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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炸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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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胖子,果然是忘不了吃的吃货,吃货的世界,果然是寻常人难以理解的。他昨晚吃得太饱,现在都不感到肚子饿。

    他坐到索罗斯对面,卡莲就走过来,说道:“老爷,要吃包子么?”

    “不用了。你忙。”陈晓揉了揉卡莲的脑袋,这少女真是越来越好看了。

    这些天的好吃好喝,加上母亲的状态越来越好,卡莲的心结也解开了,之前削瘦的面容已经有了丝红润,失去光彩的双眼也变得明亮有神。

    虽然依然给人一种淡漠之感,却没有之前那种拒人千里的冷淡。

    被陈晓揉着脑袋,卡莲皱起了鼻子,说道:“老爷,我不是小孩子,不要随便揉人家的脑袋。”话是这么说,但卡莲却十分享受陈晓那种抚摸。

    陈晓讪讪一笑,说道:“那是因为卡莲太可爱了,忍不住想揉揉。”

    索罗斯在对面,突然感到胃口没有了。嫌弃的看了陈晓一眼,说道:“小心变态。”

    “变态你妹!”陈晓笑骂道,昨晚畅谈人生的情谊,令两人建立了初步的友谊。

    索罗斯虽然是名资深吃货,但怎么说也是个魔法学徒,脑子不差,对陈晓的许多发言见地都感到莫名佩服。

    这年轻人虽然没有丝毫出彩,但他脑子里的见识,就甩了他好几条街。他认为这是一个可以结交的朋友。

    如今陈晓一句“变态你妹”,让索罗斯再次刷新了自己的词汇。这句“变态你妹”怎么说起来可以那么顺口畅快!

    他咀嚼了一会,对陈晓翘起了大拇指,说道:“陈老板,你就是个牛人。以后我骂人又可以多一句名言了。”

    陈晓一脸汗颜。

    “得,还会现学现卖,连牛人都会用了。”陈晓笑道,索罗斯这吃货昨晚之前还不知道“牛人”的意思,如今用得比他还顺溜。

    “嘿嘿。”索罗斯腆着脸笑了起来。

    突然,索罗斯收起了笑容,略有伤感的说道:“陈老板,咱们虽然只是认识了短短几天,但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以后有机会,欢迎你到费尔利城做客。今天我就要回去了。”

    “有急事?”陈晓眉头一挑。

    索罗斯苦笑道:“我是偷偷走出来的。唉,想出来好好吃顿好的都不安生。我老师已经大发雷霆,如果再不回去,他会过来灭了我的。”

    魔法学徒是一份任务繁重的职业,不但要伺候魔法师的日常起居,还要协助老师的各种魔法试验。

    索罗斯在魔法上的天赋很高,深得他老师的期待,但这家伙一心想着吃,对魔法修炼吊儿郎当,若是不看紧一些,这家伙就会像这些天一样,天天只会吃,从而疏于魔法的修炼。

    得知由来的陈晓,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真对索罗斯的老师感到悲哀,竟然收了这样一个吃货弟子。

    “既然这样,临走之前,我送你一些好吃的。”他也有心结交索罗斯,这死胖子竟然是个魔法学徒,这是陈晓第一次接触的特殊职业,他很好奇。

    索罗斯双眼一亮,叫道:“陈老板,你真是大好人。你对我太好啦。”

    陈晓无语的笑了笑,便带着索罗斯进入厨房。厨房是艾伦负责,她见到陈晓出现,就躬身一礼,叫道:“老爷。你怎么来了?”

    “艾伦,帮忙弄一点吃的。”

    陈晓挽起了衣袖。艾伦脸色一喜,知道老爷又要做什么好吃的东西了。

    “帮我准备一些马铃薯,剥皮之后,将马铃薯切成手指大小的形状。”陈晓嘿嘿一笑,“我给你们做些薯条。”

    “薯条?”艾伦和索罗斯齐齐碉堡了。

    薯条?好吃么?

    马铃薯他们吃得多,总是觉得口味太淡,吃多了会腻的东西。

    陈晓神秘一笑:“好不好吃,吃过就知道。”

    艾伦去准备马铃薯,而陈晓则命伙子拿来一个铁锅,倒上半锅的油,然后烧热。

    “炸薯条?”索罗斯已经知道陈晓的想法了。陈晓说道:“复杂的我不会,炸薯条简单又美味。当零食吃最好了。”陈晓舔了舔嘴,自己也觉得嘴馋了。

    艾伦将马铃薯准备好之后,陈晓就吩咐艾伦将马铃薯用盐水浸泡一会,去除淀粉,然后用水煮了一会才捞起来。

    看到薯条成型之后,陈晓就用纸将马铃薯的水吸干,然后放进烧热的油锅了,过一过油。

    薯条的做法很简单,索罗斯一看就懂。他其实对薯条的味道没有抱太大期望。既然是陈老板亲自给他做的美食,他当然不会拒绝。

    薯条炸好之后,陈晓用纸袋装好,然后撒上盐花,拿起一条冒着热气的薯条就吃起来。

    味道不错,加上盐花之后,更好吃了。跟他以前在M记吃的味道差不多。

    索罗斯也拿起一条放进口里。

    瞬间,他瞪大了双眼,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那包炸薯条。

    “这种味觉的冲击,竟如此美妙。陈老板,这就是薯条?也太好吃了吧。”索罗斯已经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吃。

    一条可不过瘾,甚至一包都不过瘾。

    这陈晓怎么都会做一些出人意料,闻所未闻的食物。

    陈晓笑道:“蘸上番茄酱,就更好吃了。”

    艾伦已经命人去买些番茄酱回来。这种果酱,寻常家庭都会有,很普通。

    索罗斯满脸满足的踏上了他的龙车,抱着一包薯条,边吃边对陈晓说着告别的话,临走之时还给了陈晓一个卷轴,说是有危险的时候撕开,可以保你一命什么,说得很玄乎。

    不过陈晓也不在意,直接收进怀里。

    “陈老板。这薯条还有没有?。”索罗斯抱着包薯条,看到已经吃了大半,顿时觉得不过瘾。

    这薯条简直好吃到哭,好吃到不想停,有木有。

    “别吃太多,会上火。”陈晓笑道。

    送走了索罗斯之后,陈晓又钻进实验室里。

    等着他验证的实验还有很多要做。

    前些天他命人购买的厌魔石已经到位。

    厌魔石是稀缺物品,每个城市的扩展都需要厌魔石,因为这些厌魔石散发的磁场,会驱散那些夜游怪,令它们不敢靠近。所以一个城市或者村子需要扩大规模,就需要在地里埋下大量的厌魔石,形成结界。

    他购买了两块厌魔石,每块都有一个篮球大小。一块一个金币,价格非常昂贵。

    试验了一下厌魔石的磁力之后,陈晓不由感到惊叹。这厌魔石的磁力,要比地球上的天然磁石强太多了,甚至可以媲美电磁铁。

    他的专业是化工,但物理知识还没有落下,什么电磁感应,切割磁感线会产生电流这些理论知识还懂。

    于是他找来了一些铜线,做成了一个简易的发电器。人手转动铜线圈装置,然后线圈会产生电流。

    这微弱的电流对陈晓来说已经足够了。接下来,便是他专长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