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究竟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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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迹有些潦草:“……人死了,嘴也要……开,不找到那物,不……回京。”
沈秋檀被困在济阳城的一个多月,说话已经能够对答如常,比如之前她和萧旸的一番较量,但认字还不多,几乎全靠猜。
萧昀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现在带着薄茧的手指捏着一张微微泛黄的纸条,恰好就露出了这一行小字。
又恰好这行字的内容,被沈秋檀连蒙带猜,知道了个大概意思。
这是个结尾,开头还有内容,掌握在手指的主人那里。
胖兔子脸上,丝毫没有找不到食物而产生的失落,反而抬起头,毫不避讳的看着萧旸。
这个男人,要找什么?
沈秋檀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袁贲父女,他们也在找一样东西,好像那样东西就在济北州的刺史府,纸条上说的“人死了”,是说爹,还是说袁贲?还是兼而有之?
袁贲谋反攻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次的目的?
难怪萧旸对“小花猫”那般在乎,恐怕找爹爹遗物是小,找那东西是大。
不过,倒也是殊途同归,这一样东西,定然和爹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袁贲攻下济阳城,是想要那样东西,萧旸来济鲁道赴任,也要找到这样东西。
可惜啊,爹爹死了。
红宝石一般的眼睛毫无感情的看着萧旸,萧旸脸上还是一副瞧好戏的神色。
但见肥兔子如此,他一把拎起它的大耳朵,让它距离自己更近些,自言自语道:“馋虫喂饱了?今日看着倒是平常的很。”
没有夜里那种心软的感觉,没有觉得这只兔子可怜可爱。
就好似昨夜种种都是他的错觉一般。
是自己太敏感了么?
其实,终于找到的那只小猫,似乎也不是那么通人性了。
罢了,左右都不过是两个畜生,再聪明又能聪明到哪儿去。是自己犯了蠢,竟然将一只猫当成了关键线索。
他把沈秋檀随意一放,不过还在桌子上。
沈秋檀把此当成了默许,萧旸实际上还想试试,让这兔子靠近自己,自己是否还会生出那股子不由自控的情绪。如果半日后,自己还感觉不出异样,那以后就不必过多的关注这只兔子了。
一人一兔,各怀心思。
那纸条早被收起,萧旸将思绪完全沉浸在了案牍之上,进入了真正的忘我状态。
而沈秋檀十万乖觉的,没有打扰,只红眼睛在那些文件密函上不停逡巡,希望自己好运加身,能再遇到些好猜的字。
这里的字,和前世的繁体字有些像,但更加复杂。
沈秋檀看得头晕眼花。
然而,直至时近晌午,萧昀回来找萧旸用昼食,沈秋檀也没有找到如那字条一般有用的信息。
不过,能得到这条信息已经够了,聊胜于无嘛。
有了这字条的信息,再联想萧旸之前对自己的那般态度,自己的原身,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
爹爹死了,众人自然会将视线转移到与他最相关的人或者事上。弟弟年纪还小,爹爹之前又传出宠女的名声,所以只要自己的身份暴露,自然会转移大半人的注意力。
像个活靶子一样的活着,这不是沈秋檀想要的结果。
她是随遇而安,她是尽可能的偿还沈晏沣夫妇,却不想时时活在众人的监视之下。
萧昀用了一个上午转了半个军营,此刻正眉飞色舞的和萧昀比比划划,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在他比划的时候,饭菜也摆好了。
闲杂人等尽数退去。
萧家兄弟已经习惯了肥兔子见饭眼开的样子,但现在兄弟两人都开始吃饭了,那兔子怎么一动不动?
萧昀眉毛飞动,问萧旸:“四哥,你是不是给它下毒了?这幅呆样,莫非是吃了傻药?”
萧旸拿筷子敲他脑门儿:“吃你的饭!”
不过视线却已经移向肥兔子,仔细一看,还真是一副情绪低落的样子:“怎么,不和胃口?”
他没想到自己会问一只兔子这样的问题,萧昀嘴里含着菜,脸上憋着笑。萧旸摇摇头,罢了,就当是为了祖父吧。
兄弟两个平静的吃着饭,不再关注兔子,结果那兔子像是才看到饭菜一样,两兄弟还没放下手中的筷子,桌上剩下的饭菜已经被吃了个干净。
速度之快,是真正的风卷残云,片甲不留……
萧昀把筷子一摔:“四哥,这肥兔子欺负我!”他在军营跑了半天,早饭又没吃多少,这回早都饿坏了。
而且,这兔子在人的眼里毕竟是个畜生,就算在饭桌上,也有单独的饭碗,之前这兔子一直很乖觉,虽然贪吃,但从来不敢动自己碗以外的,但这回,它竟然将整个桌子上的饭菜都吃了个干净。
简直是胆大包天!
萧旸去看肥兔子,只见它规规矩矩的在它自己的椅子上,浑身上下写满了无辜,好像刚才大口吃饭的不是它。
萧旸捏捏额角,觉得有些胀痛,无奈安抚道:“再叫人重新上菜便是。”
不知不觉,他已经默许了肥兔子,承认了肥兔子的存在,它是祖父的爱宠,自己和一个畜生计较什么?
萧昀瘪瘪嘴,不敢放肆的发泄委屈。
不多时新的饭菜上来了,萧旸指着沈秋檀吩咐道:“带它去厨房,喂饱些。”
他要处理的事物颇多,方才花了时间亲自来考察一只兔子是否有异样,已经是极限。现在,既然承认了它宠物的身份,便按照寻常宠物对待便是。
沈秋檀乖乖的被抱走了,小红眼睛露出锐芒:我还会回来的!
她还不知道,这一上午没用“卖萌”的特殊技巧,反而让萧旸放下了心中疑虑。
果不其然,沈秋檀吃空了大半个厨房,不用谁吩咐,便拖着圆滚滚的肚子,再次回到了萧旸的大帐。
萧旸摇摇头,随它去了。
没过两日,整个军营里都知道了,看上去不苟言笑、端正克己的节度使大人,也有玩心未泯的时候,比如他极喜欢养兔子。
…………
时间恍然而过,这一日西边天空微微泛红,萧旸将诸事安排妥当之后,策马向着城中而去。
字迹有些潦草:“……人死了,嘴也要……开,不找到那物,不……回京。”
沈秋檀被困在济阳城的一个多月,说话已经能够对答如常,比如之前她和萧旸的一番较量,但认字还不多,几乎全靠猜。
萧昀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现在带着薄茧的手指捏着一张微微泛黄的纸条,恰好就露出了这一行小字。
又恰好这行字的内容,被沈秋檀连蒙带猜,知道了个大概意思。
这是个结尾,开头还有内容,掌握在手指的主人那里。
胖兔子脸上,丝毫没有找不到食物而产生的失落,反而抬起头,毫不避讳的看着萧旸。
这个男人,要找什么?
沈秋檀脑海中突然浮现出袁贲父女,他们也在找一样东西,好像那样东西就在济北州的刺史府,纸条上说的“人死了”,是说爹,还是说袁贲?还是兼而有之?
袁贲谋反攻城,是不是还有更深层次的目的?
难怪萧旸对“小花猫”那般在乎,恐怕找爹爹遗物是小,找那东西是大。
不过,倒也是殊途同归,这一样东西,定然和爹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袁贲攻下济阳城,是想要那样东西,萧旸来济鲁道赴任,也要找到这样东西。
可惜啊,爹爹死了。
红宝石一般的眼睛毫无感情的看着萧旸,萧旸脸上还是一副瞧好戏的神色。
但见肥兔子如此,他一把拎起它的大耳朵,让它距离自己更近些,自言自语道:“馋虫喂饱了?今日看着倒是平常的很。”
没有夜里那种心软的感觉,没有觉得这只兔子可怜可爱。
就好似昨夜种种都是他的错觉一般。
是自己太敏感了么?
其实,终于找到的那只小猫,似乎也不是那么通人性了。
罢了,左右都不过是两个畜生,再聪明又能聪明到哪儿去。是自己犯了蠢,竟然将一只猫当成了关键线索。
他把沈秋檀随意一放,不过还在桌子上。
沈秋檀把此当成了默许,萧旸实际上还想试试,让这兔子靠近自己,自己是否还会生出那股子不由自控的情绪。如果半日后,自己还感觉不出异样,那以后就不必过多的关注这只兔子了。
一人一兔,各怀心思。
那纸条早被收起,萧旸将思绪完全沉浸在了案牍之上,进入了真正的忘我状态。
而沈秋檀十万乖觉的,没有打扰,只红眼睛在那些文件密函上不停逡巡,希望自己好运加身,能再遇到些好猜的字。
这里的字,和前世的繁体字有些像,但更加复杂。
沈秋檀看得头晕眼花。
然而,直至时近晌午,萧昀回来找萧旸用昼食,沈秋檀也没有找到如那字条一般有用的信息。
不过,能得到这条信息已经够了,聊胜于无嘛。
有了这字条的信息,再联想萧旸之前对自己的那般态度,自己的原身,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
爹爹死了,众人自然会将视线转移到与他最相关的人或者事上。弟弟年纪还小,爹爹之前又传出宠女的名声,所以只要自己的身份暴露,自然会转移大半人的注意力。
像个活靶子一样的活着,这不是沈秋檀想要的结果。
她是随遇而安,她是尽可能的偿还沈晏沣夫妇,却不想时时活在众人的监视之下。
萧昀用了一个上午转了半个军营,此刻正眉飞色舞的和萧昀比比划划,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在他比划的时候,饭菜也摆好了。
闲杂人等尽数退去。
萧家兄弟已经习惯了肥兔子见饭眼开的样子,但现在兄弟两人都开始吃饭了,那兔子怎么一动不动?
萧昀眉毛飞动,问萧旸:“四哥,你是不是给它下毒了?这幅呆样,莫非是吃了傻药?”
萧旸拿筷子敲他脑门儿:“吃你的饭!”
不过视线却已经移向肥兔子,仔细一看,还真是一副情绪低落的样子:“怎么,不和胃口?”
他没想到自己会问一只兔子这样的问题,萧昀嘴里含着菜,脸上憋着笑。萧旸摇摇头,罢了,就当是为了祖父吧。
兄弟两个平静的吃着饭,不再关注兔子,结果那兔子像是才看到饭菜一样,两兄弟还没放下手中的筷子,桌上剩下的饭菜已经被吃了个干净。
速度之快,是真正的风卷残云,片甲不留……
萧昀把筷子一摔:“四哥,这肥兔子欺负我!”他在军营跑了半天,早饭又没吃多少,这回早都饿坏了。
而且,这兔子在人的眼里毕竟是个畜生,就算在饭桌上,也有单独的饭碗,之前这兔子一直很乖觉,虽然贪吃,但从来不敢动自己碗以外的,但这回,它竟然将整个桌子上的饭菜都吃了个干净。
简直是胆大包天!
萧旸去看肥兔子,只见它规规矩矩的在它自己的椅子上,浑身上下写满了无辜,好像刚才大口吃饭的不是它。
萧旸捏捏额角,觉得有些胀痛,无奈安抚道:“再叫人重新上菜便是。”
不知不觉,他已经默许了肥兔子,承认了肥兔子的存在,它是祖父的爱宠,自己和一个畜生计较什么?
萧昀瘪瘪嘴,不敢放肆的发泄委屈。
不多时新的饭菜上来了,萧旸指着沈秋檀吩咐道:“带它去厨房,喂饱些。”
他要处理的事物颇多,方才花了时间亲自来考察一只兔子是否有异样,已经是极限。现在,既然承认了它宠物的身份,便按照寻常宠物对待便是。
沈秋檀乖乖的被抱走了,小红眼睛露出锐芒:我还会回来的!
她还不知道,这一上午没用“卖萌”的特殊技巧,反而让萧旸放下了心中疑虑。
果不其然,沈秋檀吃空了大半个厨房,不用谁吩咐,便拖着圆滚滚的肚子,再次回到了萧旸的大帐。
萧旸摇摇头,随它去了。
没过两日,整个军营里都知道了,看上去不苟言笑、端正克己的节度使大人,也有玩心未泯的时候,比如他极喜欢养兔子。
…………
时间恍然而过,这一日西边天空微微泛红,萧旸将诸事安排妥当之后,策马向着城中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