在的......糟透了。
首先,那里真的有马,而且,马还会拉屎......如你所想,马戏团的人肯定不会让那些裹着草叶的粪蛋堆在地上,好吧,接下来就是我的活了,我得把那些散发着恶臭的草团子铲到一个麻袋里,然后扔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这一路上,我只能用双手抬着它们,尽量不让里面淌出的东西蹭到我的身上......
所以,我是在用马屁股里拉出的东西来换取我的面包么......真是可笑。
“真是可笑。”
这是我最近最常说的一句话了,因为,我除了铲马粪,还得给那些看马戏的人讲笑话,好让表演不那么冷场,而在我每一个根本不好笑的笑话结尾,我总是会加上这么一个词,好来证明我刚刚说的那一段话是一个笑话,而不是我自己的胡言乱语。
我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还有心思来看马戏,就在几天前,这个城市刚刚经历了一场暴乱,难道他们都忘记了么?
真是......疯了。
但是不管怎样,除了每天都和马粪打交道之外,我总算是有了一个收入来源,这让我的生活勉强又步入了正规。
而这一切......都在洁妮生日的前一天......
结束了!
......
“你不能这样!”我对着面前的那个精瘦的混蛋说着,他是这个马戏团的班头,也是每天给我工资的人。
“对不起,但是我们已经不能再雇佣你了。”
“为什么?”我问着,努力的让自己不显得恐慌:“那些马粪我明明清理的很干净,是因为地板太滑,导致骑独轮车的人摔了一跤么?哦,是因为我的笑话不好笑对吧!好吧,我可以再多学几个,我可以去买一本《笑话大全》,或者,我可以把我的嘴唇涂的红一点,那样就能让我更像一个小丑......所有人都喜欢小丑,你知道的。”
“不,不是因为这些。”班头打断了我的话:“我们的马戏团已经没有钱再去雇佣你了,事实上,我们已经快经营不下去了。”
“不可能,明明还有顾客......好吧,咱们没有多少顾客,不过我每天只需要40美分......”
“对不起。”
这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便完全无视了我,不论我怎么诉求,他都没有再理我。
那个时候,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和菲丽太太差不多的神情。
终于,我还是离开了,在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在门外看到了我们的驯马师......想必,他很快就要和我一样,都要离开了。
好吧,命运再次跟我开了个玩笑,它隔三差五的就拿我开玩笑,和上一个玩笑不同的是,这次我终于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而且,明天就是洁妮的生日了。
这是个午后两点,我在大街上晃荡着,我不敢回家,因为我不敢告诉洁妮,咱们已经没有任何的收入了,这件事情,起码得拖到她的生日之后才行。
不知不觉的,我走到了一间酒吧的门口。
我闻到了扑面而来的酒气和满地的呕吐物味道......我就这样,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一样,呆呆的站在那里。
说实话,酒不好喝,我从小就不爱喝酒,但是......我现在真的想去喝一杯。
当然了,我没有钱......不过不知道我的脑子怎么了。可能是几天前,那场疯狂的闹剧在我的脑子里扎下了根,所以我鬼使神差的觉得,就算是我进去喝些酒,然后不给钱......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那天的疯狂我没有参与......所以,这个城市似乎欠我一次疯狂......只是喝些酒而已。
就这样,我在混乱的思绪中,走进了酒吧。
然后......
就喝的烂醉如泥!
......
不知过了多久。
“哈哈哈——”
我笑着,我旁边的人也笑着。
因为我讲了一个笑话,这个笑话在马戏团里,没有逗乐一个人,反而在这里起到了它应有的效果,果然,酒是好东西,起码它能让我此时此刻笑出来。
于是我又要了一杯。
墙角的老旧电视里,还播放着那个自称为什么奎因的女孩的通缉令,我依然莫名其妙的笑着,看着屏幕上的照片.....
恍惚中,我似乎听到有个声音在叫我,我回过头去......
是那个电视里的女孩......!
哦,不对,我喝的有点多了,拍我肩膀的人根本不是那个女孩,而是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人。
“嗨,老兄,你今天喝的可不少。”那个人说道。
“哈哈——是啊,不瞒你说,我想把自己喝多了,这样我一会因为不给钱而挨揍的时候,就不会觉得那么疼了。”
“哈哈哈——这个笑话不错!”
“当然......”我应和着。
突然的,对面的人笑声戛然而止了......
“那么......笑够了的话,我们来谈个生意如何,我们知道,前一段时间在一间化工厂里工作过,而你只要帮我们一个小忙,就能赚上一大笔钱,如何?”
那个人笑着对我说着。
我只看到了他向上弯曲的嘴角,但是他的双眼却隐藏在帽檐的阴影里,看不真切。
(我删了前面的一句话,【我曾经在马戏团里干过几天杂活】这句,虽然是个小毛病,但是会和第一章的自述匹配不上,啧啧,我真是个严谨的人。)
就像是我所想的那样。
枪,金钱,黑夜,还有焰火,这些东西能够遮蔽人们的眼睛,但是当阳光再次升起时,人们就会被另一种东西所遮蔽。
而这座城市,就像是一个劣心的粉刷匠一样,一层一层的,将人们的心覆盖上重复又重复的颜色,而它真正地样子,早就被忘却了。
不管怎么样,这疯狂终究还是过去了,警察们疏散了群众,很多参与枪击和抢银行的人被抓了起来,混乱的街道被清理干净,大道被临时护栏围了起来,警局,还有韦恩大厦开始了重建。
这一切,都发生在几天之内。整个城市全都恢复了原貌,没有人因为那一晚的狂欢真正的陷入疯狂,事实上,那晚就好像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一样。
哦,不对,好像是有一个人疯掉了,据说那是个喜欢夜里到处暴力执法的疯子,穿着黑色的斗篷,在房顶上乱飞。
不过我没心思关注疯子......我要关注的,是我的新工作。
一个马戏团的杂工。
其实我本来是想找一个更加合适点的工作,比如一个售货员,或者是停车场的什么职位,但是没办法,因为提前交收房租的原因,家里已经一点钱都没有了,我只能用这种每日结算的工作,来维持食物的供应,这个时候,我总不能让洁妮饿着。
而马戏团里的工作,说实在的......糟透了。
首先,那里真的有马,而且,马还会拉屎......如你所想,马戏团的人肯定不会让那些裹着草叶的粪蛋堆在地上,好吧,接下来就是我的活了,我得把那些散发着恶臭的草团子铲到一个麻袋里,然后扔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这一路上,我只能用双手抬着它们,尽量不让里面淌出的东西蹭到我的身上......
所以,我是在用马屁股里拉出的东西来换取我的面包么......真是可笑。
“真是可笑。”
这是我最近最常说的一句话了,因为,我除了铲马粪,还得给那些看马戏的人讲笑话,好让表演不那么冷场,而在我每一个根本不好笑的笑话结尾,我总是会加上这么一个词,好来证明我刚刚说的那一段话是一个笑话,而不是我自己的胡言乱语。
我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还有心思来看马戏,就在几天前,这个城市刚刚经历了一场暴乱,难道他们都忘记了么?
真是......疯了。
但是不管怎样,除了每天都和马粪打交道之外,我总算是有了一个收入来源,这让我的生活勉强又步入了正规。
而这一切......都在洁妮生日的前一天......
结束了!
......
“你不能这样!”我对着面前的那个精瘦的混蛋说着,他是这个马戏团的班头,也是每天给我工资的人。
“对不起,但是我们已经不能再雇佣你了。”
“为什么?”我问着,努力的让自己不显得恐慌:“那些马粪我明明清理的很干净,是因为地板太滑,导致骑独轮车的人摔了一跤么?哦,是因为我的笑话不好笑对吧!好吧,我可以再多学几个,我可以去买一本《笑话大全》,或者,我可以把我的嘴唇涂的红一点,那样就能让我更像一个小丑......所有人都喜欢小丑,你知道的。”
“不,不是因为这些。”班头打断了我的话:“我们的马戏团已经没有钱再去雇佣你了,事实上,我们已经快经营不下去了。”
“不可能,明明还有顾客......好吧,咱们没有多少顾客,不过我每天只需要40美分......”
“对不起。”
这是他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便完全无视了我,不论我怎么诉求,他都没有再理我。
那个时候,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和菲丽太太差不多的神情。
终于,我还是离开了,在走出办公室的时候,我在门外看到了我们的驯马师......想必,他很快就要和我一样,都要离开了。
好吧,命运再次跟我开了个玩笑,它隔三差五的就拿我开玩笑,和上一个玩笑不同的是,这次我终于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而且,明天就是洁妮的生日了。
这是个午后两点,我在大街上晃荡着,我不敢回家,因为我不敢告诉洁妮,咱们已经没有任何的收入了,这件事情,起码得拖到她的生日之后才行。
不知不觉的,我走到了一间酒吧的门口。
我闻到了扑面而来的酒气和满地的呕吐物味道......我就这样,像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一样,呆呆的站在那里。
说实话,酒不好喝,我从小就不爱喝酒,但是......我现在真的想去喝一杯。
当然了,我没有钱......不过不知道我的脑子怎么了。可能是几天前,那场疯狂的闹剧在我的脑子里扎下了根,所以我鬼使神差的觉得,就算是我进去喝些酒,然后不给钱......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那天的疯狂我没有参与......所以,这个城市似乎欠我一次疯狂......只是喝些酒而已。
就这样,我在混乱的思绪中,走进了酒吧。
然后......
就喝的烂醉如泥!
......
不知过了多久。
“哈哈哈——”
我笑着,我旁边的人也笑着。
因为我讲了一个笑话,这个笑话在马戏团里,没有逗乐一个人,反而在这里起到了它应有的效果,果然,酒是好东西,起码它能让我此时此刻笑出来。
于是我又要了一杯。
墙角的老旧电视里,还播放着那个自称为什么奎因的女孩的通缉令,我依然莫名其妙的笑着,看着屏幕上的照片.....
恍惚中,我似乎听到有个声音在叫我,我回过头去......
是那个电视里的女孩......!
哦,不对,我喝的有点多了,拍我肩膀的人根本不是那个女孩,而是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人。
“嗨,老兄,你今天喝的可不少。”那个人说道。
“哈哈——是啊,不瞒你说,我想把自己喝多了,这样我一会因为不给钱而挨揍的时候,就不会觉得那么疼了。”
“哈哈哈——这个笑话不错!”
“当然......”我应和着。
突然的,对面的人笑声戛然而止了......
“那么......笑够了的话,我们来谈个生意如何,我们知道,前一段时间在一间化工厂里工作过,而你只要帮我们一个小忙,就能赚上一大笔钱,如何?”
那个人笑着对我说着。
我只看到了他向上弯曲的嘴角,但是他的双眼却隐藏在帽檐的阴影里,看不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