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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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伴们之所以推举他当团队领袖,不是因为他能力最强。

    论指挥能力,“嘴唇”是最强的;论管理能力,在场的络腮胡汉子是最强的;论人际关系,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是最强的。这三个人谁也不服谁,任何一个人当了领袖,都会导致团队内部分裂。

    他的各项能力比较平均,遇事喜欢出头,再加上他和“嘴唇”、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的关系很好,在二人的支持下,他才成了团队领袖。

    在上位之后,他开始拉拢络腮胡汉子,对他许诺说,团队的日常生活可以归他管,于是络腮胡汉子承认了他的地位;打仗的时候,他经常给“嘴唇”指挥权,所以“嘴唇”一直是支持他的;在狙击步枪的问题上,他始终偏向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所以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也一直支持他。

    只要得到这三个人的支持,他的地位就不可动摇。可是现在,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已经死了,他本人也是奄奄一息。只要络腮胡汉子能够胜过“嘴唇”,他就是团队的老大。在这种情况下,络腮胡汉子自然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听他的话。

    “……再说我们已经消耗了很多弹药,不能在他身上浪费弹药了。反击的命令是他下的,他必须要为死去的伙伴负责,这就当是我们给他的惩罚吧!”

    络腮胡汉子只是花了三言两语,就说服了身旁的同伴,让他放弃了帮团队领袖解脱的想法。这场仗打的实在是憋屈,他们连敌人的影子都没见到,就被打死两个人,打伤一个人,自己这边到现在还没见到敌人,结果连团队领袖都被打成重伤,朝不保夕。

    战斗进行到现在,这个团队的锐气已经被挫得差不多了。除了那个留下照顾伤员,不清楚前线情况的人之外,还活着的三个人都失去了战斗意志——那个女人是完全崩溃,络腮胡汉子和另一个人则是不想再打下去了。

    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络腮胡汉子与另一个人的想法和团队领袖一样,他们觉得“嘴唇”那边已经结束了战斗,而且是己方获得了胜利。就算死了一两个人,他们至少还能有五个活人和一名伤员。

    比起十二人团队,六人团队的战斗力肯定会大大减弱。但可以确定的是,六个人在一起肯定比五个人、四个人,乃至三个人强。留下看守伤员的同伴是女性,她的相好已经被爱丽莎打死了。就算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的妻子被杀了,团队里还能有一个无主的女人,男人们不至于寂寞。

    敌人在最初的交火中,没有杀死那个女人。络腮胡汉子觉得敌人应该是想活捉她,所以那个女人应该有很大概率会活下来。这样一来,团队里就有了两个女人,而且都是无主的,竞争压力不会很大。

    想到这里,络腮胡汉子突然有了别的心思。“嘴唇”在接到团队领袖的命令之后,肯定带着同伴去堵人了。他不可能带着那个女人一起去,团队没有通讯设备,只要他不通知“嘴唇”撤退,“嘴唇”就不知道他已经带着人撤退了。

    团队领袖下令反击之后,这个团队就把物资丢在一个隐秘处,只带武器和弹药出来和敌人交战。如果络腮胡汉子现在把能集合的人都集合起来,把所有的重要物资都带走,他们这两男两女就可以另起炉灶,正好一人一个。

    好色是络腮胡汉子的最大弱点。他不服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的主要原因,就是对方有个漂亮老婆,这让他很是嫉妒。但对于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他是不讨厌的,两人的关系也很融洽。

    现在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已经死了,一想到自己可以得到这个美人,络腮胡汉子的脑子里就装不下别的东西了。他当即开始劝说身旁的同伴,说自己和“嘴唇”合不来,团队领袖和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这一死,团队的新领袖就成了新问题。

    不管谁成了新领袖,另一个人都会不服,从而导致团队出现内部纷争。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散伙,各走各的路。他给同伴分析了一下当前的形势,表示他有十足的把握说服看守伤员的女人跟着自己走,还能把竞赛用狙击步枪的主人的妻子也带走。

    如果他跟着自己,新团队就是两男两女。络腮胡汉子承诺说,只要他跟着自己,他就把看守伤员的女人分给他。如果他跟着“嘴唇”走,他就得冒险去通知“嘴唇”,让他赶在自己之前来到物资存放地点,这样他们才能把重要物资都带走。

    至于大声朝着“嘴唇”呼喊,通知他快速撤回,这在两人看来都不是选择。奄奄一息的团队领袖就在眼前,络腮胡汉子的同伴可不想重蹈覆辙。

    在权衡了利弊之后,络腮胡汉子的同伴不想冒险,还想得个女人,便选择跟随络腮胡汉子,把团队领袖的武器弹药都拿上,迅速撤到了看守伤员的女人那里。

    络腮胡汉子也给看守伤员的女人分析了一下形势——当然了,把她分给同伴的部分是不可能和她说的。他表示,“嘴唇”满脑子都是战斗,根本就不会管理队伍。如果让他带队,新团队很有可能变成强盗团。

    而且“嘴唇”那边是没有女人的,如果她去了嘴唇那边,搞不好就是四男一女。“嘴唇”为了获取男性队员的支持,肯定会把她变成“公共便所”,还会为了防止她逃跑,对她做出种种限制。

    而他这边现在是两男一女,她来了就是两男两女,在男女氛围上要和谐得多。由于“嘴唇”平日里表现的很大男子主义,不太重视女性的感受,被络腮胡汉子这一吓,看守伤员的女人就害怕了,想也没想就选择跟随络腮胡汉子。

    至于那位男性伤员,络腮胡准备把他留给“嘴唇”照看。他会把这个男性伤员带到物资存放点,把他丢在那里。等“嘴唇”发现事情不对,回到物资存放点,就会发现男性伤员。以“嘴唇”的仗义性格,他肯定不会抛下伤员不管——不过这件事他是不会对同伴们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