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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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章6小时替换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 道:“还要很久。”

    “很久, 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 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 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 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 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 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 他的行为被限制了, 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 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 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 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 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 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 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 特别是残缺的男人, 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 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南王府的使者等得不耐烦了。

    他白净的脸无法维持笑眯眯的表情,嘴角向下撇,眉毛隐隐皱成一团,眼底深处混杂着戾气与不悦。

    他也许本并不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但无论是怎样的人,在他位置上坐久了都会变得心高气傲起来。

    南王本就是一个脾气不好的男人,他的仆人,脾气当然也不会太好。

    使者道:“还要等多久。”他的眼角同嘴角一样向下撇,慈眉善目的一张脸变得凶气十足。

    女人没有说话,她垂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忽然她看到了一双套着管靴的脚,比她精致小巧的足大多了,站在面前,听见这双脚的主人大声问道:“我问你还要等多久。”

    使者已经不耐烦地站起来,再软的垫子坐得时间一长久也会屁股痛,更不要说,白云城的座位又冷又硬。

    和他们的城主一样。

    女人好像根本就没听懂他的话,道:“还要很久。”

    “很久,很久是多久?”

    “就是很久。”抬头,露出她冷若冰霜的脸。

    她这人,就像冰雪堆积而成的。

    能让冰雪消融,阴天放晴的只有一人,那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南王的使者,显然不是叶孤城。

    人到中年,终于体会了一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憋屈感,使者在狭窄的空间中走几圈,他的行为被限制了,无论想往哪个方向走,低垂着头的侍女都会恰如其分地挡在他的身前。

    使者想踹女人一脚,毕竟,他不像少数男人一样有不打女人的好原则。

    他甚至不是个男人。

    但他终于忍住了隐秘的冲动,挤眼睛看那女人一眼,就像石头一样又臭又硬,不知是否身体也如同石头一般坚硬,小心咯了他的脚。

    突然,又有一双小巧精巧的脚闯入了他的视线,和石头般的女人一样,是双非常好看的脚。

    男人,特别是残缺的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脚有特殊的喜爱,他视线紧紧地黏在那双脚上,移都移不开。

    女人停在他的面前,但却不是来找他的。

    她道:“城主回来了。”附耳在冰雪雕刻而成的女人身边,她的脸也很美,钟灵毓秀,杏眼中含有盈盈水光,就好像看每个人时,都那么深情。

    女人猛然抬头,笑如冬日暖阳,使者这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很美的女人。

    哪怕是平凡的女人,在笑的时候都会娇媚三分,更不要说,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

    城主回来了?白云城城主?使者终于反应过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我要见白云城城主。”

    女人又恢复了冰冷的死人脸,头瞬间低下,而垫着脚尖飘进来的女人,又像个仙女似的飘了出去。

    她道:“城主还没说要见你。”

    哪怕是天皇老子来到这里,没有叶孤城的命令,也是见不到他的。

    叶孤城的生活很规律,从能抱起剑开始就没有变化,每天早上,他先练一个时辰的剑,劈开不知道多少道浪花,飘逸的白袍没有沾染上海水,却偏偏被细密的汗水打湿。

    他回到宅邸,用清水将身上不存在的尘埃洗涤干净,然后用上等的吸水的绢帕,将一头浓密的黑发擦干。

    替他擦拭头发的女子一定要有一双柔夷,擦拭头发的力度,不能重,也不能轻,要恰到好处。

    之后再经过同样灵巧的手,将他被揩干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束进发冠之中,新换上的白衣白得透亮,仿佛能倒映出全世界的污秽。

    最后再开始一天的办公。

    擦头发的婢女:啊啊啊城主的头发真是好滑好软好香!

    叶孤城的迷妹,遍布整座白云城。

    将自己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叶孤城道:“你告诉南王‘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不愧是剑仙,就算拒绝,都拒绝得如此有逼格。

    叶孤城在心中悄悄为自己点一个赞。

    使者的脸涨成了猪肝色,无论是男人,女人,亦或是又不是男人又不是女人的人,也很少能承受这种侮辱,心高气傲惯了的人尤甚。

    他或许耻辱过,夹着尾巴,如土狗般在街头巷尾流窜,但他现在熬出来了,即使不是男人。

    对使者来说,这从来都是值得夸耀的一件事,在精致的小木桌上摆一壶酒,一碟花生米,就能对自己的徒弟喋喋不休说上一天一夜。

    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无法再忍受别人的侮辱。

    他阴阳怪气道:“我会好好告知南王。”随后便拂袖走了。

    走的路上路过一两个侍女,好像是他之前遇见过的,又好像没有见过,白云城主府中的侍女,各个都穿白衣,长相不说绝顶,也绝对是清丽动人,像他这样不近女色的人,是很难分辨出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差别的。

    但他同时又很敏感,路过身边的女人,分明像他投来不屑的目光。

    目光刺眼极了,就好像几十根一百根的针扎在他后背,动也不是静也不是。

    他回到了南王的王府,矮胖的男人将他召唤至面前,对叶孤城的回答期待备至。

    使者道:“他只让我带一句话。”

    南王道:“说。”

    使者道:“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南王的脸色比使者还要差些,他是主,使者是仆,都说仆人肖主,能养出心高气傲的仆人,他本人的脾气只会更糟。

    南王抚掌道:“好好好!”

    他倒要看看,究竟谁是燕雀,谁是鸿鹄。

    男人碍于面子也不会说三道四,因为那会显得他不大度,打翻了的醋缸很难看。

    他们不能自己开刷陆小凤,却看见一个女人对他不屑一顾,这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司空摘星道:“陆小凤你也有今天。”

    陆小凤只是苦笑,这时候,男人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呢?

    月姑娘一颗红心向白云城主,谁也无法撼动叶孤城在她心中的崇高地位。

    夜已深。

    王爷在成年后是不大能离藩的,但念在今上宅心仁厚,又兼之南王一颗红心向太阳,便经常在京城做停留,以至于他置办了一间小院,任何一个人都能在小院中住得舒舒服服。

    南王的临时宅邸,戒备竟然比偌大的紫禁城还要严,在明在暗的守卫不计其数,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布下天罗地网,本应无人能随意出入,也想不到伙计借着夜幕的遮蔽,竟驮着一个大袋子轻巧地进入院落,然后便将失去意识的夺命镖拴在了显眼的位置。

    守卫就跟死了一样,没人发现角落的动静。

    伙计将他捆绑好笑道:“这样就行了。”等到提灯笼的守卫经过,定然能够发现失去意识的年轻人。

    南王的脸色会有多难看,可想而知。

    他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像一只花蝴蝶,在草木花树间上下翻飞。

    好厉害的身手!好俊的轻功!

    伙计走了没几刻,又一道黑影从他身后蹿出来,看那脚步,竟然比伙计还要轻。

    司空摘星的轻功与他相比,不知道谁更强一些。

    黑暗,黑暗的夜,没有一丝光亮,来人轮廓优美如刀刻的脸,也被黑夜遮住。

    没人知道他想要做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只不过,这世界上,没有他到不了的地方。

    他或许是条龟壳中的蜗牛,但也绝对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条蜗牛。

    黑夜,遮掩住一切。

    在夜幕下,没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月姑娘回头,她听见了人的脚步声,道:“回来了?”

    伙计垂手而立道:“回来了。”

    月姑娘问:“一切可顺利?”

    伙计道:“一切都很顺利。”

    他把夺命镖绑在树桩上,没要他的命,但这绝对比要他的命更加让难忘恼怒,因为夺命镖会告诉南王一切,伙计没有被收买,一切都是白云城主的计谋,南王没有胜一筹,不仅没有,还白白送出很多金银。

    送给伙计的金银财宝以前属于南王,现在则属于白云城。

    月姑娘道:“你做得很好。”她又道,“你的功绩,我会向城主禀明。”

    伙计脸上浮现出两团红晕,比怀春的少女还要甜蜜。

    就算是见到心上人,也不会比这一刻更加激动,更加让人期待。

    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能与白云城主说上一两句话,已是至高的奖赏。

    后半夜还没过去,夜,很漫长。

    “啊——”

    清晨,划破南王院子宁静的是丫鬟的尖叫。

    她只是一个粗使丫鬟,早上起来是为了倒夜壶,在不起眼的花园角落将夜壶中的肥料倒尽,这是她睁眼后要做得第一件工作。

    倒夜壶的地方,是不被列入守卫巡逻范围内的,因为他们不愿去,太偏僻,也太臭。

    如果想被人迅速发现,这地方并不是一个好选择。

    丫鬟跪坐在地上,手上的夜壶落地她也没管,一点小失误比起她眼前所看见的一切实在是微不足道。

    “死人了!”

    她不是江湖人,没有死八十三个人还能眼睛都不眨的豪气,而且,眼前的画面委实太有冲击力。

    南王醒来的时间很早,老人,尤其是心事重重的老年人总是很少有好眠。

    他有一个伟大的计划,为此已经付出了前半生,所有挡在他身前的人都要一一除去,叶孤城,是他在实现理想之前,给予他最大侮辱的人。

    以他越年长越狭隘的心胸,是绝对不会放过白云城主的。

    有人在门外道:“王爷,出事了。”比女人还要尖细的声音,是他的近身太监,能够在心胸忍辱负重的南王身边呆很多年,他绝对是个能耐人,见过不知道多少大风大浪,仿佛没有什么成功或失败能够撼动他。

    南王道:“出什么事了。”

    太监道:“夺命镖回来了。”

    南王道:“他带来了坏消息?”

    太监道:“不。”

    南王又道:“那是什么?”

    太监道:“他是死回来的。”

    竖着出去,横着进来,而且还是微笑着死回来。

    夺命镖的尸体静静地躺在大树边上,他很好,身上没有一丝伤痕,唯一的褶皱也不是因为交手而出现的,死人特有的青白脸上,眼睛大睁,嘴角还带有一丝诡异的微笑。

    他的身上很好,但人又确实是死了,唯一的伤口就是在脖颈上,那有一条浅到不能再浅的血线。

    淡淡的,比绣娘最细的线还要细巧三分。

    南王看夺命镖诡异的笑容,连呼吸都没变,他淡淡道:“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身旁有人道:“戌时。”

    南王又道:“是怎么死的?”

    身旁人道:“剑。”

    如果有江湖人在这里,十有□□会认出南王身边说话的人就是三四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剑豪江如画。

    取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人却未必长得风流,何止不风流,他身材壮硕,皮肤黝黑,比起用剑,更适合用刀,还是抡着用的大砍刀,仿佛只有用马刀,才能对得起他魁梧的身材。

    但他的剑招却很精细,一招“潇潇细雨萧萧情”,剑光密集,怕是比早春的雨还要密,还要细。

    有人传说他一息能挥出一百三十刀,虽没有与西门吹雪比过,但有人怀疑,他的剑,在西门吹雪之上。

    很可惜,剑豪在西门吹雪成名的那几年就已经失踪了,想不到,竟然是在南王身边当差。

    南王问道:“你看这剑招怎么样。”

    江如画道:“很好。”

    南王道:“比之你如何。”

    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如果论出剑速度之快,剑招之迅疾,几年前无人能出剑豪之右,他的每一招都落得很轻,偏偏招招致命,又构成密不透风的网,再小的虫子,也无法从他的剑网中穿过去。

    那是□□无缝的剑法。

    但是,江如画却迟疑了,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是太知道怎么回答。

    他沉默,南王却好像一点不急似的等着江如画,有的时候,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老人,因为如果没有耐心,人生中的很多布置都无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