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莫欺少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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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光大亮,换上白衣孝服的伯明翰登上石堡顶层,长吁短叹,抒发积蓄了一整天的满腔郁气。
送给仲杳的宝剑被人家用木系真气震碎,对自诩铸剑名家的伯家庄来说,自然是颜面大失,但伯明翰倒不是太在意,那剑既不是他铸的也不是他选的。
他郁闷的是仲杳堵了他找季小竹切磋的路子,而找季小竹聊天的路子,又被仲家那尊肉山堵了。
一年不见,季小竹越发出挑了,远远见着她,伯明翰一颗心就像被挑在竹尖上,随风悠悠晃着,晃着。
他对季小竹的爱慕,伯家庄人人皆知,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说“个头很般配”。
真是庸人啊,他们哪知道季小竹的好,哪知道这般的仙女,只有自己才配得上。
父亲倒在帮着使劲,把季小竹当做与仲家携手的筹码,换得了仲家人的承诺。
这样是不好,对小竹太不尊重,但只要入了自己的门,自己会好好宠着她,弥补她的。反正对小竹来说,也只有自己这般伟岸如剑的男子,在个头上才配搭得了,她定是高兴的。
仲杳这个小弟弟肯定会阻拦,小舅子嘛开始都是这样,昨天受挫,他也不在意。
可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昨天他找着了仲至强,那家伙居然翻脸不认,说仲杳是堡主,什么事都由那小子决定。
那还是个小屁孩啊!
就算修为涨了起来,那还是小竹教的,凭什么跟自己父亲一般高矮了?
好吧为了小竹的幸福,他忍!
他又去找仲杳,却始终找不到,仲家堡乱得像一锅粥,人人狼奔豕突的,连那些农夫都掺和进来了,不知道在闹腾什么,夜里都没停歇。
睡了个大懒觉起来,心情坏得剑都不想练,伯明翰居高远望,讶然发现,这帮人还没停!
就在石堡北面,更高一些的后山上,仲家的祠堂热闹无比。无数人身着素白孝服,进进出出,大多背着背篓,剩下的扛锄头推车,像在整治什么大工程。
“我爷爷的头七也没这么热闹过啊,仲家人这是在搞什么,快去问问!”
伯明翰动动嘴,伴当跑断腿,许久后气喘吁吁的回来,一脸骇然的嚷嚷:“仲家人疯了!”
听了伴当的解说,伯明翰满脸不可思议。
“他们要把族墓改成公墓,族祠改成土地庙?”
“是啊少庄主,这可不是疯了么?”
“嘿嘿……还真是有趣……”
伯明翰先低笑了两声,笑声骤然变高:“哈哈,真是有趣!”
伴当还跟着在笑,听到后面脸肉僵住。
伯明翰两眼发亮:“是仲杳干的吗?肯定是他干的,只有他那个小屁孩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他用再明显不过的赞叹语气说:“太棒了!我得去看看,这么有趣的事情,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铿锵拔剑,他纵身一跃,直接从楼顶跳了下去。
伴当惊呼:“少庄主!”
烟尘升腾,红焰涌动,伯明翰仗剑而出,像自锻炉中踏出。
他朝旁边被吓住的农人走去,伸出大手,要接过对方的背篓:“大叔,我来帮你。”
那个农夫眨眨眼回过神,不迭摆手:“不必不必,里面是我家先人的骨灰盒,该我背的,该我的。”
伯明翰噢了声,挠头笑笑,又朝一个小小肩膀扛了两大捆木料的小女孩走去。
还没伸手,小女孩就脚下生风,吧嗒吧嗒的走了。走了几步,回头冲他扮个鬼脸,不爽的道:“傻大个,瞧不起人呀!”
伯明翰继续挠头,却锲而不舍的又找下一个。
背着骨灰盒的何大山赶紧扯着媳妇走了,夫妇俩刚才可被吓得不轻。
“想了一整晚,还是没明白,你说堡主这是干啥呢?”
何大山低声嘀咕,昨天先是仲善存带着一帮小子,挨家挨户通知,说要通告大事。
到了石堡下面的练功场,发现仲家所有佃农都到了,仲承业和仲承林两个老爷子轮流讲话,要他们马上把先人迁到仲家祠堂安葬。
“非常时刻嘛,管不得那么多规矩了,说起来还是咱们沾仲家的光呢。”
“那墓里躺着的都是能放出剑光的大人物,陆地神仙!让你何家先人跟仙人们住一块,有啥不好的?”
何氏捡着她懂的东西说,都是两位老爷子的话。
仲承业修为最高,德高望重,他的话份量比两任堡主都重。仲承林是老管事,经年累月跟他们佃农打交道,亲切温和,说的话大家都听得进去。
不是这两位出头,他们还以为是仲家小辈在搞鬼把戏。
把先人骨灰跟仲家祖宗埋在一起,仲家祠堂改成土地庙,前堡主头七……也就是后天,同时请土地公,闹着玩呢?
两位长老也解释了原因,说魔魇将近,要守护仲家堡,只能靠土地公,也只有这么做,才能请下土地公。
能请下土地公当然是好的,农人们没多废话,各自回家先祭告一番,然后连夜刨祖坟。这是救命救生计,先人不仅不会在意,还很支持。以前把先人挫骨扬灰了,先人不也没说啥吗?
不过大家还是在犯嘀咕,觉得这事有点悬乎。
土地公不是老天爷封的么?现在这干法,有点像自己推出一堆先人,然后逼老天爷选个当土地公,老天爷能答应?
这主意若是两位长老出的,大家还觉得靠谱,关键是长老们说了,这是堡主的主意。
堡主托梦了吗?
哦,忘了堡主换人了,现在是仲杳那个小家伙。
其他农人忐忑得多,相比之下,老何夫妇稍微好些,昨天仲杳跟他们聊过。
何大山傻傻的笑道:“堡主昨天问过我们,当时我就说到了祖宗,难道是堡主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哎哎痛啊!”
何氏又揪住他耳朵,啐道:“你能啊,都能使唤堡主了,以后是不是还要上天啊?”
嘴里凶恶,脸上却不见恼意。
妇人想得实在,堡主肯定不是昨天听了他们的话才做出这个决定,但多多少少总有点关系。以后减点租子,多点节赏什么的,能指望吧?
出了堡门,直奔后山仲家祠堂,噔噔脚步声从身后追上来,何大山背上一轻,两个小伙子左右帮他扶起背篓。
“小山,小树……”
何氏低呼:“你们怎么跑来了?”
二十多岁,已蓄了短须的青年躲闪着目光说:“先人迁坟,我们当然得来。”
不到二十岁,更瘦弱些的是何小树,嚷嚷道:“天还没亮的时候消息就传到叔家镇了,我跟哥说爹娘为了保这个家,连先人的坟都迁了,我们做儿子的,就只能跑吗?”
他拿下巴指指他哥:“叔家的人都在笑话我们这些躲过去的,哥哪里能忍呢?”
何氏跺脚:“小树回来也就算了,小山你……你媳妇呢?”
何小山闷闷的道:“回来了,在家里收拾,她也舍不得咱们家的田。”
何氏还要唠叨,何大山哈哈笑道:“回来也好,也好!要死一块死,要活一块活!”
“有了土地公,咱们这里怎么也得有个百年安生,再不担惊受怕了。”
何氏还想揪丈夫耳朵,听到后半段,手顿了顿,落到何大山的肩上。
她左右张望,看到一家家人扶老携幼,背着装满了骨灰盒的背篓,一同朝祠堂行去。
她向前看,祠堂大门上的牌匾已经摘了,过去板着脸呵斥人的守门族卫,也在搬运材料。
何氏默默念叨:“祖宗先人们,可得保佑我们啊。”
仲家祠堂,外堂被紫萝前身撑坏后,仅仅只是立起新的梁柱,还没来得及搭屋顶。
就在这无顶的凉亭中,仲杳强打精神,默念着祖宗保佑,快把这只幺蛾子赶走吧。
他正在应付另一位不速之客……
这是个远远见着就让人挪不开眼的少女,太亮了。
一身白衣看起来像孝服,却是绣了花鸟银纹的上好白绸。腰间、胸口、袖口甚至裙边都缀满了金玉,脖子上还围了圈白狐毛。
衣着再亮也只能扯住一会视线,少女本身足够美才是主因。
这是个很有青春气息,很灵动的少女,肤如玉脂,五官如画,顾盼生姿。笑起来有对浅浅酒涡,一双大眼睛跟桃花似的,扫到哪哪里就亮了起来。
按理说酒涡、桃花眼还有一身金玉凑在一起,哪怕是国色天香都很难扛得起,可放在这少女身上,却一点不觉俗气。
关键在她腰间还挎着柄长剑,剑柄剑鞘通体玉白,没有一丝杂色,顿时让她这身金玉之气成了陪衬。而她本人,驾驭着这柄白玉长剑的主人,则凌于金玉之上,宛如出尘仙子。
对以土为食……呃,吃土修行的仲杳来说,这个少女在他身前一站,他顿时成了土坷垃。
仲杳对少女之美还是欣赏的,不过仅限于欣赏,而且是静态的。即便少女曲线妖娆,跟季小竹比就是泰山与华北平原的区别,但平原广博肥沃,可以种田。
一旦少女开口,在仲杳眼里,那点美感也就荡然无存了。
何况少女姓叔名贲华,这名字实在出戏。
叔贲华是叔家家主叔天雄的女儿,之前仲至重牵线,已经商定两家联姻,由仲杳娶她。按惯例该待字闺中,等着仲家提亲,没想到自己跑过来了。
“我是来退婚的……”
少女保持着那仙女般的笑容,语气却飘浮得如风中飞絮。
雪白下颌抬得高高的,她说:“我知道你隐瞒了修为,原本筑基二层的废柴,变成筑基八层的高手,但在我剑下,都没有分别。”
握紧那柄白玉剑,她放平视线,眼里充盈着与笑容完全不符的鄙夷:“眼下的修为也只是暂时的,我绝对不会把自己的未来栓在贯山这个又小又破,充满了腐臭气息的牢笼里。”
仲杳精神一振,是来退婚的!
可惜紫萝待在外书房打理她的藤萝和爬山虎,不然他真要对紫萝嚷嚷一通。
“我终于被退婚了!”
哎呀这该咋办,是不是要摆出一副快把牙咬碎了的模样,再如受伤野兽般咆哮。
“莫欺少年……土!”
天光大亮,换上白衣孝服的伯明翰登上石堡顶层,长吁短叹,抒发积蓄了一整天的满腔郁气。
送给仲杳的宝剑被人家用木系真气震碎,对自诩铸剑名家的伯家庄来说,自然是颜面大失,但伯明翰倒不是太在意,那剑既不是他铸的也不是他选的。
他郁闷的是仲杳堵了他找季小竹切磋的路子,而找季小竹聊天的路子,又被仲家那尊肉山堵了。
一年不见,季小竹越发出挑了,远远见着她,伯明翰一颗心就像被挑在竹尖上,随风悠悠晃着,晃着。
他对季小竹的爱慕,伯家庄人人皆知,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说“个头很般配”。
真是庸人啊,他们哪知道季小竹的好,哪知道这般的仙女,只有自己才配得上。
父亲倒在帮着使劲,把季小竹当做与仲家携手的筹码,换得了仲家人的承诺。
这样是不好,对小竹太不尊重,但只要入了自己的门,自己会好好宠着她,弥补她的。反正对小竹来说,也只有自己这般伟岸如剑的男子,在个头上才配搭得了,她定是高兴的。
仲杳这个小弟弟肯定会阻拦,小舅子嘛开始都是这样,昨天受挫,他也不在意。
可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昨天他找着了仲至强,那家伙居然翻脸不认,说仲杳是堡主,什么事都由那小子决定。
那还是个小屁孩啊!
就算修为涨了起来,那还是小竹教的,凭什么跟自己父亲一般高矮了?
好吧为了小竹的幸福,他忍!
他又去找仲杳,却始终找不到,仲家堡乱得像一锅粥,人人狼奔豕突的,连那些农夫都掺和进来了,不知道在闹腾什么,夜里都没停歇。
睡了个大懒觉起来,心情坏得剑都不想练,伯明翰居高远望,讶然发现,这帮人还没停!
就在石堡北面,更高一些的后山上,仲家的祠堂热闹无比。无数人身着素白孝服,进进出出,大多背着背篓,剩下的扛锄头推车,像在整治什么大工程。
“我爷爷的头七也没这么热闹过啊,仲家人这是在搞什么,快去问问!”
伯明翰动动嘴,伴当跑断腿,许久后气喘吁吁的回来,一脸骇然的嚷嚷:“仲家人疯了!”
听了伴当的解说,伯明翰满脸不可思议。
“他们要把族墓改成公墓,族祠改成土地庙?”
“是啊少庄主,这可不是疯了么?”
“嘿嘿……还真是有趣……”
伯明翰先低笑了两声,笑声骤然变高:“哈哈,真是有趣!”
伴当还跟着在笑,听到后面脸肉僵住。
伯明翰两眼发亮:“是仲杳干的吗?肯定是他干的,只有他那个小屁孩才会这么肆无忌惮。”
他用再明显不过的赞叹语气说:“太棒了!我得去看看,这么有趣的事情,我怎么能袖手旁观呢?”
铿锵拔剑,他纵身一跃,直接从楼顶跳了下去。
伴当惊呼:“少庄主!”
烟尘升腾,红焰涌动,伯明翰仗剑而出,像自锻炉中踏出。
他朝旁边被吓住的农人走去,伸出大手,要接过对方的背篓:“大叔,我来帮你。”
那个农夫眨眨眼回过神,不迭摆手:“不必不必,里面是我家先人的骨灰盒,该我背的,该我的。”
伯明翰噢了声,挠头笑笑,又朝一个小小肩膀扛了两大捆木料的小女孩走去。
还没伸手,小女孩就脚下生风,吧嗒吧嗒的走了。走了几步,回头冲他扮个鬼脸,不爽的道:“傻大个,瞧不起人呀!”
伯明翰继续挠头,却锲而不舍的又找下一个。
背着骨灰盒的何大山赶紧扯着媳妇走了,夫妇俩刚才可被吓得不轻。
“想了一整晚,还是没明白,你说堡主这是干啥呢?”
何大山低声嘀咕,昨天先是仲善存带着一帮小子,挨家挨户通知,说要通告大事。
到了石堡下面的练功场,发现仲家所有佃农都到了,仲承业和仲承林两个老爷子轮流讲话,要他们马上把先人迁到仲家祠堂安葬。
“非常时刻嘛,管不得那么多规矩了,说起来还是咱们沾仲家的光呢。”
“那墓里躺着的都是能放出剑光的大人物,陆地神仙!让你何家先人跟仙人们住一块,有啥不好的?”
何氏捡着她懂的东西说,都是两位老爷子的话。
仲承业修为最高,德高望重,他的话份量比两任堡主都重。仲承林是老管事,经年累月跟他们佃农打交道,亲切温和,说的话大家都听得进去。
不是这两位出头,他们还以为是仲家小辈在搞鬼把戏。
把先人骨灰跟仲家祖宗埋在一起,仲家祠堂改成土地庙,前堡主头七……也就是后天,同时请土地公,闹着玩呢?
两位长老也解释了原因,说魔魇将近,要守护仲家堡,只能靠土地公,也只有这么做,才能请下土地公。
能请下土地公当然是好的,农人们没多废话,各自回家先祭告一番,然后连夜刨祖坟。这是救命救生计,先人不仅不会在意,还很支持。以前把先人挫骨扬灰了,先人不也没说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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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不是老天爷封的么?现在这干法,有点像自己推出一堆先人,然后逼老天爷选个当土地公,老天爷能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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堡主托梦了吗?
哦,忘了堡主换人了,现在是仲杳那个小家伙。
其他农人忐忑得多,相比之下,老何夫妇稍微好些,昨天仲杳跟他们聊过。
何大山傻傻的笑道:“堡主昨天问过我们,当时我就说到了祖宗,难道是堡主把我的话听进去了?哎哎痛啊!”
何氏又揪住他耳朵,啐道:“你能啊,都能使唤堡主了,以后是不是还要上天啊?”
嘴里凶恶,脸上却不见恼意。
妇人想得实在,堡主肯定不是昨天听了他们的话才做出这个决定,但多多少少总有点关系。以后减点租子,多点节赏什么的,能指望吧?
出了堡门,直奔后山仲家祠堂,噔噔脚步声从身后追上来,何大山背上一轻,两个小伙子左右帮他扶起背篓。
“小山,小树……”
何氏低呼:“你们怎么跑来了?”
二十多岁,已蓄了短须的青年躲闪着目光说:“先人迁坟,我们当然得来。”
不到二十岁,更瘦弱些的是何小树,嚷嚷道:“天还没亮的时候消息就传到叔家镇了,我跟哥说爹娘为了保这个家,连先人的坟都迁了,我们做儿子的,就只能跑吗?”
他拿下巴指指他哥:“叔家的人都在笑话我们这些躲过去的,哥哪里能忍呢?”
何氏跺脚:“小树回来也就算了,小山你……你媳妇呢?”
何小山闷闷的道:“回来了,在家里收拾,她也舍不得咱们家的田。”
何氏还要唠叨,何大山哈哈笑道:“回来也好,也好!要死一块死,要活一块活!”
“有了土地公,咱们这里怎么也得有个百年安生,再不担惊受怕了。”
何氏还想揪丈夫耳朵,听到后半段,手顿了顿,落到何大山的肩上。
她左右张望,看到一家家人扶老携幼,背着装满了骨灰盒的背篓,一同朝祠堂行去。
她向前看,祠堂大门上的牌匾已经摘了,过去板着脸呵斥人的守门族卫,也在搬运材料。
何氏默默念叨:“祖宗先人们,可得保佑我们啊。”
仲家祠堂,外堂被紫萝前身撑坏后,仅仅只是立起新的梁柱,还没来得及搭屋顶。
就在这无顶的凉亭中,仲杳强打精神,默念着祖宗保佑,快把这只幺蛾子赶走吧。
他正在应付另一位不速之客……
这是个远远见着就让人挪不开眼的少女,太亮了。
一身白衣看起来像孝服,却是绣了花鸟银纹的上好白绸。腰间、胸口、袖口甚至裙边都缀满了金玉,脖子上还围了圈白狐毛。
衣着再亮也只能扯住一会视线,少女本身足够美才是主因。
这是个很有青春气息,很灵动的少女,肤如玉脂,五官如画,顾盼生姿。笑起来有对浅浅酒涡,一双大眼睛跟桃花似的,扫到哪哪里就亮了起来。
按理说酒涡、桃花眼还有一身金玉凑在一起,哪怕是国色天香都很难扛得起,可放在这少女身上,却一点不觉俗气。
关键在她腰间还挎着柄长剑,剑柄剑鞘通体玉白,没有一丝杂色,顿时让她这身金玉之气成了陪衬。而她本人,驾驭着这柄白玉长剑的主人,则凌于金玉之上,宛如出尘仙子。
对以土为食……呃,吃土修行的仲杳来说,这个少女在他身前一站,他顿时成了土坷垃。
仲杳对少女之美还是欣赏的,不过仅限于欣赏,而且是静态的。即便少女曲线妖娆,跟季小竹比就是泰山与华北平原的区别,但平原广博肥沃,可以种田。
一旦少女开口,在仲杳眼里,那点美感也就荡然无存了。
何况少女姓叔名贲华,这名字实在出戏。
叔贲华是叔家家主叔天雄的女儿,之前仲至重牵线,已经商定两家联姻,由仲杳娶她。按惯例该待字闺中,等着仲家提亲,没想到自己跑过来了。
“我是来退婚的……”
少女保持着那仙女般的笑容,语气却飘浮得如风中飞絮。
雪白下颌抬得高高的,她说:“我知道你隐瞒了修为,原本筑基二层的废柴,变成筑基八层的高手,但在我剑下,都没有分别。”
握紧那柄白玉剑,她放平视线,眼里充盈着与笑容完全不符的鄙夷:“眼下的修为也只是暂时的,我绝对不会把自己的未来栓在贯山这个又小又破,充满了腐臭气息的牢笼里。”
仲杳精神一振,是来退婚的!
可惜紫萝待在外书房打理她的藤萝和爬山虎,不然他真要对紫萝嚷嚷一通。
“我终于被退婚了!”
哎呀这该咋办,是不是要摆出一副快把牙咬碎了的模样,再如受伤野兽般咆哮。
“莫欺少年……土!”