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穿高跟鞋的女孩(三更求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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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城那边的传统习惯,女孩嫁人,起的越早越好,所以今晚王芸是不准备睡觉了,等到凌晨那个对象高峰男方家人过来接亲,
那些小姐妹也是一个个的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是来送王芸的,俗称陪嫁,
一般的陪嫁的女孩说心里话是不大愿意去的,因为他们这里有闹新娘的习惯,而且还闹的挺狠,据说有一个女孩结婚时,闹的太厉害了,把人家的新娘的内裤都给脱了下来......如果不是有人制止,新娘在那些牲口下还不知道受到怎么样的待遇呢。
而且一般的送新娘的女孩都没有新娘长的漂亮的,主要是怕为了摭住新娘的光彩照人的形象,也怕到时闹新娘时,那些牲口转移重点,把新娘凉在一边,而闹那些送嫁的女孩,这样新娘很没有面子的,所以送嫁的女孩大多是结过婚的,是过来人,一方面可以好好保护新娘,即使闹她们也不会在意的,但必须有末有结婚的姑娘才行,这是习俗。
王芸嫁的男人是她旧时的一个同学,叫高峰,记得在初中时就追求过她,那时王芸还小,并没有和他谈朋友,最近几年此人做了技术员,有了一些钱,
一次无意间遇到了王芸,于是托人保媒,王芸见了一面后,感觉此人和以前变化不小,也成熟了许多,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而且对王芸也很好,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
老大不小的王芸,稍犹豫了一下,也就接受了此人抛来的橄榄枝,现在高峰家虽然有些钱,但还是生活在家村,说好了结婚后就在市区买一套房子,和王芸在市里住,顺便如果王芸愿意的话也可以把她的父母接过来住,这让王芸对高峰好感大增,觉得他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男人。
两人相处不到一年,经不起双方父母的劝说,再加那个高峰比王芸还大两岁,每天忙于工作,更希望早点结婚,于是二人准备走入婚姻的殿堂,
想着明天就要嫁人,就要为人妻了,王芸心里不由的一阵激动似乎还有丝丝失落,那丝失落来自于张强,王芸从内心深处对张强还是有丝丝好感的,但他既已有了女朋友,那么自己也就只好另寻他人了。
“小芸,要不你先休息一下吧,明天一天肯定会更累的”这时王芸他妈走了过来看着自己的女儿心疼的说道,
“嗯,妈,没事的,我不累”王芸微笑着说道,
这时王鹏呵呵笑着走了过来,“呵呵,姐姐放心吧,明天我送你,谁敢闹你,我就打他,包括以后姐夫敢欺负你,我照打不误”
“行了吧,你小子整天就知道打打的,也不知道跟那个张强学了什么,一点也没有学好,”提到张强,王芸脸一红说道。送嫁的人中一般都是有男人跟着的,一般都是女方的弟弟什么的,过去后要挑门帘,这事一般都是小舅子做的。
而且王芸也知道王鹏跟着张强学了几手功夫,现在的王鹏在确也长高了不少,也长壮了,和那个高峰相比,似乎比高峰还要猛,以现在王鹏的性格,如果高峰敢欺负她,相信王鹏肯定会打上门来。
王芸虽然不希望弟弟这样,但嫁人以后,毕竟弟弟算是娘家人,自己如果真的受了欺负有人出头也不错的,再加上王芸一直对弟弟很好,所以王芸并不怕高峰欺负她的,
王鹏这小子的身手王芸见过一次,那是在大街上,自己曾被一帮小混混挑逗,足有五六个吧,被王鹏三下五除二全部放倒了,从那时王芸才知道他这个弟弟跟着张强学了不少功夫。
“喂,我说兄弟,明天送芸姐,要不要哥哥和你一块去啊,也好帮你抵挡那些闹新娘的牲口们”蒙子嘿嘿一笑,凑到王鹏身边说道,
“你?算了吧,我怕你小子监守自盗呢”王鹏上下打量了一下蒙子,白了他一眼,笑骂道。“切!咱兄弟是那样的人吗?”蒙子正经的说道。
晚上九点半多左右,蒙子和小茹两个告辞了,只剩下那些送嫁的女孩和王芸的家人,还有一些亲戚,王鹏把蒙子送走后就回来了,毕竟第二天还要陪着王芸过门呢。
蒙子和小茹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蒙子,你说我们结婚时,我是穿旗袍好看,还是穿婚纱好看啊,”看到王芸出嫁那幸福的表情,小茹好羡慕,自己和蒙子也好了好几个月了,自己也不小了,因此也开始想着嫁人了,
“你嘛!我感觉什么都不穿才好看呢!嘿嘿......”蒙子一本正经的看着小茹,忽然嘿嘿一笑说道,
“死样,什么不穿,你喜欢别人也看到你老婆那个样子啊?”
“那不行!老婆的东西只能自己看呵呵”蒙子忙笑呵呵的说道。
“别闹了,我是说正经的,你感觉我穿什么好看啊”小茹挽着蒙子的臂弯说道,“嗯,婚纱嘛是西式的,旗袍是中式的,婚纱可是掩盖女孩的一些缺点,而身材好的女孩我认为穿旗袍好看呵呵,”
“嗯,小茹对蒙子的看法表示赞同,那到时我穿旗袍好了,我对自己的身材可是很自信的呢嘿嘿”小茹嘿嘿一笑风情万种的说道,
“嘿嘿,那时,我的小茹那身材可是超棒的,而且那功夫渍渍......”蒙子没有说完,被小茹一脚踢在屁股上,
“蒙子,你说穿旗袍的话,必须要穿那种丁字裤吗?”打闹完的小茹看着蒙子担心的说道,对于那种暴露性感的内裤,小茹真是不敢穿的出来,况且蒙子刚才还说要帮她修剪那里,想想都觉得羞人。
“呵呵,当然了,你知道吗?穿旗袍的女人,只有穿上丁字裤才能更衬出那修长丰满的臀部,才没有一般的内裤那种痕迹,才更完美呢,不然的话会很难看的啊”
“是吗?”小茹疑惑的看着蒙子,不知道这小子说的是真时假,
“那......以前没有丁字裤时,那些女人不是也一样穿旗袍吗,也很好看啊”小茹歪着脑袋笑眯眯的看着蒙子说道。
“嗯,这个......估计她们应该是里面没有穿内裤吧”蒙子想了一下自以为是的说道,
“切!就知道忽悠人家”小茹脸一红白了他一眼说道。不过反正就是自己的老公看,如果这小子愿意就随他吧,女为悦已者容,毕竟哪个女人都希望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展现出最美好性感的一面。
据说一个女了爱上一个男人可以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床上的事更不用说了,还有的混蛋家伙让自己的老婆做小姐来养活他,而且此女却是甘愿这么做,不得不说,这个女人为了心爱的男人确实那种爱已经变得畸形了。世人当然也会会那种男人所不耻,为了钱宁愿让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玩,那种每天无数顶的小绿帽戴着,可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受得了呢。
蒙子和小茹并没有搭车,两人在一条林荫小道上惬意的走着,夜晚的夏风吹来,一阵凉爽,附近的一个湖泊湖水在远处灯火通明的彩灯照耀下,把湖水衬得彩光鳞鳞,湖边不时的有几对男女在做着古怪的动作,让人遐想联联。
这时迎面走来三四个小混混,中间拥簇着一个女孩,这个女孩身材很棒,穿着超短裙,上面一个开口很大的低领背心,借着灯光还得看到此女孩那高高的凉鞋上,那没有穿袜的玉脚染的通红的脚指甲,染得发黄的头发,耳朵上戴着一对耳环,
此刻正被一个光着上身背上和胸前纹着黑龙的家伙搂着,不时的亲两下,嘿嘿的猥琐的笑着,对于这样的女孩和混混蒙子见得多了,女孩一看就是不良女或者小姐,而那样的混混蒙子则是见得更多,因为他本身就是混混。
要说前面走来的女孩身材可真是不错,特别是那个高跟鞋更衬出此女的身材高挑,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女式高跟鞋,可真是一个好东西。
一个女人如果没有一双高跟鞋,就像一个句子没有动词一样,是不可想像的,高跟鞋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可以使女人由名词变成了动词,
因为高跟鞋,女人才可以把自身的曲线,尽最大可能的演绎出来:收腹,挺胸,提臀,束腰,如果没有高跟鞋,女人如何一边走路一边完成这种高标准高难度的动作。
高跟鞋它提高了女人,使她们与天堂的距离,又缩短了若干厘米。高跟鞋也使女人慢了下来,但又不是那种太阳下山的慢,而是那种春风听开叶芽的慢,因为高跟鞋,女人走路进才找到感觉,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可以这么说,因为高跟鞋,女人才变成了移动的风景。
高跟鞋使女人摆脱平庸,摆脱风俗生活,使女人更加楚楚动人,只有高跟鞋才能把释放出来地面上的“咔嗒咔嗒”声,像一把小提琴,把音乐给拉了出来,高跟鞋它是梦想的指尖,使女人步步生莲,它更像一个魔术师,它把女人变成了莲花......谢过weizhang的鲜花,新老朋友请继续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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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小姐妹也是一个个的打扮的花枝招展的,是来送王芸的,俗称陪嫁,
一般的陪嫁的女孩说心里话是不大愿意去的,因为他们这里有闹新娘的习惯,而且还闹的挺狠,据说有一个女孩结婚时,闹的太厉害了,把人家的新娘的内裤都给脱了下来......如果不是有人制止,新娘在那些牲口下还不知道受到怎么样的待遇呢。
而且一般的送新娘的女孩都没有新娘长的漂亮的,主要是怕为了摭住新娘的光彩照人的形象,也怕到时闹新娘时,那些牲口转移重点,把新娘凉在一边,而闹那些送嫁的女孩,这样新娘很没有面子的,所以送嫁的女孩大多是结过婚的,是过来人,一方面可以好好保护新娘,即使闹她们也不会在意的,但必须有末有结婚的姑娘才行,这是习俗。
王芸嫁的男人是她旧时的一个同学,叫高峰,记得在初中时就追求过她,那时王芸还小,并没有和他谈朋友,最近几年此人做了技术员,有了一些钱,
一次无意间遇到了王芸,于是托人保媒,王芸见了一面后,感觉此人和以前变化不小,也成熟了许多,一副成功人士的样子,而且对王芸也很好,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
老大不小的王芸,稍犹豫了一下,也就接受了此人抛来的橄榄枝,现在高峰家虽然有些钱,但还是生活在家村,说好了结婚后就在市区买一套房子,和王芸在市里住,顺便如果王芸愿意的话也可以把她的父母接过来住,这让王芸对高峰好感大增,觉得他是一个可以托付的男人。
两人相处不到一年,经不起双方父母的劝说,再加那个高峰比王芸还大两岁,每天忙于工作,更希望早点结婚,于是二人准备走入婚姻的殿堂,
想着明天就要嫁人,就要为人妻了,王芸心里不由的一阵激动似乎还有丝丝失落,那丝失落来自于张强,王芸从内心深处对张强还是有丝丝好感的,但他既已有了女朋友,那么自己也就只好另寻他人了。
“小芸,要不你先休息一下吧,明天一天肯定会更累的”这时王芸他妈走了过来看着自己的女儿心疼的说道,
“嗯,妈,没事的,我不累”王芸微笑着说道,
这时王鹏呵呵笑着走了过来,“呵呵,姐姐放心吧,明天我送你,谁敢闹你,我就打他,包括以后姐夫敢欺负你,我照打不误”
“行了吧,你小子整天就知道打打的,也不知道跟那个张强学了什么,一点也没有学好,”提到张强,王芸脸一红说道。送嫁的人中一般都是有男人跟着的,一般都是女方的弟弟什么的,过去后要挑门帘,这事一般都是小舅子做的。
而且王芸也知道王鹏跟着张强学了几手功夫,现在的王鹏在确也长高了不少,也长壮了,和那个高峰相比,似乎比高峰还要猛,以现在王鹏的性格,如果高峰敢欺负她,相信王鹏肯定会打上门来。
王芸虽然不希望弟弟这样,但嫁人以后,毕竟弟弟算是娘家人,自己如果真的受了欺负有人出头也不错的,再加上王芸一直对弟弟很好,所以王芸并不怕高峰欺负她的,
王鹏这小子的身手王芸见过一次,那是在大街上,自己曾被一帮小混混挑逗,足有五六个吧,被王鹏三下五除二全部放倒了,从那时王芸才知道他这个弟弟跟着张强学了不少功夫。
“喂,我说兄弟,明天送芸姐,要不要哥哥和你一块去啊,也好帮你抵挡那些闹新娘的牲口们”蒙子嘿嘿一笑,凑到王鹏身边说道,
“你?算了吧,我怕你小子监守自盗呢”王鹏上下打量了一下蒙子,白了他一眼,笑骂道。“切!咱兄弟是那样的人吗?”蒙子正经的说道。
晚上九点半多左右,蒙子和小茹两个告辞了,只剩下那些送嫁的女孩和王芸的家人,还有一些亲戚,王鹏把蒙子送走后就回来了,毕竟第二天还要陪着王芸过门呢。
蒙子和小茹手牵着手,走在大街上,“蒙子,你说我们结婚时,我是穿旗袍好看,还是穿婚纱好看啊,”看到王芸出嫁那幸福的表情,小茹好羡慕,自己和蒙子也好了好几个月了,自己也不小了,因此也开始想着嫁人了,
“你嘛!我感觉什么都不穿才好看呢!嘿嘿......”蒙子一本正经的看着小茹,忽然嘿嘿一笑说道,
“死样,什么不穿,你喜欢别人也看到你老婆那个样子啊?”
“那不行!老婆的东西只能自己看呵呵”蒙子忙笑呵呵的说道。
“别闹了,我是说正经的,你感觉我穿什么好看啊”小茹挽着蒙子的臂弯说道,“嗯,婚纱嘛是西式的,旗袍是中式的,婚纱可是掩盖女孩的一些缺点,而身材好的女孩我认为穿旗袍好看呵呵,”
“嗯,小茹对蒙子的看法表示赞同,那到时我穿旗袍好了,我对自己的身材可是很自信的呢嘿嘿”小茹嘿嘿一笑风情万种的说道,
“嘿嘿,那时,我的小茹那身材可是超棒的,而且那功夫渍渍......”蒙子没有说完,被小茹一脚踢在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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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小茹疑惑的看着蒙子,不知道这小子说的是真时假,
“那......以前没有丁字裤时,那些女人不是也一样穿旗袍吗,也很好看啊”小茹歪着脑袋笑眯眯的看着蒙子说道。
“嗯,这个......估计她们应该是里面没有穿内裤吧”蒙子想了一下自以为是的说道,
“切!就知道忽悠人家”小茹脸一红白了他一眼说道。不过反正就是自己的老公看,如果这小子愿意就随他吧,女为悦已者容,毕竟哪个女人都希望在自己喜欢的男人面前展现出最美好性感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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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子和小茹并没有搭车,两人在一条林荫小道上惬意的走着,夜晚的夏风吹来,一阵凉爽,附近的一个湖泊湖水在远处灯火通明的彩灯照耀下,把湖水衬得彩光鳞鳞,湖边不时的有几对男女在做着古怪的动作,让人遐想联联。
这时迎面走来三四个小混混,中间拥簇着一个女孩,这个女孩身材很棒,穿着超短裙,上面一个开口很大的低领背心,借着灯光还得看到此女孩那高高的凉鞋上,那没有穿袜的玉脚染的通红的脚指甲,染得发黄的头发,耳朵上戴着一对耳环,
此刻正被一个光着上身背上和胸前纹着黑龙的家伙搂着,不时的亲两下,嘿嘿的猥琐的笑着,对于这样的女孩和混混蒙子见得多了,女孩一看就是不良女或者小姐,而那样的混混蒙子则是见得更多,因为他本身就是混混。
要说前面走来的女孩身材可真是不错,特别是那个高跟鞋更衬出此女的身材高挑,也不知道是谁发明了女式高跟鞋,可真是一个好东西。
一个女人如果没有一双高跟鞋,就像一个句子没有动词一样,是不可想像的,高跟鞋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它可以使女人由名词变成了动词,
因为高跟鞋,女人才可以把自身的曲线,尽最大可能的演绎出来:收腹,挺胸,提臀,束腰,如果没有高跟鞋,女人如何一边走路一边完成这种高标准高难度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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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使女人摆脱平庸,摆脱风俗生活,使女人更加楚楚动人,只有高跟鞋才能把释放出来地面上的“咔嗒咔嗒”声,像一把小提琴,把音乐给拉了出来,高跟鞋它是梦想的指尖,使女人步步生莲,它更像一个魔术师,它把女人变成了莲花......谢过weizhang的鲜花,新老朋友请继续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